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损益底日新
(六)两仪
可以始终说者,是我们的实际底世界。所谓实际底世界,即是一切实际底事物之总名。实际底世界是在时空中底,所以可以始终说。说它可以始终说,并不是说它有始有终,而是说,我们可以问它是否有始,是否有终。问实际底世界是否有始,是否有终,此问是有意义底;问理或气之是否有始,是否有终,此问是无意义底。若有人问:实际底世界是否有始,是否有终。我们的答是:实际底世界无始亦无终。
科学与人以印象,以为实际底世界是有始底。例如生物学说,人是如何有底;地质学说,地是如何有底;天文学说,天上星球是如何有底。此与人以印象,以为以前有一无人、无生物、无地球、无星球之时。邵康节、朱子亦说我们现在所处之世界是有始有终底。照他们所说,我们现在所处之世界之寿命,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合乎邵康节所谓一元之数。此年数既满,此世界即毁坏。此后即另有一新世界。此说以及科学所予人之印象,是否有错,我们现俱不论。我们只说:我们所谓实际底世界,并不是指我们现在所处之物质底世界,我们现在所有之天地。我们现在所处之物质底世界,虽亦是实际底世界,但我们所谓实际底世界,则并不止此。我们现在所处之物质底世界之是有始有终底,是可能底,但我们所谓实际底世界,若是有始有终底,或是虽无始而有终底,或是虽有始而无终底,若是其一,则须假定,有无理之气或无气之理,始可,但这些假定之不可能,在上文已经证明。在上文我们说,气至少须依“存在”之理。气之依照存在之理,是无始底。因为如其有始,则在此始以前,气即不存在,气即是无,无变为有是不可能底。气之依照存在之理,亦是无终底,因为如其有终,则有须变为无,此亦是不可能底。郭象说:“非惟无不能化而为有也,有亦不能化而为无矣。”(《庄子·知北游》注)我们于此,正可引用此话。依照存在之理之气,即是实际底。有实际底即有实际底世界。气之是实际底是无始无终底,所以实际底世界亦是无始无终底。
气又至少必依照动之理。我们于上文说,气之依照理者,即成为实际底事物,依照某理,即成为某种实际底事物。“依照”是一事,亦即是一动。故气于依照任何理之先,必须依照动之理,然后方能动而有“依照”之事。否则气若不动,即不能有“依照”之事。
有依照动之理之气,即有依照静之理之气。因为动静是对待底,若无静即无所谓动,犹如有依照“在上”之理为在上者,必有依照“在下”之理为在下者。有依照“夫”之理为夫者,必有依照“妻”之理为妻者。气若不依照动之理,固然是不动,但此不动亦不是静。此是无所谓动静。动与静是对待底;若无所谓动,亦无所谓静,若无所谓静,亦无所谓动。
以上所说,皆是就逻辑说,不是就事实说。就事实说,是“动静无端,阴阳无始”(《朱子语类》卷一)。程朱如此说,我们亦如此说。哲学中之宇宙论,如讲及所谓世界之原始等,皆是就逻辑方面说,不是就事实方面说。换句话说,皆是将我们所说“无极而太极”之过程,于中间随意切断一处,就此切断之处,看实际底事物,是如何有底。此或与人以印象,以为其所说乃系自实际底世界之开始说起。其实实际底世界是无始底,已如上文所证明。
因此我们不能问:气于未依照动之理之先,应是未动,未动何以能依照动之理?又何能依照“存在”之理?在事实上,气自无始以来,本来即依照存在之理而存在,依照动之理而动。我们以上所说,不过从所谓切断之处,将事物之变化,加以分析,而见其如此。犹如一连环,就环说环,我们说它是两个环。但是我们不能问:它们是什么时连起来及如何连起来?因为事实上它们是本来连起来底。我们于上文说先、后等,皆是就逻辑说。例如我们说,气于依照动之理之先,必依照“存在”之理;这只是说气之依照动之理,涵蕴其依照“存在”之理;并不是说,有一时候,气只存在而不动。
依照动之理之气,是气之动者;依照静之理之气,是气之静者。我们说有依照动之理之气,有依照静之理之气,亦只是就逻辑说。仅依照动之理之气,或仅依照静之理之气,事实上是没有底。犹之仅依照“动物”之理之动物,事实上是没有底。事实上有某种动物,没有空头底动物。事实上有依照某理以成某物之气之动者,没有空头底气之动者。气之静者,亦复如是。事实上有相对于“依照某理以成某物之气之动者”之气之静者,没有空头底气之静者。依照某理以成某物之气之动者,对于其所成之一某物说,名曰阳。与此气之动者相对之气之静者,对于此物说,名曰阴。“对于此物说”这几个字是很重要底。我们不只说气之动者是阳,气之静者是阴,而要加上这几个字,此是我们讲阴阳与前人大不同底地方。照我们的说法,所谓阴阳,是对于一物说底。若不对于一物说,则气之动者,只是气之动者,气之静者,只是气之静者。但事实上既没有空头底气之动者或气之静者,所以气之动者或气之静者,在事实上,没有不是可以阴阳说底。
旧说常离一件一件底事物,而讲普通底阴阳;照我们的看法,此是不能讲底。但我们若将实际底世界作为一物,或一事看,则实际底世界,亦可有其气之动者,有其气之静者,有其阳,有其阴。此阴阳有似于旧说所讲之普通底阴阳。
我们所谓动、静、阴、阳,在事实上统是对于一物说。由此方面看,则所有动、静、阴、阳,统是相对底。大多数底物,其所依据之料,亦是一件一件底实际底物。从这些物看,我们便可明白此点。例如此房子所依据以成此房子者,有亚力士多德所谓质因及力因;质因,如砖瓦等,力因,如工程师及工匠之努力等。此二者虽有分别,但皆是依照房子之理以使此房子成为房子者,所以对于此房子皆是其气之动者,皆是其阳。凡是使此房子能存在者,无论在其本身之内或其外,对于此房子,均是其气之动者。对于此房子说,其气之静者,即是与其气之动者相对而阻碍之者,例如风雨之消蚀等。风雨之本身,虽亦是动底,但对于此房子说,它是阻碍此房子之存在者,所以对于此房子说,它亦是其气之静者。我们说它是静底,是从房子存在之受阻碍之观点看。若从风雨能破坏此房子说,则是从风雨之本身之观点看,如此看则风雨是动底。一切底事物,若从其本身看,皆是一动。若从受其影响之事物看,则或是一动,或是一静,视其所与其所影响之事物之影响,是助成其存在,或阻碍其存在而定。
如此,则岂非任何物皆依照动之理与静之理?正是如此。此亦如此物在一物之上,又在另一物之下,此物即亦依照在上之理,亦依照在下之理,而并不冲突;其所以不冲突者,因其在上在下,并非自一个观点看也。此物对于在其下之物,它是在上底,它是有其所以为在上者;此物对于在其上之物,它是在下底,它是有其所以为在下者。一物亦依照动之理,亦依照静之理,而无冲突,其所以不冲突者,亦因其是动底或静底,不是自一观点看也。
我们可举在空间之动静以为喻。空间底动静与我们上所谓动静,意义不同,不过我们可举以为喻。一火车上之人,对于其火车说,即从其火车之观点看,是静底;对于路上之房子说,即从路上之房子之观点看,则是动底。此人亦依照动之理,亦依照静之理。因所谓空间底动者,即一物常改变其对于别物之空间底关系。所谓空间底静者,即一物常保持其对于别物之空间底关系。若此物对于一物之此种关系不改变,则对于此一物,即是静底,虽此物对于另一物,可是动底。
依照某理以成某物之气之动者,对于此物说,名曰阳,其名曰阳是对于此物说底,所以即是此物之阳。与此相对之阴,亦是对于此物说底,所以亦即是此物之阴。我们说,依照某理以成某物,亦只是就逻辑说。事实上所有一件一件底事物,即所谓个体或器者,没有只依照一理者。空头底“物”,即亦非只依一理,但空头底物,已是事实上所没有底。一个个体,即所谓此物或彼物者,其所依照之理,可以说是不知有许多。它有许多性,即依照许多理。不但此也,它并有许多与他物之关系。此诸关系,即所以决定此物之为“此”物,彼物之为“彼”物者。例如此物在彼物之上,彼物在此物之下等。它有许多种关系,即依照许多种关系之理。所有依照其所依照之理之气之动者,统是此物之阳,与之相反之气之静者,统是此物之阴。所有依照此物所依照之理之气之动者,既依照即继续依照,此所以每一个体均可有相当底继续存在。继续依照,即是继续底动。静是动之阻碍,有继续底动即有继续底阻碍。由此方面看,一物之阳即其物之建设底,积极底成分;一物之阴,即其物之破坏底,消极底成分。
我们所说一物之建设底、积极底成分,及其破坏底、消极底成分,并非专限于其本身内部所有者。因为一物之能存在,并不仅靠其本身内部所有之成分。例如就一房子说,不仅砖瓦等是“依照其所依照之理之气之动者”,即工程师及工匠之努力,以及以后之修补等,均是“依照其所依照之理之气之动者”,即均是其阳。与此相反之气之静者,如风雨之消蚀、人力之毁坏等,均是其阴。从此方面看,一物之阴阳,可包罗极广。每一物皆有其阴圈与其阳圈,两圈中之物,又各有其阴圈阳圈。如此重重无尽,颇有似华严宗所谓因陀罗网境界者。我们虽不必赞同郭象所说,一物之存在,与所有实际底事物均有内在底关系;但其与别底实际底事物之内在底关系之多,是远出乎我们常识所能想像者。
《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老子此话之本意如何,现且不论,不过我们可以借用他这句话,以说明我们上述之意思。照我们上面所说者,每一事物都是负阴而抱阳。一事物之阳,即是其气之动者,其阴则是对于其气之动者之阻碍。就此事物之观点说,它对于其阳是抱之,对于其阴是负之。
我们所谓阴阳,都是对于一事物说。只有某一事物之阴阳,没有离开任何事物之空头底阴阳。旧说所谓阴阳,大都就人之观点说。如说春夏是阳,秋冬是阴;昼是阳,夜是阴;日是阳,月是阴;生是阳,死是阴。从人之观点,或从生物之观点看,此是不错底。因为此所谓阳,皆是人或生物之存在所需要者;此所谓阴,皆人或生物之存在之阻碍。不过若谓此所谓是阴阳之事物,如春夏秋冬等,离开人或生物之观点,其本身即如此是阴是阳,则是不对底。照我们的说法,每一事物皆有其阴阳。旧说谓“物物有一太极”,我们以为不能说。但我们可用旧说“无一物无阴阳者”(张横渠《正蒙·太和》)。任何一事物,皆有其阴阳;亦皆可为他事物之阳,或他事物之阴。
《易·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周濂溪说:“分阴分阳,两仪立焉。”他们所谓太极,并不是我们所谓太极,我们所谓太极是不能生者。但我们不妨仍用两仪之名,以谓我们所谓阴阳。
前人所说阴阳,予人以印象,以为阴阳是两种实际底物,不过特别细微,如科学中所说原子电子之类,一切实际底物,都为其配合所成。又有人以为阴阳是两种实际底力量,可以支配实际底世界者,如阴阳家及汉人所说者。我们所谓阴阳,不是如此。即《易传》及程朱所谓阴阳,亦不是如此。我们所谓阴阳,如上文所说者,完全是两个逻辑底观念。所以说此观念是逻辑底者,因此观念并不确指任何实际底事物,而却可指任何实际底事物。
照以上所说,我们可以了解,何以实际底事物之存在,皆不是永久底。一事物之阳包括许多成分,其中固有许多不是必需底,但其大部分则是必需底。虽都是必需底,而却都不是充足底。此即是说,此诸成分,对于此事物,皆是《墨经》所说“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者。所以必需此诸成分会合无阙,然后此事物方能成为实际底有。佛家说,一切事物,都是缘生,必诸缘和合,方得成就,正即谓此。若此诸成分中,有不备者,则此事物即不能成就,其已成就者,即归毁坏,佛家所谓缘阙不具也。就一事物之阴说,则不必其所有之成分,完全具备,始能与一事物之成就以阻碍。其每一成分,即一阻碍。所以事物难成易坏,所谓“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然即极坚牢之事物,亦无永久存在者。佛家所谓无常,即有见于此。
我们又可以了解,何以实际底诸事物,对于其所依照之理,即其极说,都是不完全底。盖一事物之阳,皆受其阴之阻碍。其阴不但阻碍其阳,以致其不能永远继续依照其所依照之理,且阻碍其阳,以致其不能完全依照其所依照之理。
我们所说阴阳,与《易传》中所说阴阳不同。《易传》中说阳施阴受,阳始阴成。如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其说阴阳,虽亦是就动静说,但其阴之静,是对于事物之维持,而不是对于事物之阻碍。《易传》所说之阴与阳之关系,有数点似我们所说理与气之关系,而不是我们所说阴与阳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