第一章 有关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8]
以下我将证明有一种心理学方法,它可以使释梦成为可能,而且一旦运用这一程序,每个梦都能呈现为一个具有某种意义的精神结构,并能在梦者清醒生活的精神活动中找到它指定的位置。
我还将努力阐明梦中产生的一些莫名其妙或令人十分费解现象的过程,并从这些过程中推导出精神力量的性质,由于这些精神力量的同时存在和互相抵触,而产生了一个又一个的梦。说到这里,我的描述将先停一下,因为到这里梦的问题又衍生许多更为复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另一种性质的材料基础之上。
我将通过一种前言之类的方式把在我以前的一些作者关于这一题目的著作做一番回顾,同时也看一看目前科学界有关梦的研究,因为我一旦展开论述就再也难有机会提到这些话题。因为,尽管人类对梦的研究已做了几千年的努力,但对梦的科学理解却没有多大进展。这一点已为许多有关材料所证实,成为公认的事实,没有必要再举例说明。在这些著作(已在我的书后列出)中有许多饶有风趣的观察,提供了许多涉及这一题目的材料,但却没有或几乎没有触及梦的根本性质的内容,也没有提供任何解决这类怪异现象的办法。当然,它们也难以传输给那些虽受过良好教育却不是这方面专家的人以任何知识。
人们会问[9],在史前原始部落的人对梦是怎么看的,以及梦对他们关于世界和灵魂观念的形成起到怎样的作用。这是一个十分富有魅力的题目,但在此我不得不忍痛割爱。我很愿意把约翰·卢波克(John Lubbock)爵士、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和E.B.泰勒(E.B.Tylor)等人的著作推荐给我的读者。但我必须提醒读者:在我们尚未解决我们的任务——释梦以前,我们是难以对这些问题以及推测所涉及的广泛领域有所认识和理解的。
关于梦的史前观点无疑会反映在古代人们对梦所持有的态度上。[10]他们公认梦与他们所相信的神的世界有着联系,梦来自神灵的启示。而且,毫无疑问对于梦者来说,梦是十分重要的,是对未来的喻示。由于梦的内容庞杂,多姿多彩,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也各不相同,所以难以对它们形成一致看法,也无必要把它们按照重要性和可信度分门别类。古代一些哲学家对梦所采取的态度是在某种程度上按其预兆凶吉进行大体上的划分。
在亚里士多德两部关于梦的著作中,梦已成了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我们从中得知梦并非来自神灵,也不具有神圣的性质,而是一种“半人半神”(daemonic)性质的,因为自然就是半人半神的,而不全是神的。梦并非超自然的表现,而是遵循人类的精神规律,尽管精神与神的确有相似之处。
梦可以定义为梦者在睡眠时的一种精神活动。[11]
亚里士多德意识到梦生活的一些特征。例如,他知道,梦是睡眠时发生的微小刺激的放大结构,“人们以为在火里走感到很热,而实际上只是在某个地方有一件热的东西。”由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清醒生活中根本观察不到身体上的一些细微变化会给医生以错觉。[12]
如我们所知,在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古代人不把梦看成是心灵做梦的产物,而看成是神派来的使者向你昭示着什么。于是我们可以发现,具有影响力的两种不同思潮在不同历史阶段都有所表现。它们的区分在于,一种是真实和有价值的梦,它带给梦者警告或卜示未来;而另一种梦则是无价值、骗人和空洞的梦,这种梦只能将梦者引入歧途或毁灭。
格鲁勃(Gruppe,1906,第2卷,第930页)引用了马可罗比斯(Macrobius)和阿尔特米多鲁斯(Artemidorus)所做的划分方法,“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受现在或过去的影响,但没有未来意义,它是某种想法或其相反想法的再现,如饥饿或餍足。也许是这种念头的漫无边际的延展,如梦魇。而另一类则相反,它决定着未来,包括:(1)从梦中得到的直接预言启示;(2)某些未来事件的情景;(3)有待解释的象征梦。这种理论曾流行几个世纪。”
这种按梦的价值来划分梦的类型就已同“释梦”有关了。[13]梦的重要性一般说来是可以判断出来的,但也有的梦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被理解的,因而也不可能说出一个十分特别而又难解的梦可能在告诉你一些怎样重要的事情。这就鼓励人们找出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将梦的不可理解的内容代之以可理解且重要的内容。古代后期达尔狄斯的阿尔特米多鲁斯被认为是最了不起的释梦权威,目前他所流传下来的著作《详梦》一定能对已遗失的有关梦研究的著作做一个很好的补偿。[14]
古代人对梦的前科学观念当然与他们对宇宙的一般看法相一致。这种观念使他们把只是在他们心灵中所享有客观真实性的事物投射到外部世界中去,似乎它们是现实。此外,他们对梦的观念还把早晨醒来后由残留在记忆中的梦所产生的总体印象也考虑进去:一种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奇怪印象,它与我们心灵中的其他内容形成一种对照。也许今天有人会认为那些以为梦是来自神灵的理论是不会再有支持者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暂且不要去理会那些虔诚而富于玄想的作者们,在现代科学仍不能很好地解释的广泛领域里,曾长期被神灵主义所统治,他们这样认为也是自然的。除了这些人以外,我们还会碰到这样的人,他们头脑清楚,没有任何奢念,但他们通过梦难以解释这一性质来寻求他们认为的确有神灵的存在与活动的宗教信念(参看哈夫纳,[Haffner]1887)。一些哲学学派(如谢林[Schelling][15]的追随者)也把梦生活奉若神明,很显然也反映了自古以来人们对梦的神灵性质无可争议。人们对梦的预警性和预示未来的性质的讨论也没有结束。无论那些具有一定科学头脑的人如何同情与支持,由于到目前人们尽管努力对梦做出心理学的解释,但都不足以解释清楚一些人们所遇到的所有情况,这就使得他们不得不去接受这样一些观念。
要想写有关梦的科学研究的历史是十分困难的,因为无论这一研究在某些要点上多么有价值,但却无法从中理出一条线索来。那些研究者企图借助十分可靠的发现来建立起一个基础的愿望还没有实现,但每一个新的研究者都重新探讨相同的问题,似乎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如果我试图按
编年顺序把前人已写出的这方面研究做一个总结,我就不得不放弃做一个关于目前这方面研究的总体状况描述的想法。因此,我决定选择按题目而不是按作者的程序来组织我的论述。在我提出各种梦的问题时,我将提供各种解决这一问题的所有材料。
但是,由于我不可能涉及这一题目的所有文献(因为文献十分零散,涉及许多其他领域),只要一些基础的或关键性的材料没有受到忽视,我就让读者能够满意。
直到最近,许多作者才认识到必须把睡眠和梦作为一个独立的课题来研究才好。遵循一般性规律,他们已经讨论了关于病理学、似梦非梦状态如幻觉之类的类似情况。而相反,最近出现的一些著作的做法是把课题局限起来,只限于梦生活领域的某些孤立问题的研究。在这种态度改变的同时,我高兴地看到他们所表达的坚定信念:在这些模糊的问题上,一定能通过一系列的细微的调查找出答案,并达成一致性结论。我在本书中所要提供的也正是这样一份十分详细的带有明显心理学特征的调查。我几乎没有机会去考虑睡眠问题,因为那基本上是属于生理学问题,尽管睡眠状态有一个特征是由于它给精神机构发挥功能的条件做了改变,因此在本书中对睡眠问题不予阐述。
由梦的科学研究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以下列标题一一讨论。当然,其中一些重叠之处在所难免。
一、梦与清醒生活之间的关系
一个刚从梦中醒来的人做出的简单判断常常是,尽管他的梦并非来自另一个世界,但的确把他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下面我们将引用一位老生理学家布达赫(Burdach,1838,第499页)关于梦现象的十分小心谨慎的论述,他说:“在梦中,我们白天中的劳作与娱乐、欢乐与痛苦是从不重复的。而且相反,梦的唯一目的是让我们从中得到解脱,即使有时我们的头脑装满了一些事情,或我们受痛苦的折磨,或我们的精力全部投入一件关注的事情,梦也是以某种象征的方式进入我们的头脑。”费希特(I.H.Fichte,1864,第1卷,第541页)也有相同的认识,他在谈到“补足性的梦”时曾描述为它有一种精神上神秘的自我修复功能。斯图吕贝尔(Strumpell,1877,第16页)在一本研究梦的性质与起源的享有盛誉的著作中也谈到类似看法。他说:“做梦的人在梦中被从清醒的意识世界中迁走。”还说:“在梦中,对我们在清醒中所记忆的有序内容及其正常行为都已消失。”以及“在梦中我们几乎没有记忆,我们的心灵已和清醒生活的日常内容和事务割断了联系。”
不过,有相当多的作者对梦与清醒时的关系持有相反的观点。如哈夫纳(1887,第245页)就说:“首先,梦是清醒生活的继续,梦与我们不久前存在于意识中的想法有关,准确的观察总会找到梦与白天的经历有些关联。”而另一位学者威根特(Weygandt,1893,第6页)对我刚才引用的布达赫的阐述持有针锋相对的看法:“因为常有一些梦很明显地被观察到确实引导我们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而不是与它隔绝。”默里(Maury,1878,第5页)进一步提出一个简明的公式:“我们梦见我们所见、所闻、所思或所为。”而詹森(Jessen)在他关于心理学的一部著作中(1855,第530页)说得更为详细:“梦的内容毫无例外地在某种程度上受梦者本人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并同他整个生活中的事件与经历有关。”
对这一问题所采取最不妥协态度的是哲学家J.G.E.马斯(J.G.E.Maass)(1805[第1卷,168和173])。[16]下面是温特斯坦(Winterstein)在1912年所引用的内容,“经验更证实了我们的观点,我们最常做的梦,其内容常与我们最热情关心的问题有关,这就表明我们精神最集中的问题会对我们的梦有影响。如雄心勃勃的人梦见他赢得了桂冠(或想象中他已赢得),或是那些他将要赢得的桂冠;而情人却充满他的甜蜜的希望……心里所潜伏的所有感官上的欲望或厌恶,只要有所触动,都会引起与之相关联的梦,并且把这些想法、念头编织到梦境中去。”
在古代,类似认为梦以现实生活为依托的观点就已存在。拉德斯托克(Radestock,1879,第134页)告诉我们在波斯王薛西斯一世开始远征希腊之前,有人曾经坚决地向他提出忠告,劝阻他放弃这个念头。这一忠告在他的梦中曾反复地出现。对此,阿塔巴鲁斯(Artabanus),一位波斯有名的释梦者观察他很长一段时间,发现梦中景象总是有规律地包含了梦者在清醒时所思虑的事情。
卢克莱修(Lucretius)《物性论》中有这样一段:“不管我们热切追求的是什么,不管我们过去关注的是什么,心灵总是意在追求的对象;我们在梦中遇见的往往正是这些事情。如辩护人寻觅证据、推究法律,而将军则运筹帷幄,投身战斗。”
西塞罗(Cicero)(《预言》,Ⅱ,1xvii,140)所写的和多年之后默里(Maury)所写的情况几乎完全相同:“特别是那些梦者清醒时的想法或行为的残余总是进入我们的灵魂并使它不得安宁。”
看来关于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的矛盾是难以解决的。在此,我们不禁想起了希尔德布朗特(Hildebrandt,1875,第8页以下)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他认为,如果我们不通过“一系列(三组)似乎会使这对矛盾更加激化的对比,我就绝无可能解决这一矛盾”。他说:“第一组对比一方面是能把梦与现实生活分离开的完整性,而另一方面则是梦与现实的互相侵染性与依赖性。梦与清醒时所经历的现实生活完全分开,就像人们说的隐士般地与世隔绝,而且中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它把我们从现实中解脱出来,不同于我们的正常记忆,并把我们置于另一个世界,有着另一番生活经历,这种生活经历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什么关系……”希尔德布朗特继续论述道,当我们睡眠时,我们“似乎通过一扇活动门逃遁消失,整个不存在了”,然后,梦者可能航海去了囚禁拿破仑的圣赫勒那岛,去和拿破仑商量以摩哲尔酒来换自由的事儿,而且他的确从这位前皇帝那儿得到不少的酒,以致醒来时他还很懊悔美梦的破灭。那么,让我们来比较一下梦境与现实,希尔德布朗特继续写道,这位梦者从没做过酒商,而且将来也无此打算;他也没做过海上航行。如果他真的做过海上航行,那么圣赫勒那岛也是他最不可能去的地方,他对拿破仑也从没有过同情心。相反,出于爱国他对他怀有仇恨,更为重要的是当梦者出生时,拿破仑已死在那座岛上了。所以,与他有私人情感之说绝不可能是事实。这样就说明梦的经历是一种十分怪异的东西,嵌入我们连续一贯的两段生活之中。
“然而,”希尔德布朗特又说道,“一些与此相反的东西似乎也同样是对的、真实的。”无论怎么说,我相信,最密切的关系总是与孤立和隔绝有关。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无论我们梦中出现了什么,它们总是从现实中提取材料,从围绕现实的智力生活中取得素材……不论出现怎样奇怪的结果,它们绝不可能完全脱离这个真实的世界。而梦的最辉煌或最相关的结构一定得从在我们眼前感官世界或从我们清醒的思想所经过的地方——换句话说,必须从我们的外部或内部世界所经历过的内容中去借用基础材料。
二、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组成梦的内容的所有材料都是以某种方式来自于人的经历,又在梦中浮现或回忆起来,我认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如果我们认为梦的材料与现实的材料之间的联系,只要把它们的结果比较一下就可以揭示清楚,那就错了。相反,这种联系需要努力去寻找,在许多梦例之中,它们都是长期隐藏起来。其原因就是梦中记忆功能所展示的一些特点(尽管简单地论述过)一直难以解释。我们十分有必要更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些特点。
偶尔有这种情况,即在清醒时,我们不把梦中发生的事情当作是我们的知识或经验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当然记得曾梦见过这件事,但我们却又忘记或记不清我们是否经历过这件事或何时经历的。于是我们就困惑了,怀疑梦中事情的来源,并可能相信梦有自产性。于是,通常是在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一件新发生的事勾起了在记忆中已失去的往事,这样一下子又找到了梦中之事的来源。这就使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知道并且记得一件在清醒时不知道的事。[17]
德鲍夫(Delboeuf,1885,第107页以下)曾以自己的经验举过一个例子,这例子十分说明问题。在一个梦里,他看到在白雪覆盖的院子里有两只半冻僵的小蜥蜴,它们被埋在雪中。由于他天生就喜爱动物,他把它们拾起来,温暖它们,并把它们送回这座砖石建筑的一个小洞里,那就是它们的家。他又从墙上摘一些蕨草的叶子,他知道它们很爱吃这种植物。在梦中他知道这种植物的学名叫Asplenium ruta muralis。这时梦还在继续,但中间有一段离了题,后来又回到这两只蜥蜴上。这时德鲍夫十分惊讶,他又看到另外两只蜥蜴在吃剩下的蕨草,他一转身又看到第五只、第六只蜥蜴也正向墙边洞跑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蜥蜴排成了队都向着这个方向跑,如此等等。
德鲍夫在清醒时知道的植物拉丁语名称少得可怜,其中绝不包括Asplenium。令他惊奇的是他证实了蕨的拉丁语名称的确如此。现代这个词的全称是Asplenium ruta muraria,这与他梦中出现的词几乎相差无几。这不大可能是偶然的巧合;于是在梦中出现Asplenium一词就成了德鲍夫的一个谜。
这个梦是1862年做的。16年后,这位哲学家去看望一个朋友,他看到有一个如影集般的小册子,里面装的是压平的干花,是瑞士一些地方制作的一种专卖外国旅游者的纪念品。这件东西吸引了他,他打开这个腊叶标本集,他发现了Asplenium这个曾在梦中出现的词,而且还发现在标本下面这个拉丁语的名字竟是他的手迹。于是这个事实建立起来了。在1860年(即蜥蜴梦的前两年),这位朋友的妹妹曾在蜜月旅行时访问过他,当时她带着这个标本集,准备送给她哥哥,而德鲍夫则在一位植物学家口述的指导下给每种植物写上了拉丁语的名称。
使这个梦例很值得一记的另一部分事实又十分幸运地建立起来了。1877年的一天,他无意拿起一本插图期刊,在里面,他看到一大队蜥蜴,正如1862年他梦中情景一般。那本期刊是1861年出版的,而他一直是这个刊物的订购者。
梦可以根据本身的需要拥有那些白天根本不进入记忆的内容,这一事实是十分值得注意的,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对其重要性我还打算再列举一些所谓“记忆增强”的梦例,以使人们有更深的认识。默里(1878,第142页)告诉我们,有时“Mussidan”这个词在白天进入他的头脑。对于这个词,他除了知道是法国一个小镇的名字以外,就一无所知了。一天夜里,他梦见同一个从Mussidan来的人谈话,当他问他这个地方在哪儿时,他说它是多尔多涅的一个小镇。
当他醒来后,他不相信梦中的这一事实,于是他到地名词典上找,果然不错,正是与梦中所说的一样。这一事实又一次说明梦是有知识能力的,但是人们没有发现遗忘这一知识的原因。
詹森(Jessen,1855,第551页)也曾讲述过相似的事件,只是时间更为久远一些。“除此以外下面的梦也属于此类。在老斯卡利格的一个梦里(曾被海林斯[Hennings]所引用,1784,第300页),他写过一首诗,诗中歌颂维罗纳(意大利)的一些名人,突然一位自称叫布鲁诺鲁的人出现在他的梦中,向他抱怨说诗中没有提到他。尽管斯卡利格不记得听说过这个人,但也还是给他写了几首。后来斯卡利格的儿子去维罗纳,听说的确有这个人,而且是个很有名气的批评家。”
圣丹尼斯的赫维侯爵(1867,第305页)有过一段关于记忆增强的梦的描述。[18]瓦奇德(Vaschide,1911,第232页以下)曾经引用过。这种梦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性质,它常常后续另一个梦,而后续的梦会对最初出现的模糊不清的记忆做出完全的识别。“我曾梦见过一个金发女人,我看见她同我姐姐谈话,并给她看一件刺绣。她看起来很面熟,似乎我以前常见到她。我醒来以后,她的模样我仍记得很清晰,可就是认不出她是谁。后来我又睡着了,梦境又出现了……
在这第二个梦中我同这位秀发女人谈话,问她我以前是否在什么地方曾见到过她,‘当然,’她回答说,‘难道你忘了波尼克海滩了吗?’我突然又醒来,并能清楚地记起与梦境相关的许多细节。”
瓦奇德还引用了这位作者的另外一段(同书,第233~234页),这段叙述了他认识的一位音乐家一次在梦中听到一首曲子,对他来说这首曲子是从来没听到过的。几年后他发现在一本旧的乐曲集中就有这首曲子,尽管他仍不能记得他是否曾把这本乐曲集从头到尾翻过。
我知道梅厄斯(Myers,1892)曾在心灵研究协会的《公报》上刊出过一整集的这类记忆增加的梦。可遗憾的是我手中没有这份材料。
我想,专心研究梦的人都会发现,梦可以给知识或记忆提供根据,而这些知识或记忆在清醒时我们却没意识到它的存在。在我对神经质病人进行精神分析的工作中(这个题目我后面将有论述),我一周有几次都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要从他们的梦证明他们的确与那些语录及下流的语言等等很熟悉,并在梦中使用,尽管他们在清醒时已不记得这些语言。下面我还将举一个关于记忆增强方面的梦例,因为它可以使我们很容易找出为什么有些知识只在梦中出现的原因。
我的一位病人有天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在一个咖啡馆里,他要了一个什么“Kontuszówka”。然后,他问我这是一种什么东西,因为他从未听说过。我告诉他这是一种波兰烈性酒,而且这个名字绝不是创造的,因为这个名字在街上的广告牌上有,我早就熟悉了。
开始,他不相信我说的话,但几天以后,当他在咖啡馆里真的实现了他的梦之后,他注意街头的广告牌。就在牌上,果然有这种酒名,而这条街,他每天上下班至少经过两次,广告牌立在那里已有几个月了。
我也已从自己的梦例注意到,一个人能发现梦中一些事情根源的机会究竟如何。[19]例如,在完成本书之前的几年中,一个教堂钟楼的图景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之中,它的设计十分简单,但却一直想不起来曾在哪儿见过。突然,有一天我认出来了,确定无疑,就在从萨尔茨堡到赖兴哈尔之间铁路沿线的一个小站上。那是在19世纪下半叶,1886年,我第一次乘车在这个线上旅行。在以后的几年里我潜心于梦的研究,一幅很独特地方的图画在梦中就时时浮现并困扰着我,那个地方在我看来非常广阔,在我的左手一侧,我看见一个黑暗的空间,其间有一些奇形怪状的沙岩图形在熠熠闪光。一个模糊的记忆(我不愿相信的)告诉我,那是一个啤酒窖的入口处。但是我冥思苦想难以解释梦中所包含的意义,也找不到它的出处。1907年我恰巧在帕多瓦,这个地方我还是在1895年来过的。我第一次去这座可爱的大学城访问十分失望。我没有看到圆形剧场里乔托的湿壁画,我又沿着去那儿的街往回去。半路上,有人告诉我那天教堂也不开门。所以,我第二次重游故地时,决心把上次的损失补回来,所以我就先去教堂。当我在去那儿的街上走时,就在我当年转身折回的地方,在我的左手一侧,我找到了后来常在梦中看到的那个地方,还带有沙岩的图形。实际上,那正是一家餐馆的花园入口。
另一种梦常常摄取材料并在梦中复现的源泉是童年的经历,这种材料在某种意义上既不是记忆的,也不是清醒时所从事的活动。下面我将引用几位作者关于这种情况的论述。
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23页)说:“我已明确承认,梦有时以其惊人的再现力,把非常久远甚至早已忘记了的童年早期的事件带回我们的心灵。”
斯图吕贝尔(1877,第40页)论述说:“这种情况会显得更为引人注意,那就是我们注意到,梦有时就好像从最深层的瓦砾堆中把儿时最初的记忆都翻出来,当时地点、事件、人物等等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一一浮现在眼前。这倒不仅限于那些当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令人十分愉快的事情,或后来不时在清醒时回到我们的记忆中的事情。相反,梦中所发掘的记忆的深度往往涉及那些发生得最早、既没有什么情感方面的重要意义,也缺乏生动性的事情,以致使我们感到十分陌生甚至奇怪,直到最后找到最初根源时才恍然大悟。”
沃凯尔特(Volkelt,1875,第119页)说:“孩提或青年时期的记忆常常很容易进入梦境,这一点颇为引人注意。梦常使我们回想起一些我们已不再想的,而且对我们也不再重要的事情。”
由于可以从童年的记忆中去提取材料以供使用,并因为,如我们所知,这些材料在很大程度上由于记忆的意识功能的间断性而变得模糊不清,所以,这种场合就产生了令人感兴趣的记忆增强性的梦。这一点我们下面还有一些例子作为佐证。
默里(1878,第92页)曾说到他在童年时常从莫城(他的出生地)去特利尔波特村。当时他父亲正在那个村子负责督建一座桥梁。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又到了特利尔波特村,而且在村里的街上玩耍。一个穿短上衣的人走近他,默里问他叫什么,那个人回答说叫作C,是那座桥的守夜人。默里醒来对此事有些怀疑,就问他家的女仆,这位女仆从小就一直照顾他。他说:“你记得有叫C这个名字的人吗?”女仆回答说,“当然记得,怎么?他就是你父亲建桥时那座桥的守夜人啊。”
默里(同书,第143~144页)还给出一个与上例相同的梦例,说明儿时记忆出现在梦里时那种准确性。这个梦是F先生的,他幼年时住在蒙特布里森。在离开故乡25年后他又想重访故里,并访问一直再未见面的亲友。就在动身的前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回到了蒙特布里森,在离城不远的地方,他遇到一位绅士,他并不认识他,但这位先生告诉他他叫T先生,是他父亲的一位朋友。这位梦者知道他小时候就听过这个名字,但他在清醒时根本记不得这个人长什么模样。
几天后,他终于真正到了蒙特布里森,到了那个在梦中似乎完全陌生的地点,而且的确碰见一位先生,他马上认出这就是梦中的T先生,只是比梦中那位先生年纪显得老些。
说到这里,我应该说一个自己所做的梦。在这里我要寻找的不再是印象而是联系。我曾梦见过一个人,他是我故乡的一位医生。他的相貌没有什么明显特征,和我在中学时的一位老师很相像,这位老师我还偶然见过。醒来之后,我不知道这两个人有何联系。我问我母亲关于这位我在童年认识的医生的情况,母亲告诉我他只有一只眼,而我们这位老师不仅相貌与这位医生相近,而且也是独眼龙。我和这位医生已有38年没见过面了,而且在清醒时我也从未想起过这位医生。
也许我下巴上的一块伤疤还使我想起有过这么一位医生。[20]
另一方面,一些作者认为大多数梦见几天前所发生的事,有些梦的元素是可以在梦前的生活中寻找的。这似乎贬低了儿童时期的经验给梦所造成的影响。罗伯特(Robert,1886,第46页)就宣称说正常梦的一般规律是只浮现前几天的印象。不过,我们会发现,是罗伯特关于梦的构建理论使得他只把最近的印象带进梦中而把早期记忆摒弃在一边;但是,无论如何,他的这个理论是有道理的,我可以以我的梦作为佐证。一位名叫纳尔逊(Nelson,1888,第380页以下)的美国作家也持相似观点。他认为,最常出现在梦中的印象是在做梦前两三天的事情,似乎当天所发生的事还不够淡薄和遥远。
有几位对梦的内容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不抱怀疑的作者一定对下面的事实印象颇深:
占据白天思想的印象已被白天紧张的工作所排挤,只有在夜里才浮现出来。正如一位亲人去世了,人们并不立刻就梦见他,而是被悲哀所控制(德拉格[Delage],1891,第40页)。而另一方面,最近的一位观察者哈勒姆小姐(Hallam and Weed,1896,第410~411页)已收集到一些与此相反的材料。这就说明人们在这方面有不同的心理个性特征。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征,也是最为明显和最难理解的特征,表现在梦中再现的材料选择上。
因为在梦中值得记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而且恰恰相反,常常是一些无足轻重和无关痛痒的琐事。关于这一点我将引用那些已对此做出了明确表述的作者的话,他们所注意到的事也令他们吃惊。
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11页)曾说:“因为最让人注意的事是,梦并不从那些最重要、最动人的事件中提取材料,也不从前一天最有趣的事情中提取,而是从一些近期经历的或遥远过去的一些偶然小事,一些支离破碎的琐事中摄取。一个家庭有亲人丧生,使人们情感很受打击,就在这种情绪的阴影下人们睡着了。此时这种悲痛似乎已从记忆中删除,直到醒来时,这种情感才又十分强烈地回到我们的思想之中。而与之相反,一个前额长了一个小肉瘤的陌生人在街上与我们擦肩而过,过后我们对此事想也不会想,可居然可以进入我的梦境。”
斯图吕贝尔(1877,第39页)也说:“几个梦例分析显示,梦的一些内容的确与前几天的经历有关,但这些事若以清醒时的观点看,如过眼烟云一般,只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小事。如,偶然听到的一句什么话,某人的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一瞥即逝的人或事,读到的一件趣闻,等等。”
哈夫洛克·霭理士(Havelock Ellis,1899,第727页)也说:“我们清醒生活中的深切情感,占据我们大量精力的各种问题,都不是常常浮现在梦中的东西。就刚刚发生过的事情而言,都是日常生活中那些鸡毛蒜皮、偶尔发生的或转瞬即忘的小事常在梦中再现,而那些白天让人们心力交瘁的精神活动在夜里却‘睡得最香’。”
宾茨(Binz,1878,第44~45页)正是因为梦中记忆的这一特征,才表现出对他过去曾支持过的释梦方法表示不满。他说:“梦总是提出一些相似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很少梦见那些我们刚刚经历过的记忆印象?为什么我们总是毫无动机地回忆起那些十分遥远甚至已从记忆中消失的事情?为什么我们的意识常在梦里接受那些与我们关系不大的记忆影像,而对已经历过的事有着大量感性标记的大部分脑细胞,却默不作声、保持平静,莫非它们在不久前清醒时又被激活投入到新的活动?”
梦对这样一些无关紧要、而且很容易忘掉的小事明显偏爱,往往导致人们从总体上忽视梦对清醒生活的依赖,并很难找出例证来证明这种依赖关系。例如,惠登·卡尔金斯小姐(Whiton Calkins,1893,第315页)通过对自己和合作者的梦的统计研究发现,有11%的梦与清醒的生活没有明显联系。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12页以下)认为,如果我们肯花时间和精力去追根溯源,我们是能够解释每一梦中意象的形成原因的。他的这一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他说这是“一种非常费力而不讨好的事。因为,作为一种规律,这只能以从记忆的角落里翻找出一些完全无价值的心理事件而告终,或以把那些刚一发生就被埋葬于记忆之中毫无意义的过去再度回忆起来为结果”。我十分遗憾地看到这些很有眼光的作者使自己停止了脚步,让这条从开始就预兆不祥的路吓了回去,如果他们勇敢地走下去,他们会找到释梦之根本。
记忆在梦中的表现方式对任何记忆理论当然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它告诉我们“一切我们思想所拥有过的东西都不可能完全失去的”(肖尔茨[Scholz],1893,第59页);或如德鲍夫[1885,第115页]所说:“即使是最不重要的印象,也留下不可更改的痕迹,而这种痕迹不知何时就可能复活。”这也是我们从许多心理病理现象中得出的结论。我们后面还将提到一些关于梦的理论,它们会对由于白天记忆的部分遗忘而产生的梦的荒谬与混乱做出解释。只要我们把刚才所看到的梦中记忆所展示的非凡功效记在心里,我们就会深切感到这些理论所包含的矛盾。
我们或可将做梦现象完全还原为记忆现象,如我们可以假设,梦是某种再现活动,这种活动在夜间也照常工作,它本身即是自己的目的。这种说法与皮尔斯(Pilcz,1899)所做的论述相一致。根据这种理论,在梦发生的时间与其内容之间有一种可以观察到的固定联系——在熟睡的梦中所再现的是遥远过去的印象,而天明之前出现的印象是最近所发生的事。但这种理论有着内在的不可能性,因为这样梦就要处理那些需要记住的材料。斯图吕贝尔(1877,第18页)正确地指出,梦并不复制经验。这些理论只向前迈进了一步,在这整个环节中的第二步就省略了,或以改变了的形式出现,或被完全无关的东西代替了。梦只能复制一些支离破碎的内容,这是非常普遍的规律,任何理论、结论都只能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有时梦把一次经历完全复制出来,似乎可以让清醒时的记忆伸手可触。德鲍夫(1885,第239页以下)告诉我们他的一个大学同事[21]做了一个梦,那个梦把他的一次交通事故经历的每个细节都复制出来,在那次事故中他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卡尔金斯(Calkins,1893)也提到过两个梦,其内容也简直是前一天发生事情的翻版。我自己也有过把儿童时的经历毫无改变地搬到梦中去的经历(参看第五章第二节)。[22]
三、梦的刺激和来源
有句俗语说:“梦来自消化不良。”这可以帮助我们看到刺激和梦的来源的含义。在这些概念之后隐藏着一个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我们说梦是睡眠被打扰的结果。如果不是睡眠受到打扰,我们是不会做梦的,梦就是对打扰的一种反应。
关于刺激成为梦的来源的讨论占据了这类文献相当大一部分。显然,这个问题的产生一定是梦成为生物学研究主题之后的事。古代人认为梦是神所托,所以没有必要从刺激上去找原因。梦起源于神灵的意志,或来自半人半神的力量,它们的内容也是源于这些力量的目的和对它们的认识。科学随即面临这样的问题:使人们做梦的刺激总是相同的呢?还是有多种刺激呢?而这又涉及另一个问题,即对梦的诱因的解释是属于心理学范畴还是属于生理学范畴?许多权威人士同意打扰睡眠的原因——即梦的来源——可能有许多种,而且肉体上的刺激和精神上的刺激都同样可以导致梦的产生。但是在梦的产生过程中哪一种重要一些,人们更倾向于哪一种因素,则分歧很大。
如果把致梦的原因全部考虑进去,人们会发现共有四种来源,这些来源也可以用来对梦进行分门别类。它们是:①外部(客观的)感觉刺激;②内部(主观的)感觉刺激;③内部(器官的)躯体刺激;④纯心理刺激源。
(一)外部感觉刺激
哲学家斯图吕贝尔的那本关于梦的著作已给了我们多种启示。他的儿子小斯图吕贝尔[第1813~1814页;英译本(1912),第2卷,第160页]发表了一篇著名的关于他的一个病人的观察记录。这位病人患有全身体表感觉缺失病,并有几个高级感官陷于麻痹。如果这位病人剩下的几个感觉通道也对外部世界关闭,这个人就会休眠。当我们自己要睡觉时也尽量使我们自己处于类似这个病人的状态。我们关闭所有的感官通道,如闭上眼睛,尽量阻止外界对其他感官的刺激或刺激发生了变化。这时我们睡觉了,尽管有时我们并没能使所有的感官免受一切刺激。因为这样做是十分困难的或不可能的。一个相当强的刺激会使我们醒来,这一事实说明“即使在睡眠中我们的灵魂也和外部世界保持着联系”。[23]而这种感觉刺激在我们睡眠中出现就可能成为梦的来源。
这种刺激有很多,包括睡眠状态必然伴随的或必须忍受的种种刺激,一直到偶然的唤醒刺激。
唤醒刺激既可以终止睡眠,亦可以不影响睡眠。例如,强光可能免不了对眼睛有所刺激,噪音不想听也会听到,强烈的气味也会刺激我们的鼻黏膜,睡眠时无意的移动会使我们身体的某一部位露在外面受到冷空气的侵袭,我们翻身时会压住身体的某一部位,我们也可能被蚊虫叮咬,或许还有其他干扰会刺激我们的感官。一些细心的观察者收集了相当多的一些梦例,在这些例证中,有一种在清醒时注意到的刺激和梦的部分内容之间一种牵强的对应关系,这有可能把刺激看作梦的原因。
我将引用詹森(1855,第527页以下)的论述。他收集了相当多这类的梦,这些梦都可以把我引向客观的、带有一定偶然性的感觉刺激上来。
“隐约听到的每一个声音都可以引起相应的梦意象。一声响雷可以把我们送到激战的战场;
公鸡的啼鸣可以成为梦中某人的惊叫声;门声嘎嘎可以引起梦见盗贼;夜间睡衣脱落,我们可能梦到赤身裸体在行走或落入水中;如果我们双腿相压,或把脚蹬到了床沿,我们会梦到如临深渊,或从悬崖落下;如果我们头从枕上滚下来,我们会梦见一块大石头悬在我们头上几乎把我们压在下面;精子的积累可以导致淫荡的梦,局部的疼痛会梦到受虐待、遭到攻击或受伤……”“迈耶尔(Meier,1758,第33页)曾梦见有几个人把他制服并把他拖了出去,然后把一根木桩从他大脚趾和二脚趾中的缝隙钉进土里。他醒来之后琢磨这个梦,发现在他的脚趾中间夹了一根稻草。还有一次,根据海林斯(1784,第258页)的记载,当迈耶尔把衬衣的扣子扣得太紧了,他梦见他受了绞刑。霍夫保尔(Hoffbauer,1796,第146页)梦见他年轻时从高墙上掉了下来,醒来时发现原来是床腿坏了,他从床上滚落到地板上……格雷戈里(Gregory)也说有一次他脚蹬着一个热水袋睡着了,他梦见登上了埃特纳火山顶,脚下的地面十分热。还有一个人,他睡觉时头上敷了热的泥罨剂(poultice),结果梦见一伙印第安人在剥他的头皮。还有一例是他穿了一件未干透的睡衣睡觉,结果梦见他被人从河里捞上来。睡眠时如有痛风发作,会使病人认为他在绞刑架上受着严厉的拷问(马可尼希[Macnish],1835,第40页)。”
如果给睡者施以感觉刺激,而睡者却会做一个内容与这一刺激相应的梦,那么,关于梦的刺激与内容相似性的论点会更有说服力。从詹森(1855)对马可尼希的引证来看,吉罗·德·布萨连(1848,第55页)曾做过这类实验。
“他没有把膝盖盖严,他梦见他乘坐邮车在旅行。他说,所有坐过邮信马车的人都知道他们的膝盖是多么凉。还有一次,他的头部后面没有盖上被子,就梦见在户外参加宗教仪式。但这里我们必须解释一下,他所在的乡下,有一种总是把头部遮掩起来的习惯。”
默里(1878,第154~156页)提供了一些关于对他自己所做的梦的观察结果(其他一些实验并不成功)。
(1)他的唇和鼻尖上粘了一根羽毛,他梦见他带上一只漆制的面罩,戴上后又被摘掉,结果把面部的皮都揭掉了。
(2)一把剪子在一把钳子上磨来磨去——他梦见听到了铃声,后来又是警铃,他于是在梦中回到了1848年6月份的动荡的岁月。
(3)有人给他科隆香水闻——他梦见了他在开罗的一家商店里,后来又有一些离奇的历险,他记不得以后的事情了。
(4)有人在他脖子上轻轻捏了一下——他梦见有人给他芥子硬膏,想到小时候一位医生给他治病的情景。
(5)一个热熨斗靠近了他的脸——他梦见一伙匪徒闯进家里,并把人的双脚插进很烫的煤块里,逼他们把钱全部交出来,这时阿布兰特公爵夫人出现了,在梦中他是她的秘书。
(8)一滴水滴在前额上——他梦见他在意大利,他大汗淋漓,同时温着奥维多白葡萄酒。
(9)烛光透过红纸不时地照在他身上——他梦到炎热的天气,一会儿又遇到暴风雨,正如他在英吉利海峡所经历的情形一样。
赫·维·德·圣丹尼斯(Hervey,1867,第268页以下和第376页以下)、威根特(Weygandt,1893)以及其他一些人都曾做过这方面的实验,并有所论述。
许多作者都评论过梦的这种十分明显的功能,即它能把一种突然出现的来自现实感官世界的印象编织进梦的结构中去,以致好像一切都事先做好了安排,就等着这一场灾难的到来一样(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36页)。“在我年轻的时候,”作者继续说,“我常常用闹钟早晨准时叫醒我,这样的事发生不下几百次,铃声响起的时候恰与梦境相接,好像整个梦境的发展到了这时候正应该结束,它恰是梦境的高潮。”(同上书,第37页)现在,我再引用三个类似闹钟的梦,但其引发物却不一样[第27页以下]。
沃凯尔特(Volkelt,1875,第108页以下)写道:“一位作曲家一次梦见他在给学生上课,他想要说清楚一个关键问题。讲完之后,他向一个男学生问他是否听懂了。这个学生大声喊着回答,就像个疯子一样:‘是的,听懂了!’他十分生气,批评这个学生不该大声喊叫。不料全班都一齐大喊起来,‘是的,听懂了!’喊着喊着,喊声变成‘着火了’。这时他醒了过来,他真的听见街上的人在喊‘着火了’。”
加尼尔(Garnier,1865,第Ⅰ卷,第476页)讲述了拿破仑一世如何在车里睡觉时被炸弹爆炸震醒的故事。他梦见他正率军渡特里亚门托河,当时奥军正在用大炮阻止,最后拿破仑一世突然惊喊道:“我们中计了!”[24]
默里(1878,第161页)做过一个梦,后来这个梦成了一个有名的梦例。他病了,在他的房间的床上躺着,母亲坐在他身边,他睡着了,梦见他处在大革命的恐怖统治时期。在他目睹了一些谋杀打斗场面之后,他终于被带上了革命法庭,在那儿他看见了罗伯斯庇尔、马拉、富基埃-坦维尔等当时的风云人物。他们审问他,问了几个他现在也记不清的问题之后,就给他判了死刑。
他被带到行刑场,周围围满了暴民。他爬上了断头台,被刽子手捆在木桩上,木桩倾斜了,刀已落了下来,他感到已经身首异处。这时突然惊醒,仍然惊魂未定,这时才发现是床头板倒了下来,正如刽子手的刀一样打在他的颈椎上。
这个梦引起了勒·洛林(Le Lorrain,1894)和埃格尔(Egger,1895)的一场有趣的争论。
争论的焦点是梦者是否可能和如何能把内容如此丰富的材料安排组织进那从刺激开始到苏醒之间这样一刹那的。[25]
所有这类例子都给我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在所有梦的来源中,最确凿的是睡眠中客观的感官刺激。而且对于外行人来说,它们是唯一的来源。对于一个受过教育但对梦的研究缺乏知识的人来说,如果人们问他梦是怎么产生的,他肯定会举自己所做过的梦为例,说他醒来之后发现是来自外界的感官刺激。而科学的探索不可能到此止步。科学会发现这里还有问题,即进入梦境的刺激在梦中却不以其实在的形式出现,总是以与它相关的其他形式呈现。但是这种连结梦中刺激和所产生的梦之间的关系,引用默里的话来说(1854,第72页)是“某种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在这里,我们再去考虑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37页以下)的三个与闹钟有关的梦,他们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相同的刺激会产生三个不同的梦,而且为什么只产生这类的梦而非其他。
“那时,我梦见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打算出去散步。我穿过了绿色的田野,来到邻村,发现这里的村民都穿着讲究,腋下夹着赞美诗,向教堂走去。当然,今天是礼拜天,早晨的礼拜马上就要开始。我也决定去参加。但我走得很热,我先走进教堂的围墙,进了院子先凉快一下。当我在看那些墓碑时,我听见敲钟人爬上钟楼,就在钟楼的顶上,我看到了这个乡村教堂的小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那钟静静地一动不动。我知道一会它就会摇摆起来发出响声,宣布礼拜活动的开始。这时钟开始晃动起来,并发生清脆刺耳的响声,声音是那么响,它结束了我的梦。我醒来发现原来是我的闹钟在响。
“还有一个例子,那是一个冬日,天气晴朗,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白雪。我已答应乘坐单人雪橇去参加聚会活动,但是我必须在家里等候有人把雪橇送上门来,我先做些准备工作,把皮毛毡展开,备好暖脚套,然后坐在座位上等候,但这时雪橇迟迟不走,直到一抖缰绳催马上路才算离开家。这时突然雪橇猛地一震,雪橇的铃铛才叮叮咚咚地响起来。实际上这时我也正醒来,发现又是闹钟在作响。
“下面说说第三个例子。我看见一个厨娘,抱着几十只盘子,从过道走向厨房。我发现这摞瓷器有点失去平衡,便喊道:‘当心,不然你会把这些盘子全打碎的。’可是她爱理不理地说:
这类事儿她干得多了,如此等等。可我还是焦急地注视着她,突然——正如我所料的,她绊在门槛儿上,一大摞瓷器都跌落在地板上,叮当作响,几十个盘子成了上百个碎片。但是这响声仍然不停,而且声音不再是打碎盘子的声音,变成了铃声——的确是铃声,这时我醒来了,还是闹钟在尽它的职责。”
关于心灵在梦中为什么会误解客观感觉刺激的性质这一问题,斯图吕贝尔(1877,第103页)和冯特(1874,第659页以下)给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回答:在睡眠中,心灵是在有利于形成幻觉的条件下接受来自外界刺激的。一个感官印象被我们所认识并正确地给以解释——即根据我们以往的经历,它被放在它应属于的那类记忆群中去,但这种印象必须有一定强度、清晰度和持续时间,而且我们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去考虑这件事。如果上述条件得不到满足,我们就会误把上述的客体当成他物:我们形成关于它的幻象。“如果有人在开阔的田间散步,看到远方有什么东西,但看不很清,他首先相信的是那可能是一匹马。”走近些时一看,又可能发现那倒像是一头牛卧在那里。最后,才知道那不过是一群人坐在地上。心灵在睡眠时接受的外部刺激有一种性质,既熟悉又模糊。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才形成幻觉。因为人们的记忆意象或多或少,都是由印象引起,而且也正是通过这些记忆意象,印象才获得其心理价值。至于与意象相关的众多记忆群中,哪一组会被唤起,以及在各种可能的联想中,哪一种联想联系会发生作用——这些问题,根据斯图吕贝尔的理论,也是不定的,并且完全由心灵进行任意选择。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方面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无法再遵循决定梦形成的规律法则,并且,我们由此也不再去追问是否还有其他决定梦者根据感官印象引起的幻觉对梦进行解释的因素。另一方面,我们会怀疑,影响睡者的感官刺激在梦的形成过程中起到很小的作用,而其他因素决定了在他梦中将要出现的记忆意象的选择。实际上,我们观察一下默里的实验性的梦(正因为如此,我已详细地说过这些梦),我们将禁不住会说,这个实验实际上说明了梦的一个元素的来源,而梦的其他内容则太具独立自足性(selt-contained),并在细节上太确定,以致不能仅靠与从外界引进的实验性的成分相适应得到解释。的确,人们开始怀疑幻觉理论和外界印象的力量能形成梦这件事,尤其是当人们发现在梦中这些印象是那么奇特和解释起来那么牵强。于是西蒙(Simon,1888)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梦,在梦中他见到一些巨人坐在桌子旁,而且可以听到他们嘴巴一动一动地嚼东西时发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他醒来才知道,那是一匹马从窗前跑过时马蹄的有节奏的响声。马蹄的声音可以让人联想到一组与《格列佛游记》有关的记忆,如巨人国和慧驷国。当然,这是在没有梦者帮助的情况下我的一种大胆解释。类似这种很不常见的一组记忆的选择是由动机导致的,而不是仅由外部刺激造成的,难道这不可能吗?[26]
(二)内部(主观)感觉刺激
无论有何种反对意见,我们必须承认,客观刺激在引起梦中的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如果这些刺激无论从性质上或从频率上显得不够充分,不足以解释所有梦意象的现象,我们就须去寻找与它们在运作上相似的其他来源。我不能说出从何时产生了把内部(主观)感觉刺激同外部感觉刺激相提并论一起考虑的想法。但实际上在讨论梦的起源方面我们已经这样做了,而且还比较明确。冯特(1874,第657页)说:“我相信,主观的视觉和听觉在梦的幻觉的形成中还起了一个很基本的作用。梦中幻象是由我们所熟悉的主观视觉与听觉形成的。这些感觉在清醒状态中是无形的,但当我们视野变得黑暗时就能显示出来了,耳中铃铃或嗡嗡的声音也同样如此。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视网膜的主观兴奋。正是以这种方法才能解释梦能魔幻般地在眼前出现大量相似或相同事物的明显倾向。我们看到眼前有无数只鸟,或蝴蝶、鱼、五颜六色的甲虫和花等。在这里,黑暗中的光尘就变成了千奇百怪的幻觉形状,而无数组成它的斑点就构成梦中相同数量分离的意象。这些意象又由于移动的原因而被看作移动的物体。这无疑也是梦中最爱展现各种动物形象的基础。因为这些形式的大量不同种类最容易把自己调整为主观明亮形象所认定的特定形式。”
作为梦中意象的来源,主观感觉刺激不像客观刺激那样,它有不依靠外部机会的明显优点。
只要需要,可以随时提供解释。但是和客观刺激相比,它也有不足之处,它们在促成梦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不如客观刺激那样容易通过观察或实验得到证实,或根本得不到证实。对主观感觉刺激最主要的有利证据是我们所知道的“入睡前幻觉”所提供的,或用约翰内斯·缪勒(JohannesMüller,1826)的术语是“幻视现象”。这些意象生动,变化迅速,很容易在睡前出现(有些人有这种习惯性),而且在眼睛睁开时仍能保持一段时间。默里就常有这种情况,并曾对这些情形做过一个十分细心的实验,缪勒在他之前也做过这种实验[同上书,49页以下],证实了它们的联系和它们的带有梦意象的特征。为了产生这种现象,他说(默里,1878,第59页以下)
一定的精神被动性或注意力的放松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产生出入睡前幻觉,只要处于昏昏欲睡状态一秒钟即可(只要有这种需要的倾向)。在这之后人们可能会醒来,然后这种过程就会重复几次,直至最终入睡。默里发现,如果他在不长的间隔后醒来,他就能在他的梦中把作为入睡前幻觉所浮现在眼前的意象分辨出来(同上书,第134页以下)。这正是一次在入睡前出现的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人,十分讨厌地纠缠他的那个情景,这些人面目扭曲,发式奇特,他在醒来之后仍然记得。还有一次,由于节食,他感到饿了,于是出现了一次入睡前的幻象:有一只盘子和一只拿着叉子的手,这只手用叉子取食物喂它自己。接着在梦中他坐在餐桌旁听到就餐的人们吃饭时叉子的碰撞声。还有一次,在他入睡前,他的眼睛不舒服,有些痛,于是出现了一种入睡前幻觉,看到许多非常细小的符号,他得仔细观察才能看清楚。一小时后他醒了过来,记得在梦中他在读一本文字细密的书,他十分痛苦地在读这本书。
听觉幻觉(如对词、名字等等)也同视觉幻觉一样时有发生,也会接着在梦中出现,就像歌剧的序诗先说明主题之后歌剧才正式开始一样。
近期的一位入睡前幻觉现象的观察者赖德(G.T.Ladd,1892)也同缪勒与默里一样,经过一番实践之后能做到突然醒来而不睁开眼睛,过2至5分钟后再继续睡下。这样他可以有机会比较视网膜上刚消失的感受和保持在记忆中的梦意象之间的关系。他宣称在任何情况下,认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都是可能的,因为自身视网膜光的亮点和亮线为梦中精神所接受到的事物形体提供了轮廓。例如,在视网膜上亮点的排列呈平行线形,在梦中就形成了他所读的书中的一行行铅字。
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梦中正读的清清楚楚的那页书渐渐消退为我清醒意识中的这样一个情景,它就像我们在暗处透过纸上一个椭圆形的小孔所看到的远处的一页书”。
赖德认为(尽管他不想贬低中枢[大脑]因素在这一现象中的作用),如果没有眼球中视网膜刺激所提供的材料,视觉性的梦是不会产生的。这很适合那种在黑暗的屋子里刚入睡时所做的梦,而在天亮时醒前所出现的梦的刺激源是在变亮的屋里刺进眼睛的客观的光线。视网膜光的这种变化不定、不断转换的性质与梦中不断变转的意象过程是相一致的。注意到赖德观察的重要性的人中,没有人会低估主观刺激源所起的作用。因为,如我们所知,视觉意象是我们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他感觉(除听觉以外)则在梦的形成中是间歇性的和次要的。
(三)内部躯体刺激
由于我们现在在讨论机体内部的梦源问题而不是外部的,所以我们应记住,几乎我们所有的内部器官在受到刺激时,或者说它们不舒服,或者说生病时,都会成为梦的来源,尽管在它们正常工作时似乎不向我们传达任何信息。这些刺激和我们所受到感觉或疼痛刺激有相同的作用。例如,这类历史很久的实验在斯图吕贝尔的作品中有所反映(1877,第107页):“在睡眠中心灵对躯体事件有着比清醒时更深更广的感觉意识,它必须接受身体各部位刺激的印象,并受它们影响。例如,身体姿势的变换,清醒时我们可能根本不注意,而在睡时却不然。”所以,最早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很可能在刚一得病时,信息首先是来自梦中,而不是人的清醒状态,因为梦有一种对印象的放大作用(参看上文第3页)。一些医学界的作者虽然不相信梦的预言作用,但对于梦对疾病的预兆性却没有相反的意见(比较西蒙,1888,第31页及一些早期作者的作品)。[27]
关于梦的诊断作用的例子似乎是近些年来才在一些书中有所引证。如蒂茜(Tissié,1898,第62页以下)引用过阿提古(Artigues,1884,第43页)的一个例子,一个43岁的妇女近年来一直在夜间做焦虑性的梦,后来她去做医学检查,发现是心脏病早期。再后来她最终死于心脏病。
在很多情况下,内部器官的明显不适显然构成梦的诱因。人们一般已认识到,多做焦虑梦是心脏和肺部疾病的征候。的确,疾病生活的这一侧面已被许多权威作者给以强调,此处我只提一下拉德斯托克(Radestock,1879,第70页)、斯皮塔(Spitta,1882,第241页以下)、默里(1878,第33页以下)、西蒙(1888)、蒂茜(1898,第60页以下)就足够了。蒂茜甚至认为受到感染的器官不同会决定梦的不同性质。如那些心脏不好的病人常做短梦,醒来之时常常也正是一个梦的可怕的尾声,它的内容一般总是涉及某人死去的可怕情景。而肺病患者总是梦见有窒息、拥挤、飞翔等场景,常做熟悉的噩梦(可以说,鲍纳[Bärner,1855]对后者有很成功的探索,他曾做实验:面朝下躺着,或盖住呼吸器官)。在消化系统的疾病方面,梦多涉及对食物的享受与厌恶等内容。最后,性兴奋对梦内容的影响,在这方面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切身经历来做出很适当的说明,也可以为梦受官能刺激所影响的理论提供最有力的证据。
此外,凡是读过这个问题的材料的人都不会不注意到默里(1878,第451页以下)和威根特(1893)等人,他们之所以研究梦都是由于他们本身的疾病影响了他们梦的内容。
不过,尽管这些事实已毫无疑问地建立起来了,但是它们对梦的产生的重要性问题并非如我们希望的那么理想。因为梦是人人都做的,健康人也会做,而且每夜都可能做梦。因此,很明显,器官的疾病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并不是某些特殊梦的起源问题,而是引起正常人做普通的梦的根源问题。
要探讨比上面提及的更丰富更广泛的梦的来源,我们只需向前再走一步,这种来源真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果说体内机制的不适状态可以导致梦的产生这一理论成立,并且我们也承认这样一个事实:睡眠时我们的心灵从外部世界转移开来而能更多地关注我们身体内的情况,那么,我们可以假定内部器官不必处在病态就可以产生刺激并能传到休眠状态的心灵,而这种刺激就可以成为梦源,这种推理应该说是合乎情理的。当我们清醒时,我们意识到一种分散的、一般的感受性,或称“存在感觉”,它只有一种情绪的模糊性质,对于这种感受,根据医学界的意见,身体的各种器官系统都有所贡献。在夜里,情况就不同了,同是这种感受性这时就变成一种强大的影响,并通过各种组成成分发挥作用,因此成为产生梦意象最强大和最普通的刺激源。如果这一推论成立,那么剩下的工作就是研究器官刺激如何产生梦意象的规律了。
我们现在已在讨论医学界权威们所关注的有关梦的来源的理论问题了:我们生命中心的模糊性仍不是目前我们的知识足以能解决的,对围绕梦的起源的模糊性认识也不是十分充分,以致可以建立起它们之间的联系。把植物性器官的感受作为梦的构建者的思路对医学界的人来说是有特殊吸引力的,因为它是梦的病因学和精神方面疾病的一种解释,其表现又有如此多的共性;由于由内部器官引起的普遍存在性的变化和刺激也与精神病的起源有很大关系。因此,躯体刺激理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多个不同的根源,这是不足为奇的。
这种争论还在继续,1851年哲学家叔本华(Schopenhauer)提出的看法就对一些作者有决定性的影响。在他看来,我们对宇宙的认识是通过我们的智力从外部世界摄取印象并以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进行梳理之后形成的。白天,来自我们体内神经系统的刺激对我们的情绪作用是非常之小,以致我们常常没意识到。但在夜间,当我们的思想不再为白天众多纷纭复杂的印象所包围,从身体内部来的刺激才引起人们的注意——这就像夜间我们可以听到小溪潺潺的流水声,而白天却听不到一样。但为什么是智力对这些刺激产生反应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特殊功能作用于它们?这些刺激重新塑造自己,形成占据时间和空间又遵守因果关系的形式,因而产生了梦[参见叔本华,1862,第1卷,第249页以下]。施尔纳(Scherner,1861)以及他之后的沃凯尔特(1875)
随后又致力于更细致地研究躯体刺激和梦的关系。而我暂时不在此就去考虑这一问题,我们将在谈到关于梦的各种理论时再说[参见下文第83页以下]。
克劳斯(Krauss,1859,第1255页),这位精神病医生从事一项持续很长时间的调查,结果也表明,梦或谵妄[28]和妄想的根源在于同一因素,即器官决定性的感觉。很难想象感官的任何部分不会成为梦或妄想的起源点。器官决定性的感觉“可以分为两类:(1)那些构成一般心境(普通感觉);(2)主要内在的植物性有机组织系统中的特殊感觉。而后者中又分为五种:a.肌肉的;b.呼吸的;C.胃的;d.性的;e.皮肤的感觉。”克劳斯认为由躯体刺激产生梦的过程如下所述。已引起的感觉唤醒相对的意象,这是联想规律所决定的。它同意象结合起来进入器官结构,不过意识对它的反应都是病态的。因为它根本不注意感觉问题,而是把它的整体引向伴随的意象上去,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真正的事实总是被误解的原因。克劳斯有一个专门的术语来描绘这一过程:进入梦境的感觉的“超具体化”(trans-substantiation)。
今天,器官的躯体刺激对梦形成的意义已被普遍接受,但是支配它们之间关系的规律问题却有着不同说法,而且谁也说不清。以躯体刺激理论为基础,梦的解释就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把梦的内容追溯到引起它的器官刺激上,如果人们不接受施尔纳(1861)所提出的解释规律,又会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事实:正是梦的内容揭示了器官刺激的存在。
关于所谓“典型”的各种梦的解释的争论就有很多,因为它们发生在许多人身上,而且内容相似。诸如从高处掉下来、掉牙、飞翔或赤身裸体令人尴尬的梦,以及穿得少或没盖被子等的梦都是大家所十分熟悉的。这最后一种梦可以简单归结为睡者的感觉,他把被子蹬开了,或把身体某一部位露了出来。梦见掉牙可以追溯到“牙刺激”,尽管这也不一定就意味着牙刺激就是病理方面的刺激。根据斯图吕贝尔(1877,第119页),飞翔梦是心灵中所产生的一种幻象,是对当胸部皮肤有时停止感觉肺叶的张合活动所产生的刺激时的结果,这时肺叶活动就使人产生一种漂浮的感觉。从高处掉下来据说是当皮肤有压力的感觉不再感受到时,我们的手臂突然甩离身体或屈着的腿突然伸直的原因。我们刚才提到的动作使得触觉恢复了知觉,这种知觉的转变在梦中就产生跌落下来的幻觉(同上书,第118页)。尽管这些解释听起来头头是道,但其弱点也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下面的事实:不需任何其他证据,人们可以提出一系列的假说,说这种器官或那种器官的感觉从精神接受中消失或出现等等,最终建立起一个释梦的整个体系。我以后再去论述典型梦和梦的来源问题。
西蒙(1888,第34页以下)曾试图通过一系列相似梦的比较,来归纳出一些器官刺激必然会引起某些梦的规律。他断言,如果在表达情绪中功能正常的器官在睡眠时被来自外界的刺激激活,而这种激活状态平时又只能是由情绪引发,那么,就会做梦,这个梦将包含与那种情感相适应的意象。而另一项规律则是在睡眠过程中某一器官处于活动、激奋或受打扰的状态,那么梦就会产生与这种器官所执行的功能有关的意象。
穆里·沃尔德(Mourly Void,1896)也打算在某一特殊领域通过实验来证明由躯体刺激理论所提出的产生梦的因素。他们的实验是通过改变睡者的睡姿(四肢的位置)来比较他们的梦有何不同。他对他的发现做了下列的陈述:
(1)在梦中一个肢体基本与现实生活中大体位置相同。这样,我们梦见自己这个肢体处于静止状态(实际上也是如此)。
(2)如果我们梦见自己的这个肢体在活动,那么在完成这一动作过程中的某一个位置必定与这个肢体实际位置相一致。
(3)这位梦者自己肢体的位置可能在梦中归于其他人。
(4)梦中的这个动作可能受到阻碍。
(5)处于这一位置上的肢体可能在梦中以动物或怪物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下,它们之间有一种相似性。
(6)肢体的位置可能在梦中引起一些思想,而这些思想与这一肢体有一些联系。于是,如果手指也涉及,则可以梦见数字。
根据这类研究发现,我认为,即使是躯体刺激理论,也不能完全成功地排除关于决定梦意象的任意性。[29]
(四)刺激的精神来源
当我们在解决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和论述梦的材料问题时,我们发现关于梦的最古老与最现代的研究者们都相信,人们做梦会梦到白天所做的事和他们白天感兴趣的事[第7页以下]。这种带入睡眠中的兴趣不仅与精神有关,构成梦与生活的连结纽带,同时也提供给我们进一步的梦源,而且是一个不可等闲视之的梦源。的确,结合睡眠时发展起来的兴趣(刺激进入梦者引起的),它可能足以解释所有梦意象的来源。但是我们也听到了反对派的观点。即,梦把睡者从白天的兴趣中拖出来,而且,这似乎是一条规律:只有那些当时曾深深打动过我们,但后来在现实生活中又都失去兴味的东西才进入我们的梦境[第7页和第18页]。这样,在我们分析梦时的每一步上我们都感到,如果我们不用很多如“经常地”、“作为一个规则”或“在大多数情况下”等修饰性词语或准备去承认某些例外是很合理的,我们就无法做出一个概括。
如果清醒中的兴趣再加上睡眠时内部与外部的刺激就足以说清梦的原因,那么我们就能把梦的任何一个成分的根源给出满意的解释:梦的来源之谜就可以解释,而剩下的工作就是给在各种梦中由精神和躯体刺激所起的作用确定下来。实际上,人们从来也没有如此完整地解释梦,每一个在这一领域做过努力的人都会发现对于梦的来源的有些(常常是许多)部分,他是一无所知的,白天的兴趣不可能对梦如此重要,以至于可以说人们每天夜里都在继续白天所从事的事情。
除此以外,人们就不知道有其他的精神方面来源了。于是我们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所有我们已在资料中给出的全部解释(施尔纳的论述除外[关于他的论述我们将在第83页提到]),在给那些观念性的梦意象进行寻找根源时就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空白或缺口,而正是这些观念性的梦意象构成了梦的有特征的材料。在这种窘迫的情况下,这方面的大多数作者都倾向于把促使梦形成的精神因素的作用减少到最低程度,因为这些因素实在太难接近。的确,他们把梦分为两大类,即“由神经刺激”和“由联想”所引起的梦。在两者之中联想性的梦是唯一能使来源(已经历过的材料)复制的(参看冯特,1874,第657页以下)。但无论如何,他们都难免遇到这样的疑问:“是否任何的梦都能在没有躯体刺激的情况下发生?”(沃凯尔特,1875,第127页)要描述一个纯粹的联想性的梦实在是很困难的,“在联想性梦的本身中,可能根本没有这样真实的核心(来自躯体刺激的),即使是梦的中心也不过是松散地集中起来的。任何梦的思维过程都不是受着理性或常识的支配,甚至不是被相关的躯体或精神的刺激连结在一起,而完全听任于它们自身的千变万化和自身的紊乱无序(同上书,第118页)。”
冯特(1874,第656~657页)也力图把精神因素在梦形成中的作用减小到最低程度。他宣称,把梦的幻影看成是纯粹的幻觉,这似乎不合理,大多数梦的意象实际上大概就是幻想,因为它们来自不清晰的感觉印象,这种印象在睡眠时也从未停止过。威根特(1893,第17页)也持有这样的观点,并广泛地应用这一观点。他在谈到所有的梦意象时断言:“它们的最初来源是感觉的刺激,而只是后来才有复制性的联想,并附着于它们。”蒂茜(1898,第183页)甚至走得更远,给刺激的精神源划定了一个界限:“纯粹精神来源的梦是不存在的,我们梦中的想法是从外部世界进去的。”
那些作者如著名的哲学家冯特,采取了折衷的立场,说在大多数的梦中,躯体和精神方面的刺激是合作工作的(不管精神刺激在白天作为兴趣来说是意识到或根本没有注意)。
我们在后面将会发现梦的形成之谜是可以通过揭示一个出乎意料的精神刺激源来解开。同时,对于并非源于精神生活的刺激对梦的形成的作用,我们给与了过高的估价,这也是不足怪的。因为它们不仅易于发现,而且也易于通过实验得到证实。况且梦的躯体来源的观点是与日前盛行的精神病学的思想相一致的。的确,关于大脑对有机体的主导作用,人们是确信无疑的。不过任何可以显示精神生活能独立于明显的肌体变化或精神生活可以自动表现自身的想法都会令当代精神病学家大吃一惊,似乎承认这些必然把我们带回到自然哲学或玄学时代。精神病学者的怀疑好像把心灵置于一种监护之下,而且现在仍坚持认为精神的任何冲动都不可以有自己的任何方式手段。他们的这种做法只表示他们对躯体与精神之间偶然联系的确实性的信任度是相当低的。甚至当调查表明一个现象最初激动的原因是精神方面的,进一步深入地研究必将有一天会把这条路延伸而发现精神事件的有机基础。但是,如果在我们不能超越心理而看得更远时,也没有理由否认这种存在。[30]
四、为什么醒后会产生梦的遗忘
这是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梦在早晨醒来后就被淡忘。它们当然是可以被记住的;因为在醒来后,我们只是通过记忆去知道它们。但是我们常有一种感觉,我们只记住了梦的一部分,而梦的内容是很多的。我们也会注意到,早晨仍然记忆犹新的梦的回忆却很快就消失,除了其中支离破碎的片断仍在白天的记忆中,其他的则渐渐消退。我们常常注意到我们的确做过梦,可又不知梦了什么。我们对梦是十分容易遗忘的这一事实实在太习以为常了,以致没有感到这件事竟是如此之怪,怎么可能一个人夜间做了梦而到了白天即忘了梦到什么,甚至忘了自己究竟做没做过梦。相反,偶尔也有这种情况,梦在记忆中却永远不忘。我曾分析过我的病人在25年前或更早做的梦,我自己的梦也有的已相隔至少37年,但仍记得,而且就如刚刚发生的一样记忆犹新。所有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但又不是很容易说得明白。
最早关于梦的遗忘的论述是斯图吕贝尔所做的[1877,第79页以下],它很明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斯图吕贝尔也不是只找到一个原因,而是相当多的原因。
首先,所有这些导致白天把梦遗忘的原因都在其中起到作用。我们在白天清醒生活中会忘记无数个感觉和知觉,这是因为它们太微弱或因为它们所引起的兴奋太小。许多梦意象也是如此:
它们被人们容易遗忘是因为它们太微弱,而只有较强的才被记住。不过,强度因素仍不完全是梦能否记住的全部因素。斯图吕贝尔[1877,第82页]以及其他一些作者也都承认,梦境情景十分生动的梦却被忘记了,而大量的只是影幻般的或根本没有感觉力量的梦却保留在记忆中这一事实。还有,当我们醒来时,我们容易忘记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而习惯上注意多次反复发生的事情。而大多数梦的意象只发生一次,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经历。[31]这一事实让我们忘记梦也是合乎情理的。第三个使我们忘记梦的原因可能显得更为重要。如果感觉、念头、想法等等将得到对记忆的某种程度的感觉性,很基本的一点是它们不应保持孤立,而应在一种适当的连结与组合之中。
如果一句短的诗句被打乱使之无序也会让人难以记住,“若按适当的顺序组合起来,一个词会帮助另一个词,甚至整个包含意义的句子,那么,它就易于记住并长久不忘。一般说来,记住一些混乱而无序的东西和记住那些没有意义的东西同样是困难的和不同寻常的”[斯图吕贝尔,1877,第83页]。梦就是缺乏可辨认性和无序的。组成梦的内容的东西就是这样缺乏实际内容而不易记住的。它们易被忘记就是它们用不了多久就支离破碎了。拉德斯托克(1879,第168页)曾说过他曾观察到,最容易记住的梦一定是十分独特的梦,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承认与上述所说的很难合拍。
斯图吕贝尔(1877,第82页以下)相信关于梦与现实生活关系的某些其他因素仍对梦的遗忘有很大作用。在清醒中容易忘掉梦中之事显然只是前面已经提到过(第21页)的事实的易忘性的翻版,即,梦极少从现实生活中提取有序的整体,而只是从中挑选一些细枝末节,那些从现实的精神生活的整体中拆取下来的琐碎的事,却常常在白天清醒时被记住。这样,梦的组成在心灵的精神秩序的组织中就难以找到位置。因此,我们就没有可以帮助记忆它们的东西。“梦的结构就好像是从我们心理生活的地上升起,飘浮在精神的空间,犹如天上的云朵,又被一阵风吹散。”(斯图吕贝尔,1877,第87页)而在醒来之后,我们感知的实在世界又向我们迎面而来,占据了我们的注意力,这股力量绝不是任何梦的力量所能抵御的。这样,我们又有了另一因素可以说明这一问题。梦让位于新的一天的众多印象,正如太阳出而群星隐退一样。
最后,还应记住一个事实,即人们多数都对梦没有多大兴趣,所以容易把它们忘掉。任何人,如一位科学研究者,只要他注意自己的梦一段时间,就会发现他比以往的梦多了,这一事实说明他更容易、也更多地记住了自己的梦。
还有两个导致梦的遗忘的原因,即贝尼尼(Benini,1898,第155~156页)曾引用的鲍纳特利(Bonatelli,1880)作为对斯图吕贝尔论述补充的那两点。它们是:(1)清醒状态和睡眠的存在感觉(coenaesthesia,又译普通感觉)的交替不利于两者间的互惠性再现;(2)梦里有意念的材料的不同安排使得它们无法转换到清醒的意识中。
尽管上述诸原因都是说梦是容易遗忘的,实际上,(如斯图吕贝尔自己所坚持的[1877,第6页])许多梦还是保留在记忆中了,这是很明显的。关于这一题目,有许多人做了反复不断的努力,试图寻找支配梦回忆的规律,但结果我们还得承认,在我们面前仍有些令人困惑的和难以解释的问题。对于某些关于梦回忆的特征在最近有人做了强调,(参看拉德斯托克,1879,第169页,以及蒂茜,1898,第148页以下),如这样的事实,当有的梦在早晨时似乎已忘记,但在白天中又回忆起来了。如它的内容,尽管已忘了,而又因为偶然的感触而想起来。
但是,总的来说,梦的回忆说是很容易受到反对的,这肯定会降低它们的价值。由于如此大量的梦都被遗忘,我们很怀疑记忆中所留下的东西是否被歪曲了。
关于梦的再现的准确性的疑问,斯图吕贝尔(1877,第197页)也曾论述过,“于是,很可能是这样,清醒的意识不明智地在梦的记忆中增加了一些额外的内容;我们说服自己说,我们梦见了许多东西,而实际上我们根本就没有梦见”。
詹森(1855,第547页)曾着力强调过这一点,“此外,在研究和解决连贯一致的梦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一个特殊的环境。在我看来,这一环境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这些情况里真实总是被这样的事实所蒙蔽,即,我们在回忆这类梦时,我们几乎总是(但是无意的,而且也没注意到有这种情况)填补梦意象之间存在的空隙。在我们记忆中十分连贯的梦实际上很少或根本就不是连贯的。就是最实事求是的人在叙述那些最值得注意的梦时也难免添油加醋。人的心灵有一种很强的关联地看事物的习惯,以致不明智地把原本并不连贯、无关联的梦也连续地看待了。”
埃格尔[Egger,1895,第41页]有些话,虽然是他完全独立写出来的,这点毫无疑问,却如同从詹森的书上翻译下来的一样:“观察梦有一种特殊的困难,在这类事情上,要避免错误的唯一办法就是把你所经历的和观察到的一刻不缓地写在纸上。否则遗忘,无论是部分的或整体的,很快就会发生。全部遗忘并不严重,但部分遗忘却是危险的。因为,如果我们要描述没有忘记的内容,便易于用想象来弥补记忆中的那些不连贯的片断……我们无意之中变成创造性艺术家;而描述出来的梦的内容,如果一次次地重复,便会使我们自己相信所描述的内容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斯皮塔(Spitta,1882,第388页)表达过几乎完全相同的意见,他认为直到我们要复述我们的梦时,我们才把某种秩序引进那些松散地连结着的各个成分:我们“把事物原来只是并列关系改变为有先后顺序和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我们给缺乏逻辑关系的梦引进了逻辑”。
由于我们对记忆的真实性的唯一检查是一种客观的证据,又由于这是梦所得不到的,而梦又是我们自己的经历而且其根源就在我们的回忆之中,那么我们对于梦的记忆又有什么价值呢?[32]
五、梦的显著心理特征
我们对于梦的科学考察是从它们是我们心理活动的产物这一假定开始的。不过,已做过的梦对我们来说又是那么陌生。我们很少承认我们自己的责任,因为我们常常说“我碰到一个梦”(“mir hat geträumt”),就如同说“我做了一个梦”(“ich habe geträumt”)一样自然、习惯。我们认为梦是从外界进入我们心灵的这种感觉,其根源何在呢?根据我们对梦的来源的讨论,我们一定得出如下结论:陌生性不会归因于梦内容的材料,因为这些材料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清醒的现实生活中都是那么普通。问题在于,心灵的加工过程是否有所改变或修饰,由此产生了我们目前讨论的这种印象。因此,我们需要就梦的心理特征做一描述。
在对梦与现实生活的根本区别和从此得出影响深远的结论方面,谁也没有费希纳(G.T Fechner)在他的《心理物理学基础》(1989,第2页,第520~521页)一书中说得更尖锐,强调得更有力的了。在他看来,“既不是仅仅降低有意识的精神生活”,也不是把注意力从外部世界的影响下拉开,就可以解释同现实生活相比照之下的梦生活的特点。他甚至怀疑,梦中动作的场景与清醒观念生活场景是不同的。“如果心理物理活动的场景在梦中与清醒生活中是相同的,那么梦,在我看来,只是清醒观念生活的一种低强度的延伸,而且必须是同一材料和同样的形式,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不清楚费希纳在讲这种心理活动地点变化时头脑在想些什么,就我所知,也不知是否还有别的什么人沿着他的话所指出的道路走。我认为我们可以放弃给这句话一个解剖学的解释的可能性,也不以为它是指生理上的大脑功能定位、甚至是指大脑皮质的组织分层。不过,如果它能应用到一种精神机制上去,这个机制是由一个接着一个的一连串动力因素构成,[33]这一建议也可能是充满智慧的或有生命力的。
其他一些作者已满足于对更实际的梦生活的区分特征的注意,并且把它们作为起点以取得更深刻的解释。
这种说法还是合理的,即梦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就出现在刚刚入睡的那一时刻,可以把它称作预睡眠现象。根据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1862,第351页)的说法,清醒状态的特点是这样一种情况:思想活动以概念(concept)形式出现,而不是以意象(image)形式发生。
梦基本上是用意象思维,而且随着睡眠的到来,我们可以看到自主活动相应地变得困难,而非自主念头滋生,所有这些非自主念头变成意象群。无力去做那类我们感觉有意去做的观念活动以及意象的涌现(常常伴有出神的状态)——这两个特征会在梦中保留下来,梦的心理学分析又迫使我们把它们看成是梦生活的基本特征。我们已经看到[参看第31页以下]这些意象——入睡前幻觉——本身在内容上与梦意象是一致的。[34]
所以,梦主要以视觉意象进行思维,但也并非毫无例外,它们也用听觉意象,并且,也在更小的程度上用其他感觉印象。在梦中也还会有许多事情作为思想或意念发生(正如在白天一样)——这大概可以说是一种言语表达的残余。然而,梦的真正特点只是以意象活动为内容要素的,这更有点像一种知觉而不像是记忆的呈现。我们先把关于幻觉性质的所有争论(对此,精神病学家十分熟悉)放在一边。我们先和这方面权威人物讨论一下他们所断言的梦产生幻觉的问题——即以幻觉代替思想。在这一方面,视觉和听觉表现没有区别:人们观察过,如果人入睡时头脑中有一连串的音符记忆,记忆会把它们变成同样曲调的幻觉,而当这个人醒来时(这两种状态在临睡前不止一次地互相转换),这种幻觉又让位于记忆的表现,但这种记忆表现立刻会变弱,而且在质量上也与前面不同。
将观念转换成为幻觉并不是梦与白天相应思想的唯一区别方面。梦通过意象创造一个情景,它们呈现一个事件,就和真正发生的一样。正如斯皮塔(1882,第145页)所说,它们使一个观念“戏剧化”。但是梦生活的这一特征只有当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它时才有可能更全面地理解(这似乎是一条规律,事情总有些例外需要特殊观察)。在梦中,我们似乎不是在思考而是在体验;
也就是说,我们对幻觉给予完全的相信。直到我们醒来才意识到,我们什么也没有经历过,只是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在思考。正是这一特点才区别了真正的梦和白日梦,白日梦与现实从不混淆。
布达赫(1838,第1502页以下)总结梦生活的特点为以下几点:“梦的基本特点有:(1)梦中,心灵的主观活动表现为客观形式,因为我们的知觉官能把我们想象的产物看成感觉印象……(2)睡眠象征着我们自我权威的结束,因此,睡眠带来某种程度的被动性……伴随梦而出现的意象只有在自我权威性消退后才可能产生。”
下一步要解决的是心灵对梦幻觉信任的问题。这是一种自我“权威性”活动停止之后才产生的一种信任。斯图吕贝尔(1877)坚持认为,在这方面,心灵在正确地施行它的功能,并与它的机制相一致。梦的成分绝不仅是一种表象,而是如清醒生活中通过感官媒介产生的心理经验一样真实(同上书,第34页)。清醒的心灵以言语意象和话语来产生观念、思想,而在梦中,它是以真正的感官意象做这样的事(同上书,第35页)。此外,梦中具有空间意识,因为感觉和意象也占据外部空间,就如它们在清醒时一样(同上书,第36页)。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心灵在梦中同清醒时一样,与意象和感觉有相同的关系(同上书,第43页)。但是,如果这种关系出现差错,也是因为在睡眠状态缺乏一种尺度,只有这种尺度才能把感官感觉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区分开来。它不能把它的梦意象交给证明它是客观实际的唯一检验。除此以外,这是忽视有互相转变任意性的意象和没有任意性存在的情况之间的区别。它的错误是因为它不能把因果律应用于梦的内容(同上书,第50~51页)。简言之,它转离外部世界的这一事实也正是它相信梦的主观世界的原因。
德鲍夫(1885,第84页)在经历一番不同的心理学争论之后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说,我们相信梦意象的真实性,因为在睡眠中,我们已与外部世界相脱离,因而没有其他印象可与之比较。
但是,我们相信这些幻觉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不能在梦中对之加以检验。一个梦似乎提供给我们这样的检验:它可以让我们触摸到我们看见的玫瑰,尽管我们尚在梦中,根据德鲍夫的观点,我们只有一个检验我们是梦是醒的有效标准,那就是我们醒来的这一经验事实。我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在将睡和将醒之间所经历的任何事都带有幻觉性质,当醒来时我发现我没穿衣服躺在床上。在睡眠中,由于我的心理习惯(这种习惯是不休眠的),也把梦的意象当成真实事物,它想当然地认为存在一个与自我相参照的外部世界。[35]
与外部世界的脱离似乎可以被看作是决定梦生活最明显特点的因素。因此,我们有必要引用布达赫很早以前的一些精辟论述,这对于说明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会很有启发,并应考虑进去以免在这最后几页做出结论时把我们的论述搞得大而无当。他写道,“只有在我们的心灵不受感官刺激的条件下,睡眠才能发生……但是睡眠的真实先决条件并不是感官刺激的缺乏,而更是对这种感官刺激的兴趣的缺乏[36]。一些感官印象可能是很必要的,这是为了使心灵平静下来,磨粉工只有听着磨还在转动的响声他才能睡觉,夜间习惯点着灯才入睡的人一旦在黑暗之中却难以入睡。”(布达赫,1838,第482页)“在睡眠中,大脑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并从自己的外周部分撤回。……但与外部的联系并未被完全切断。如果当我们实际睡着时,我们就什么也听不到或感觉不到,而只有在醒后才听得到声音,感觉到事物,那么我们可能就永远不会被唤醒了。……这种感知的存在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得到更清楚的证明,即唤醒我们的并不只是印象的感性强度,还有它的心理环境:一个睡着的人可能不会被与他无关的词语所唤醒,却可以被他的名字所唤醒……因此,心灵在睡眠中也能区别不同的感觉……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撤去感觉刺激也可以唤醒某人,只要这一感觉刺激与对他具有某种观念重要性的事物相关联。例如,当灯熄灭时也可以唤醒习惯开着灯睡觉的人,磨声停止也可以唤醒看磨的磨工。他是因中止感官刺激而醒来的。这就说明这个活动仍被他所感知。
但是由于这种活动无关紧要或令他满足,所以就对他不形成打扰。”(同上书,第485~486页)即使没有讨论那些不同的意见(它们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已讨论过的梦生活的特征,那些归因于与外部世界隔离的特征是不能完全解释梦的奇特性质的。因为不然的话梦中的幻觉就可以变回观念,梦中情景也可以变回思想,释梦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而实际上,当我们醒来之后从记忆中再去搜寻梦时也正是在这么做的,但不论我们是否成功地复制了全部的梦或只是部分梦,这个梦也不会比以前更容易解释。
的确,所有权威们也都毫不迟疑地断定,清醒生活的观念内容一定在梦中发生了别的更深刻的变化。斯图吕贝尔(1877,第27~28页)就着手对其他这样一种变化进行了研究:“随着感觉功能以及正常重要意识的中止,心灵失去了情感、愿望、兴趣和活动等植根的土壤。精神状态各种情感、兴趣、价值判断等(它们也都与清醒生活的记忆意象相联结)也屈服于……一种模糊不清的压力,结果它们同以上意象的联系也中断了;清醒中的人、物、事件、动作等的知觉意象再现为许多分离的意象,但任何一个意象也不再带有精神价值。这种价值已离开了它们,于是它们就在心灵中到处浮动、自由自在……”根据斯图吕贝尔意象被剥夺了精神价值这一事实(这又回到了与外部隔离的理论)在创造可以区分梦与记忆中的现实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
我们已经看到[第49页],入睡立即就涉及一种精神活动的失去,即对观念秩序的有意识导向的能力。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无论如何是很有道理的建议,即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扩散到心灵的所有功能上去;而且其中一些功能几乎全部暂时停止了发挥作用。但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是否其他功能仍可以正常工作。而在这里有人会问,梦的区分特征是否不能被睡眠降低精神效率这一理由所解释。这一观念在白天判断的基础上找到对梦所形成的印象的支持。梦是不连贯的,它们可以毫无反对地接受相当矛盾的内容,它们承认那些现实中不可能发生和出现的事,它们对那些白天对我们十分重要的知识置之不理,它们向我们揭示人类低能和愚蠢的一面。谁如果按梦中的方式行事都会被看作是疯子,有谁像梦中说话那样来讲话也会被认为是头脑发昏或弱智。我们对梦中心智活动评价颇低,或断言在梦中一切高智能的功能已经暂停发挥作用或所有的事件都是受到严重扭曲破坏,这种说法似乎是说出了真理。
在表述对梦的这类意见时,权威们取得了高度的意见一致性(例外情况在本章中也将论述[第59页以下]);这种判断会直接导致一种特殊的理论,即释梦。但现在我要暂时停止一般性论述而转入对一系列作者关于梦的心理特征的论述,他们有的是哲学家,有的是医生。
根据莱蒙(Lemoine,1855)的看法,“不连贯性”是梦的基本特征之一。
默里(1878,第163页)也同意他的观点:“没有一个梦是完全合理的,总有一些不连贯、时代误置、荒诞等。”
斯皮塔[1882,第193页]引用黑格尔的话说,梦是毫无客观、合理的连贯性的。
杜加斯[1897a,第417页]写道:“梦是精神、情感和心理的无政府状态,是一种随意的功能发挥,是既无目的又无控制的活动;在梦中人们的精神变成了一种精神的自动化形式。”
甚至沃凯尔特(1875,第14页)(他的理论与把梦看作无目的一种精神活动相去甚远)也说到(梦的)“松弛、不连贯和对观念生活的混淆,而这些在白天生活中则被中心自我的逻辑力量所控制并连结起来。”
对于梦的荒诞性的评论没有比西塞罗(《占卜》,Ⅱ,[Lxxi,第146页])说得更为一针见血:“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事能比我们梦中的事更难以想象、更为混乱或更为反常的了。”
费希纳(1889,第2卷,第522页)写道:“似乎是一个有理智人的心理活动被移置到一个傻子身上去了。”
拉德斯托克(1879,第145页)说:“实际上,似乎想给这种疯子般的活动制定规律是不可能的。在离开那些理性意志和注意力作用白天观念上严格管束之后,梦就溶入了千变万化混乱的漩涡之中。”
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45页)说:“一个梦者在进行推论时他的跳跃能力真是令人吃惊。
当他看到那些十分熟悉的经验被完全颠倒时,他是那么镇静,在他尚未被那些无稽的笑话和漫无边际的胡说八道把他弄醒之前,即使是最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律的矛盾,他也毫不犹豫地去准备接受。我们可以无顾虑地把3乘以3算做20。对于小狗背出一句诗来也不会吃惊,或者死人也步行走向自己的坟墓,或看到石头漂在水面上。也许我们正向波思勃格公爵领地前进去完成一件严肃的使命,或者去列支敦士登公国去视察他们的海军,或者有人在波尔塔瓦战役前不久劝我们加入到查理十二世的军队中去。”
宾茨(1878,第33页)已形成关于梦的理论,它是基于这样的印象的,他写道:“梦的内容十有八九是无意义的,我们把本无联系的人与物放在一起。接着,就如万花筒一转一样,我们又换上了新一批人与事物,比前者更荒诞无稽、更缺乏意义。就这样,这种没有完全睡眠的大脑继续换着节目,直到我们醒来,拍拍脑门,怀疑我们的脑袋是否还能够进行正常的思维。”
默里(1878,第50页)给梦意象和清醒的思维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个比拟,这对医生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这些意象的产生(这些意象对于清醒的人来说是由意志唤起的)在智力领域与在舞蹈病和瘫痪症中可看到的在活动领域所占的地方相一致……”他进一步把梦看作“一连串的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的退化”。(同上书,第27页)
几乎没有必要再去重复与默里相同或类似的关于各种高级心理功能的论述了。例如,斯图吕贝尔(1877,第26页)说,在梦中即使没有明显的无意义,但心灵建立在关系与关联上的逻辑操作能力也已完全蒙上了阴影。斯皮塔(1882,第148页)也宣称梦意象的产生似乎完全离开了因果律。拉德斯托克(1879,[第153~154页])和其他一些作者也都坚持梦是缺乏判断与推理特征的。根据约德勒(1896,第123页)的看法,梦是没有批判功能的,也没有参照意识的一般内容去矫正某种感知的力量。这位作者还说:“在梦中发生的每种有意识的活动,也都是以不完全的、约束性的和孤立的形式进行的。”梦中也涉及我们清醒意识的一些知识,但它们是不同的,在这方面,斯特里克尔(1879,第98页)和其他一些作者都做了解释,他们认为是由于梦里事实的被遗忘和观念之间逻辑关系的消失,云云。
虽然从总的来看,这些作者的观点对梦中精神功能作用是不赞同的,但也承认精神活动的残余仍保留在记忆之中。这一点冯特说得最为清楚,他的理论对许多这方面专家都有决定性的影响。
人们会问,那些仍保留在梦中的正常精神活动残余,其性质如何,在这方面大家的意见几乎是一致的,再现功能、记忆功能所受到的影响最小,并显得比清醒生活的同样功能更为优越,(参看上文第二节)虽然梦的一些模糊不清的部分可以由它的遗忘做出解释。根据斯皮塔(1882,第84页以下)的观点,心灵中不受睡眠影响的那部分是思想情感的生命,正是它指挥着梦。这里的“思想情感”[“Gemüt”],是指“构成人类最深的主观本质的稳定的情感集合”。
肖尔茨(1893,第64页)相信有一种精神活动在梦中发挥作用,它是一种让梦的材料屈从于“以寓意方式再解释”的倾向。西贝克(1877,第11页)也看到,在梦中有一种心灵功能可以做“扩大解释”,它作用于所有的感觉和知觉。要估价梦中显然是最高级的精神功能,即意识功能的地位是一个特别困难的事。因为我们关于梦所知道的又都是从意识中得来的,所以毫无疑问梦中有意识;而斯皮塔(1882,第84~85页)认为梦中存在的只是意识而不是自我意识。德鲍夫则认为对这种区分不敢苟同。
支配观念顺序安排的联想规律对梦意象同样适用,而且这些规律的支配作用在梦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和有力。斯图吕贝尔(1877,第70页)说,“梦似乎是或按赤裸裸的思想规律,或按照伴随这些思想的器官刺激规律进行的,也就是说,根本不受反思或常识或审美品位、判断力的影响。”[参看第54页以下和第222页]以上作者关于梦的形成过程的观点基本上如此。我在第三节已经列举了来自各种来源的梦中所产生的感官刺激的总体,首先在心灵中产生一些思想观念,它们呈现为幻觉形式,或根据冯特[见本章第41页]更确切的说法,一种错觉形式。它们都是从内部和外部刺激中产生的。根据大家所熟悉的联想规律,这些思想联结起来,又是根据相同的规律,唤起更进一步的一系列思想(或意象)。所有这些材料在可能的情况下被残留在心灵中的组织与思维的功能所加工(可以参看冯特[1874,第658页]和威根特[1893])。现在仍未得到发现的是决定从非外部来源唤起的意象是按一个联想链发展、还是另一个联想链发展的动机问题。
不过,我们经常说到,把梦意象一个个联结起来的联想是一种十分特殊的种类,它同清醒思维中的联想不同。沃凯尔特(1875,第15页)写道:“在梦中,联想是根据可感知的偶然性和联系性而任意发挥的。每个梦都充满了这样的复杂凌乱的联想。”默里(1878,第126页)认为梦中这种思想的联结方式十分有意义,是很重要的,因为他可以从中找到梦生活与一些精神病症的类似性,从而进行类比。他给délire(法语词,德语写法也相似,意即“错觉状态”)归纳了两条特点:“(1)一种自发性或者说自动式的精神活动;(2)一种病态的或不规律的思想联想。”默里本人也举了两个自己所经历的梦作为例子,这两个例子是很说明问题的。梦中意象只是通过两个词的声音相似就联系到一起了。他梦见他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pélerinage),半路上他遇见了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这位化学家给了他一个锌铲(pelle);而在后来的梦中这把锌铲变成了一把剑,又大又宽(同上书,第137页)。在另一个梦里,他沿着公路走,一边读着里程碑上的公里数(kilometres),然后他来到杂货店,店里有一只很大的天平,一个人正在向天平的一方加放以公斤(kilogramme)为单位的砝码要称一称默里。店主对他说:
“你不是在巴黎,而是在吉洛洛(Gilolo)岛。”在后来的几个梦中他又看见了半边莲(lobelia),然后又是洛佩兹(Lopez)将军,这个人物的死是他前不久才从报上读到的,后来又去玩了六合彩(lotto)的游戏,然后醒了过来(同上书,第126页)。[37]
不过,我们无疑会发现,这种对梦中精神作用的过低评价不会是没有争议地顺利通过的,而且这种争论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例如,斯皮塔(1882,第118页)(一位对梦生活抱轻视观点的人)坚持认为对白天生活起作用的心理学规律同样适用于梦。另一位专家杜加斯(1897a)宣称说:“梦与理智并不矛盾,或甚至完全不缺乏理智。”不过这些论断没有多大分量,因为这些作者没有对在梦中起作用的每种功能的精神上混乱和分裂进行自己的描述,来证明它们的一致性。似乎他们只是从其他作者那里得到些启示就认为梦中的混乱也并非无序和甚至可能是一种模仿的,正如梦传递给那位丹麦王子的那个聪明的判断。这些后来的作者一定没有从外表进行判断,或者梦向他们所展示的一定与原来的情况不是一码事。
于是,哈夫洛克·霭理士(1899,第721页)并没有专注梦的表面的荒诞性,他指出:梦是一个无政府的世界,里面有大量的情感和不完整的思想,对它们的研究可以向我们揭示精神生活进化的原始阶段的情况。
詹姆士·萨利(James Sully,1893,第36页a)表达了相同的观点,[38]他讲述得更为全面,也更加深刻。他比其他心理学家更加坚定地认为梦有与众不同的意义,因此,他的话也更会引起我们的注意。“现在,我们的梦是保存我们连续的(早期)人格的方式之一。当我们睡觉时,我们又回到了我们看待事物和感受它们的老路,回到了很久以前曾左右着我们的冲动和活动中去。”
睿智的德鲍夫(1885,第222页)曾称(尽管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对不同观点进行反驳而使自己不受重视):“在睡眠中,所有的精神功能(除感知以外)如智力、想象、记忆、意志和道德等都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它们只应用于想象的和不稳定的事物。一个梦者就如同一个演员以他自己的意志来表演,可以担任疯子、哲学家,刽子手以及被砍头的人、或巨人或侏儒、或魔鬼或天使等等角色。”
与之针锋相对的强有力的对手是赫维·德·圣丹尼斯[1867],他认为梦中是没有精神功能的。
在此,默里与之观点相左。而他的著作虽然我几经努力但也未能获得。[39]默里(1878,第19页)曾经写过:“赫维侯爵赋予睡眠的智力以全部的行动与注意的自由,而且他似乎认为睡眠仅存在于感官的阻隔之中,存在于它们与外界的隔绝之中。所以根据他的观点,一个睡者与一个封闭了自己所有感官的人几乎没有区别,仍可以使自己的思想自由活动。清醒者与睡梦者的思想的唯一区别,仅在于后者的思想承担了一个看得见的和客观的形状,而记忆呈现了现实事件的表象。”对此默里还补充说:“还有一个区别,而且是重要的区别,即睡眠者的智力功能不再展现清醒者所具有的平衡。”
瓦奇德(1911,第146页以下)[40]对侯爵这本书做了一个更清楚的解释,并引用了一段文字[1867,第35页]说明梦中出现的明显的不衔接现象,“梦意象是思想的复制。关键还是思想,幻象只是从属的。当形成幻象时,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找到思想的顺序,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分析梦的结构,它们的不衔接性才能得到解释,许多奇怪的概念才能变成简单的有逻辑的事实……只要我们知道如何去分析它们,对一些莫名其妙的梦也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段文字并不是一字不漏地从赫维的著作上摘录下来的,而是瓦奇德的转述。)
约翰·斯塔克(1913,第243页)曾指出,关于梦的不衔接性的解释早就有人提出过,而且内容也很接近。那就是沃尔夫·戴维森(Wolf Davidson,1799,第136页),他的著作我没有读过。他说:“梦中我们思想的跳跃性是以联想规律为基础的,不过,有时这些联系在我们心灵里显得很模糊,以致实际上并没有间隔,而我们却以为有。”
有关这一题目的文献对于梦作为一种精神产物这一评价上有着很不相同的观点。从对梦的极度贬低(对这一类观点我们很熟悉,它们只是简单地提了一下却一直没有深入展开)到过高的评价,以致把梦的功能看得比在清醒中的功能都更高。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19页以下)(我们已提到过,见上文第9页)曾对梦的心理学特征做过总结,他以三组对立的形式提出来,并用这一价值范围的两个极端对立来解释第三组矛盾:“这是对精神生活的一种强化,(这种强化经常发生以致成为一种精湛的技巧)与另一方面的衰退与弱化(而这种衰退与弱化甚至达到一种低于人类水平的程度)之间的对比。对于前者,我们没有谁不能通过自己的经验给与证实:在梦的创造和构成中不时会有十分天才的梦,其中有深切的感情、细腻的感觉、清晰的图像、细微的观察、聪慧的才智,这些甚至在清醒的生活中也不会产生。梦中甚至会产生一首惊人的好诗,贴切的比喻、无比的幽默、罕见的讽刺。梦是以一种奇怪的理想主义观点来看待世界,并将它对自然本质的深刻认识的效果在梦中强化。它把我们眼睛所见的朴素的美描绘成神圣的壮丽,把体面装扮成庄严,把我们日常的害怕变成了恐惧,把我们平时认为有趣的东西变成了饶有兴味的笑话。
甚至有时,我们已醒来仍在回味梦中的这些事情,感到我们眼前世界真的无法与梦中世界相提并论。”
我们很可能要问,对这同一件事为什么会如此褒贬不一?是不是我们的一些权威忽视了那些没有意义甚至荒诞的梦,而有一些忽视了那些深刻而敏锐的梦呢?如果两种梦都发生,那么证实两种估测都合理的梦是不是再去探讨区别心理特征就是一种时间的浪费呢?是不是说梦中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也不够呢(因为从对梦的最厉害的贬低到对它推崇得比现实都高)?不管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多么方便,对它不利的事实却是,所有这一切对梦进行的努力都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的基础上:梦的确存在着某种显著的特征。这种特征在梦的基本轮廓上是普遍适用的,而且可以清除一些明显矛盾的问题。
毫无疑问,关于梦的精神方面的研究成果在过去的理智时代中会受到更容易和更热情的承认,在那个时代,人们的头脑已不受自然科学知识所左右,而是受哲学所支配。诸如舒伯特(Schubert,1814,第20页以下)所说的梦是精神从外界自然力中的解放,灵魂从感觉中的解脱,以及小费希特(1864,第1卷,第143页以下)[41]和其他一些作者所讲的梦是精神生活升华到一个更高层次等类似的话,在现在似乎是很难理解。今天这些说法只为神秘主义者和虔敬派的教徒们所经常说起,[42]思维的科学模式引入也会带来对梦的评价的新反应。特别是从事医学研究的一些作者倾向于把梦中的精神活动看作没有意义的琐事;而哲学家和非专业性的观察者(业余心理学家)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却不容轻视(他们的看法和常识是相一致的)。他们认为梦有一种精神价值。任何轻视梦的精神功能的人都很自然地把梦的来源归因于躯体上的刺激,而那些认为梦仍保存着清醒时大部分能力的人当然没有理由去否认产生梦的刺激也会来自做梦的心灵本身。
在这些连清醒的比较能力都有意加入其中的梦生活的高等功能之中,最为明显的是记忆功能。在本章第二节我们已充分地讨论过,并提出过一些支持该观点的非凡证据。梦的另外一个十分优越之处在于它能超越时空的这一特点(这一点早期一些作者已有论述),但这一特点并未被事实的基础所展示。正如希尔德布朗特(1875,[25])所指出,这一优势目前尚属臆测,因为在清醒之中人们也完全可以做到,因此只可看作是思想的一种形式。据称在与时间的关系上,梦有一种比清醒生活更具优势之处,它在另一方面有独立于时间通道的特征。以默里自己所做的上断头台的梦为例,梦似乎可以把比处理清醒中的观念事件长得多的梦中感受事物的时间压缩到一个很短的时间段中。这一结论已受到不少意见的反对。由于勒·洛林(1894)和埃格尔(Egger,1895)发表了关于梦的明显持续性的论文,引发了一次持续时间较长又很有意思的讨论,但目前还很难说有了定论,因为这一问题的确很微妙并意义深刻。[43]
有许多实例的报告,再加上卡巴尼克斯(1897)所列举的实例集,似乎把梦可以完成白天那样的智力工作这一点放到了一个无可辩驳的地位上,并且白天尚未解决的问题在梦中都得到了解决。不仅如此,还能解决疑难,处理问题,成为诗人灵感以及作曲家灵感的源泉。虽然这种事实是无可辩驳的,它的含义还是有许多可疑之处,而这些疑问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44]
最后,关于梦预言未来的能力问题。这里我们有一个矛盾,一方面人们对此不可避免地持怀疑态度,而另一方面又有人在不断地做出这样的断言。毫无疑问,我们将公正地处理,不坚持说这种观点毫无事实根据,因为在不久我们引用的一些例子里,我们会在自然心理学领域之内给它找到一个解释。[45]
六、梦中的道德感
我把道德和情感是否进入梦生活以及在什么样的程度进入梦生活这一特殊问题与梦的心理学问题分开来论述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我尚未对梦进行深入研究之前,这些原因也看得不明显。
在这方面,我们也同样会遇到一些截然相反的观点。说来也怪,我们发现在涉及心灵在梦中的其他功能的观点上,不同作者的看法又是那样的相左。一些人认为道德在梦中是没有支配地位的,而另一些人也以同样坚定的态度认为,人的道德特点在梦中也是如白天一样存在于梦生活中的。
借助于梦的普通经验,我们毫无疑问地会认为前者的观点是正确的。詹森(1855,第553页)写道:“在梦中我们不会变得更好更有道德。相反,意识在梦中似乎保持了沉默,因为我们在梦中没有同情,还可能干最坏的事,如盗窃、暴力或谋杀,对这些我们都感到无动于衷,并没有悔恨。”
拉德斯托克(1897,第164页)说:“应记住,在梦中无论是联想的产生还是思想的联结,都不会考虑到反省、常识、审美情趣或道德判断。判断是十分微弱的,而道德的冷漠居主宰地位。”
沃凯尔特(1875,第23页)说:“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梦中关于性的问题更是没有控制的,梦者自己根本没有羞耻之心,更不必说道德性感和判断;甚至他看见任何别人,其中包括他所最尊敬的人,在发生着性行为,对于这些在清醒时他只要想一想都会感到可怕。”
与上面观点完全相反,我们会发现叔本华[1862,第1卷,第245页]等人的观点却认为每个人在梦中无论是行为还是谈话都完全与他的性格一致。费舍(K.P.Fischer,1850,第72页以下)主张主观情感或愿望,或情绪和热情,在梦生活的自由中展现出来,而且人们的道德特征也在他们的梦中反映出来(见斯皮塔,1882,第188页引文)。
哈夫纳(1884,第251页):“几乎很少有例外……一个有道德的人在梦中也表现得道德高尚,他总是远离仇恨、忌妒、气愤和其他不良的事情;但是一个罪恶的人也规律般地在梦中得到同样的映象,与白天时一样。”
肖尔茨[朱伊特(Jewett)译,l893,第62页]:“梦反映真实;在梦中我们逐渐了解我们自己的真实,尽管我们对世人蒙上伪装,[无论我们是受尊重或是受屈辱]……正直的人在梦中也不会犯罪;或者,如果他犯了罪,他也会感到恐惧,正如对于任何违反他本性的事情一样感到恐惧。那位罗马皇帝处死了一个人,因为这个人做了个梦,梦中他谋杀了国王,这位皇帝认为处死他是有道理的。如果这样推理一个人梦中能做的事,他清醒时也会做得出的。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我做梦都想不到’,这在用来指那些从来不占据我们心灵和脑海的某些事情实在是太有意义了。”(柏拉图却相反,他认为最好的人是那些只梦见别人在清醒时所做的事的人。[46])
斯皮塔(1882,第192页)曾引用普法夫(Pfaff,1868,第9页)的话,它改动了大家所熟知的一句俗语:“告诉我你的梦,我就知道你的内心。”
梦的道德问题是希尔德布朗特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我从他的一个小册子中引用了不少东西,因为,在所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著述中,我感到它是形式上最完美、内容上最丰富的一本书。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54页]也写下过一条规律,即生活越纯洁,梦也就越纯净;生活越肮脏,梦也就越污秽。他坚信人的道德本性在梦中仍然持有。他写道:“而即使是最严重的运算错误,即使是对科学规律最浪漫的违反,或者最可笑的年代错置,也不会引起我们怀疑或使我们不安,但我们从来不会忽视好与坏、正与误、道德与罪恶的区别。无论白天在我们周围的事物在梦中有多少遗漏,康德的类别区分必要性的意识却如影随形,一刻也不离开我们,哪怕是在睡梦之中……
但这仅可以被这一事实所解释,即在人的本性和道德观中最基本的那些东西是相当牢固地植根于人的思想,虽然想象、推理、记忆和其他功能在梦中都受影响,但它们却不受千变万化的变化所影响。”(同上书,第45页以下)
随着对这题目讨论的不断深入,这两种不同看法的作者们也开始显示出明显的观点转变或改变。那些主张人的道德人格在梦中不再发挥作用的作者,从严格的逻辑上来说应失去对不道德的梦的兴趣。他们可能会把任何探讨梦者应对梦负责的问题的努力都排除在外,也不会再去从自己梦中的邪恶去推导自己性格深处有邪恶的痕迹,也正如他们会信心十足地反对从梦的混乱无序推导现实生活中智力活动是没有意义的类似努力一样。而另一些认为“类别区分必要性”意识会延伸到梦中的人,也应理智地接受这一观点,即产生不道德的梦的责任也可能不是由他们本质的恶而引起的。我们为他们着想,希望他们不要做那些该受斥责的梦以动摇他们对自己人格道德的坚定信念。
不过,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那么确定他到底好到或坏到什么程度,也没有可以否认他从没做过一个不道德的梦。不论他们对梦的道德问题有何等的对立,两种作者都对梦的不道德问题做了来源的解释。但是,由于对这种来源应从心灵的功能上去寻找,还是从躯体原因对心灵的不良影响上去寻找,新的分歧又出现了。于是,事实的逻辑强制性又迫使这两种不同意见的支持者(即道德对梦的责任性与非责任性)又在承认梦的不道德性是有着特殊的精神源这一点上联合了起来。
那些认为人的道德观也同样存在于梦中的人也十分小心不断言人的道德完全对梦负责。例如,哈夫纳(1887,第250页)写道:“我们对梦不负责任,因为我们的思想和意志在梦中已被夺去了,它们是我们生活所拥有的真理与现实的唯一基础……正因为如此,梦的愿望就无所谓道德的与邪恶的。”不过他又接着写道,人应对他们罪恶的梦负一定责任,因为至少是他们间接地使这样的梦产生。他们有义务对心灵做一番道德的洗涤,这在睡前尤为必要。
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48页以下]在人的道德对梦的道德内容责任方面既反对又接受,他做了一个十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在考虑梦的不道德情况时,我们应体谅它们在表达时的那种戏剧化形式,即把思维的极其复杂的进程凝缩到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而且还要考虑到它们所进行的方式,他甚至承认,梦的观念成分变成如此混乱甚至失去意义。但是,他在考虑道德对梦中的罪恶、错事负责这一观点应受批判时,他承认他是相当犹豫的。
“当我们急于否认与被指责的事有关系时(特别是当此事牵扯目的、企图时),我们常说:我连做梦也不会想到去做这件事。”我们这么说,一方面是我们觉得梦境是我们能对我们的思想负责的最遥远和最偏僻的地域,而且在那里我们的思想又是与现实的自我有那么松散的联系,以致我们很难认为那些思想竟是我们自己的思想;但无论如何,由于我们必须明确地否认在这一地域存在着这样的思想,我们又同时在间接地承认,如果不是它延伸得那么远,我们的自我辩解也不那么完全。
而且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在说实话,尽管是不自觉的。(同上书,第49页)“认为梦中的行为没有经过白天中的任何原始动机(无论是愿望、欲望或冲动)的支使是不可想象的。”希尔德布朗特继续说道,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原始的冲动不是梦创造出来的;梦只是复制并把它编织出来,梦只是把我们内心中的一小片历史材料以夸张的形式细致地表述出来,它只是把耶稣基督使徒(Apostie)的那句话“仇恨他的兄弟的人就是凶手”(Ⅰ约翰iii15)加以戏剧化。而在我们醒来之后,我们意识到了道德的力量,我们会对梦中所编造出来的罪恶情节付之一笑,但对产生这些情节的原始材料本身却始终笑不起来。我们感到应对梦者的错误负责,当然不是负完全责任,但应负部分责任。“简言之,如果我们在这一几乎无可质疑的场景中理解耶稣的话‘恶念源于心’,我们就很难不相信梦中所产生的罪恶至少也带有一丝犯罪感。”(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51页以下)
于是,希尔德布朗特发现梦中不道德的源头在于罪恶冲动的萌芽或暗示,它在白天以诱惑的形式经过我们的心灵;而他毫不犹豫地把这些不道德的因素都列入对自己的道德价值衡量之中,所以在历代那些虔诚和神圣的人都以有过这种一闪而过的念头的原因而视自己为可怜的罪人。[47]
当然,这种不协调的想法无疑是普遍存在的,大多数人都会有这种情况,这倒不一定在伦理范畴之中,而是在其他领域。但有时人们没有很严肃地判断它们。斯皮塔(1882,第194页)曾引用过泽勒尔[Zeller,1818,第120~121页]的一些话,与此十分有关,“心灵很少组织得那么令人愉快,在任何时刻都具有完全的力量,使我们正常的和清晰的思路不被一些无关紧要的、稀奇古怪的以及非理智的东西所打断。的确,伟大的思想家们已不得不抱怨这种梦幻一般既可笑又令人难以忍受的乌七八糟的念头,这些念头打扰了他们深入的反省、最严肃和最真诚的思想。”
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55页)的另一段话对这种不协调念头的心理学位置有更大的启发性。其大意是,梦偶尔可以让我们窥见到人类本性最深入和最隐秘的地方,这些地方我们白天的思维活动很少深入进去。康德(Kant)在他的《人类学》[1798][48]中也表达了几乎相同的思想。他说梦的存在目的就是向我们揭示隐藏起来的人性,它向我们揭示的不是我们现在如何,而是我们如果在不同环境下成长起来将可能会成为的样子。拉德斯托克(1879,第84页)也说梦只不过常常揭示出那些我们自己不愿意承认的事情,所以,我们说梦是说谎者,是骗人的,这是不公平的。埃尔德曼[Erdmann,1852,第115页]写道:“梦从来不告诉我应该怎样去思考人,而是怎样确实地思考人,而且对他的感受如何,这是我偶尔从梦中学到的,这也使我十分吃惊。”同样,I.H.费希特(1864,第1卷,第539页)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梦的确给人们的整个气质禀性做了一个比清醒中自我观察更为真实的反映。”[49]我们将会看到,为我们道德意识难以相信的冲动的出现仅是与我们已知道的事实相类似而已,这一事实是:梦已进入我们的意念材料中,而这种材料在清醒时是不出现的,或出现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贝尼尼(1898)写道:“我们某些愿望似乎在一段时间内被窒息或消失,这时又被唤醒,一些我们平时不会想的人或物又出现在你的眼前。”而沃凯尔特(1875,第105页)说:“已进入我们清醒意识中的一些想法几乎不为我们所注意,甚至再也想不起来,可是常常通过梦展示出来。”最后,就这一点,我们又想到了施莱尔马赫的论断[参看上文第49页],在入睡时人们伴随着“不随意观念”或意象。
这样,我们可以把整个观念材料归于“不随意观念”标题之下进行分类。这些材料的出现不像在不道德梦和荒诞梦中那样,会引起我们很大的困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在道德领域里这种不随意观念与我们平时的道德态度相抵触,而另一些则仅仅令我们感到奇怪和陌生。目前人们尚未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研究并取得最终的解决。
接下来提出的问题是,在梦中出现这些不随意观念的意义是什么,以及夜间出现这些道德不和谐的冲动对清醒以及梦中心理的启发性。在这里又出现了新的意见分歧和另外一批权威。希尔德布朗特和其他一些与他基本观点相同的人的思路自然会导致这样的看法,即这种不道德的冲动即使在白天也具有某种力量,尽管这种力量是受管束的而不能变成行为。但在睡梦中,它就引出一些行动来,而我们白天时受到心理压抑,意识不到这种冲动的存在。这样,梦就揭示了人的真正本性,尽管不是他的全部本性,并构筑了一种把隐藏起来的内心世界通向我们认识的途径。正是依靠这样的一些前提,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56页]才能提出梦的预警作用(力量),它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心灵中道德薄弱的地方。正如医生所承认的梦能够把观察不到的身体上的疾病变成为人们意识可以注意到的。所以斯皮塔[1882,第193页以下]在说到影响大脑的兴奋源时(如青春期),一定也是接受了这种观点。他信誓旦旦地安慰梦者,如果他在白天过着严格的道德生活,如果每当犯罪的念头刚一萌起他就小心地把它压抑下去并不让它变为行动,他就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不随意观念”定义为在白天中“被压抑”的观念,我们将不得不把它们的出现看作一种纯精神现象。
另一些作者则认为刚才这个结论是不合理的。詹森(1855)就认为这种不随意观念无论在白天还是在梦中,或是在发烧或谵妄状态中,“都有一种自主活动被迫休息的特点和或多或少由内在冲动引起的机械性连续的观念和意象的特点。”所有不道德的梦,作为对梦者的精神生活来说,根据詹森的说法,都证明是在某些时候他有对这一理念内容的觉察;而又当然没有梦者自己的精神冲动的证明。
而另一位作者默里似乎也对梦的形成赋予了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当然是为了把梦分析成为组成成分,而不是为对精神活动的任意破坏。他在写那些逾越道德界限的梦时说:“那是我们的冲动在说话,在指导我们的行动,而理智却无法把我们拉回去,尽管有时它会警告我们。我也有时出毛病,产生邪恶的冲动,在我清醒时我能抵御它们,而且常常是制服它们。但在夜里我却向它们屈服,甚至在它们的压力下行事,也不感到害怕,也不后悔。……在我脑海里展现的图景构成的梦,我感到是一种冲动所促成,但我不在场的意志却又无法把它们驱走。”(默里,1878,第113页)没有一个相信梦具有揭示人的非道德倾向(尽管这种倾向被压抑着和隐藏着)的作者会比默里揭示得更清楚精确了,他说:“于是在梦中一个人自我暴露地站在那里,完全是原始、赤裸裸的毫无装饰的样子,一旦他摆脱了意志的控制,他立刻就变成了各种激情的玩物。可是在白天,良心、荣誉感、恐惧等把他同各种激情隔离开来并把他保护起来。”(同上书,第165页)在下面一段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些话:“梦所揭示的人是原始本性的人。可以说人回到梦中就是回归到自然状态。一个人的心灵受到后天学得的观念侵蚀越少,他在梦中受到与之性质相反的冲动的影响就越大。”(同上书,第462页)他还以自己的梦为例继续说明这一问题,说他在梦中就很少成为这种迷信的牺牲品,对于这种迷信,他在著作中曾予以猛烈的抨击。
默里的这些深刻反省失去了对梦生活探讨的价值,因为他把自己如此仔细地观察到的现象仅仅看成是“自主心理”(automatisme psychologique)的证据。根据他的观点,正是这种自主心理支配着梦,并构成精神活动的对立物。
斯特里克尔(1879,第51页)写道:“梦并不仅仅是幻觉。例如,如果一个人说在梦中很怕强盗,强盗的确是想象的,但是恐惧却是真实的。”这句话使我们注意到,梦中情感不能同梦的内容残留物以同样的方法来判断;而且我们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发生在梦中的精神过程哪一部分应被看作是真的,也就是说,哪一部分有必要被归类于清醒生活的精神过程。[50]
七、做梦及其功能的理论
任何从某一角度对观察到的有关梦的特点寻找解释,同时又对梦所占据的位置从更广的领域进行界定的阐述都可以被称做关于梦的理论。人们会发现各种理论是如此不同,这主要在于它们选择了梦的不同特征作为最基本特征,并把它作为解释及相关性的出发点。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从这些理论中推论出一个梦的功能(无论从功利主义出发或其他什么方面)。不过,由于我们习惯于找到一些目的性解释,我们将更容易接受那些把某种功能归之于做梦过程的理论。
我们实际上已经熟悉了几种观点,这些观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或多或少可以称之为梦的理论。古代人们所持有的信念,认为梦是神给人的启示以指导人的行动,这就是一种地道的理论,它给我们各种有关梦的事情的信息,而这些事情都是值得我们知道和了解的。随着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科学研究的题目,有相当多的理论也随之发展起来,包括那些目前还很不完整的论述。
没有必要去做一个详尽的统计,我们仅根据它们对梦中精神活动的数量与性质的基本假定把梦的理论粗略地分为三大类。
(1)有这样一些理论,例如德鲍夫(1885,第221页以下)的理论,根据他的说法是白天的精神活动完全继续到梦中,他们假定心灵并不入睡,它的机能仍保持不变;但因处于睡眠状态之中,它们和清醒时不同,在睡眠中它的正常功能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于这种理论,人们不禁要问,它是否能够从睡眠的条件下找出梦与清醒思想之间的所有区别。此外,它也不可能为梦找到任何功能;不能说明为什么人要做梦的理由,以及回答为什么精神结构的复杂机制如何能在似乎没有预设的条件下继续运作的问题。无论是无梦的睡眠或是由干扰刺激的介入而清醒过来,似乎都只是合宜的反应,而不会是梦的第三项选择。
(2)还有一些理论与前者相反,认为梦是精神活动的降低,是联系的松弛,是材料进入的减少。这些理论必然提出一些与前述理论如德鲍夫有所不同的关于睡眠的特征。根据这些理论,睡眠对心灵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它不仅存于与外界隔绝的心灵中,它还挤进精神机制并使它暂时停止工作。如果我大胆地引用一个精神病学方面的比喻,可以这样说,第一组理论是按偏执狂的模式来建构梦,而第二种理论则将梦理解成与心理缺陷和精神错乱相类似。
那种认为睡眠使精神活动处于瘫痪状态,所以只有这种活动的片断在梦中才有所显示的理论,在医学界和科学界是相当普遍的。从对梦的解释的普遍兴趣来说,这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理论。
它叙述简便,避开了释梦过程中的一个最讨厌的绊脚石——即必须处理涉及其中的许多矛盾的困难。它把梦看成是部分清醒的结果,用赫尔巴特(Herbart,1892,第307页)的话来说是“一种逐渐的、部分的、同时又是不正常的清醒”。这样一来,这个理论就可以利用从逐渐清醒到完全清醒的各种条件来解释梦中精神功能效率的一系列变化,即从由它们偶尔的荒谬所显示的无效性一直到完全清醒注意力集中的智力功能的变化(参看第180页)。
对于那些认为不能不用生理学术语来表述梦,而且这样的表述更富科学性的人而言,他们可以读宾茨(1878,第43页)的阐述,这种(迟钝)状态在一大早就结束了,但是,这一过程是逐渐的。在大脑蛋白中所积累的疲劳产物渐渐消失,它们被不断流动的血液一点点消融瓦解,各处分散的细胞开始出现清醒状态,而迟钝状态仍在这些细胞周围残存。这些分散的细胞群的孤立工作出现在我们朦胧的意识面前,尚未经受主管联想的那部分大脑的检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所产生的意象大部分都是与最近的过去材料印象相对应,并以一种十分紊乱和荒诞的形式涌现。随着走出朦胧的脑细胞数量的增加,梦的无意义性就逐渐消退。
持有这种将梦看作一种不完全的、部分清醒状态的观点的人很多,我们可以从每个现代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的著作中发现。其中最详细的论述莫过于默里(1878,第6页以下)的著作。在这里,我们常常注意到作者想象清醒状态和睡眠状态可以从一个解剖学区域转换到另一个解剖学区域,而每个特定的解剖学区域又同一种特殊的精神功能相联结。就这一点而言,我认为尽管部分清醒状态的说法是毫无疑问的,但许多细节方面仍然有不少该讨论的问题。
这种观点自然拒绝一切功能进入梦的过程。在此之后最合逻辑的关于梦的地位与意义的结论,宾茨(1878,第35页)说得比较正确:“每一个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都迫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梦必须带有躯体过程特点,而这些过程又在每种情况下是没有用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明显病理性的……”
“躯体的”一词用于梦(而且这个词宾茨还用了斜体字)不止有一个含义。它首先是指梦的病因学,这一点在宾茨看来很说明问题,他曾通过使用药物研究过梦的实验结果,因为这类理论有一种尽可能限制把梦的诱因指向躯体的倾向。如果以极端的形式说,这个观点可以做如下阐述。
一旦我们排除一切刺激而打算入睡,那么就没有必要也没有机会去做梦,可以一直到早晨,当新的刺激引起觉醒过程时才被反映到梦的现象中去。不过,在睡眠中不受到刺激是不实际的,它们会从各个方面侵入睡者(就如梅菲斯特所抱怨的生命的胚芽那样),[51]从内部和外部、甚至从那些清醒时根本不注意的部位侵入身体。这样睡眠就受到干扰,先是心灵的一角落产生了清醒,然后又是另外一角落。在一个很短的时刻,心灵在清醒那部分发挥了作用,接着又睡着了。
梦就是由刺激而引起的对睡眠的干扰的一种反应。这种反应是多余的。
但把做梦(它终归是心灵的一种功能)描述为一种躯体过程还具有另外一层意思。它意欲显示梦是不值得列为一种精神过程的。做梦曾被人比喻为“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的十个手指在钢琴键盘上滑过”[斯图吕贝尔,1877,第84页;并参照本书第222页]。使用这种比喻或持有类似观点的人,大都是严谨科学派代表。依据这种观点,梦是完全不可能进行解释的,因为一个不谙音乐的人的十指怎么可能弹奏出一首美妙的乐曲?
即使在很早以前也不乏对梦的部分觉醒理论的批评者。布达赫(1838,第508页以下)写道:
“有人说梦是一种部分清醒,这首先既没有对清醒也没有对睡眠产生任何的启示作用;其次,这不过是说在梦中有的精神力量是活跃的,而有的在休息,实际上,在我们整个一生中,这类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发生着。”
这种居统治地位的理论(即把梦看作一种躯体过程)隐含了罗伯特(Robert)在1886年提出来的一个十分有意思的假说。由于这个假说能够暗示做梦的一种功能或实用目的,所以十分吸引人。罗伯特用两个所观察到的事实作为他理论的基础。这些事实我们在前面讨论梦的材料时已考虑过了,即我们梦中只梦见那些白天印象中最没有意义的琐事,和我们在梦中很少梦见白天中非常感兴趣的重要事情。罗伯特(1886,第10页)指出,那些经过我们深思熟虑的事从来不会成为梦的诱因,而只有那些在白天思考不成熟或一闪而过的观念才进入梦,这是普遍正确的情况。
梦通常难以解释也正是因为它是由前一天没有引起我们注意的感觉印象所引起的。[同上书,第19~20页]这样,决定一个印象能否进入梦的条件在于印象形成过程是否受到干扰,以及这个印象是否太不重要以致没有必要重新加工。
罗伯特把梦描绘成“一个躯体的疏泄过程,而这种过程在我们精神反应中感觉到了”[同上书,第9页]。梦是思想的疏泄,因为这种思想在刚一产生时就受到了窒息。“一个人如果失去做梦的能力,他渐渐会变得精神错乱,因为大量不完整、没加工完的浮浅印象就会在心灵中积累,形成一团混乱以干扰应作为完整吸收的思想。”[同上书,第10页]梦可以作为头脑负荷过重的安全阀,具有恢复和排放的能力[同上书,第32页]。
如果我们要问罗伯特,梦中出现观念怎么就会使心灵疏泄,那我们就误解了他。罗伯特显然是从梦内容的这两个特征推导出这样的道理,即通过某种手段可以在作为躯体过程的梦中排除一些没有价值的印象;以及做梦并不是一种特殊的精神过程,而仅仅是我们从驱逐这些印象所得到的信息。此外,排放并不是夜间在心灵中所发生的唯一的事件。罗伯特自己补充道,除此以外,白天出现的一些想法被加工出来,“没有被排放的思想的任何一部分都被从联想借来的思路缠绕在一起,并进入记忆形成一个没有害处的想象图景”(同上书,第23页)。
但是在评价梦的来源的性质问题上,罗伯特的理论同前面我们所说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是完全相反的。根据后者,如果心灵不是反复受到来自内外刺激而唤醒的话,我们根本就不会做梦。
但罗伯特的观点是,梦来源于心灵本身——在于它超负荷而需释放出一些东西的事实。而且他还十分合乎逻辑地得出下面的结论:来自躯体的这些原因作为梦的决定因素只起到一种从属作用,没有心灵从清醒生活中获得材料这些因素是不可能产生梦的。他所提出的唯一限制条件是,承认梦中心灵深处所产生的荒诞意象可能是受到神经刺激的影响(同上书,第48页)。不论怎么说,罗伯特并不认为梦是完全依赖于躯体事件的。但根据他的观点,梦也不是精神过程,在做梦过程中是没有清醒生活的位置的;它们是在与精神活动有关的器官里每夜所发生的躯体过程,而且它们有保护这些器官免受过度紧张的功能——或换个说法,就是清洗心灵的功能。[52]
另一位作者德拉格(Yves Delage)根据梦的这两个特点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的理论对引导我们注意他对同样事物稍微改变的方式,这种微小的变化也会导致他得出具有很不相同含义的结论。
德拉格(1891,第41页)曾以自己亲身经历的一次亲人亡故事件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我们梦不见白天占据我们思想的事,直到它让位于其他事时我们才能梦见。他对别人的一些调查更使他坚信了这样的事实。他曾做过这方面很有意义的观察,来证明这是一个普遍有效的规律。他观察了一对年轻夫妇,“如果他们在结婚前和蜜月期间彼此相爱,那么他们是不会梦见对方的;如果他们做了色情和表现性欲的梦,他们是不忠于对方的,而且是和不相干的人甚至是令人讨厌的人在一起”。[同上书,第41页]那么,我们梦到什么呢?德拉格认为出现在梦中的材料是前一天或更早时候的一些琐事或残留物。尽管有时我们认为梦中的事是我们梦生活的一种创造,但实际上在仔细研究之后才发现是没有辨认出的无意识记忆的复制品,这种复制品的材料我们已经经历过了。但是这种有意义的材料有一个特点:它来自那些影响感官比影响智力更强的印象,或来自那些刚刚一出现我们的注意力很快就分散了印象。印象越不受到意识的关注而且越有力,那么这种印象在梦中出现的机会就越多。
这样,我们按罗伯特的划分就有两种同样的印象类别:其一是无足轻重的,其二是未经处理的。可是德拉格又把笔锋一转,认为是因为这些印象未经处理,所以它们才能产生梦,而不是因为它们无足轻重。不错,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些琐碎印象的确也未完全经过处理;由于具有新印象的性质,它们“是处在压力下的弹簧”,在睡眠中被释去压力。在被加工中的强烈印象如遇到阻碍或被有意的克制而受抑制,则会比那些微弱而不受注意的印象更能在梦中发挥作用。在白天受拘谨与压抑而没有得到释放的精神能量积蓄起来,在夜里就成了梦的驱动力量,原来受到压抑的精神材料就在梦中出现[同上书,1891,第43页]。[53]
不幸的是德拉格在这一点上中断了他的思路。他只将梦的成因中极少部分归因于独立的精神活动,因此他按梦是心灵的部分清醒的思路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简言之,梦是既无目的又无方向的一些思绪,又过于附着记忆,而记忆已保留了足够的强度挡在路上截断这一过程,并把它们以一个时强时弱、时模糊时清晰的纽带连结起来,这要取决于当时大脑活动被睡眠所驱除的强弱程度。”[同上书,第46页](3)凡是把白天清醒心灵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或完全不能从事某一精神活动的能力和倾向归于做梦心灵的理论,均可划归第三类。把这些能力投入工作就会产生梦,这种梦带有功利作用。
以心理学为基础的许多早期关于梦的评价多属于这一类。只要引用布达赫(1835,第512页)的一句话就足够了。他说,做梦“是心灵的一种自然活动,它不受个性力量的限制,不受自我意识的干扰,也不听从自我决断的指挥,而是一种各感官中心的自由操作的活力”。
心灵可以自由使用其力量的狂欢性,显然被布达赫等人看作是这样一种状况,即心灵恢复疲劳、积蓄力量,为新的一天的工作而做准备,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中等于心灵在度一个短假。因此,布达赫[同上书,第514页]赞赏地引用诗人诺瓦利斯对梦的一段赞美词:“梦是躲避单调枯燥生活的避难所。它让想象力摆脱束缚而自由驰骋,它打乱每天客观存在的刻板模式,驱散人们心头无休止的烦忧,让满面愁容的人像孩子一样欢乐地玩耍。假若没有梦,我们必定会很快衰老,所以,我们不应该仅仅把它们看作上天送给我们的礼物,还应看作我们黄泉路上的佳伴良朋。”
普金耶(Purkinje,1846,第456页)则更坚定地主张梦有恢复脑力和修复功能,“这些功能更多是由创造性的梦所发挥,它们是一种轻松的游戏,与白天的事没有关系。心灵并不想把白天的紧张带到睡眠之中,它只想使紧张得到缓解并使心灵从紧张与疲劳之中恢复过来,它首先是创造一种与工作状态相反的条件。它用欢乐来治疗忧伤,以希望和欢乐治疗忧虑,用友谊和爱治疗仇恨,以勇敢和远见克服恐惧,以信心和信念战胜疑虑,以实现代替无希望的期盼。白天中经常被撕裂的精神创伤可以在梦中弥合,梦可以保护它们不再受到新的伤害。所谓时间作为最好的弥合剂,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了梦的功能。”我们都感到梦对于精神活动有一定好处,而且,心灵默默无闻的活动也不愿意失去对梦的信任,那是睡眠分给心灵的一份利益。
把梦作为一种只有在睡眠时才能自由扩张的心灵的特殊活动,这一最初、最有远见的看法是施尔纳在1861年提出来的。他的这本书写得有些浮夸、有些不切实际,他对这一题目具有强烈的激情,这种激情是当时的人十分难以理解的。在分析的过程中,施尔纳语言艰涩,道理深奥,令人难懂,所以我们可以转而看看哲学家沃凯尔特对施尔纳理论的阐释,这样看起来会更简洁明了。“从这神秘的大部头著作里不时如闪电般地出现一些富有启发意义的闪光,透出这光辉灿烂的云团。但这闪光却未能照亮一位哲学家的路。”这是施尔纳的弟子们评价老师的这部著作的话[沃凯尔特,1875,第29页]。
施尔纳并不相信心灵的能力在梦生活中仍然不消失。他本人[按沃凯尔特的话来说(同上书,第30页)]揭示了人的自我核心(一种自发能量)在梦中如何被剥夺了神经力,成为一种失去集中力的结果,人们认识、感情、意志和观念作用的过程如何受到改变,以及这些精神功能的残余如何不再有真正的精神特征而只是一种机制。但是,相比之下,这种精神活动(被描绘为“想象”的活动)从推理和任何其他形式的节制性顺序中解放出来,跳到了没有限制的主权位置上来。
尽管梦的想象利用近期的清醒记忆作为自己的建构材料,但它把这些构建成一种结构,它一点不像现实生活中的样子。它在梦中表现出一种创造力,而不仅是再现的能力。[同上书,第31页]它的特征因而也构成梦的特征。它更多出现一些无节制、夸张和恐怖的情景。但同时,由于不受思想范畴的限制,它又有灵活性、易变性和反复无常的特征。在细微之处它又十分容易受到一些微妙而强烈的感情变化的影响,并把内心世界的内容大量地溶入外部可变的图景中去。梦中的想象没有概念性言语表达能力。它不得不以描绘的图景向我们展现。而且由于梦没有节制的概念,所以它就尽可能地充分利用图像形式,而且是非常生动的图像形式。因此,不论图像多么逼真,它还是含糊、笨拙的。它的表达还特别受这样的事实影响而不可能太清晰,即它不喜欢以原原本本的形式传达客观事物,而喜欢用新异的形式来传达。这样一来,它只显示出客观事物的它要表现的某一方面特征,于是才有想象的“象征活动”……[同上书,第32页]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是梦的想象从来不给事物一个完整的描述,往往只是一种轮廓,甚至是十分粗犷的轮廓。由于这一原因,它的图像就如一幅受灵感所驱动的素写。它也不止于对客观物体的再现,在内在需要的驱使下把梦中的自我在不同程度上建立起与事物的联系并构成一个事件。例如,一个视觉刺激在梦中显示为街上的几枚金币,而梦者就高兴地把它们拾起来并带走。[同上书,第33页]梦的想象在完成这一艺术工程时所借助的材料,根据施尔纳的说法,主要是由躯体刺激所提供,但这些躯体刺激在白天很不清晰。所以,施尔纳所提出的十分奇异的假说,与冯特过分清醒的理论,还有其他生理学家的理论相比都是各个方面的极端情况,但在关于梦的来源与刺激物方面却是完全相同的。根据生理学的观点,精神对内部躯体刺激的反应全部用来诱发与刺激相应的某些思想了,这些思想再沿着联想的思路引起其他的思想,在这里,梦中精神活动的事件就似乎结束。而根据施尔纳的说法,则与此相反,躯体刺激仅仅是提供材料给心灵,心灵再用这些材料达到想象的目的。在施尔纳看来,梦的形成时刻恰是其他作者认为是梦的结束的时刻。
当然,梦的想象对躯体刺激的反应不能被视为有任何有用的目的。它只是同它们玩耍,勾勒出躯体来源,我们所讨论的梦的刺激就从中以某种可塑性的象征形式产生。尽管沃凯尔特[1875,第37页]和其他一些作者与施尔纳观点不一致,施尔纳仍认为梦的想象还是有一种再现有机整体的偏好,即一所完整的建筑。幸运的是它也并不局限于这样一种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它也可以用这所建筑来表示某一有机部分。例如,一长街的房子可能表示由一根肠子所给予的刺激。还有,一个房子的各个局部可以指身体的某一部分。于是由头痛所引起的梦中,头可能由一个房子的天棚来表示,而天棚上有一些令人讨厌的癞蛤蟆一样的蜘蛛。[同上书,第33页以下]除房屋象征外,任何事物都可以用来表示身体的那些可以产生梦的刺激的部位。“如呼吸的肺可以用火焰闪闪的高炉来象征,心脏可以用空匣子或篮子来代替,膀胱可以用圆袋形的事物或任何中空的物体作为象征。由男性生殖器的刺激而产生的梦会使梦者梦见竖笛的上部、烟斗的含嘴部分或一块皮毛。这里,竖笛和烟斗可能代表男性生殖器,而皮毛可能代表阴毛。如果这类梦发生在女人身上,那么大腿中间狭小的区域可能被表现为四周是房屋的小院,阴道可能表现为通向院子的又窄又滑的小道,梦者必须通过这小道去给一位先生送一封信。”(同上书,第34页)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由躯体刺激引起的梦的结尾,梦的想象通常是抛开面纱而直接揭示器官本身或其功能。所以由牙刺激引起的梦常常使梦者感到牙被拔掉而惊醒。[同上书,第35页]梦的想象或许也不仅注意到受刺激器官的形状,而且还可能象征这一器官所涉及的物质。例如,肠受到刺激会使梦者沿着一条泥泞的街上走,而泌尿方面的刺激会使梦者走到一个泛着泡沫的小溪。或类似的刺激,或所引起的兴奋的性质,或它们想得到的东西等都会以象征形式表现出来。或者梦中自我进入象征的状态中去。如,受到疼痛刺激的人会梦见自己受到一群狗的围攻,或同一群公牛搏斗,而受性欲刺激的女人可能梦见自己在受到裸体男人的追逐。[同上书,第35页以下]除了手段丰富以外,想象的象征活动还是每个梦的中心力量。[同上书,第36页]沃凯尔特还继续深入地探索梦的想象的本质,并努力为它在哲学系统中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但是,尽管他的这本书写得很好,也充满情感,它对那些哲学基础薄弱、概念不很清楚的人来说还是十分难懂的。
施尔纳的象征化想象没有功利性的功能。心灵在睡眠中与影响到它的刺激游戏。人们很可能会怀疑它是在捉弄他们。但是人们还可能会问,我对施尔纳的理论的细致研究是否带有功利目的的性质,因为这一理论的任意性和不符合任何规律的性质看上去是太明显了。不客气地说,我对那些置施尔纳的理论于不顾的傲慢态度十分不满,他的理论是建筑在他所做的梦的基础上的,是建筑在一个十分关注梦而且似乎有一定个人天赋去研究心灵中那些模糊不清的东西的人的基础上的。此外,它在研究一个数千年来一直被人们认为是神秘的题目,但其本身和含义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这一题目长期以来被严格的科学所忽视,而且也没有做过任何的研究而令人失望,这一点科学本身也不否认。最后,我们也必须老实地承认,要对梦进行解释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人们把施尔纳对释梦的努力看作如同神经节细胞一样不可思议,也和前面我们所提到的如宾茨那样严谨的研究者所提出的理论(这一理论描述了逐渐清醒的黎明溜进了大脑皮质中正在睡眠的细胞群)一样不可思议。我希望在后者的背后有一些现实的成分,尽管人们对它仍然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并缺乏一定构成梦的理论基本特点的普遍性。同时,施尔纳的理论与医学界的观点对比可以让我们看到,直到今天,对梦的解释仍在两个极端观点之间不断摇摆。[54]
八、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
当我们说到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时,我们会想到三个方面的问题:(1)病因学和临床上的联系,如当一个梦显示或引起一种精神病状态(psychotic state)或是梦后留下精神病状态;(2)在患有精神疾病(mental disease)的情况下,梦所发生的改变;(3)梦与精神病(psychoses)的内在联系,亦即可以说明它们是家族的相似性。这两种现象的几种关系成了早期医学界作者所热心的题目,而现在重又成为关于梦的作者们关注的焦点,这可以从斯皮塔[1882,第196页以下和第319页以下]、拉德斯托克[1879,第217页]、默里[1878,第124页以下]和蒂茜[1898,第77页以下]等人所列的书目中看得很清楚。近年来,桑特·德·桑克堤斯(Sante deSanctis)也把注意力转移这一题目上来。[55]如果我不想进一步深入这一课题,那么以上所引就已足够了。
关于梦与精神病的临床方面和病因学方面的联系,下面的一些观察可以作为实例。克劳斯[Krauss,1858,第619页]曾引用霍恩鲍姆[Hohnbaum,1830,第124页]的话,说妄想型精神病(delusional insanity)最初源于焦虑或恐怖的梦,其中心观念同梦是有联系的。桑特·德·桑克堤斯在偏执狂等病例中也有类似的观察,并说,在这样一些病例中,梦是“精神病(folie)的真正原因”。桑克堤斯[Sanctis]说,精神病可能由于这种关键性的梦的出现一下子就会发生,因为这种梦帮它发现了妄想性的材料;或者,精神病是从一系列进一步的梦中一点点发展起来的,但这种说法如能成立尚需除去一些疑点。在他的一个病例中,起作用的梦之后总是伴有几次轻微癔症发作,并在后来产生焦虑性抑郁。费里[1886](蒂茜,1898,第78页引用)报告了一个梦,这个梦导致了癔症性麻痹。在这些例证中,梦都成了心理障碍(mental disorder)的病因。但是,如果我们说精神障碍首先在梦中出现,即从梦中突破,对这一事实我们也应以同样的公允态度对待。于是,托马雅(Thomayer,1897)开始注意一些焦虑梦,他认为就应把它们视为癫痫病发作。阿利森[1868](见拉德斯托克,1879,第225页所引)曾描述了一种“夜发性精神病”(nocturnal insanity),病人在白天显得完全健康,但一到夜间就有规律地发生幻觉、狂乱性发作等等。桑特·德·桑克堤斯[1899,第226页]也报告了一些类似的观察(一个醉酒者的梦和妄想症很相同,说了许多责骂他的妻子不忠的话)。蒂茜也有这样的观察。后者(1898,第147页以下)还提供一些近期的、内容翔实的例子,其中病理性质的行为都是由梦派生而来的,如各种以幻觉前提或强迫性冲动为基础的行为。吉斯莱恩[1833]也描述了一个病例,其睡眠被间歇性的疯狂所取代。
毫无疑问,随着梦的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医生们将有一天会把注意力移向梦的精神病理学方面。
从精神疾病的康复的例证观察可以看出,虽然白天功能发挥正常,但梦生活依然处于精神病的影响之下。根据克劳斯[1859,第270页]的说法,是格里戈利首先注意到了这样的事实。蒂茜[1898,第89页]曾引用马可里奥[1847]的一段描述,一个躁狂病人在完全康复一个星期之后,在梦中仍有想象的突发性,而且这种突发性正是他疾病的特征。
关于梦在慢性精神病中发生变化的研究目前尚不多。[56]另一方面,人们对梦和精神障碍之间的内在关系很早就给予关注,这从有关问题的广泛争论中可以看出来。默里(1854,第124页)告诉我们,卡巴尼斯(1802)是第一个提到这些问题的,在他以后有莱鲁特(Lelut,1852)、J.莫鲁(1855),特别还有哲学家梅茵·德·比兰(Maine de Biran)[1834,第111页以下]。
无疑这种比较恐怕更早就有了。拉德斯托克(1879,第217页)的书中有一章就讨论这一问题,其中引用不少材料都是把梦与精神疾病做类比的。康德在[1764]的著作中写道:“疯子是清醒的梦者。”克劳斯(1859,第270页)也称:“精神病是感官处于清醒时所做的梦。”叔本华[1862,第1卷,第246页]把梦称作短暂的疯狂,又把疯狂称为长时间的梦。哈根[Hagen,1846,第812页]把谵妄描述为一种梦生活,这种梦生活不是由睡眠而是由疾病引起的。冯特[1878,第662页]写道:“事实上,我们自己在梦中能够体验到我们在疯人院所能体验到的一切现象。”
斯皮塔(1882,第199页)几乎以和默里(1854)相同的方式历数了关于这两者比较的不同观点:“(1)自我意识被悬置起来,至少是受到阻止,这样就导致对这种状态的本质缺乏洞察,因此不能产生惊讶感,因而也就失去了道德意识。(2)各种感官知觉的变化:在梦中降低,但在精神疾病中却总是极大地增加。(3)观念完全按联想律和再生律发生相互联结,因而形成自发的序列,并导致观念之间的关系失去比例(夸张和幻觉)。这一切导致了一种改变,或在某些情况下一种人格的逆转和偶尔性格特点的变化(变态行为)。”
拉德斯托克(1879,第219页)又增加了几个特点——两种情况材料的类比:“大多数幻觉(hallucinotion)与错觉(illusion)发生在视觉和听觉领域,或普通感觉领域。在梦中,嗅觉和味觉几乎不起作用。——发烧的病和梦者记忆都起于遥远的过去;无论是睡眠中的人还是病人,能把清醒和健康人已忘掉的事都回忆起来。”梦与精神的类比只有当扩大到每个表情动作的细节和面部表情的特殊特点被观察到时,才被人们所重视。
“一个忍受身体和精神痛苦的人从梦中得到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健康和快乐。所以,在精神疾病中也一样,那里有快乐的光明前景,有财富、地位和荣耀。这种虚幻的财富占有和愿望的满足——而这些东西的占有或被剥夺实际上就构成了精神错乱的心理学基础——常常构成谵妄(delirium)的主要内容。一个失去爱子的母亲在谵妄中享受到做母亲的愉快,一个失去金钱的人相信他十分富有,一个上当受骗的女孩感到她自己十分受宠。”(拉德斯托克的这段话实际上是对格雷辛格尔[1861,第106页]所做的细致观察的一个总结。
格雷辛格尔十分清楚地指出,梦中和精神病中的一些观念在愿望满足这一特点上是一致的。我自己所做的研究也告诉我,在这一事实中存在着解决梦和精神病的心理学理论问题的关键。)
“梦与精神错乱的主要特点在于它们一连串令人难以捉摸的怪念头和判断力减弱这一方面。”
在两种状态中,(拉德斯托克继续说)我们发现对这一题目本身的精神成果估价过高,这种估价在清醒者看来是没有意义的;在梦中一个一个的念头迅速展现是与精神病的思想的突发相一致的,两者都完全没有时间的感觉。在梦中,人格可能会分裂。例如,当梦者的知识分属于两个人,并且,在梦中一个外在的自我在纠正真正的自我。这与我们所熟悉的幻觉型偏执狂(hallucinatory-paranoia)没有什么两样。梦者同样可以听到另一个自我在议论他自己思想的声音。即使是慢性妄想性观念与刻板、反复发生的病理性梦也有类比之处。从谵妄中复原的病人会说,整个病程就像一个不无快乐的梦;的确,他们有时会告诉我们,在病中,他们有一种感觉,好像是在做一个梦——恰如在睡眠中做梦一样。
在做了以上论述之后,拉德斯托克自然就开始总结他自己和别人的观点,认为“精神错乱作为一种变态的病理现象,应被看成是对周期性的正常做梦条件的强化”(同上书,第228页)。
克劳斯(1859,第270页以下)试图在梦与精神错乱之间建立起一个比它们外部表现的相似性更为本质性的联系。他是在其病因学方面,或更确切地说是在其刺激的来源中看出这种关系的。
在他看来,亦如我们所知[第36页以下],这两者之间共同的基本因素是在于机体决定的感觉上,在来自躯体刺激的感觉上,在于以各器官为基础的普通感觉上(参看佩斯,1857,第2卷,第21页;默里,1878,第52页所引用)。
梦与精神错乱之间无可争议的类似性,乃至它们细致特征的相似,是有关梦生活的医学理论的一个强劲动力,这一理论把梦看作是一种没有用的干扰过程,和心灵活动减弱的表现。但是,我们不能期望沿着精神障碍这条路找到对梦的终极解释,因为,众所周知,我们目前关于精神障碍根源的知识还很不足。相反,我们对梦的态度的转变会同时影响到我们对精神障碍内部机制的观点,而我们在给梦之谜的解释带来一点启示时,我们正在对精神病进行解释。[57]
后记(1909)
在第一版和第二版之间的整个期间,我对梦的探讨的内容没有增加任何东西,是完全有理由的,这在读者看来似乎是令人不满意的,但是对我来说,仍然是需要如此决断的。促使我把早期作者对梦的讨论方法做了一个阐述,其动机我已经在第一章中说得一清二楚了,继续这一任务需要我花费相当的精力,而其结果也不会有多大成效或指导意义。因为在相隔的9年中,无论在实际材料上,还是在见解上没有什么新的进展。在此期间所出版的大多数书中,对我的观点几乎无人提及,人们也没有给予考虑。当然,在那些所谓“研究”梦的人中,我的著作根本没有引起注意,他们还认为这是一个十分明显讨厌学习任何新东西的例子,而学习新东西才是科学工作者的特点。用阿纳托尔·法郎士(Anatole France)的讽刺是Les savants ne sont pas curieax(博学者不好奇)。如果在科学界也有权进行报复的话,我对我的书出版以来所出版的那些东西置之不理也是无可厚非的。一些期刊上发表的几个短评显示出对我这本书缺乏理解,甚至完全是误解,我要回答他们的是,请他们回去再看一看这本书——或许只是建议他们去读一下。
已有不少医生决定用我的精神分析疗法去治疗病人,并已对大量的梦进行了分析,把结果在一些刊物上发表。除医生以外,还有其他一些作者。[58]由于这些作品已超出仅仅是肯定我的观点,我在我的阐述中已包括了他们的发现。我在本书之后又增加一个新的参考书目,其中已包括了自这本书第一次出版以来的大部分的重要著作。[59]桑特·德·桑克堤斯(1899)关于梦的宏著(出版后不久就有了德文版的译文问世)几乎同我的《释梦》同时出版,所以,无论是我还是那位意大利作者,都无法评论对方的作品。我很遗憾没有能摆脱得出以下结论的处境:他所苦心经营的著作完全缺乏思想——实际上它甚至都不能让人对我所讨论的问题有所觉察。
只有两部作品是很值得一提的,它们的看法与我对这问题的处理方式几乎一致。赫尔曼·斯沃博达(Hermann Swoboda,1904)这位年轻的哲学家把威廉·弗利斯[1909][60]所发现的生物周期(23天和28天)扩大到精神事件中去。在他十分富有想象力的著作中努力用这把钥匙去解破梦之谜。他的发现似乎低估了梦的意义。据他看来,梦这个东西可以被解释为一种记忆的集合,而做梦那天夜里所有这些记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物周期,不论它是第一次还是第几次。与作者的个人通讯使我最初以为他本人对这一理论不再很严肃对待,但后来发现这是我的错误的结论。[61]下文[第166页以下]我还将报告一些观察结果,这些观察与斯沃博达的建议有关,但并没使我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可是令我喜出望外的是在一次偶然的场合,我偶然发现一种与我的核心理论完全相吻合的关于梦的观点。从时间上来看,这种论述是不可能受到我的著作的影响的。
我因此必须为这位在梦的研究方面有独特见解并具有发明性的独立思考者而欢呼,因为他的看法与我的理论精髓相一致。这本关于梦的论述与我观点相一致的书是“林库斯”(Lyn Keus)所写,1900年出版第二版,书名是《一个实在论者的幻想》[1899年第一版]。[62]
后记(1914)
前面辩护理由是1909年所写。我必须承认,从那以后,形势已经改变,我有关释梦的作品不再被人忽视。目前的情况使得我无法再进一步发展前面的工作,《释梦》引发了人们不少的思考,也引出了不少问题,人们对这些问题用各种方法去讨论。不过在我尚未阐明我的观点之前暂不能讨论他们的观点,因为他们的观点是以我的观点作为基点的。我已研究了那些最新文献中我认为有价值的内容,这些内容人们可以在下面几章中相应的地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