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判性情
(五)神
我们于上文说:将来底事物是神。所以称之为神者,将来底事物是方来,方来是伸,伸故谓之神。此是神之一义。神之另一义是不可测。过去底事物是尝然,尝然不可变;将来底事物是或然,或然不可测。所谓不可测者,即不能预知或预定其是如何也。具体底个体底事物之成为若彼或若此,其中皆有偶然之成分。所以关于具体底个体底事物之命题,皆不能是必然底命题。事物已成既往,则一定而不可变。但将来之事物,则可如此,亦可如彼。其果将如此或将如彼,不能有理论以证明其必然。我们皆信明天有太阳,明天不是地球末日,但不能有理论以证明其必然地将如此。所以将来底事物是或然,或然者不可测,不可测之谓神。由此意义,我们亦说:将来底事物是神。
魂之又一义,即一类事物之要素,例如所谓诗魂花魂者。所谓诗魂花魂,如有意义,必是诗或花之要素。诗或花之要素即诗之理或花之理。神之另一义,即一类事物之完全底典型,一类事物之完全底典型亦即一类事物之理。例如所谓军神、针神、钱神者。军神即指军人之完全底典型,即军人之理。针神即指刺绣工艺之完全底典型,即刺绣工艺之理。钱神即指钱之完全底典型,即钱之理。龚定庵诗,说某人“艺是针神貌洛神”,即言其刺绣合乎刺绣工艺之完全底典型也。晋卢褒有《钱神论》,言钱之威势,亦是就钱之完全底典型、钱之理说。凡事物之可认为完全合乎其完全底典型者,即以神称之。例如书画之最高等者,称曰神品。“新声妙入神”,妙入神者,即言其合乎其完全底典型也。
我们于第一章中说,普通人多以想像具体底方底物者,想像抽象底“方”。其实抽象底“方”是不能想像底。照普通人之错误底想像,似于许多方底物之外,另有一方底物。此方底物与别底方底物之区别,只在其是完全地方。我们于第一章中说,此完全是错误底。我们引朱子说:“无极而太极,不是说有个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一般人所谓某某魂,某某神,如上文所说者,其所指虽是某某理,而却以为是“有个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我们可以说:所谓某某魂、某某神者,皆是将某某理作一实际底个体而想像之。将某某理作一实际底个体而想像之,就哲学与逻辑说,是完全错误底。但就一般人说,一般人多以想像代思,所以必需如此,方可觉有所捉摸。
神与魂之此义,与上所谓事物之将然者是神,及一切事物之将来是其魂之义,亦可相通。凡称曰某神或某魂者,虽其意义是某种事物之要素,某种事物之完全底典型,某种事物之理,但不曰某理而曰某神或某魂,则即将其作一实际底个体而想像之。此实际底个体是完全合乎其理者。一完全合乎其理之实际底个体,即令有之,亦必在无限底将来之中,决不在过去,亦不在现在。在此意义下,所谓神者、魂者,总是在将来中者,不过特别指无限底将来中之完全合乎其理之事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