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目录 贞元六书

(六)宇宙底心

(六)从哲学看宇宙及从宇宙看哲学

或可问:在绪论中,我们说哲学是从分析经验、分析实际底事物入手,由分析实际底事物而知实际,由知实际而知真际。由此则哲学是以真际为其研究之对象。但若此章所说,则哲学又有其本然系统,则似哲学又以其本然系统为其研究之对象。此二说恐有冲突。

关于此点,我们可以说,于此章中,我们并没有说,哲学以其本然系统,为其研究之对象。我们于绪论中,是在哲学内讲哲学,于本章中,是在哲学外讲哲学。我们在本章所讲者,仍是哲学,不过此哲学是在哲学外讲哲学之哲学。在绪论中,我们在哲学内,讲哲学所以别于其他学问者,并说其研究之对象,下手之方法。在如此说时,及以后,我们讲理讲气时,我们是从哲学的观点看宇宙。在本章中,我们的观点,完全不同。在本章中,我们是从宇宙的观点看哲学。从宇宙的观点看,哲学亦是一类物,人之哲学底活动亦是一类事。哲学之一类物,亦有其理,此即哲学之所以为哲学者,即哲学之本然系统。哲学之一类物中,又可分有许多别类,此即哲学中之各派别。此许多别类又各有其理,即各哲学派别所代表或所拟代表之各种本然哲学系统。每一派别中之哲学家所讲之哲学系统,即依照其派别之本然系统者,亦即其本然系统所有之类之实际底分子。每一类哲学,皆依照“哲学”,但有依照多者,有依照少者。我们于绪论中说,我们的哲学是最哲学底哲学,意即是说,我们此派的哲学,是最依照“哲学”者,最依照哲学之本然系统者。我们的新理学与程朱的旧理学,俱属于此所谓我们此派,但我们的新理学,较旧理学更依照此派哲学的本然系统。

以上所说之诸分别,朱子似未十分看清。朱子说:“今之学者,自是不知为学之要。只要穷得这道理,便是天理。虽圣人不作,这天理自在天地间。天高地下,万物散殊,流而不息,合同而化,天地间只这个道理,流行周遍,不应说道圣人不言,这道理便不在。这道理自是长在天地间,只借圣人来说一遍过。且如易,只是一个阴阳之理而已,伏羲始画,只是画此理,文王,孔子,皆是发明此理。”(《语类》卷九)在此段话中,朱子,或记录此话者,未将本然义理,及本然底说底义理,即与本然义理相应之许多可能底理论,分别清楚。本然义理当然是“长在天地间”。与之相应之许多可能底理论,亦是“长在天地间”,所谓“不应说道圣人不言,这道理便不在”者,应指此许多可能底理论说。照上所述“画前有易”之说,伏羲所画是画前之易,不是“阴阳之理”。画前之易,是与阴阳之理相应者,而不即是阴阳之理。照他们的说法,应该说,有“阴阳之理”,有“画前之易”,有伏羲所画之易。“画前之易”是与阴阳之理相应之本然系统。伏羲所画之易,是“画前之易”之实际底代表。

或可问:在绪论中,我们说哲学开始于分析经验,分析之所得,又须以名言说之,在真际中,既无经验,何所分析?亦无名言,何以说之?若说有本然哲学系统,则此所说,岂非需要改变?

照我们的看法,此并不需改变。对于本然哲学系统,我们只就可能底经验、可能底分析、可能底名言说。若无实际底人,自亦无实际底经验,无实际底分析,无实际底名言,然亦无实际底哲学。我们说:红色是某种长度光波刺激某种眼,有此某种眼者所感觉之颜色。实际上可无某种长度光波,可无某种眼,可无有此某种眼者,但此对于红之所以为红,并无关系,对于红之所以为红,仍可如此说。关于哲学,亦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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