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刑德第五十五

【题解】

《论语·为政》载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德治国与以刑治国,历来是治国的两条思路。本篇即围绕究竟是以刑治国还是以德治国展开论辩。大夫倡导以严刑峻法来治国,通过法令的威慑使民众不敢犯罪。文学则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来实现治国目标,认为当时法令过于繁多,连执法官吏都无法通读,更何况平民阶层?文学进一步以秦朝为例,说明法令愈多国家愈乱,笃于教化是治民唯一可行之道。

大夫曰:“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
(1)

。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
(2)

。故禁不必
(3)

,怯夫徼幸
(4)

;诛诚
(5)

,跖、蹻不犯。是以古者作五刑
(6)

,刻肌肤而民不逾矩
(7)

。”

【注释】

(1)
督奸:督察奸邪。

(2)
放佚:放纵。

(3)
必:果断。

(4)
怯夫:原作“法夫”,据王利器说校改。徼幸:通“侥幸”。

(5)
诚:意同“必”,指坚决执行。原作“诫”,据张敦仁说校改。

(6)
五刑:墨、劓(yì)、刖(yuè)、宫、大辟。

(7)
刻肌肤:指各种肉刑。

【译文】

大夫说:“禁令是用来教育民众的手段,法律是用来督察奸邪的工具。禁令严格,民众就会谨慎;法律设立,奸邪就会禁止。罗网疏漏,就会失掉野兽;法律空疏,罪犯就会漏网。罪犯如果漏网,民众就会放纵,就容易触犯禁令。因此禁令执行如果不坚决,那么连胆小鬼都会心存侥幸去犯罪;如果诛罚得到坚决执行,那么就连跖、蹻那样的大盗也不会轻易犯罪。所以古时候制作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还有各种肉刑,民众因此不敢逾越规矩。”

文学曰:“道径众
(1)

,人不知所由
(2)

;法令众,民不知所辟
(3)

。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
(4)

,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
(5)

,故民不惑。幽隐远方
(6)

,折乎知之
(7)

,室女童妇
(8)

,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
(9)

。昔秦法繁于秋荼
(10)

,而网密于凝脂
(11)

。然而上下相遁
(12)

,奸伪萌生,有司治之
(13)

,若救烂扑焦
(14)

,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
(15)

。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
(16)

,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
(17)

,不知所处,而况愚民!律令尘蠹于栈阁
(18)

,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
(19)

。‘宜犴宜狱,握粟出卜,自何能穀?’
(20)

刺刑法繁也。亲服之属甚众
(21)

,上杀下杀
(22)

,而服不过五
(23)

。五刑之属三千
(24)

,上附下附
(25)

,而罪不过五。故治民之道
(26)

,务笃其教而已
(27)

。”

【注释】

(1)
道径众:道路众多。径,原作“德”,据王先谦说校改。

(2)
人不知所由:人们不知该走哪条路。由,经过。

(3)
辟:通“避”。

(4)
昭:明白。

(5)
旷:宽广。

(6)
幽隐:昏暗。

(7)
折乎知之:原作“折乎知足”,据王利器说校改。折,通“晰”(用王利器说),明。一说,折,通“哲”,亦通。

(8)
室女:闺女。童妇:少女。

(9)
狱:国家监狱。犴(àn):古代乡亭一级基层单位监禁囚犯的地方。

(10)
秋荼(tú):秋天开白花的茅草。

(11)
凝脂:凝结的油脂。

(12)
上下相遁:上下互相欺骗。遁,本文为逃避,引申为隐瞒,欺骗。

(13)
治:原作“法”,据王利器说校改。

(14)
救烂:补救破烂的衣服。扑焦:扑灭烧焦的东西。

(15)
任:用。

(16)
文章:法律章程。

(17)
自:虽,即使。明习:熟悉。

(18)
尘:布满灰尘。蠹:生虫。栈阁:放置图书、文件、档案的阁架。

(19)
而民犯禁滋多也:“禁”下原无“滋多”二字,据王利器说校补。

(20)
宜犴宜狱,握粟出卜,自何能穀:见于《诗经·小雅·小宛》。岸,《韩诗》作“犴”。握粟,手拿小米。出卜,出去占卜。穀,善。这三句诗大意是说,要被囚系要入狱,手拿小米去占卜,如何才能得大吉。

(21)
亲服之属甚众:古代按照亲疏关系,将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五服亲属,人数众多。

(22)
上杀(shài)下杀:《礼记·丧服小记》:“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郑玄注:“杀,谓亲益疏者,服之则轻。”孔颖达疏:“上杀者,据己上服父祖而减杀……下杀者,谓下于子孙而减杀。”以自己为基点,向上推算,血缘关系愈亲近,丧服愈重,血缘关系愈疏远,丧服愈轻,依次减杀,如为父亲服丧三年,为祖父服丧一年等,这叫做上杀。以自己为基点,向下推算,依次减杀丧服,如为子服丧一年,为孙服丧九月等,这叫做下杀。杀,原作“附”,据张敦仁说校改。

(23)
服不过五:丧服不过五等。

(24)
五刑之属三千:见于《孝经》,意谓五刑的细目有三千条。

(25)
上附:向上比附归类。下附:向下比附归类。附,原作“杀”,据张敦仁说校改。

(26)
故治民之道:“之”字原无,据杨沂孙说校补。

(27)
笃:厚。教:教化。

【译文】

文学说:“道路众多,人们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法令繁多,民众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规避。因此君王制定法令,应该像日月一样昭著,这样民众才不至于迷惑;应该像大路一样宽广,才不至于民众困惑。无论是昏暗之处还是远处,都清晰地知道法令,闺妇少女,都知道如何规避。所以法令无人触犯,监狱牢房空虚不用。从前秦朝法令比秋天的枯草还要繁多,法网比凝结的油脂还要细密。但是官民上下欺骗隐瞒,奸诈作伪事件层出不穷,主管官员去治理,如同补救烂衣,扑灭烧焦的东西,根本不能禁止;这不是法网疏漏导致罪人脱逃,而是因为废弃礼义而任用刑罚。如今国家律令有一百多篇,法令条文繁杂,罪名设置很重,各郡和诸侯国适用时感到疑惑,有的律令太浅,有的律令太深,就连那些熟悉法令条文的官吏,也不知如何处理案件,何况那些愚昧的民众呢!法律禁令文件布满灰尘,生出蛀虫,被放在藏书阁架之上,连官吏都不能全部看完,何况是愚昧的民众呢!这就是官员断狱案越多,而民众触犯禁令的人也越多的原因。《诗经·小雅·小宛》说:‘要被囚系要入狱,手拿小米去占卜,如何才能得大吉。’这首诗所讽刺的就是刑法繁多。五服亲属人数很多,无论是向上减杀还是向下减杀,丧服都不会超过五等。五刑条目多达三千条,无论是向上比附还是向下比附,治罪都不会超过五刑。因而治民的方法,不过是务求厚于教化而已。”

大夫曰:“文学言王者立法,旷若大路。今驰道不小也
(1)

,而民公犯之,以其罚罪之轻也。千仞之高
(2)

,人不轻凌
(3)

,千钧之重
(4)

,人不轻举。商君刑弃灰于道
(5)

,而秦民治。故盗马者死,盗牛者加
(6)

,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
(7)

。武兵名食
(8)

,所以佐边而重武备也
(9)

。盗伤与杀同罪
(10)

,所以累其心而责其意也
(11)

。犹鲁以楚师伐齐,而《春秋》恶之
(12)

。故轻之为重
(13)

,浅之为深
(14)

,有缘而然
(15)

。法之微者
(16)

,固非众人之所知也。”

【注释】

(1)
驰道:专供为天子出行的大道。《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二十七年治驰道。”

(2)
仞:古代以八尺或七尺为一仞。

(3)
凌:凌驾,此处指攀登。

(4)
钧:古代三十斤为一钧。

(5)
商君刑弃灰于道:《史记·李斯列传》载:“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商君,商鞅。刑,施刑。弃灰,倾倒炉灰。

(6)
加:通“枷”,枷锁。

(7)
重本:重视农业根本。绝:杜绝。轻:轻车。疾:快马。资:泛指车马设备。

(8)
武兵:军队。名食:粮草充足。名,大。

(9)
佐边:帮助边防。重武备:重视军事装备。

(10)
盗伤:偷盗时伤人。

(11)
累其心:使犯罪者心里有所顾虑。责其意:谴责犯罪者的犯罪意图。

(12)
犹鲁以楚师伐齐,而《春秋》恶之:《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年》:“公以楚师伐齐,取谷。公至自伐齐。此已取谷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谷也。曷为未得乎取谷?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恶,厌恶。

(13)
轻之为重:轻罪重判。

(14)
浅之为深:浅罪深究。

(15)
缘:缘故。然:如此。

(16)
微:微妙,精微。

【译文】

大夫说:“文学说君王立法,应该像大路一样宽广。如今法令的驰道已经不小了,可是民众公然触犯刑罚,这是因为罚罪太轻。千仞的高山,人们不会轻易攀登,千钧的重鼎,人们不轻易抓举。商鞅当年对在道路上倾倒炉灰的人施刑,结果秦国民众大治。因此偷盗马的人死罪,偷盗牛的人枷锁囚禁,这是用来重视农耕根本、杜绝民众乘轻车快马游冶的手段。军队粮草充足,这是用来帮助边防、重视军事装备的方法。偷盗时伤人与杀人同罪,这是使犯罪者心里有所顾虑、谴责犯罪者的犯罪意图的手段。这就如同鲁国借楚国军队征伐齐国,《春秋》对此表示厌恶。因此轻罪重判,浅罪深究,这是有缘故才这样做的。法令的精微者,本来就不是众人所知道的。”

文学曰:“《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1)

言其易也
(2)

。‘君子所履,小人所视。’
(3)

言其明也
(4)

。故德明而易从,法约而易行。今驰道经营陵陆
(5)

,纡周天下
(6)

,是以万里为民阱也
(7)

。罻罗张而县其谷
(8)

,辟陷设而当其蹊
(9)

,矰弋饰而加其上
(10)

,能勿离乎
(11)

?聚其所欲,开其所利,仁义陵迟
(12)

,能勿逾乎
(13)

?故其末途
(14)

,至于攻城入邑,损府库之金
(15)

,盗宗庙之器
(16)

,岂特千仞之高、千钧之重哉
(17)

!管子曰:‘四维不张,虽皋陶不能为士。’
(18)

故德教废而诈伪行,礼义坏而奸邪兴,言无仁义也。仁者,爱之效也
(19)

;义者,事之宜也
(20)

。故君子爱仁以及物,治近以及远。《传》曰
(21)

:‘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
(22)

,主爱人以顺天也。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
(23)

。今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乘骑车马行驰道中
(24)

,吏举苛而不止
(25)

,以为盗马,而罪亦死。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面轻主约乎
(26)

?深之可以死
(27)

,轻之可以免
(28)

,非法禁之意也。法者,缘人情而制
(29)

,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
(30)

。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今伤人未有所害
(31)

,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将执法者过耶
(32)

?何于人心不厌也
(33)

!古者,伤人有创者刑
(34)

,盗有臧者罚
(35)

,杀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
(36)

?”

大夫俯仰未应对
(37)

。

【注释】

(1)
周道如砥(dǐ),其直如矢:见于《诗经·小雅·大东》。周道,大路。砥,磨刀石。古人多以磨刀石形容道路笔直。矢,箭。

(2)
易:平易。

(3)
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见于《诗经·小雅·大东》。君子,指贵族。履,踏,经过。小人,庶民。视,注视。

(4)
明:明显。

(5)
经:直行。营:绕行。陵陆:丘陵平地。

(6)
纡周:纡回环绕。

(7)
阱:陷阱。

(8)
罻(wèi)罗张:罗网张开。县:同“悬”。谷:山谷。

(9)
辟陷:陷阱。设:设置。蹊(xī):蹊径,道路。

(10)
矰:一种短箭。原作“矫”,据孙诒让说校改。弋:带有绳子的箭。饰:巧饰。

(11)
离:通“罹”,遭到。

(12)
陵迟:衰落。

(13)
逾:越过,此处指越轨。

(14)
末途:最后结果。

(15)
损:损害,此处指盗窃。

(16)
器:祭器。

(17)
特:只是。

(18)
管子曰:“四维不张,虽皋陶不能为士”:管子,春秋前期齐国政治家管仲。四维不张,见于《管子·牧民》。四维,礼、义、廉、耻。维,大绳。张,展开,张设。虽皋陶不能为士,此句不见于今本《管子》。皋陶,虞舜时法官。士,主管刑狱的官员。

(19)
效:效应,体现。

(20)
宜:适宜。

(21)
《传》:泛指古书。《孝经》中有“天地之性人为贵”之语,可能是文学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孝经》之语。

(22)
奉:奉养。

(23)
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论语·乡党》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24)
行驰:原作“驰行”,据张敦仁、杨沂孙说校改。

(25)
举:检举。苛:通“呵”,禁止。

(26)
逆面:当面。逆,迎。面,原作“而”,据杨沂孙说校改。约:条约,法令。

(27)
深:判罪从宽。

(28)
轻:判罪从轻。

(29)
缘:因,根据。

(30)
论心定罪:根据犯罪者心理动机来定罪。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31)
今伤人未有所害:此句原作“念伤民未有所害”,据王利器说校改。

(32)
将:抑或。

(33)
厌:满足,此处指心服。

(34)
创:重伤。

(35)
臧:通“赃”。

(36)
至意:本意。

(37)
俯:低头。仰:抬头。

【译文】

文学说:“《诗经·小雅·大东》说:‘大路如磨刀石,箭杆一般笔直。’说的是大路平易。《大东》又说:‘大路为君子所走,为小人所注视。’说的是大路明显。因而道德明显就易于随从,法令简约就易于施行。如今天子的驰道穿过丘陵平地,纡回环绕天下,所以万里江山都成为民众的陷阱。罗网张开悬在山谷之口,陷阱设置在大路当中,经过伪饰的短箭安在山上,老百姓能不遭殃吗?聚集人们所想要的,开启人们所贪图的,在仁义衰落的情况下,老百姓能不越轨吗?因而发展到最后,达到攻陷城邑,抢劫国库金钱,盗窃宗庙祭器的程度,岂只千仞之高、千钧之重呢!管子说过:‘礼、义、廉、耻四大纲纪不能施张,即使是皋陶也做不了执法官。’因此,废弃了道德教化就会导致奸诈作伪盛行,礼义崩坏就会导致奸邪兴起,说的是没有仁义的后果。仁是爱的体现,义是事物的适宜。因此君子爱好仁义,推仁及物,治理近处,推治及远。传记上说:‘凡是有生命的事物,没有比人更珍贵;君主所珍视的,没有比人才更贵重。’因此上天创生万物来奉养人,君主爱人来顺从天。我只听说过以六畜禽兽来奉养人,没有听说过以所养的六畜来加害于人。鲁国马厩失火,孔子罢朝回家,只问人是否受伤,不问马的情况,这是孔子贱视畜生而重视人类。如今偷盗马匹的人被判死罪,偷盗牛的人枷锁囚禁。乘车骑马行于驰道,官吏加以呵斥,如果仍不停止,那么罪同盗马,被判死罪。假如有人在伤害他人之后持其刀剑逃亡,也能说盗窃武库兵器而杀死他吗?君主制定法令而民众犯法,也能说他当面轻视君主法令吗?判罪从严可以定死罪,判罪从宽可以赦免,这并非法律禁令的本意。法是根据人情而制定,并非设定罪名来陷害民众的。因此孔子《春秋》断案,根据犯罪者心理动机来定罪。本意善良而违犯法令的人可以免罪,本意邪恶而合于法令规定的人被诛杀。假使伤了人却无大害,本意不太邪恶而合于法令规定的人,能够说他偷盗伤人吗?或者说是不是执法的人太过分了呢?为什么如此让人不能心服口服呢?古时候,伤害他人且致人重伤的要判刑,偷盗有赃物的要处罚,杀人的人判死罪。如今夺取他人兵刃自卫而伤及他人,与杀人同罪,这恐怕不是制定法令的本意吧?”

大夫把头低下,又抬起头来,没有回答。

御史曰
(1)

:“执法者国之辔衔
(2)

,刑罚者国之维楫也
(3)

。故辔衔不饬
(4)

,虽王良不能以致远
(5)

;维楫不设,虽良工不能以绝水
(6)

。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
(7)

,御其臣下,富国强兵,以制敌御难,惑于愚儒之文词,以疑贤士之谋,举浮淫之蠹
(8)

,加之功实之上
(9)

,而欲国之治,犹释阶而欲登高
(10)

,无衔橛而御捍马也
(11)

。今刑法设备,而民犹犯之,况无法乎?其乱必也!”

【注释】

(1)
御史:原作“御史大夫”,据卢文弨说校删。

(2)
辔:缰绳。衔:马嚼子。

(3)
维:系船的粗绳。楫:船桨。

(4)
饬:整治。

(5)
王良:春秋时期晋国的优秀驾车人。

(6)
良工:优秀的船工。绝水:渡河。

(7)
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韩子,战国后期法家代表团人物韩非。国,原作“固”,据王利器说校改。《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此数语为御史所本。疾,痛恨。“韩子”下原有“曰”字,据张敦仁说校删。

(8)
浮淫:轻浮,过分。蠹:蛀虫,韩非著有《五蠹》,将儒家、纵横家、侠客、君主近侍、工商业者称为五种蠹虫。

(9)
功实:实际功劳。

(10)
释:放弃。阶:阶梯。

(11)
橛(jué):马衔。捍:通“悍”,暴烈不驯。

【译文】

御史说:“执法的人是国家的缰绳和马嚼子,刑罚是国家的系船大绳和船桨。因此如果马缰绳和马嚼子得不到整治,即使是优秀车夫王良也不能驾车到达远方;如果不设置系船大绳和船桨,即使是优秀船工也不能驾船渡过河水。当年韩非痛恨拥有国家的诸侯不能明白法令和权势,以此来驾御其臣下,实现富国强兵,抵制敌人,抵御灾难,反而被那些愚昧儒生的文词所迷惑,以此怀疑贤士的谋略,举用轻浮不实的蛀虫,凌驾于有实际功劳的人之上,如此而希望国家得到治理,如同放弃阶梯而想登高,没有马衔而驾驭烈马。如今刑法设置完备,而民众仍然犯法,何况是没有法令呢?必定会导致社会大乱!”

文学曰:“辔衔者,御之具也
(1)

,得良工而调
(2)

。法势者,治之具也,得贤人而化
(3)

。执辔非其人,则马奔驰。执轴非其人
(4)

,则船覆伤
(5)

。昔吴使宰嚭持轴而破其船
(6)

,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
(7)

。今废仁义之术,而任刑名之徒,则复吴、秦之事也。夫为君者法三王
(8)

,为相者法周公,为术者法孔子
(9)

,此百世不易之道也。韩非非先王而不遵,舍正令而不从,卒蹈陷阱
(10)

,身幽囚,客死于秦。夫不通大道而小辩
(11)

,斯足以害其身而已。”

【注释】

(1)
具:用具,工具。

(2)
良工:驭马高手。调:协调。

(3)
化:神化。

(4)
执轴:掌舵。轴,通“舳(zhú)”,舵。

(5)
覆:倾覆。伤:损坏。

(6)
宰嚭(pǐ):吴国太宰伯嚭。他接受越国贿赂,说服吴王释越,谗害忠臣伍子胥。吴灭后被越人杀死。持轴:掌舵。

(7)
赵高:秦朝宦官。秦始皇死后,赵高与李斯私改诏书,拥立秦二世胡亥。运用阴谋手法驾空胡亥,谋杀李斯,进而逼胡亥自杀,另立子婴。后被子婴设计杀死。

(8)
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

(9)
术:思想学术。

(10)
卒蹈:原作“举陷”,据王利器说校改。

(11)
夫不通大道而小辩:“夫”上原有“秦”字,据王利器说校删。小辩,小的辩术,与“大道”相对。

【译文】

文学说:“缰绳和马嚼子是驾驭的工具,得到优秀车手才会协调。法令和权势是治国的工具,得到贤人才臻于化境。执马缰绳的如果不是优秀车夫,马就不听使唤而奔驰不止。掌舵的如果不是优秀舵手,那么船就会倾覆或损伤。从前吴国让太宰伯嚭掌舵,结果船破人亡,秦国让赵高执掌缰绳,结果车覆国灭。假如废除儒家仁义学说,而任用那些迷信刑名之人,那么就会让吴国、秦国的悲剧重演。做君主的人应该效法夏禹、商汤、周文王,做丞相的人应该效法周公,研究思想学说的人应该效法孔子,这是百世不会改变的道理。韩非诋毁先王,不遵从先王之道,舍弃正确教令而不听从,最终落入陷阱,被囚禁在大牢,客死在他乡秦国。不学习大道,只是掌握小的辩术,这样足致自害其身而已。”

申韩第五十六

【题解】

申不害、韩非是战国法家代表人物,本篇以“申韩”为题,探讨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思想理论问题。御史认为,孔子倡导仁义,伯夷隐遁首阳山,都未能起到感化民众的作用。治国必须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像吴起、申不害、商鞅那样,依靠法令和权势来威慑民众,使他们不敢犯罪。文学则认为法令不能治本,商鞅变法破坏了秦国的良善风俗而无法恢复,而周国运用德治,不用刑罚达四十年之久。正反例证说明,治国应该从根本清除致乱之源,用道德教化取代严刑峻法。

御史曰:“待周公而为相,则世无列国
(1)

。待孔子而后学,则世无儒、墨。夫衣小缺,憏裂可以补
(2)

,而必待全匹而易之;政小缺,法令可以防,而必待《雅》、《颂》乃治之
(3)

;是犹舍邻之医,而求俞跗而后治病
(4)

,废污池之水,待江、海而后救火也。迂而不径
(5)

,阙而无务
(6)

,是以教令不从而治烦乱。夫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故吴子以法治楚、魏
(7)

,申、商以法强秦、韩也
(8)

。”

【注释】

(1)
列国:诸多国家。

(2)
憏(chì):原作“襟”,据孙诒让说校改。憏,残帛。裂,缯余。

(3)
《雅》《颂》:《诗经》中的两类诗歌,此处指代礼乐。通过弦歌讽诵来治理天下,是儒家的理想政治境界。

(4)
俞跗(fū):上古良医。

(5)
迂:曲折。径:径直。

(6)
阙:通“缺”。务:措施。

(7)
吴子:战国前期法家先驱人物吴起。曾受魏文侯重用,担任魏国西河守,屡次破秦。后为楚悼王相,在楚国实施变法。楚悼王死后,吴起被楚国宗室大臣射杀。

(8)
申:申不害。《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韩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商: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实施变法,使秦国走上富强道路。《史记》中有《商君列传》。

【译文】

御史说:“如果一定要等到周公为丞相,那么世上就没有诸多国家。如果一定要等到孔子为师而后学习,那么世上就没有儒家和墨家。衣上有了小缺口,一小块布就可以把它缝补起来,而一定要等到用整匹布来换;政事上有了小缺陷,用法令就可以弥补,而一定要等到用《诗经》的《雅》、《颂》才去治理;这如同舍弃邻近医生,而一定等到求得名医俞跗之后才去治病;不用身边的污池废水,一定要等到运来长江、大海之水然后再救火。宁绕弯路而不走捷径,有了缺陷而没有补救措施,所以法令无人服从而秩序混乱。善于执政的人,有了弊政就加以弥补,有了决口就予以堵塞,因而吴起用法令治理楚国和魏国,申不害和商鞅用法术使秦国和韩国富强。”

文学曰:“有国者选众而任贤
(1)

,学者博览而就善
(2)

,何必是周公、孔子!故曰法之而已
(3)

。今商鞅反圣人之道
(4)

,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
(5)

,流失而不可复
(6)

,愚人纵火于沛泽
(7)

,不能复振
(8)

;蜂虿螫人
(9)

,放死不能息其毒也
(10)

。烦而止之,躁而静之,上下劳扰
(11)

,而乱益滋。故圣人教化,上与日月俱照,下与天地同流
(12)

,岂曰小补之哉!”

【注释】

(1)
有国者:指君主。选众:从众人之中选拔人才。

(2)
就善:择善而从。

(3)
法:效法。

(4)
今商鞅反圣人之道:“商鞅”之下本有“吴起”二字,据郭沫若说校删。

(5)
耗乱:混乱。治:原作“理”,据王利器说校改。

(6)
流失:指失去良风善俗。复:恢复。

(7)
沛泽:沼泽地。

(8)
复振:恢复原貌。

(9)
虿(chài):蝎子一类毒虫。螫(shì):毒虫刺人,毒蛇咬人。

(10)
放死:指将蜂、虿放跑弄死。

(11)
劳扰:辛劳烦扰。

(12)
同流:一起运转。

【译文】

文学说:“拥有国家的君主都会从众人中选拔贤才而加以任用,学者都会博览群书择善而从,何必一定要等到周公、孔子!不过是效法他们而已。商鞅违反圣人之道,变乱秦国良善风俗,后来秦国政治变得混乱而不能治理,失去良风善俗而不可恢复。这就如同一个愚蠢的人在沼泽地放火,这片土地就再也不能恢复原貌了;蜂蝎咬了人,即使将蜂、虿放跑弄死,也不能清除它的毒液。烦扰之后加以制止,焦躁之后让其安静,上下辛劳烦扰,混乱越来越厉害。因此圣人的教化,上与日月一起光照宇宙,下与天地一同流转,怎么能说是小的弥补呢!”

御史曰:“衣缺不补,则日以甚,防漏不塞
(1)

,则日益滋
(2)

。大河之始决于瓠子也
(3)

,涓涓尔
(4)

,及其卒
(5)

,泛滥为中国害,灾梁、楚
(6)

,破曹、卫
(7)

,城郭坏沮
(8)

,蓄积漂流
(9)

,百姓木栖
(10)

,千里无庐
(11)

,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故先帝闵悼其灾,亲省河堤
(12)

,举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百姓戴其功
(13)

,咏其德,歌‘宣房塞,万福来’焉
(14)

,亦犹是也,如何勿小补哉!”

【注释】

(1)
防漏:堤防漏水。塞:堵塞。

(2)
滋:指漏洞越来越大。

(3)
大河:黄河。瓠(hù)子:地名,在今河南濮阳市南。公元前132年,黄河在瓠子决口。

(4)
涓涓:细小的水流。尔:而已。

(5)
卒:后来。

(6)
梁、楚:战国时期魏、楚两国,相当于今河南黄河两岸地区和山西西南部及淮河、长江中下游地区。此处是指昔日梁、楚地区。

(7)
曹、卫:春秋时期曹、卫两国,相当于今河南东北部与山西西南部地区。此处是指昔日曹、卫地区。

(8)
坏沮:毁坏。

(9)
蓄积:老百姓家中积蓄的财物。

(10)
木栖:爬到树上栖息。

(11)
庐:房屋。

(12)
省:视察。《史记·孝武本纪》载:“还至瓠子,自临塞决河。留二日,沉祠而去。使二卿将卒塞决河。河徙二渠,复禹之故迹焉。”《史记·河渠书》载:“天子乃使汲仁、郭昌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于是天子已用事万里沙,则还亲临决河,沉白马玉璧于河,令群臣从官自将军已下皆负薪填决河。”汉武帝率军民堵塞黄河缺口是在元封二年(前109)。

(13)
戴:感谢。

(14)
宣房塞,万福来:汉武帝创作《瓠子歌》,其中有“宣房塞兮万福来”诗句。宣房,宫名,为汉武帝塞瓠子之后所建。

【译文】

御史说:“衣服缺了不补,就会破得一天比一天厉害;堤防漏水不堵塞,漏洞就一天比一天大。黄河当初在瓠子决口,只是涓涓细流而已,到了后来,泛滥成灾,成为中国一大祸害,淹没了梁、楚地区,冲破曹、卫一带,城墙被冲垮,财物在水上漂流,老百姓爬到树上栖息,千里看不到房屋,孤儿寡妇没有依靠,老人弱者无处归依。因此已故武帝同情百姓受灾,亲自视察河堤,像当年大禹治水那样治理黄河,黄河决口因此得以修复,梁、楚、曹、卫一带终于恢复安宁。老百姓感戴武帝治河之功,歌咏他的大恩大德,歌唱‘宣房堵塞,万福来临’。其他政事也像这样,怎么不要在细小之时弥补呢!”

文学曰:“河决若瓮口
(1)

,而破千里,况礼决乎?其所害亦多矣!今断狱岁以万计,犯法兹多
(2)

,其为灾岂特曹、卫哉
(3)

!夫知塞宣房而福来,不知塞乱原而天下治也
(4)

。周国用之,刑错不用
(5)

,黎民若四时各终其序
(6)

,而天下不孤
(7)

。《颂》曰:‘绥我眉寿,介以繁祉。’
(8)

此夫为福,亦不小矣!诚信礼义如宣房,功业已立,垂拱无为
(9)

,有司何补,法令何塞也?”

【注释】

(1)
瓮:盛物的陶器,口小,肚大。

(2)
兹:同“滋”。

(3)
特:仅仅,只是。

(4)
原:同“源”。

(5)
周国用之,刑错不用:《史记·周本纪》:“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错,通“措”。

(6)
若四时各终其序:像春夏秋冬四时交替那样自然走完生命历程。

(7)
不孤:没有孤儿。

(8)
绥我眉寿,介以繁祉(zhǐ):见于《诗经·周颂·雍》。绥,安抚。眉寿,长寿。介,给。繁,多。祉,福。

(9)
垂拱:垂衣拱手,比喻无为而治。

【译文】

文学说:“黄河决口最初像瓮口一样细小,最后却冲破千里河堤,何况是礼义决口呢?它的危害也够多了!如今每年断案数以万计,犯法的人越来越多,它所侵害岂止是曹、卫一带呢!你们知道堵塞宣房而幸福来临,却不知道堵塞致乱之源就会天下大治。周国这样做了,结果国家不用刑罚长达四十多年。黎民如果像春夏秋冬四时交替那样自然走完生命历程,那么天下就没有孤儿了。《诗经·周颂·雍》说:‘保佑我长寿,赐给我多福。’这样的赐福,也算不小了!朝廷如果在诚信礼义上做得像塞宣房那样,那么功业早已建立,皇帝垂衣拱手,无为而治,主管官员还有什么需要弥补,法令又有什么需要堵塞的呢?”

御史曰:“犀铫利

(1)

,五谷之利而间草之害也
(2)

。明理正法,奸邪之所恶而良民之福也。故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是以圣人审于是非,察于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
(3)

。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
(4)

。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
(5)

,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6)

。”

【注释】

(1)
犀铫(yáo):犀利的大锄。
:同“锄”。

(2)
间草:苗间杂草。

(3)
隐括:矫正曲木的工具。辅檠(qínɡ):矫正弓的器具。弧剌:弯曲貌。

(4)
孙、吴:春秋末年军事家孙子和战国前期军事家吴起。

(5)
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张敦仁说,“民”之下脱一“不”字。结合上下文来看,似以张说为长。从风,听从。

(6)
伯夷遁首阳:《史记·伯夷列传》载:“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遁,逃。首阳,山名,所在地说法不一。按,伯夷本为传说人物,其隐居之地难以考实。

【译文】

御史说:“犀利的大锄,锋利的锄头,对于五谷有利,而对苗间杂草有害。明确的审理,公正的法令,为奸邪之人所厌恶,而对于良民百姓来说却是福音。因此弯曲的树木厌恶取直的绳墨,奸邪之人厌恶公正的法律。所以圣人明辨是非,洞察治乱,因而设置明确的法律,发布严厉的刑法,防止为非作歹的现象,矫正奸邪之人,如同隐括、辅檠矫正曲木一样。因此,水是防备火灾的,法是禁止奸邪的。没有法律权势,即使是贤人也不能进行治理;没有坚甲利兵,即使是孙子、吴起也不能克敌制胜。所以孔子倡导仁义,而民众并不听从;伯夷逃隐到首阳山,而民众并没有被感化。”

文学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医者,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
(1)

,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也
(2)

。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
(3)

。今之所谓良吏者,文察则以祸其民
(4)

,强力则以厉其下
(5)

,不本法之所由生
(6)

,而专己之残心
(7)

,文诛假法
(8)

,以陷不辜
(9)

,累无罪
(10)

,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若痈疽之相泞
(11)

,色淫之相连
(12)

,一节动而百枝摇。《诗》云:‘舍彼有罪,沦胥以铺。’
(13)

痛伤无罪而累也。非患铫耨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芸苗也
(14)

。非患无准平
(15)

,患其舍枉而绳直也
(16)

。故亲近为过不必诛
(17)

,是锄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
(18)

,是苗不养也。故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

【注释】

(1)
审消息:审察脉象阴阳盛衰。

(2)
下针石:运用银针砭石。钻:刺。

(3)
囹圄(línɡ yǔ):监狱。

(4)
文察:根据法律条文苛察。

(5)
强力:强制性运用权力。厉:残害。

(6)
本:根据。法之所由生:立法本意。

(7)
专己之残心:专门听凭自己残暴之心。

(8)
文诛:深文周纳。假法:假借法令名义。

(9)
不辜:无罪。

(10)
累:牵连。

(11)
痈疽(yōnɡ jū):毒疮。泞(nìnɡ):烂泥,此处指毒疮溃烂。

(12)
色淫:好色淫乱。

(13)
舍彼有罪,沦胥以铺:《诗经·小雅·雨无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文学在此截取两句。舍,舍弃。沦,陷。胥,相。铺,遍。

(14)
芸:锄。原作“去”,据王利器说校改。

(15)
准平:测量水平的仪器。

(16)
舍枉:舍弃弯曲。绳直:纠正直木。

(17)
亲近:关系亲近的人。为过:犯错。不必诛:不坚决处罚。

(18)
疏远:关系疏远的人。不必赏:不坚决给予奖赏。

【译文】

文学说:“法律能够给人判刑,但不能使人廉洁;法律能够判人死罪,但不能使人变得仁义。人们看重良医,是看重他能够准确把握脉象的阴阳盛衰,祛除致病的邪气,而不是看重他运用银针砭石来刺激肌肤穴位。人们看重一个优秀官员,是看重他能够在罪恶尚未萌生之际斩断恶念,使人不去犯罪,而不是看重他将犯人关进大牢而将其定刑杀死。现在人们所说的优秀官员,以法律条文苛察加祸于民,以强权暴力残害下属,不根据立法的本意,而专门听凭自己的残暴之心,深文周纳,假借法令名义,来陷害无罪民众,并牵连诸多无罪亲属,儿子牵连父亲,弟弟牵连兄长,一个人有罪,一州一里都为之惊骇,十个家庭为之逃亡,如同毒疮持续溃烂,好色淫乱互相影响,一个枝节牵动,百根树枝动摇。《诗经·小雅·雨无正》说:‘舍弃那些有罪的人,相互牵连多人陷罪。’诗句伤痛的是无罪而受牵连。不怕锄草工具不锋利,怕的是舍弃杂草而锄掉禾苗。不怕没有测量水平的仪器,怕的是舍弃曲木而纠正直木。因此,关系亲近的人犯错不坚决处罚,相当于有锄头而不用;关系疏远的人有功劳不坚决给予奖赏,相当于禾苗得不到养育。因而世上不怕没有法令,怕的是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

周秦第五十七

【题解】

本篇以“周秦”为题,西周是礼治的代表,秦朝是法治的代表,因此本篇所辩论的是礼治与法治问题。御史坚持以严刑峻法治国,他的理由是:“立法制辟,若临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文学认为,治国应该运用礼乐教化的方法,刑罚是礼治失效之后所采取的措施,“周其礼而明其教,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御史与文学的观点分歧,实际上是法家与儒家在治国思路上的根本差异。

御史曰:“《春秋》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
(1)

。故君不臣
(2)

,士不友
(3)

,于闾里无所容
(4)

。故民耻犯之
(5)

。今不轨之民,犯公法以相宠
(6)

,举弃其亲
(7)

,不能伏节死理
(8)

,遁逃相连
(9)

,自陷于罪,其被刑戮,不亦宜乎?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一节动而知于心。故今自关内侯以下
(10)

,比地于伍
(11)

,居家相察
(12)

,出入相司
(13)

,父不教子,兄不正弟,舍是谁责乎?”

【注释】

(1)
《春秋》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春秋穀梁传·昭公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盗,贱也。”贱,贱视。人伦,人类。

(2)
君不臣:君主不把罪人看做臣子。

(3)
士不友:士不把罪人视为朋友。

(4)
闾里:乡里。容:立足容身。

(5)
耻:原作“始”,据郭沫若说校改。

(6)
相宠:互相以为光荣。

(7)
举:完全。

(8)
伏节死理:低头承认死罪。伏节,伏罪。

(9)
遁逃相连:不断地逃窜。

(10)
关内侯:汉代第十九级爵名,仅有侯爵名号而无封邑,住在关内,故称关内侯。

(11)
比地于伍:居地挨近的五家编为一伍。比,比邻。

(12)
居家相察:在家时各户相互观察。

(13)
出入相司:进出互相监督。司,通“伺”,窥察。

【译文】

御史说:“《春秋》不书写罪人的姓名与位号,称他们为‘盗’,是以此贱视罪人,不把他们视为人类。因此君主不把罪人视为臣民,士不把罪人视为朋友,罪人在乡里无地自容。因此民众耻于犯罪。如今一些不法之民,触犯国法之后,互相以为光荣,完全抛弃亲属,不能低头认罪,不断地逃窜,他自己陷于犯罪,被官府判刑杀头,不是适宜的吗?一家之中,父兄之间的关系,如同身体各个部位相连一样,一个关节触动,心里都会知道。因此现在从关内侯以下,居地挨近的五家被编为一伍,在家时各家各户相互观察,进出互相监督,父亲不教好儿子,兄长不纠正弟弟,除了父兄,还去追究谁的责任呢?”

文学曰:“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
(1)

,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
(2)

,刑罚中
(3)

,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
(4)

,诛不仁也。轻重各服其诛,刑必加而无赦,赦惟疑者
(5)

。若此,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今杀人者生,剽攻窃盗者富
(6)

。故良民内解怠
(7)

,辍耕而陨心
(8)

。古者,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
(9)

,身放殛而辱后世
(10)

,故无贤不肖,莫不耻也。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礼义
(11)

,恒于苟生
(12)

。何者?一日下蚕室
(13)

,创未瘳
(14)

,宿卫人主
(15)

,出入宫殿,由得受奉禄
(16)

,食大官享赐
(17)

,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
(18)

。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
(19)

,况众庶乎?夫何耻之有!今废其德教
(20)

,而责之以礼义,是虐民也。

【注释】

(1)
周其礼:周密地规定礼仪。明其教:明确地实施教化。

(2)
等:按不同等级。

(3)
中:适中。

(4)
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尚书·尧典》载:“流共工于幽州,放
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5)
赦惟疑者:只赦免那些证据不足的嫌疑犯。

(6)
剽攻:抢劫。

(7)
解:通“懈”。

(8)
陨心:失去信心。

(9)
刑人非人也:《春秋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刑人则曷谓之阍?刑人非其人也。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轻死之道也。”

(10)
放:流放。殛(jí):诛杀。

(11)
捐:抛弃。

(12)
恒于苟生:常年苟且偷生。恒,常。

(13)
蚕室:古代被施宫刑之后,为防感染发炎,犯人被放在温暖的囚室。这种囚室如同养蚕小屋,故称蚕室。

(14)
创:受刑创口。瘳(chōu):痊愈,愈合。

(15)
宿卫:在皇宫值夜班守卫。

(16)
由得:原作“得由”,据陈遵默、王利器说校改。由,通“犹”。奉,通“俸”。

(17)
食大官:秦汉有大官令丞,主管皇帝膳食。宦官由于宿卫宫廷,故能有机会吃到皇帝赏赐的御厨食物。大,读为“太”。

(18)
饶:富饶。

(19)
刀锯:刀用于割刑,锯用于刖刑,此处指刑具。闵:同“悯”,怜悯,引申为伤心。

(20)
今废其德教:“今”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译文】

文学说:“古时候,周密地规定礼仪,明确地实施教化。礼仪周密了,教化明确了,然后对不听从的人按照不同等级施行刑罚,刑罚适中,民众不会怨恨。因此帝舜对共工、
兜、三苗、鲧四大罪人实施惩罚,天下人都为之信服,这是因为帝舜诛讨的是不仁之人。无论是轻罪还是重罪都各服处罚,坚决实施刑罚而没有赦免,所赦免的只有那些证据不足的嫌疑犯。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么世上哪里会有不法之人而对他们定罪处罚呢?如今杀人的人可以活着,抢劫盗窃的人当富翁。因此良民百姓内心懈怠,放弃耕作而失去信心。古时候,君子不接近受过刑的人,受过刑的人不能算一个人,他们或被流放,或被杀死,给他们的后代带来羞辱,因此无论是贤人还是不肖之人,没有人不感到羞耻的。如今那些品行不端的人,贪得财利以致身陷牢狱之灾,蒙受刑罚耻辱而捐弃礼义,常年苟且偷生。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他们受宫刑进蚕室之后,创伤还没有愈合,就到皇宫值班守卫君主,出入宫殿之中,还能享受朝廷俸禄,吃御厨赐给的饭食,自己安富尊荣,妻子儿女过着富饶的生活。因此有人身居卿相之位,蒙受刀锯之刑却不见伤心,何况是广大庶民呢?这还有什么羞耻!如今废除了道德教化,却以礼义来苛责民众,这是虐待民众啊。

《春秋传》曰:‘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听失之大者也。’
(1)

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
(2)

,什伍相连
(3)

,若引根本之及华叶
(4)

,伤小指之累四体也
(5)

。如此,则以有罪反诛无罪
(6)

,无罪者寡矣。臧文仲治鲁
(7)

,胜其盗而自矜
(8)

。子贡曰
(9)

:‘民将欺,而况盗乎
(10)

!’故吏不以多断为良,医不以多刺为工
(11)

。子产刑二人
(12)

,杀一人,道不拾遗,而民无诬心
(13)

。故为民父母,以养疾子
(14)

,长恩厚而已
(15)

。自首匿相坐之法立
(16)

,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矣
(17)

。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欲服罪尔
(18)

。闻子为父隐,父为子隐
(19)

,未闻父子之相坐也。闻兄弟缓追以免贼
(20)

,未闻兄弟之相坐也。闻恶恶止其人
(21)

,疾始而诛首恶
(22)

,未闻什伍而相坐也
(23)

。《老子》曰:‘上无欲而民朴,上无事而民自富。’
(24)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25)

。比地何伍
(26)

,而执政何责也?”

【注释】

(1)
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听失之大者也:见于《春秋公羊传·成公十六年》。听,听讼断案。失,错误。

(2)
坐:牵连。

(3)
什伍:古代五家为伍,两伍为什。

(4)
引:拉,拔。华:花。

(5)
累:拖累。四体:四肢。

(6)
反诛:王利器说,当作“诛及”。

(7)
臧文仲:春秋时期鲁国大夫,臧氏,名辰,谥文,因排行第二被后人称为臧文仲。

(8)
自矜:自我夸耀。

(9)
子贡:孔子弟子,善于辞令,擅长外交。

(10)
而况盗乎:“况”下原有“民”字,据卢文弨、王利器说校删。

(11)
刺:针灸。

(12)
子产:春秋时期郑国贤相。

(13)
诬心:欺骗心理。

(14)
疾子:有病的儿子。

(15)
长恩厚:多施厚恩。

(16)
首匿:首谋藏匿罪人。

(17)
而刑罪多矣:“矣”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18)
其:原作“岂”,据王利器说校改。

(19)
子为父隐,父为子隐:《论语·子路》载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隐,隐瞒。按,“闻”字原错在“刑罪多矣”之下,据陈遵默说校改。

(20)
闻兄弟缓追以免贼:《春秋公羊传·闵公二年》:“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21)
恶恶止其人:厌恶恶人,仅止于恶人自身。《春秋公羊传·昭公二十年》:“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

(22)
疾始而诛首恶:痛恨始作俑者而诛为首作恶者。《春秋公羊传·僖公十七年》:“君子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

(23)
未闻什伍而相坐也:而,原作“之”。“也”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改。

(24)
上无欲而民朴,上无事而民自富:见于《老子》第五十七章。

(25)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见于《论语·颜渊》。

(26)
比地何伍:比地而居,何必五家编为一伍。

【译文】

《春秋公羊传·成公十六年》说:‘儿子有罪,抓捕他的父亲。臣子有罪,抓捕他的君主,这是听讼断案过程中最大的失误。’如今因为儿子犯罪而处罚父亲,因为弟弟犯罪而处罚兄长,亲戚之间互相牵连,十家五家之间互相连坐,这就如同拔起树木根本累及花朵树叶,伤害小指而拖累四肢。这样的话,就因为一人有罪而诛及那些无罪的亲属和邻居,天下没有罪的人就很少了。春秋时期臧文仲治理鲁国,战胜盗贼之后自我夸耀。孔子弟子子贡说:‘民众都要欺骗了,何况是盗贼呢!’因此对执法官员吏来说,不能因为他断案多就称他为好官,对于医生来说,不能因为他针灸多就称他为良医。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大夫子产对两个罪人施刑,杀死一个罪人,结果郑国道不拾遗,民众也没有欺骗之心。因此身为民众父母官,对民众就要像抚养生病的孩子一样,对民众多施厚恩而已。自从汉家设置首谋藏匿罪人互相牵连的法律之后,父子兄弟骨肉的恩情废掉了,受刑定罪的人多了。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有罪仍然将他们藏匿起来,不过是不想承担牵连之罪罢了。我只听说过儿子为父亲隐瞒,父亲为儿子隐瞒,没有听说过父子互相牵连。我听说过兄弟之间放缓追究以便让贼人逃脱,没有听说兄弟之间互相牵连。听说过厌恶恶人,仅止其人本身,听说过痛恨始作俑者而诛为首作恶者,没有听说十家五家互相连坐。《老子》第五十七章说:‘在上位者没有过多欲望,民风自然会淳朴;在上位者不要管得太宽,民众自然会富裕。’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即使是比邻而居,又何必将五家编为一伍,执政者又何必责令他们互相监督呢?”

御史曰:“夫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
(1)

,垂峻崖之峭谷
(2)

,下临不测之渊,虽有庆忌之捷
(3)

,贲、育之勇
(4)

,莫不震慑悼栗者
(5)

,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山石也。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
(6)

,见其有灼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伤也。彼以知为非
(7)

,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故立法制辟
(8)

,若临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
(9)

,笃责急也
(10)

。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所以败子,则惑矣。”

【注释】

(1)
无极:没有极点,看不到山顶。

(2)
垂:接近,靠近。

(3)
庆忌:春秋末年吴国勇士。捷:敏捷。原作“健”,据张敦仁说校改。

(4)
贲、通:孟贲、夏育,为古代著名勇士。

(5)
震慑悼栗:心惊胆战。栗,通“慄”。

(6)
灼:烧伤。《淮南子·氾论训》:“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所害也。”

(7)
以:通“已”。

(8)
辟:法。

(9)
严家:严厉的家庭。悍虏:强悍的家奴。《韩非子·显学》:“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

(10)
笃责:督责,管教。

【译文】

御史说:“背负千钧重担,来攀登望不到顶的高峰,接近悬崖峭壁,下临深不可测的深渊,即使有庆忌的敏捷,孟贲、夏育的勇猛,没有人不为之心惊胆战,这是因为他们深知一旦掉下去,就会摔得粉身碎骨,肝脑涂地。因此人们未尝被灼伤而不敢用手握火,是因为他看到有人被灼伤。人们未尝被割伤而不敢用手握刀刃,是因为他看到过有人被割伤。人们已经知道为非作歹,一定要被判罪,而且连累到他的父兄,必定会畏惧而改恶从善。因此制定法律,就如同面临百仞山谷,如同手握碳火,脚踩刀刃,这样民众就会畏惧忌惮,就没有人敢于违犯禁令了。慈母会有败家之子,这是因为她不忍心对孩子的小错误进行惩罚。严厉的家庭没有强悍家奴,这是因为管教严格。如今不制定严厉家庭管教下人的措施,却采取慈母培养败家子的方法,那就十分糊涂了。”

文学曰:“纣为砲烙之刑
(1)

,而秦有收帑之法
(2)

,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
(3)

,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
(4)

,死者相枕席
(5)

,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
(6)

,不寒而栗。《诗》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哀今之人,胡为虺蜥!’
(7)

方此之时,岂特冒蹈刃哉
(8)

?然父子相背
(9)

,兄弟相嫚
(10)

,至于骨肉相残,上下相杀。非刑轻而罚不必,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
(11)

。故政宽则下亲其上
(12)

,政严则民谋其主
(13)

,晋厉以幽
(14)

,二世见杀
(15)

,恶在峻法之不犯
(16)

,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知之,是以务和而不务威
(17)

。故高皇帝约秦苛法
(18)

,以慰怨毒之民
(19)

,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是以恩施无穷
(20)

,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楚之法为轻而累之
(21)

,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注释】

(1)
纣为砲烙之刑:《史记·殷本纪》载:“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炮格,通“砲烙”,将犯人绑在烧红的铜柱之上。

(2)
收帑之法:将犯人妻子收录为官府奴婢。帑,通“孥(nú)”,妻子儿女。

(3)
峻文:严峻的法律条文。决罪:定罪。内:朝廷。

(4)
峭法:严刑峻法。断割:指肢体被斩断刺割。

(5)
枕席:枕藉,指尸体横七竖八躺在一起。

(6)
侧目重足:侧目而视,重足而立,形容畏惧情形。

(7)
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jí)。哀今之人,胡为虺(huǐ)蜥(xī):见于《诗经·小雅·正月》,但缺“维号斯言,有伦有脊”二句。盖,通“盍”,何。局,一作“跼”,伛偻着身子。蹐,小步走,不敢迈开大步。胡,何。虺,毒蛇。蜥,蜥蜴。

(8)
岂特冒蹈刃哉:“冒”下脱一“火”字。

(9)
背:背弃。

(10)
嫚:欺骗。原作“漫”,据王利器说校改。

(11)
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也”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12)
故政宽则下亲其上:“其”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13)
政严则民谋其主:“其”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14)
晋厉以幽:晋厉公被晋国大夫栾书、中行偃囚禁而死。幽,囚禁。

(15)
二世见杀:秦二世胡亥被赵高所杀。

(16)
恶:通“乌”,哪里。

(17)
和:原作“知”,据王利器说校改。

(18)
高皇帝约秦苛法:《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入关之后谕告民众:“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去秦法。”约,简化。

(19)
以慰怨毒之民:怨毒,怨恨,憎恶。“以”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20)
恩施:原作“施恩”,据王利器说校补。

(21)
累:增加。

【译文】

文学说:“殷纣王创造了炮烙酷刑,秦朝有收录罪人妻子儿女为官府奴婢的法律,赵高在朝廷内按照严峻的法律条文定罪,百官在各郡县以酷法斩断刺割民众的身体,被杀死的人相互枕藉,受刑的人相望于道,老百姓侧目而视,重足而立,不寒而栗。《诗经·小雅·正月》写道:‘天空是何等的高,却不敢不弯下身子。大地是何等的厚,却不敢不小步走路。可哀的是当今之人,为何都成毒蛇蜥蜴!’那个时候,岂止是冒着烈火、踩踏刀刃呢?但是父子互相背弃,兄弟互相欺骗,甚至于骨肉相残,上下相杀。这不是由于刑法太轻而执罚不坚决,而是因为法令太严厉而不施仁义恩德。因此政令宽松就会下亲其上,政令苛严就会导致民众谋害其主,晋厉公被大夫幽囚而死,秦二世胡亥被赵高杀害,这哪里是峻法之下无人犯罪,严厉家庭没有强悍家奴呢?圣人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务求和谐而不求威严。因此高祖皇帝简化秦朝苛法,以此安慰对朝廷怨恨、憎恶的民众,培养民众的和睦之心,唯恐刑罚太重而恩德太薄。所以汉家恩德广施无穷无尽,德泽流于后世。商鞅、吴起认为秦国、楚国的法律太轻而增设法令,对上危害君主,对下殃及自身,这或许不是慈母不教育孩子的后果吧!”

诏圣第五十八

【题解】

本篇以“诏圣”为题,“诏”意为“告”,“诏圣”就是告以圣人之道。御史指出,衣服破了要去裁制新衣,法律出了毛病就要重新制定,法令制作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因此不能以上古法令简单来否定当代法令繁多。他认为:“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文学描述了成康之治“赏无所施,法无所加”的美好情景,认为“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针对大夫关于殷周为什么出现盛世问题,文学指出:“汤、武经礼义,明好恶,以道其民,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用礼义治民,就是文学所要讲述的圣人之道。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
(1)

,殷誓,周盟,德信弥衰
(2)

。无文、武之人,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以失势,而见夺于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
(3)

,法弊而更制
(4)

。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切之令
(5)

,权也,非拨乱反正之常也
(6)

。其后,法稍犯
(7)

,不正于理
(8)

。故奸萌而《甫刑》作
(9)

,王道衰而《诗》刺彰
(10)

,诸侯暴而《春秋》讥
(11)

。夫少目之网不可以得鱼
(12)

,三章之法不可以为治
(13)

。故令不得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画衣冠非阿
(14)

,汤、武刻肌肤非故
(15)

,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

【注释】

(1)
夏后氏:夏朝人。倍:原作“信”,据王利器说校改。

(2)
弥:更加。

(3)
衣弊:衣服破了。革才:重新裁制新衣。才,通“裁”。

(4)
更制:重新制定。

(5)
一切:一时权变。原作“一卒”,据王利器说校改。

(6)
拨乱反正:《春秋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

(7)
稍:逐渐。

(8)
不正于理:不能正确处理。

(9)
奸萌:作奸犯科之事萌生。《甫刑》:《尚书·周书》中的一篇,相传为周穆王时期吕侯所作,后吕侯子孙改封于甫,故称《甫刑》。

(10)
王道衰而《诗》刺彰:《诗经》大小雅及风诗中一批作品作于王道衰微之后,其中不少作品是讽刺诗。彰,显著,彰显。

(11)
诸侯暴而《春秋》讥:儒家认为《春秋》是孔子在王道衰微之后讥刺时政的作品。

(12)
目:网眼。

(13)
三章之法:刘邦灭秦后与民众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14)
唐、虞画衣冠非阿:传说唐尧、虞舜时期民众犯罪,仅在衣服上画图象征刑罚。阿,徇私,袒护。

(15)
刻肌肤:指肉刑。故:主观故意。

【译文】

御史说:“夏朝人不违背诺言,殷朝人立誓,周朝人会盟定约,道德信用越来越衰落。没有周文王、周武王时期的人,却想修订那个时期的法律,这就是殷、周失去权势,而被诸侯夺权的原因。因此衣服破了才去裁制新衣,法律出了毛病就要重新制定。高祖皇帝时期,天下刚刚安定,高祖皇帝发布仁德政策,推行一时的法令,这是权变,而不是拨乱反正的正常法令。后来,汉家法令逐渐被人触犯,不能正确处理。因此作奸奸犯科事件萌生而导致《尚书·甫刑》制作,王道衰微而《诗经》讽刺宗旨彰显,诸侯暴虐而孔子《春秋》讥刺。渔网的网眼少了就不能捕到鱼,高祖临时制定的三章之法不能长期用来治民。因此法令不得不增加,法律条文不得不多。唐尧、虞舜时期在犯人衣冠上画图不是出于袒护,商汤、周武王制定肉刑也不是主观故意,这是因为时世不同,治国任务的轻重也不一样。”

文学曰:“民之仰法
(1)

,犹鱼之仰水,水清则静,浊则扰;扰则不安其居,静则乐其业;乐其业则富,富则仁生,赡则争止
(2)

。是以成、康之世,赏无所施,法无所加。非可刑而不刑
(3)

,民莫犯禁也;非可赏而不赏,民莫不仁也。若斯,则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御之御马也
(4)

,行则顿之
(5)

,止则击之
(6)

。身创于棰
(7)

,吻伤于衔
(8)

,求其无失,何可得乎?乾谿之役土崩
(9)

,梁氏内溃
(10)

,严刑不能禁
(11)

,峻法不能止
(12)

。故罢马不畏鞭棰
(13)

,罢民不畏刑法。虽曾而累之
(14)

,其亡益乎
(15)

?”

【注释】

(1)
仰:依赖。

(2)
赡:富足。原作“澹”,据王利器说校改。

(3)
可刑而不刑:可以判刑而不判刑。

(4)
若拙御之御马也:原作“若拙御马”,据王利器说校改。拙御,笨拙的车夫。

(5)
顿:停顿。

(6)
击:鞭打。

(7)
创:伤。棰:鞭棰。

(8)
吻:嘴角。衔:马嚼子。

(9)
乾谿之役:楚灵王为修章华宫而激发民怨,公子弃疾乘机立公子比为楚王,楚灵王饿死于乾谿。土崩:土崩瓦解。

(10)
梁氏内溃:《左传·僖公十九年》载:“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乃沟公宫,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灭梁。”梁,春秋时期诸侯国,在今陕西韩城市南。

(11)
严刑不能禁:“严刑”二字原无,据郭沫若说校补。

(12)
峻法不能止:“能”字原无,据卢文弨说校补。

(13)
罢:同“疲”。

(14)
曾:通“增”。累:累积。

(15)
亡:通“无”。

【译文】

文学说:“民众依赖法律,如同鱼依赖水,水清鱼就安静,水浊鱼就烦扰。民众烦扰就不能安居,清静就会乐业;乐业就会富裕,富裕就会仁义产生,丰足就会停止纷争。所以在成、康之世,想奖赏无所施行,法令也无处施加。不是可以判刑而不判刑,而是由于民众没有人犯禁;不是可以奖赏而不赏,而是民众没有人不仁义。像这样,官吏有何事需要处理?当今治民的官员,像笨拙的车夫驾驭马车,马在行走时要它停顿,马停下来又去鞭打它。马的身体被鞭棰抽伤,马的嘴角被马嚼子勒伤,在这种情形下要求马没有失误,怎么可能呢?楚灵王在乾谿土崩瓦解,梁国从内部崩溃,严刑峻法不能禁止。因此疲惫的马不怕鞭棰,疲惫的民众不怕刑法。即使是增加法律,大概是没有益处吧?”

御史曰:“严墙三刃
(1)

,楼季难之
(2)

;山高干云
(3)

,牧竖登之
(4)

。故峻则楼季难三刃,陵夷则牧竖易山巅
(5)

。夫烁金在炉
(6)

,庄蹻不顾
(7)

;钱刀在路
(8)

,匹妇掇之
(9)

;非匹妇贪而庄蹻廉也,轻重之制异
(10)

,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仰而不可逾,可临而不可入
(11)

。《诗》云:‘不可暴虎,不敢冯河。’
(12)

为其无益也。鲁好礼而有季、孟之难
(13)

,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
(14)

。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
(15)

,而久守其国也。”

【注释】

(1)
严墙:高墙。严,通“岩”。刃:通“仞”。

(2)
楼季:善于攀登的人。“楼季”之下原无“难”字,据杨沂孙说校补。

(3)
干云:高耸入云。干,触。

(4)
牧竖:牧童。

(5)
陵夷:山坡平缓。

(6)
烁(shuò)金:熔化的黄金。

(7)
庄蹻:大盗。顾:看。

(8)
钱刀:钱币。古代钱币或铸成刀形,故称钱刀。

(9)
掇:拾取。

(10)
轻重之制异:法律处置的轻重不同。

(11)
临:面对。入:侵入,触犯。

(12)
不可暴虎,不敢冯河:见于《诗经·小雅·小旻》。暴虎,空手与虎搏斗。冯河,无舟渡河。冯,通“凭”。

(13)
季、孟之难:鲁国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于公元前562年三分公室,又于公元前537年四分公室。

(14)
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燕王哙想模仿尧舜禅让故事,将王位让给丞相子之,结果导致燕国大乱,几乎亡国。

(15)
长制群下:长期统治臣下。

【译文】

御史说:“高墙三仞,即使是楼季也难以攀登;山脉高耸入云,连牧童也能登上山顶。因为险峻就会使楼季难于登上三仞高墙,因为山坡平缓就使牧童轻易攀登山顶。熔化的黄金在火炉里,连庄蹻都不会看一眼;钱币在路上,普通妇女都会去捡它;这并不是普通妇女贪婪而庄蹻廉洁,而是由于法律处置的轻重不同,利害分明。因此法令可以信赖而不可逾越,可以面对而不可侵犯。《诗经·小雅·小旻》说:‘不可空手搏虎,不敢无舟渡河。’因为这样做没有益处。鲁国崇尚礼义却有季孙氏、孟孙氏的灾难,燕哙迷信禅让却导致子之之乱。礼让不足以禁止奸邪,而刑法可以防止强暴。圣明君主依靠法令,因而能够长期统治臣下,长久守住国家。”

文学曰:“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
(1)

。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也。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高墙狭基
(2)

,不可立也
(3)

。严刑峻法
(4)

,不可久也。二世信赵高之计,渫笃责而任诛断
(5)

,刑者半道
(6)

,死者日积。杀民多者为忠,厉民悉者为能
(7)

。百姓不胜其求,黔首不胜其刑
(8)

,海内同忧而俱不聊生。故过任之事
(9)

,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
(10)

,君不得于臣。死不再生,穷鼠啮狸
(11)

,匹夫奔万乘
(12)

,舍人折弓
(13)

,陈胜、吴广是也。当此之时,天下俱起
(14)

,四面而攻秦
(15)

,闻不一期而社稷为墟
(16)

,恶在其能长制群下
(17)

,而久守其国也?”

御史默然不对。

【注释】

(1)
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原作“使民不逾上乎刑之不教而杀是以虐也”,据王利器说校改。《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虐,残害。

(2)
高墙狭基:意谓在狭窄的地基上建筑高墙。

(3)
也:原作“矣”,据王利器说校改。

(4)
严刑峻法:原作“严法峻刑”,据王利器说校改。

(5)
渫(xiè):繁重。笃:通“督”。任诛断:依靠刑罚。

(6)
刑者半道:路上一半行人是受过刑的人。

(7)
厉:残害。悉:尽,全部。

(8)
黔首:秦始皇称老百姓为黔首。

(9)
过任:超过自身能力。任,原作“往”,据王利器说校改。

(10)
无已:没有止境。

(11)
穷鼠:穷途末路的老鼠。啮(niè):咬。狸:狸猫。

(12)
奔:奔向。

(13)
舍人折弓:《吕氏春秋·适威》载:“子阳极也,好严,有过而折弓者,恐必死,遂应猘狗而弑子阳。”舍人,贵族的门客。

(14)
天下俱起:原作“天下期俱起”,据王利器说校删“期”字。

(15)
四面:原作“方面”,据王利器说校改。

(16)
期:一年。墟:废墟。

(17)
长制群下:“长”字原脱,据王利器说校补。

【译文】

文学说:“古时候,宣明仁义的誓约,使民众不违反。不经过教育就杀头,这是残害民众。与其让刑法不可违反,不如让仁义不可违反。我听说过礼义施行而刑罚适中,没有听说过刑罚施行而孝悌之风兴起。在狭窄的地基上修筑高墙,这个高墙是修不起来的。运用严刑峻法来治国,是不能长久的。秦二世胡亥听信赵高的计谋,施行繁重的刑罚管教,路上一半行人是受过刑的人,被处死的人日益增多。官吏以多杀民众为忠,以想尽办法残害民众为能。老百姓承受不了官府的苛求,民众忍受不了朝廷的酷刑,国内民众有共同的忧患,都无法生存下去。因此超过能力的事,连父亲也得不到儿子的帮助;无穷无尽的苛求,连君主也得不到臣子的尽忠。死去的不会再生,穷途末路的老鼠也会咬狸猫,匹夫也会奔向万乘君主与他拼命,贵族门下的舍人会因为弓箭折断而杀死主人,陈胜、吴广就是这样的人啊。那个时候,天下共同起义,从四面八方围攻秦朝,听说不到一年,秦朝社稷就成为废墟,哪里能够长期统治臣下,长久守住国家呢?”

御史默不作声。

大夫曰:“瞽师不知白黑而善闻言
(1)

,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议
(2)

。夫善言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令何为施?法何为加?汤、武全肌骨而殷、周治
(3)

,秦国用之,法弊而犯
(4)

。二尺四寸之律
(5)

,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春秋》原罪
(6)

,《甫刑》制狱
(7)

。今愿闻治乱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8)

”

【注释】

(1)
瞽师:盲人乐师。

(2)
訾(zī)议:诽谤,批评。

(3)
全肌骨:保全肌肤骨骼,指汤、武以教化为主,少施肉刑。

(4)
法弊:法制败坏。

(5)
二尺四寸之律:汉朝法律写在二尺四寸的竹简之上。

(6)
《春秋》原罪:《春秋》追究犯罪之源,即原心定罪,追究犯罪动机。

(7)
《甫刑》制狱:《甫刑》要求按刑法断案。

(8)
周秦所以然:导致周秦一治一乱的原因。

【译文】

大夫说:“盲人乐师虽然不知道白黑,但他们善于听别人说话;儒生虽然不知道如何治国,但他们善于批评。善于谈论天道的人应该符合人事,善于讨论古代的人应该考察当今。禁令为什么要施行?刑法为什么要执行?商汤、周武王少用刑罚保全肌骨,殷、周因此得到治理,秦国用刑法治国,法制败坏而受到侵犯。写在二尺四寸竹简之上的法律,古今都是一样,有的因为法律而得到治理,有的因为法律而陷入大乱。《春秋》追究犯罪动机,《甫刑》要求按照刑法断案。现在我想听一听治乱的根本,导致周秦一治一乱的原因是什么?”

文学曰:“春夏生长
(1)

,圣人象而为令
(2)

。秋冬杀藏
(3)

,圣人则而为法。故令者教也,所以导民人;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二者,治乱之具,存亡之效也
(4)

,在上所任
(5)

。汤、武经礼义
(6)

,明好恶,以道其民
(7)

,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上无德教,下无法则,任刑必诛,劓鼻盈蔂
(8)

,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
(9)

,终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之律异,所行反古而悖民心也。”

【注释】

(1)
春夏生长:春生夏长。

(2)
象:取象自然。

(3)
秋冬杀藏:秋天肃杀冬天收藏。

(4)
效:效果。

(5)
任:使用。

(6)
经礼义:运用礼义。

(7)
道:同“導”(导)。

(8)
劓(yì)鼻盈蔂(léi):割下的鼻子装满土筐。蔂,盛土的土筐。

(9)
受:容纳。徒:刑徒。

【译文】

文学说:“春生夏长,圣人取象而制作政令。秋天肃杀冬天收藏,圣人效法而制定法律。因此令就是教育的意思,是用来教导民众的工具;法意味着施行刑罚,是用来禁止强暴的手段。法令二者,是治乱的工具,都有存国和亡国的不同效果,关键在于君主如何运用。商汤、周武王运用礼义,明辨好坏,来引导民众,刑罪尚未施加,而民众自己遵行礼义,这是殷、周实现大治的原因。上面没有道德教化,下面没有法则,任意施刑,坚决诛杀,割下的鼻子装满土筐,斩断的脚装满了车子,整个黄河以西地区,也不足以容纳天下刑徒,最终因此灭亡,秦王就是这样。并不二尺四寸竹简所记载的法律有什么不同,而是秦朝所做的事情违反古代传统而又违背民心。”

大论第五十九

【题解】

本篇题为“大论”,有“总论”之意,双方辩论以礼治国还是以法治国的问题。大夫认为,时世不同,治国方法就要随之而变,不能以虞、夏、商、周的方法来治理当世。文学则认为,民众本性并没有根本改变,变化的是风俗,因此治国要从移风易俗入手,用仁义教化来培养良风善俗,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才是治国的根本。辩论到最后,大夫图穷匕首见,将攻击矛头直指儒家祖师孔子,认为孔子具备了强、贪、愚、耻四项恶劣品质。文学则坚决捍卫孔子形象,热烈赞扬孔子拯救乱世的高尚情怀。辩论以双方各执己见而解散。

大夫曰:“呻吟槁简
(1)

,诵死人之语,则有司不以文学
(2)

。文学知狱之在廷后而不知其事
(3)

,闻其事而不知其务。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斫
(4)

,斧斤而行之,中绳则止
(5)

。杜大夫、王中尉之等
(6)

,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故射者因槷
(7)

,治者因法。虞、夏以文
(8)

,殷、周以武
(9)

,异时各有所施。今欲以敦朴之时,治抏弊之民
(10)

,是犹迁延而拯溺
(11)

,揖让而救火也
(12)

。”

【注释】

(1)
槁简:干枯的竹简。

(2)
以:通“似”,如。

(3)
廷后:朝廷后面。

(4)
斫(zhuó):砍削。

(5)
中(zhònɡ)绳:符合绳墨。绳,木工取直的墨线。

(6)
杜大夫:御史大夫杜周。王中尉:中尉王温舒。

(7)
槷(niè):借为“臬”,箭靶。原作“势”,据陈遵默说校改。

(8)
虞、夏以文:虞、夏是以禅让方式实现权力交接。

(9)
殷、周以武:商汤、周武王是以武力夺取政权。

(10)
抏(wán)弊:巧诈,狡诈。

(11)
迁延:拖延时间,慢腾腾。拯溺:拯救落水者。

(12)
揖让:拱手谦让。

【译文】

大夫说:“吟唱干枯的竹简,诵读死人的语句,主管官员不像文学。文学只知道监狱在朝廷之后,但并不知狱中事情,即使是听说一些牢狱事情,也不知如何处理。治理民众,如同木匠砍削,挥动斧斤,符合绳墨就停止。杜周大夫、王温舒中尉等人,将罪人绳之以法,判刑定罪,然后盗寇止息,奸邪禁止。因此射手要根据箭靶射箭,治国者要根据法令。虞、夏运用文治方法,殷、周则以武力夺取政权,时世不同,所用治国方法也就不一样。如今想用敦朴时代的文教,来治理狡诈的民众,这就如同拖延时间去拯救落水者,打躬作揖去救火一样。”

文学曰:“文王兴而民好善
(1)

,幽、厉兴而民好暴
(2)

,非性之殊,风俗使然也。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纣之所以亡也,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纣非得跖、蹻之民以乱也,故治乱不在于民。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3)

无讼者难
(4)

,讼而听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末
(5)

,古之所谓愚,今之所谓智。以棰楚正乱
(6)

,以刀笔正文
(7)

,古之所谓贼,今之所谓贤也。”

【注释】

(1)
兴:兴起。

(2)
幽、厉:周幽王、周厉王,他们是西周末年两个昏君。

(3)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见于《论语·颜渊》。听讼,断案。必,一定。无讼,没有诉讼案件。

(4)
无讼者难:“无”字原无,据王利器说校补。

(5)
本:仁义。末:刑罚。

(6)
棰楚:棰杖、荆条。

(7)
刀笔:用刀笔书写判词,此处指刑罚。刀,用来削去竹简上错误的字。

【译文】

文学说:“文王兴起而民众爱好行善,周幽王、周厉王兴起而民众爱好横暴,这不是民众性格发生变化,而是社会风俗使他们变成这样。因此商、周之所以昌盛,夏桀、殷纣王之所以灭亡,并不是商汤、周武王得到伯夷这样的民众才得到治理,也不是夏桀、殷纣王得到跖、蹻这样的民众才导致大乱,所以治和乱不取决于民众。《论语·颜渊》载孔子说:‘对于断案,我与其他人一样。一定要使诉讼的事件完全消灭才好!’没有诉讼很难做到,有诉讼而去断案是容易的事。不治理根本而从事末端,这就是古代人所说的愚,今天人所说的智。用棰杖荆条来纠正混乱,用法吏刀笔判词来纠正文治,这就是古代人所说的贼,今天人所说的贤。”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时,而世非许由之民
(1)

,而欲废法以治,是犹不用隐括斧斤
(2)

,欲挠曲直枉也
(3)

。故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为轮者不待自曲之木。往者,应少、伯正之属溃梁、楚
(4)

,昆卢、徐谷之徒乱齐、赵
(5)

,山东、关内暴徒,保人阻险
(6)

。当此之时,不任斤斧
(7)

,折之以武
(8)

,而乃始设礼修文,有似穷医
(9)

,欲以短针而攻疽
(10)

,孔丘以礼说跖也
(11)

。”

【注释】

(1)
许由:传说中的上古隐士。《史记·伯夷列传》载:“说者曰,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耻之,逃隐。”

(2)
隐括:纠正曲木的工具。斧斤:斧头。

(3)
挠曲:将直的弄弯曲。直枉:把弯曲的东西弄直。

(4)
应少:《史记·酷吏列传》作“杜少”。伯正:《史记·酷吏列传》作“伯政”。溃:击溃。

(5)
昆卢:《史记·酷吏列传》作“坚卢”。徐谷:《史记·酷吏列传》作“徐勃”。

(6)
保人阻险:聚众恃险。保,通“堡”,聚集。阻,恃。

(7)
斤斧:比喻刑罚。

(8)
折之以武:以武力折服他们。

(9)
穷医:无能的医生。

(10)
攻疽(jū):治疗毒疮。

(11)
孔丘以礼说跖:《庄子·盗跖》中的寓言,孔子本想以礼义劝说盗跖,结果大败而归。

【译文】

大夫说:“现在风俗不是唐尧、虞舜时期的风俗,世上民众也不是许由那样的民众,你们却想废除法律来治民,这就如同不用纠正曲木的工具和斧斤,却想把直的东西弄弯曲、把弯曲的东西弄直一样。因此治国的人不必等待自然善良的民众,制作车轮的工匠不必等待自然弯曲的树木。以前,应少、伯正等人击溃梁、楚官军,昆卢、徐谷等人扰乱齐、赵,关外和关内的暴徒,聚众恃险。在那个时候,不用刑罚,不用武力折服他们,而去设礼节,修文治,这就如同无能的医生,想以短针治疗毒疮,如同孔丘用礼义游说盗跖一样。”

文学曰:“残材木以成室屋者
(1)

,非良匠也。残贼民人而欲治者,非良吏也。故公输子因木之宜
(2)

,圣人不费民之性
(3)

。是以斧斤简用,刑罚不任,政立而化成。扁鹊攻于凑理
(4)

,绝邪气,故痈疽不得成形。圣人从事于未然,故乱原无由生
(5)

。是以砭石藏而不施
(6)

,法令设而不用。断已然
(7)

,凿已发者
(8)

,凡人也。治未形,睹未萌者,君子也。”

【注释】

(1)
残:糟蹋,破坏。成:建成。

(2)
公输子:即鲁班。

(3)
费:通“拂”,违背。

(4)
扁鹊:战国名医。凑理:经络脉理。凑,通“腠”。

(5)
原:同“源”。

(6)
砭(biān)石:古代治病用的石针。

(7)
断已然:给已经发生的案件断案。

(8)
凿已发:处理已经发生的事件。凿,凿除。

【译文】

文学说:“糟蹋木材来构建房屋,不算好木匠。残害民众来进行治理,不能算好官。因此鲁班顺应木材所宜,圣人不违背民众天性。所以好木匠少用斧头,好官不用刑罚,政教确立后教化便形成。扁鹊治疗病人经络腠理,断绝致病的邪气,因而毒疮不能形成。圣人在事件未发生之前进行教化,因而动乱根源无由产生。所以治病的砭石收藏起来而不用,法令设置而不用施行。诊断已经明显的病情,处理已经发生的事件,这是平凡的人。治闻未成形的病,看到未发生的事,这是君子。”

大夫曰:“文学所称圣知者
(1)

,孔子也,治鲁不遂
(2)

,见逐于齐
(3)

,不用于卫
(4)

,遇围于匡
(5)

,困于陈、蔡
(6)

。夫知时不用犹说,强也
(7)

;知困而不能已
(8)

,贪也;不知见欺而往
(9)

,愚也;困辱不能死,耻也。若此四者
(10)

,庸民之所不为也,而况君子乎!商君以景监见
(11)

,应侯以王稽进
(12)

。故士因士
(13)

,女因媒。至其亲显
(14)

,非媒士之力。孔子不以因进见而能往者
(15)

,非贤士才女也。”

【注释】

(1)
知:同“智”。

(2)
遂:成功。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齐国送女乐给季桓子,季桓子三日不听政。鲁国郊祭,不赠送祭肉给大夫。孔子因此愤而离开鲁国。

(3)
见逐于齐:孔子适齐,齐景公欲以尼谿田封孔子,受到齐相晏婴的阻挠。其后齐大夫欲害孔子,孔子去齐返鲁。按,孔子适齐在前,孔子去鲁在后。

(4)
不用于卫:孔子在周游列国的十四年中,曾数次出入卫国,均未得到卫君重用。

(5)
遇围于匡:孔子由于长相似阳虎,阳虎曾对匡人施暴,因此孔子在自卫至陈、路过匡地时,被匡人误以为是阳虎而将孔子包围。

(6)
困于陈、蔡:楚国使人聘孔子,陈蔡害怕孔子在楚国受到重用而对自己不利,因此派兵将孔子困于野地。

(7)
知时不用犹说:孔子知道自己不为时人所用,还要游说诸侯。强:顽固,固执。

(8)
已:停止,罢休。

(9)
见欺:被欺骗。

(10)
四者:强、贪、愚、耻。

(11)
商君以景监见:商鞅游说秦孝公之前,通过孝公宠臣景监引荐。景监,战国时期秦孝公的宦官。

(12)
应侯:范雎。王稽:秦昭王侍者。范雎为魏国大夫须贾舍人,因被疑与齐国私通受笞近死。后更名张禄,通过郑安平结识秦国使者王稽,入秦后拜相,封为应侯。

(13)
因:依靠。

(14)
亲:得到君主亲近。显:显达。

(15)
孔子不以因进见而能往者:此句原作“孔子曰进见而不以能往者”,据王利器说校改。

【译文】

大夫说:“文学所称道的圣人和智者,就是孔子。孔子治理鲁国不成功,被齐国驱逐,在卫国得不到任用,在匡地遭到包围,在陈、蔡野地被围困。孔子明知自己不为时人所用,还要游说诸侯,这是固执;知道自己处境困窘而不肯罢休,这是贪婪;不知道自己会被欺骗而前往,这是愚蠢;受到围困之辱而不能死节,这是耻辱。像固执、贪婪、愚蠢、耻辱四者,连平庸的民众也不会去做,何况君子呢!商君是通过景监引荐而见到秦孝公,应侯范雎是通过王稽而得到进用。因此士要靠士的引荐,女子要靠媒人介绍。至于能不能亲近君主飞黄腾达,那就不是媒人或士人的力量了。孔子不是通过他人引荐去进见诸侯,他却自己周游列国,这说明孔子不是贤士才女那样的人啊。”

文学曰:“孔子生于乱世,思尧、舜之道,东西南北,灼头濡足
(1)

,庶几世主之悟
(2)

。悠悠者皆是
(3)

,君闇
(4)

,大夫妒,孰合有媒
(5)

?是以嫫母饰姿而矜夸
(6)

,西子彷徨而无家
(7)

。非不知穷厄而不见用
(8)

,悼痛天下之祸
(9)

,犹慈母之伏死子也,知其不可如何,然恶已
(10)

。故适齐,景公欺之,适卫,灵公围
(11)

,阳虎谤之
(12)

,桓魋害之
(13)

。夫欺害圣人者,愚惑也;伤毁圣人者,狂狡也
(14)

。狡惑之人
(15)

,非人也。夫何耻之有!孟子曰:‘观近臣者以所为主,观远臣者以其所主。’
(16)

使圣人伪容苟合
(17)

,不论行择友
(18)

,则何以为孔子也!”

【注释】

(1)
灼头濡(rú)足:烧了头,湿了脚。

(2)
庶几:差不多,表示希望、可能的副词。

(3)
悠悠:众多的样子。

(4)
闇:同“暗”,昏聩。

(5)
合:与。

(6)
嫫母:丑女。矜夸:炫耀自夸。

(7)
西子:西施。彷徨:徘徊。

(8)
穷厄:困窘。

(9)
悼痛:哀伤悲痛。

(10)
恶:通“乌”,哪里。已:止。

(11)
灵公围:卫灵公没有围攻孔子,这是文学夸张说法。

(12)
阳虎谤之:《论语·阳货》载:“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诸途。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曰:‘不可!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此为文学所本。阳虎,鲁国大夫季孙氏的家臣,季孙氏专鲁国之政,阳虎又专季孙氏之政,被孔子称之为“陪臣执国命”。

(13)
桓魋(tuí)害之:《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去曹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弟子曰:‘可以速矣。’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14)
狂狡:疯狂狡诈的人。

(15)
狡惑之人:“惑”上原无“狡”字,据王利器说校补。

(16)
观近臣者以所为主,观远臣者以其所主:见于《孟子·万章上》。所为主,所接待的客人。其所主,所寄居的主人。

(17)
伪容苟合:伪装欢容,曲意迎合。

(18)
论行择友:根据品行选择朋友。

【译文】

文学说:“孔子生在乱世,思慕尧、舜之道,东西南北,头顶如火骄阳,足踏泥泞污水,希望诸侯醒悟。天下普遍的情形是,君主昏暗,大夫嫉妒,谁给孔子做介绍人呢?因此丑女嫫母修饰姿容而矜持自夸,美女西施徘徊而无婆家。孔子并不是不知道自身处境困窘而不被诸侯所用,而是伤痛天下乱祸,就像慈母伏在死去的儿子身上一样,他知道不可能有所作为,但他哪里能够停止救世呢?因此他到了齐国,齐景公欺骗他;到了卫国,卫灵公派人围攻他;阳虎批评他,桓魋危害他。欺骗危害圣人的人,是愚蠢困惑;伤害诋毁圣人的人,是疯狂狡诈。狡诈狂惑的人,不是真正的人。他们哪里有什么羞耻感!孟子说:‘观察君主近臣,要看他所接待的人,观察君主的远方之臣,要看他所寄居的主人。’假使圣人伪装欢容曲意迎合,不根据品行选择朋友,那么怎么能成为孔子呢!”

大夫抚然内惭
(1)

,四据而不言
(2)

。

当此之时,顺风承意之士如编
(3)

,口张而不歙
(4)

,舌举而不下
(5)

,暗然而怀重负而见责
(6)

。

大夫曰:“诺,胶车倏逢雨
(7)

,请与诸生解
(8)

。”

【注释】

(1)
抚然:失望的样子。抚,通“怃”。

(2)
四据:四肢疲乏。古人席地跪坐,臀部放在足跟之上,两手离席很近,疲乏时以两手触地。

(3)
顺风承意之士:指丞相史和御史。编:编成一排,即依次列坐。

(4)
歙(xī):通“噏”,合。

(5)
舌举:原作“举舌”,据王利器说校改。

(6)
暗然:通“黯然”。

(7)
胶车倏(shū)风雨:车子用胶粘合,遇到雨水后会散开。这是古代歇后语,意为四散。倏,突然。原作“修”,据张敦仁说校改。

(8)
解:解散。

【译文】

大夫感到失望,内心惭愧,四肢疲乏而不再说话。

在那个时候,那些见风使舵、奉承上司的人像编成一排似的,嘴巴张开而合不拢,舌头抬起而放不下,神态黯然,如同怀有重担而被斥责一般。

大夫说:“好吧,胶车突然逢雨,请诸位儒生散了吧。”

杂论第六十

【题解】

本篇是《盐铁论》作者桓宽以“客”的名义阐述自己对盐铁会议争辩双方观点的看法。作者首先指出,公卿与文学贤良的学术分歧实质上是义利之辨:文学贤良崇尚仁义,而公卿则致力于权力财利。随后作者对盐铁会议的参加者逐一进行评:他赞美文学贤良高举六经旗帜,探讨天下致太平的根源,文中特别表彰了中山郡儒生刘子雍指斥时政、拨乱反正的风范和九江郡儒生祝先生刺讥公卿、不畏强权的气节。作者肯定御史大夫桑弘羊是博学通才之士,但也严厉地批评他不能坚持仁义准则、不能效法古代圣王以德化民、一味追逐财利的行为,认为这最终会导致他身死族灭的下场。作者不无遗憾地感慨丞相车千秋身为当朝宰相,不能坚持正义,只知明哲保身。至于那些曲意逢上司的一群丞相御史,作者以极其轻蔑的口吻,称他们只是不值得评价的“斗筲之人”。从这篇《杂论》来看,作者桓宽有着鲜明的思想立场,他的学术观点与文中文学贤良完全相同。

客曰
(1)

:“余睹盐铁之义
(2)

,观乎公卿、文学、贤良之论,意指殊路
(3)

,各有所出
(4)

,或上仁义
(5)

,或务权利
(6)

。

【注释】

(1)
客:指作者桓宽。

(2)
义:通“议”,议论,争议。

(3)
意指:宗旨,思想旨趣。殊路:不同路径。

(4)
所出:所本。

(5)
上:同“尚”,崇尚。

(6)
务:致力。权利:权力财利。

【译文】

客人说:“我看了盐铁官营的争议记录,考察公卿、文学、贤良的辩论,双方思想旨趣完全不同,各有各的理论出处,或者崇尚仁义,或者致力于权力财利。

“异哉吾所闻。周、秦粲然
(1)

,皆有天下而南面焉
(2)

,然安危长久殊世
(3)

。始汝南朱子伯为予言
(4)

:当此之时,豪俊并进
(5)

,四方辐凑
(6)

。贤良茂陵唐生、文学鲁国万生之伦
(7)

,六十余人,咸聚阙庭
(8)

,舒六艺之风
(9)

,论太平之原
(10)

。智者赞其虑
(11)

,仁者明其施
(12)

,勇者见其断
(13)

,辩者陈其词。訚訚焉
(14)

,侃侃焉
(15)

,虽未能详备,斯可略观矣。然蔽于云雾
(16)

,终废而不行,悲夫!公卿知任武可以辟地
(17)

,而不知广德可以附远
(18)

;知权利可以广用
(19)

,而不知稼穑可以富国也。近者亲附,远者说德
(20)

,则何为而不成,何求而不得?不出于斯路
(21)

,而务畜利长威
(22)

,岂不谬哉!

【注释】

(1)
粲然:明显,显著。

(2)
南面:古代君主理政时皆面向南坐,因此称君主之位为南面。

(3)
安危长久殊世:周王朝统治八百年,秦王朝仅统治十五年。殊世,不同。

(4)
汝南:汉代郡名,郡治位于河南驻马店东部。

(5)
豪俊:才智出众的人。

(6)
辐凑:车的辐条集凑于车轴心,比喻人或物聚集在一起。

(7)
伦:类,辈。

(8)
阙庭:朝廷。

(9)
舒:发扬。六艺:又称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风:原作“讽”,据《汉书》校改。

(10)
原:同“源”,源头,根本。

(11)
赞其虑:出谋划策。赞,助。

(12)
明:说明。施:施行。

(13)
见其断:勇者尚断。见,同“现”。

(14)
訚訚(yín):正直而恭敬的样子。

(15)
侃侃:温和而快乐的样子。一说,理直气壮的样子。

(16)
蔽于云雾:作者在此处委婉地批评朝廷昏暗不明。

(17)
公卿:指桑弘羊等朝廷大臣。任武:凭借武力。辟地:开疆拓土。

(18)
广德:原作“德广”,据王利器说校改。附远:使远方异族归附。

(19)
广用:拓展财用。

(20)
说:同“悦”。

(21)
斯路:这个思路,指上文所说的“广德可以附远”、“稼穑可以富国”。

(22)
畜利:聚集财富。长威:助长军威。

【译文】

“我所听到的与此不同。周朝与秦朝就是明显的例子,他们两家都拥有天下而南面称孤,但周秦安危状况与享国长短却完全不同。当初汝南朱子伯曾经对我说过:朝廷召开盐铁会议的时修,豪杰纷纷出席,四方人才荟萃。贤良有茂陵唐先生、文学有鲁国万先生之辈,总共有六十余人,都一齐聚集朝廷,他们推行《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的风教,讨论天下致太平的根本。智慧的人出谋划策,仁厚的人阐明如何施行,勇敢的人明断是非,善辩的人慷慨陈词。有的儒生发言时正直恭敬,有的儒生说话时温和快乐,虽然不能展现所有儒生风度,但从他们身上已经见出大概了。然而朝政被云雾笼罩,儒生之论最终被废弃而不用,真是可悲啊!朝廷公卿只知道凭借武力可以开疆辟土,而不知道广施仁德可以使远方异族归附;只知道权力财利可以拓展财用,而不知道勤于耕种可以富国。如果邻国亲近归附,远方异族喜欢仁德,那么做什么不能成功,追求什么而得不到呢?可惜的是公卿执政不是按照这个思路,而是致力于聚集财富,炫耀军威,这样做岂不是荒谬吗?

“中山刘子雍言王道
(1)

,矫当世
(2)

,复诸正
(3)

,务在乎反本
(4)

。直而不徼
(5)

,切而不銗
(6)

,斌斌然斯可谓弘博君子矣
(7)

。九江祝生奋由路之意
(8)

,推史鱼之节
(9)

,发愤懑,刺讥公卿,介然直而不挠
(10)

,可谓不畏强御矣。桑大夫据当世
(11)

,合时变
(12)

,推道术,尚权利,辟略小辩
(13)

,虽非正法,然巨儒宿学恧然
(14)

,不能自解
(15)

,可谓博物通士矣
(16)

。然摄卿相之位
(17)

,不引准绳
(18)

,以道化下,放于利末
(19)

,不师始古
(20)

。《易》曰:‘焚如弃如。’
(21)

处非其位
(22)

,行非其道
(23)

,果陨其性
(24)

,以及厥宗
(25)

。车丞相即周、吕之列
(26)

,当轴处中
(27)

,括囊不言
(28)

,容身而去
(29)

,彼哉!彼哉
(30)

!若夫群丞相御史,不能正议,以辅宰相,成同类
(31)

,长同行
(32)

,阿意苟合,以说其上
(33)

,斗筲之人
(34)

,道谀之徒
(35)

,何足算哉
(36)

!”

【注释】

(1)
王道:指以仁德服人,与以武力征服的霸道相对。

(2)
矫:矫正。

(3)
复:回归。诸:之于。正:正道,指王道。

(4)
反本:回归到王道根本。

(5)
徼(jiǎo):抄袭,窃取。

(6)
切:切实。銗(suǒ):空洞。

(7)
斌斌:通“彬彬”,有文采的样子。弘博:广博。

(8)
奋:尽力发扬。由路:孔子弟子,名仲由,字子路,以勇敢正直、敢说敢为著称。

(9)
史鱼:春秋卫国大夫史椵(qiū),以正直著称。《论语·卫灵公》载孔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节:气节。

(10)
介然:耿直的样子。挠:弯曲。

(11)
桑大夫:桑弘羊。据当世:凭借当朝执政。

(12)
合时变:迎合时世变化。

(13)
辟:开辟。略:经略。小辩:小治辩,指小小的辩术。

(14)
巨儒:大儒生。宿学:博学之士。恧(nǜ)然:惭愧的样子。原作“恶然”,据明初本校改。

(15)
不能自解:原本作“大能自解”,据《汉书》校改。自解,自我解免,指摆脱窘境。

(16)
博物通士:博学通才之人。

(17)
摄卿相之位:桑弘羊时为御史大夫,为汉朝副丞相。摄,代理。

(18)
引:援引。准绳:准则。

(19)
放(fànɡ):依从。利末:财利末事。

(20)
师:效法。始古:上古,指上古三代圣王以仁德化民的风范。

(21)
焚如弃如:见于《周易·离卦》九四爻辞。《离卦》离下离上,离为火,九四接近六五尊位,焚灸其上,所以九四爻象呈焚烧之状。因其违背正道,众所不容,因此有为众所弃之象。

(22)
处非其位:《离卦》九四之爻处于为众所弃的危险地位。此句借《周易》暗讽桑弘羊之德与其位不符。

(23)
行非其道:《离卦》九四之爻焚炙其上的行为不合正道。此句借《周易》暗讽桑弘羊所作所为不符正道。

(24)
果陨其性:《离卦》九四完整的爻辞是:“九四:安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九四处非其位,行非其道,因而生命难以保全。此句借《周易》暗讽桑弘羊生命不保。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桑弘羊因自恃有功,想为子弟谋官,未能达到目的,由此怨恨主政的霍光,与上官桀谋反,牵连到燕王刘旦案而被杀死。性,通“生”,生命。

(25)
及:牵连。厥宗:桑氏宗族。

(26)
车丞相:田千秋。因年老而乘小车上朝,被人称为车丞相。周:周公。吕:吕望,即姜太公。列:位阶。

(27)
当轴处中:处于车轴的中心位置。此句比喻田千秋身居朝廷核心地位。

(28)
括囊不言:见于《周易·坤卦》六四爻辞:“括囊,无咎无誉。”孔颖达疏:“括,结也。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知也。闭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功不显物,故曰‘无誉’。不与物忤,故曰‘无咎’。”此处指田千秋不发言,不表态。

(29)
容身:保全自身。

(30)
彼哉!彼哉:见于《论语·宪问》,这是孔子对子西的评价,言彼人无足称道。作者借孔子之语,认为田千秋不足称道。

(31)
成同类:成全同侪官员,指御史、丞相史帮桑弘羊说话。

(32)
长同行:助长同行。

(33)
说:同“悦”,讨好。

(34)
斗筲(shāo)之人:比喻气度见识狭小之人。《论语·子路》载子贡问今之从政者何如,孔子回答说:“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古代量器。筲,古代饭筐。

(35)
道谀:阿谀。

(36)
算:算数。

【译文】

“中山郡儒生刘子雍宣讲王道,矫正当世弊政,以期复归正途,务求回到王道根本。他说话正直而不蹈袭前人,切实而不空泛,文质彬彬,可以说是一位广博君子。九江郡祝先生发扬子路的精神,继承史鱼的气节,抒发愤懑之情,刺讥公卿之弊,耿直而不屈服,可以说是不畏强权。桑弘羊大夫凭借当朝执政地位,迎合时势变化,推行法家道术,崇尚权力财利,开辟小辩之术,虽然不是王道正确方法,但他让那些大儒博学之士面带惭色,不能自我解免于窘境,他可以说是一个博学通才之士。不过他居于卿相之位,不能援引正确的准则,以王道教化下民,依从末利,不能效法上古。《周易·离卦》九四爻辞说:‘向上焚烧,弃之于道。’桑大夫如同九四爻一样,处于为众所弃的危险地位,其行为不合正道,最终丧失了自己的性命,殃及他的宗族。车千秋丞相居于周公、吕望的地位,像车轴一样处于朝廷的核心,可是他却闭口不说,保全自身而离去,那个人啊!那个人啊!至于那一群丞相御史,他们不能通过发表正确议论来辅佐宰相,只是成全同侪官员,助长同行之人,曲意苟合,以此讨好上级,这些见识狭小的人,这些阿谀逢迎之徒,哪里能把他们算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