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事下
朱炎学禅
【题解】
此条记朱炎与僧人义江的对话,以朱炎作偈为得道之证。朱炎所问应是由《楞严经》中讲身、心关系而起。经中记阿难先是以为心在身内,后又以为心在身外,皆为佛所反驳。而朱炎尚未领悟,竟问死后心将何住。义江不直接回答,反问他此身尚在时,心又在何处。这是让他重新思考阿难和佛的问答。朱炎悟道的心路及所写偈的意思,可参看苏辙晚年自撰的《颍滨遗老传》。这篇自传在末尾忽然谈及佛理,云:“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与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六”是包括身在内的“六根”,“一”是心性,最后的境界是“一六兼忘”。又见《苏轼文集》卷六六《记朱炎禅颂》。
芝上人言①:近有节度判官朱炎②,学禅久之,忽于《楞严经》若有所得者③。问讲僧义江曰④:“此身死后,此心何住?”江云:“此身未死,此心何住⑤?”炎良久以偈答曰:“四大不须先后觉⑥,六根还向用时空⑦。难将语默呈师也⑧,只在寻常语默中。”师可之。炎后竟坐化⑨,真庙时人也⑩。
【注释】
①芝上人:释法芝。见卷一《梦寐·记梦》第二条。
②朱炎:寿阳(今属山西)人。据《梦溪笔谈》卷二十《神奇》载,范仲淹守南阳(邓州)时,有掌书记朱炎,好佛学。范仲淹命往见尹洙,目睹尹洙坐逝之异。本文所说“节度判官”即掌书记。
③《楞严经》:又称《首楞严经》《大佛顶首楞严经》,著名佛教经典。通行译本是唐僧般剌蜜帝所译《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十卷。
④讲僧:讲经的僧人。义江:僧人名,事迹不详。
⑤住:稗海本作“在”。
⑥四大:佛教以地、水、火、风为“四大”,分别对应坚、湿、暖、动四种性质,“四大”和合乃成世界,也包括人身。这里用指人身。
⑦六根:佛教将能产生感觉、知觉以及心理活动的器官和机能(神经)称为“根”,为根源之意。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分别对应色、声、香、味、触、法“六尘”。
⑧语默:语本《周易·系辞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意为说话或沉默不语。
⑨坐化:佛教信徒端坐而逝,称为“坐化”。一般认为须有道高僧或居士方能如此。
⑩真庙:宋真宗。见卷二《官职·记讲筵》。
【译文】
芝上人说:近时有节度判官朱炎,学禅已久,忽然于《楞严经》若有所得。他问讲僧义江:“此身死后,此心何住?”义江反问:“此身未死,此心何住?”朱炎过了很久作偈答道:“四大不须先后觉,六根还向用时空。难将语默呈师也,只在寻常语默中。”得到师父认可。朱炎最终坐化,他是真宗时的人。
故南华长老重辨师逸事
【题解】
此条即南华寺重辨长老的异事,前半先引出契嵩茶毗和慧辩入藏时的异事。在佛教高僧里有不少此类异事。又见《苏轼文集》卷六六《书南华长老重辩(辨)师逸事》。
契嵩禅师常瞋①,人未尝见其笑;海月慧辩师常喜②,人未尝见其怒。予在钱塘③,亲见二人皆趺坐而化。嵩既茶毗④,火不能坏,益薪炽火,有终不坏者五⑤。海月比葬⑥,面如生,且微笑。乃知二人以瞋喜作佛事也。世人视身如金玉,不旋踵为粪土⑦,至人反是⑧。予以是知一切法,以爱故坏,以舍故常在,岂不然哉!予迁岭南⑨,始识南华重辨长老⑩,语终日,知其有道也。予自岭南还⑪,则辨已寂久矣。过南华吊其众,问塔墓所在,曰:“我师昔有寿塔在南华之东数里⑫,有不悦师者葬之别墓,既七百馀日矣,今长老明公独奋不顾⑬,发而归之寿塔。改棺易衣,举体如生,衣皆鲜芳。众乃大愧服。”东坡居士曰:“辨视身为何物?弃之尸陁林以饲乌鸢何有⑭,安以寿塔为?明公知辨者,特欲以化服同异而已⑮。”乃以茗果奠其塔而书其事,以遗其上足南华塔主可兴师⑯。时元符三年十一月十九日⑰。
【注释】
①契嵩禅师:字仲灵,号潜子,俗姓李,藤州镡津(今广西藤县)人。北宋僧人。宋仁宗赐号“明教大师”。曾住杭州灵隐寺、佛日禅院。著有《镡津文集》等。瞋(chēn):瞪眼。这里指瞋怒、生气。
②海月慧辩:慧辩,原作“慧辨”,据《苏轼文集》改。慧辩是天台宗僧人。见卷一《梦寐·记梦》第二条。后文说慧辩葬时异事,亦见苏轼《海月辩公真赞》:“一日,师卧疾,使人请余入山。适有所未暇。旬馀乃往,则师之化四日矣。遗言须余至乃阖棺,趺坐如生,顶尚温也。”(《苏轼文集》卷二二)
③钱塘:今浙江杭州。熙宁四年至七年(1071—1074)苏轼任杭州通判。
④茶毗(pí):亦作“荼毗”,梵语音译词。意为焚烧。多指僧人死后将尸体火化。
⑤终不坏者五:意为其尸体有五处没有完全烧成灰烬。居简《明教禅师五种不坏赞并引》说:“明教禅师阇维(同“茶毗”)不坏者五,曰顶,曰耳,曰舌,曰童真,曰数珠。”《五灯会元》卷十五记同。
⑥比:等到。
⑦旋踵:掉转脚跟,形容时间很短。
⑧至人:指超凡脱俗的得道之人。《庄子·逍遥游》里说“至人无己”。
⑨岭南:指五岭以南,主要指今广东、广西地区。绍圣元年(1094)苏轼责授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九月度过大庾岭,十月到惠州。
⑩南华重辨长老:《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四记荆门军玉泉谓芳禅师法嗣有韶州六祖南华重辨禅师。苏轼绍圣元年(1094)贬官赴惠州时,路过曹溪南华寺(在今广东韶关曲江区),与重辨相识。
⑪岭南:《苏轼文集》作“海南”。
⑫昔有寿塔在南华之东:原作“昔在寿塔南华之东”,据稗海本改。《苏轼文集》作“昔作寿塔南华之东”。寿塔,僧人在圆寂前建造的塔。
⑬明公:原作“朗公”,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下文亦改。即南华德明禅师,云门宗慧林宗本的法嗣。苏轼元符三年(1100)由海南返回大陆,一路北上,经南华寺而见明公。建中靖国元年(1101)正月一日为其作《题名记》(《苏轼文集》卷十二《南华长老题名记》)。苏轼另有《与南华明老》尺牍三首。
⑭尸陁林:也作“尸陀林”,梵语音译词。指僧人弃尸之处。乌鸢(yuān):乌鸦和老鹰。《庄子·列御寇》:“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何有:用反问的语气表示简单容易。
⑮同异:相异的想法,异议。
⑯上足:高足弟子,高徒。可兴:和尚名。
⑰十一月:《苏轼文集》作“十二月”。
【译文】
契嵩禅师经常瞋怒,旁人未尝见其笑;海月慧辩师经常欢喜,旁人未尝见其怒。我以前在钱塘时,亲眼看见这二人都是端坐圆寂的。契嵩火化时,火未能烧烂其尸体,于是添加薪柴,烧起大火,最终还是有五处无法烧成灰烬。海月下葬之时,脸色如生,而且微笑。由此可见,这二人分别以瞋怒和欢喜来行佛法。世人把身体看得贵如金玉,其实不多久便会化为粪土,而得道的至人正好相反。我因此明白,一切世间之法,因为贪恋之故而速坏,因为舍弃之故而常在,难道不是这样吗!我贬谪去岭南的时候,初次认识南华寺的重辨长老,相谈终日,知道他是有道之人。我从岭南返还时,他已经圆寂很久了。我去南华寺凭吊重辨长老,问他的塔墓在何处,其徒众说:“师父以前有座寿塔,在南华寺东数里,师父死后,有对其不满的人把他葬到别处的墓中,已经有七百馀天了,最近明公长老奋不顾身,挖开墓将尸骨归藏寿塔之中。更换棺材和衣服时,看到师父全身就如在世时一样,身上的旧衣服都鲜洁芳香。众人感到十分惭愧和敬服。”东坡居士说:“重辨长老会把身体当作什么呢?随意丢在尸陁林、让乌鸦老鹰啄食是最简单的,又怎会建造寿塔?明公知道重辨长老的用意,就是要以此来感化镇服有不同看法的人罢了。”于是我以茶茗、水果祭奠其塔,书写其事,交给其高徒南华塔主可兴师。时元符三年(1100)十一月十九日。
冢中弃儿吸蟾气
【题解】
此条记富弼仁宗朝知青州时,一小儿被抛弃在空冢中而不死之事。这和东汉末一四岁小女在空冢中效龟吞气而不死的故事很相近,见《抱朴子·对俗》引陈寔(字仲弓)《异闻记》。苏轼在《和陶读〈山海经〉十三首》(这一组是读《抱朴子》有所感而作)的第五首时曾写此事:“乱离弃弱女,破冢割恩怜。宁知效龟息,三岁号穷山。长生定可学,当信仲弓言。支床竟不死,抱一无穷年。”又见《苏轼文集》七二《空冢小儿》。
富彦国在青社①,河北大饥②,民争归之。有夫妇襁负一子③,未几④,迫于饥困,不能皆全,弃之道左空冢中而去⑤。岁定归乡,过此冢,欲收其骨,则儿尚活,肥健愈于未弃时。见父母,匍匐来就。视冢中空无有,惟有一窍滑易⑥,如蛇鼠出入。有大蟾蜍如车轮,气咻咻然⑦,出穴中。意儿在冢中常呼吸此气,故能不食而健。自尔遂不食,年六七岁,肌肤如玉⑧。其父抱儿来京师,以示小儿医张荆筐⑨。张曰:“物之有气者能蛰⑩,燕、蛇、虾蟆之类是也⑪。能蛰则能不食,不食则寿,此千岁虾蟆也。决不当与药⑫,若听其不食不娶,长必得道。”父喜,携去,今不知所在。张与余言,盖嘉祐六年也⑬。
【注释】
①富彦国:富弼,字彦国,洛阳(今属河南)人。北宋官员。曾与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官至宰相。青社:此处指京东东路或青州(路守驻地)。庆历七年(1047)五月,富弼为京东东路安抚使,知青州(今属山东)。苏轼《富郑公神道碑》记载富弼为知青州兼京东东路安抚使时,河朔大水,灾民流亡至京东,富弼曾赈灾济民,活五十馀万人(《苏轼文集》卷十八)。苏辙《龙川别志》卷下亦记“富公知青州,岁穰而河朔大饥”。
②河北:指宋代的河北西路、河北东路,大致相当于今河北省(霸州、雄县至保定徐水、阜平一线及其南部)、河南省黄河以北、天津市海河以南的地区。
③襁(qiǎng)负:用襁褓背负。
④未几:没多久。
⑤冢(zhǒng):坟墓。
⑥滑易:平滑,光滑。
⑦咻咻(xiū):喘气呼气的声音。
⑧肌肤如玉:稗海本、《苏轼文集》作“肌理如玉”。
⑨张荆筐:小儿科医生,其人不详。《东京梦华录》卷三《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有“西大街荆筐儿药铺”,疑即其家药铺。
⑩气:《苏轼文集》作“灵”。蛰(zhé):潜伏起来不动。
⑪虾(há)蟆:即蛤蟆。
⑫决:稗海本、《苏轼文集》作“法”。
⑬嘉祐六年:1061年。此时苏轼与父亲苏洵、弟苏辙在京师,苏轼、苏辙应直言极谏科,均入等,苏轼除凤翔府判官,苏辙除商州军事推官。
【译文】
富弼在京东东路做安抚使时,河北一带饥荒,民众争相来到京东东路。有一对夫妇用襁褓背负一婴儿,不久,因为饥饿窘困,无法做到大人小孩都保全活命,只好将孩子丢弃在路旁的空冢之中离去。饥荒结束后夫妇俩返回家乡,经过那座空冢,打算收孩子尸骨,不料孩子还活着,身体硕健,比丢弃前更好了。看见父母,便向他俩爬行过来。看冢中空无一物,只有一个小洞,表面光滑,像有蛇或鼠出入的样子。此时有一只大蟾蜍,体型大如车轮,喘息发出“吁吁”的声音,从洞中爬了出来。父母猜测这孩子在冢中常呼吸蟾蜍呼出的气息,故能不食而保持健壮。此后孩子便不吃饭,长到六七岁时,肌肤如玉般洁白。父亲曾抱孩子来京师,去看小儿科医生张荆筐。张荆筐说:“有气息的动物能够蛰伏,燕、蛇、蛤蟆之类便是。能蛰就能不食,不食则寿,这是千岁的蛤蟆。一定不要给他吃药,如果听任他不食不娶,长大后必然得道成仙。”父亲大喜,带着孩子离去,现今不知他们的所在。张荆筐对我说及此事,那是在嘉祐六年(1061)。
石普见奴为祟
【题解】
石普醉酒时杀一奴仆而有悔意,后来就见死者来作祟,当他知道奴仆并没有死以后,祟就消失了。由此可知,看见死者作祟往往是由于自己的心理原因。北宋熙和之役的名将王韶,晚年也常见到“斩头截脚人”在眼前,就是因为心里“打过不得”(过不去),最后暴病而死(见《乐善录》卷四)。石普两次入蜀平叛,苏轼此条所记可能是流传于蜀中的故事。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石普嗜杀》。
石普好杀人①,以杀为娱,未尝知暂悔也。醉中缚一奴,使其指使投之汴河②,指使哀而纵之。既醒而悔,指使畏其暴,不敢以实告。居久之,普病,见奴为祟③,自以必死。指使呼奴示之,祟不复出,普亦愈。
【注释】
①石普:幽州(今北京)人,徙居太原(今属山西)。北宋将领。曾入蜀平李顺、王均,历官左千牛卫将军,以左卫将军分司西京。
②指使:宋代将领身边供差遣的低级军官。汴河:稗海本作“于河”。
③为祟(suì):即作祟,指妖怪鬼物出来作怪和害人。祟,原作“崇”,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
【译文】
石普好杀人,以杀人为乐,从未有一刻知道后悔。有一次他喝醉酒绑缚一名奴仆,让手下的军官将奴仆投入汴河中,那军官可怜奴仆,悄悄释放了他。石普酒醒后便后悔了,但那军官害怕其凶暴,不敢以实情报告。过了一些时日,石普生病,看见奴仆作祟,自以为必定会死。那军官招来奴仆见他,此后便不再有祟,石普病也好了。
陈昱被冥吏误追
【题解】
本书卷二《异事》已有《李氏子再生说冥间事》一则入冥故事,此为第二则。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陈昱再生》。
今年三月,有书吏陈昱者暴死①,三日而苏。云:初见壁有孔,有人自孔掷一物,至地化为人,乃其亡姊也。携其手自孔中出,曰:“冥吏追汝,使我先见。”吏在旁。昏黑如夜,极望有明处,空有桥,榜曰“会明”,人皆用泥钱②。桥极高,有行桥上者。姊曰:“此生天也③。”昱行桥下,然犹有在下者,或为鸟鹊所啄。姊曰:“此网捕者也④。”又见一桥,曰“阳明”,人皆用纸钱。有吏坐曹十馀人,以状及纸钱至者,吏辄刻除之⑤,如抽贯然⑥。已而见冥官,则陈襄述古也⑦。问昱:“何故杀乳母?”昱曰:“无之。”呼乳母至。血被面,抱婴儿,熟视昱,曰:“非此人也,乃门下吏陈周⑧。”官遂放昱还,曰:“路远,当给竹马。”又使诸曹检己籍,曹示之,年六十九,官左班殿直。曰:“以平生不烧香,故不甚寿。”又曰:“吾辈更此一报,即不同矣。”意谓当超也⑨。昱还,道见追陈周往。既苏,周果死。
【注释】
①书吏:抄写文书的小吏。《苏轼文集》《分门古今类事》作“中书吏”。陈昱(yù):其人生平不详。
②泥钱:用泥制成的铜钱模样的仿制品,常为儿童游戏之用。
③生天:投生于天道。天道是众生轮回的去处,与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和地狱道并称“六道”。
④网捕者:用网捕鸟的人。
⑤刻除:扣除,扣减。
⑥抽贯:古代一种税收形式,由每贯钱中抽取若干枚。
⑦陈襄述古:陈襄,字述古,号古灵先生,谥忠文,福州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曾官杭州知州,时苏轼为杭州通判。累迁尚书右司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太常寺。
⑧门下吏:门下省小吏。据元丰官制,门下省有吏额四十九人。陈周:其人生平不详。
⑨超也:原作“超之”,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超,指超迁,越级晋升提拔。
【译文】
今年三月,中书省的小吏陈昱暴死,过了三天又复活了。他说:刚开始见到墙壁有个孔洞,有人从孔洞中掷进来一物,落地便化为人,是他已经亡故的姐姐。姐姐拉着他的手从孔洞中出去,说:“冥间的吏要逮捕你,让我来带路。”于是见到冥吏就在孔洞旁边。四周昏黑如夜,眺望极远之处有光明,空中有座桥,榜额上写着“会明”。那里的人都用泥做的钱,桥极高,有人行走于桥上。姐姐说:“这是转生入天道的。”陈昱行走在桥下,不过还有处在更下面的人,有的正被鸟鹊啄咬。姐姐说:“这些都是以前用网捕鸟的人。”又看见一座桥,榜额上写着“阳明”,那里的人都用纸钱。有十馀个吏坐在衙署中,有拿着文书和纸钱来的,吏便扣除一些钱,就像抽贯一样。不久见到冥间的长官,就是陈述古。他问陈昱:“为何杀害乳母?”陈昱说:“并没有此事。”于是传唤乳母过来。乳母满脸是血,抱着一个婴儿,仔细看了看陈昱,说:“不是这人,是门下省的小吏陈周。”冥官于是放陈昱还家,说:“道路遥远,应给他竹马骑行。”又让各衙署的吏察看他的档案,拿给他看,上面写着,年寿六十九岁,官做到左班殿直,说:“因为你平生不烧香拜佛,所以寿命不太长。”又说:“经历了这次磨难,会有不同。”意思是说会有超迁升职。陈昱回来时,在路上见冥吏抓陈周前往。陈昱苏醒后,陈周果然就死了。
记异
【题解】
此条记一能烧炼银子的异人。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道士锻铁》。
有道士讲经茅山①,听者数百人。中讲,有自外入者,长大肥黑②,大骂曰:“道士奴!天正热,聚众造妖何为?”道士起谢曰:“居山养徒,资用乏③,不得不尔。”骂者怒少解,曰:“须钱不难,何至作此!”乃取釜灶杵臼之类④,得百馀斤,以少药锻之,皆为银,乃去。后数年⑤,道士复见此人,从一老道士,须发如雪,骑白骡⑥,此人腰插一骡鞭,从其后。道士遥望叩头,欲从之。此人指老道士,且摇手作惊畏状,去如飞,少顷即不见。
【注释】
①茅山:道教名山。在今江苏句容。
②肥黑:体胖而色黑。《苏轼文集》作“丑黑”。
③资用乏:《苏轼文集》作“费用匮乏”。
④釜灶:泛指烹煮食物的炊器,如锅之类。杵臼:是舂捣粮食或药物等的工具。
⑤数年:《苏轼文集》作“数十年”。
⑥白骡:底本原作“白驴”,《苏轼文集》作“白骡”,本文下句有“骡鞭”,当以“骡”为是。
【译文】
有道士在茅山讲经,听众有数百人。正当讲的时候,有人自外闯入,高大黑胖,大骂道:“道士奴!天气正热,你聚众作妖干什么?”道士站起陪谢说:“居住山中,带着不少徒弟,钱财不足,不得不如此。”骂者怒气稍解,说:“要钱不难,何至于做这种事!”于是取来釜锅、杵臼之类的器物,有百馀斤,加入少许药进行烧炼,都变成了银,然后离去。数年后道士又见到此人,跟着一老道士,须发如雪,骑一头白色骡子,此人腰间插着一赶骡的鞭子,紧随老道士之后。道士远远望见即向他叩头,想跟从他们。此人手指老道士,又摇手做出惊畏的样子,远去如飞,一会儿就不见了。
猪母佛
【题解】
本条所记是苏轼年轻时亲历的事,青神县(今属四川)有奉祀所谓“猪母佛”的庙,其实就是猪龙。猪龙是一种传说中兼有猪和龙两种属性的动物。唐代濮阳有个叫续生的,天旱时他在烂泥里打滚,就会下雨,当地人说他是猪龙(《太平广记》卷八三《续生》)。五代时邛州临溪县有个“母猪龙湫”,地方官到那里祈雨成功(《太平广记》卷四二三《临汉(溪)豕》)。可见猪龙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猪母佛》。
眉州青神县道侧有一小佛屋,俗谓之“猪母佛”,云百年前有牝猪伏于此①,化为泉,有二鲤鱼在泉中,云盖猪龙也②。蜀人谓牝猪为猪母③,而立佛堂其上,故以名之。泉出石上,深不及二尺,大旱不竭,而二鲤莫有见者。余一日偶见之,以告妻兄王愿④,愿深疑,意余之诞也⑤。余亦不平其见疑,因与愿祷于泉上曰:“余若不诞者,鱼当复见。”已而二鲤复出。愿大惊,再拜谢罪而去。此地应为灵异。青神文及者⑥,以父病求医,夜过其侧,有髽而负琴者邀至室⑦。及辞以父病不可留,而其人苦留之,欲晓乃遣去。行未数里,见道傍有劫贼所杀人,赫然未冷也⑧。否则及亦未免耳⑨。泉在石佛镇南五里许⑩,青神二十五里。
【注释】
①牝(pìn):雌性,阴性。与“牡”相对。
②猪龙:传说中一种兼有猪和龙的属性的动物。
③猪母:即母猪。古人以及四川人中有将母猪称猪母者(如《舆地纪胜》记雅州卢山县有猪母泉),故苏轼特为解释,以明“猪母佛”之得名。“猪母”二字,底本及稗海本、《东坡外集》均无“猪”字,《四库全书考证》称旧本有,据补。
④王愿:苏轼妻王弗的兄长,青神(今属四川)人。
⑤诞:虚妄,诞妄,说大话。
⑥青神文及:《苏轼文集》作“青神人朱文及”。文及,人名。
⑦髽(zhuā):头部两侧裹束的发髻叫作“髽”。
⑧赫然:鲜明显眼的样子。这里是说血色未干鲜红的样子。
⑨否则:稗海本、《苏轼文集》作“否者”。
⑩石佛镇:《元丰九域志》载眉州眉山县有六镇,其中有石佛镇,其地在今眉山东坡区南石佛村一带。
【译文】
眉州青神县道路边有一座小庙,供奉的是当地俗称的“猪母佛”,说百年前有一只母猪藏在这里,变化为泉水,还有两只鲤鱼在泉水中,又说那母猪可能是猪龙。蜀人称母猪为猪母,在其上建立佛堂,所以用“猪母佛”来命名。泉水由石中流出,深不到二尺,大旱时也不枯竭,不过传说中的两只鲤鱼没人见过。我有一天偶然看到,告诉我妻子的哥哥王愿,他颇为怀疑,以为我是吹牛说谎。我对他的怀疑感到不平,因而和他一起到泉边祷告:“如果我没说谎,就请鲤鱼再次出现。”一会儿两只鲤鱼又出来了。王愿大惊,再次道歉后离去。这个地方应当是有灵异的。青神县有个人叫文及,因父亲生病外出求医,夜晚时经过这里,见到有一人,头上束了双髻,身上背着琴,邀他进屋。文及辞谢说父亲生病,不可久留,但那人还是苦苦挽留,到天快亮时才让他离去。他走出没有数里,就见路旁有强盗杀害的人,血色鲜红,其尸体尚未冷。如果不是被强留在庙中,文及也不免被害。泉在眉山石佛镇南面五里左右,南距青神县二十五里。
王翊梦鹿剖桃核而得雄黄
【题解】
王翊救鹿得报的故事应该是苏轼在黄州时听闻的。王翊所在的岐亭,苏轼多次去过,好友陈季常也住在那里。此事苏轼也曾告诉赵令畤,赵令畤《侯鲭录》(卷八)以“桃黄事”名之,所记稍异,称王翊为棋人而不著其名,梦人溺水而非殴伤,吞食雄黄后不复食而非仅是断荤肉(《苏轼佚文汇编》卷六据此录入,题《书桃黄事》)。所谓“桃黄”,即桃仁状的雄黄,或者是具有类似石黄(雄黄)、牛黄那样的药效的桃仁。南宋《舆地纪胜》又记黄州有桃黄庵、桃丹井,王翊自号“桃黄山人”,故事愈演愈繁。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王翊救鹿》。
黄州岐亭有王翊者①,家富而好善。梦于水边见一人,为人所欧伤②,几死,见翊而号,翊救之,得免。明日偶至水边,见一鹿为猎人所得,已中几枪。翊发悟,以数千赎之。鹿随翊起居,未尝一步舍翊。又翊所居后有茂林果木,一日,有村妇林中见一桃,过熟而绝大,独在木杪③,乃取而食之。翊适见,大惊。妇人食已,弃其核。翊取而剖之,得雄黄一块④,如桃仁,及见而吞之⑤,甚甘美。自是断荤肉⑥,斋居一食,不复杀生。亦可谓异事也⑦。
【注释】
①黄州:今湖北黄冈。岐亭:今湖北麻城歧亭镇。《元丰九域志》载黄州麻城县有六镇,岐亭镇为其一。苏轼有《岐亭五首》诗。
②欧伤:殴打而受伤。欧,同“殴”。稗海本作“殴”。
③木杪(miǎo):树梢。
④雄黄:一种矿物,也叫“鸡冠石”“雄精”“石黄”,中医常做解毒杀虫之用。
⑤及见:稗海本作“乃见”,《苏轼文集》作“乃嚼”。
⑥荤:指带有浓烈辛香味的菜,如葱、蒜、韭、薤之类。原作“薰”,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
⑦亦可谓异事也:底本于此后有双行小字:“翊,一作‘诩’。”
【译文】
黄州岐亭有个叫王翊的人,家中富裕,好为善事。他曾梦见水边有一人被殴打受伤,快要死去,那人看见王翊就大声哭号呼救,王翊便去救他,得以幸免。第二天王翊偶然来到水边,看见一只鹿被猎人捕获,身上中了好几枪。王翊忽然明白,用数千钱把鹿买下来。鹿跟随王翊生活,从未有一步离开过他。王翊住处的后面有一片茂盛的果林,一天,有个村妇在林中看见一个桃子,已经完全熟了,长得特别大,单独一颗长在树梢上,就摘下来吃。王翊正好看见,大为惊奇。村妇吃完桃子,把桃核丢了。王翊拾取桃核剖开,得到一块像桃仁的雄黄,咀嚼后吞咽下去,味道非常甘美。从此之后,王翊断绝荤腥肉食,过着斋居的生活,每天只吃一顿饭,不再杀生。这也可以说是一件异事。
徐则不传晋王广道
【题解】
此条前半是摘录概述《隋书·徐则传》的内容,自“予以谓”以下是苏轼的评论。苏轼的论点颇出人意表,但这并不是徐则和《隋书》所在的中古时代的观念,那时候人们虽然认同隐士不事王侯,但还是以得到征召为荣的。苏轼书帖中常有此类读史书有感而发的文字。又见《苏轼文集》卷六六《书徐则事》。
东海徐则隐居天台①,绝粒养性②。太极真人徐君降之③,曰:“汝年出八十,当为王者师,然后得道。”晋王广闻其名④,往召之。则谓门人曰:“吾年八十来召我⑤,徐君之言信矣。”遂诣扬州⑥。王请受道法,辞以时日不利。后数日而死,支体如生⑦。道路皆见其徒步归,云:“得放还山。”至旧居,取经书分遗弟子⑧,乃去。既而丧至。予以谓徐生高世之人⑨,义不为炀帝所污,故辞不肯传其道而死。徐君之言,盖聊以避祸⑩,岂所谓危行言逊者耶⑪?不然,炀帝之行,鬼所唾也,而太极真人肯置之齿牙哉!
【注释】
①东海:隋代东海郡,大致即今江苏连云港一带。徐则:东海郯(tán,今山东郯城)人。受业于梁代学者周弘正,善《老》《庄》《易》三玄,精于议论。后入缙云山(今浙江缙云仙都山)修道,又入天台山。隋晋王杨广请受道法,辞以时日不便,随即尸解仙去。天台:天台山,道教名山,也是佛教名山,在浙江天台县北。
②绝粒:犹辟谷,不食五谷粮食,以求延年益寿。《隋书·徐则传》称其“绝谷养性,所资唯松水而已”。
③太极真人徐君:道教神仙,名徐来勒。据《神仙传》记载,太极真人曾与太上老君降天台山,授葛玄《灵宝》等经三十六卷。
④晋王广:晋王杨广,即隋炀帝,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人。开皇元年(581)封晋王,开皇十年(590)为扬州总管,开皇二十年(600)立为太子,仁寿四年(604)即位为隋炀帝。
⑤吾年八十来召我:《隋书·徐则传》原文作“吾今年八十一,王来召我”,《仇池笔记》作“吾今年八十三,王来召我”。
⑥诣(yì):前往,到。
⑦支体:即肢体。支,同“肢”。
⑧遗(wèi):给。
⑨予:原无此字,据稗海本、《苏轼文集》补。
⑩盖:原作“岂”,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聊:姑且,暂且。
⑪危行言逊:语出《论语·宪问》:“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逊。”意为正直的行为,恭敬委婉的语言。这里是说,徐则在晋王征召时,本来不愿前往,也不应前往,但那样可能招来道观和门人的灾祸,于是假称曾有太极真人授记,说年过八十将为王召,如此他去扬州以及后来成仙则世人不疑。
【译文】
东海徐则隐居于天台山,辟谷不食,修身养性。太极真人徐君从天上下降,说:“你年纪过了八十岁时,会成为王者之师,然后得道成仙。”晋王杨广听闻徐则的高名,派人去召他出山。徐则对门人说:“我今年八十岁,晋王来召我,徐君说的话果然是可信的。”于是前往扬州。晋王请他传授道法,徐则以时间日期不吉利的理由推辞。几天后他就死了,肢体柔软如在世之时。道路上的人都看见他徒步返回,还对众人说:“得晋王恩准放还归山。”回到旧居,他取出经书分送弟子,然后离去。不久扬州的灵柩到了天台山。我觉得,徐则是高洁出世之人,秉持道义,绝不会为隋炀帝玷污,故而找借口推辞、不肯传道而死。太极真人徐君的话,是徐则为避祸而伪托的,这难道就是孔子所说的“危行言逊”吗?如果不是的话,隋炀帝的行为连鬼都唾弃,太极真人的口中怎会提到他呢!
先夫人不许发藏
【题解】
此条是苏轼记母亲程夫人不取非分之物的事情。《礼记·曲礼》里讲“临财毋苟得”,程夫人显然做到了。明代洪应明的《菜根谭》说:“非分之福,无故之获,非造物之钓饵,即人世之机阱。此处着眼不高,鲜不堕彼术中矣。”虽然也讲这个道理,但又多了几分算计。苏轼还有一篇《记先夫人不残鸟雀》(《苏轼文集》卷七三,即稗海本《东坡志林》卷二第十九条),也记母亲教育家中人尊重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三《记先夫人不发宿藏》。
昔吾先君夫人僦宅于眉①,为纱縠行②。一日,二婢子熨帛③,足陷于地。视之,深数尺,有大瓮,覆以乌木板。先夫人急命以土塞之。瓮有物,如人咳声,凡一年乃已。人以为此有宿藏物,欲出也。夫人之侄之问者闻之④,欲发焉。会吾迁居,之问遂僦此宅,掘丈馀,不见瓮所在。其后某官于岐下⑤,所居大柳下,雪方尺不积⑥;雪晴,地坟起数寸⑦。轼疑是古人藏丹药处,欲发之。亡妻崇德君曰⑧:“使吾先姑在⑨,必不发也。”轼愧而止。
【注释】
①先君夫人:程夫人,眉山(今属四川)人。其父为大理寺丞程文应。年十八嫁苏洵。见司马光《程夫人墓志铭》。僦(jiù)宅:租房子。僦,租赁。
②为:稗海本、《苏轼文集》作“之”。纱縠(hú)行:交易纱縠的地方。“纱”是轻薄的丝织品,“縠”是带有皱纹的丝织品。
③熨帛:原作“悬帛”,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
④之问:程之问,苏轼舅父之子。
⑤官于岐下:指苏轼嘉祐六年至治平元年(1061—1064)任凤翔府签判,凤翔在岐山之下。
⑥方尺:一尺见方。稗海本作“方丈”。
⑦坟(fèn)起:隆起,高起。
⑧崇德君:即王弗,眉州青神(今四川青神)人。年十六嫁于苏轼,生子苏迈。治平二年(1065)卒于京师。追封崇德君。苏轼有《亡妻王氏墓志铭》。
⑨姑:妻子对丈夫母亲的称谓,今人多称“婆婆”。
【译文】
从前我母亲程夫人在眉山租房,经营纱縠行。有一天,两个婢女正熨烫丝帛,忽然脚陷到地里。细看下面,数尺深,有一只大瓮,上面盖着乌木板。我母亲赶紧让人用土把塌陷的地方填上了。瓮中好像有某种东西,发出像人一样的咳嗽声,过了一年才停息。大家都觉得这是有过去埋藏很久的东西想要钻出来。我母亲的侄子程之问听说了此事,想要把它挖出来。恰好我家迁居离开,程之问便租下这房子,掘地一丈有馀,却不见大瓮。后来我在凤翔做官,所居住地方的大柳树下,下雪时有一尺见方的地方不积雪;雪停放晴时,那一块地面隆起数寸。我怀疑那是古人埋藏丹药的地方,打算挖掘。亡妻崇德君说:“如果我婆婆还在的话,一定不会挖掘的。”我感到羞愧,便没有做此事。
太白山旧封公爵
【题解】
嘉祐七年(1062)春,凤翔大旱,祈祷太白山神而不应,苏轼以为是该神近岁被封济民侯,比唐代所封的灵应公(应为“神应公”)低了一个等级,因此以为太守祷告时应予承诺,若有灵验,当乞复公爵。苏轼代太守宋选作《代宋选奏乞封太白山神状》上奏朝廷说,“功效至大,封爵未充,使其昔公而今侯,是为自我而左降,揆以人意,殊为不安”(《苏轼文集》卷三七)。后来果有大雨,终为太白山神请得“明应公”的封号。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太白山神》。
吾昔为扶风从事①,岁大旱,问父老境内可祷者,云:“太白山至灵②,自昔有祷无不应。近岁向传师少卿为守③,奏封山神为济民侯,自此祷不验,亦莫测其故。”吾方思之,偶取《唐会要》看,云:“天宝十四年,方士上言,太白山金星洞有宝符灵药,遣使取之而获,诏封山为灵应公④。”吾然后知神之所以不悦者。即告太守,遣使祷之,若应,当奏乞复公爵。且以瓶取湫水归郡⑤。水未至,风雾相缠,旗幡飞舞,仿佛若有所见。遂大雨三日,岁大熟。吾作奏检,具言其状⑥,诏封明应公⑦。吾复为文记之⑧,且修其庙。祀之日,有白鼠长尺馀,历酒馔上⑨,嗅而不食。父老云:“龙也。”是岁嘉祐七年。
【注释】
①扶风:旧郡名。唐代改名“凤翔郡”。此指宋代的凤翔府。苏轼嘉祐六年至治平元年(1061—1064)为凤翔府签判。
②太白山:在凤翔府郿县(今陕西眉县)南,是秦岭的主峰。
③向传师:北宋宰相向敏中之子,皇祐四年(1052)曾知凤翔府,后为光禄少卿。少卿:原作“少师”,据《苏轼文集》改。又据《宋会要辑稿》礼二一:“仁宗至和二年七月,知府事李昭遘言,山下有湫,祷雨辄应,诏封济民侯。”可见封济民侯是李昭遘为知府时事,在至和二年(1055),非向传师。
④封山为灵应公:山,《苏轼文集》作“山神”。今《唐会要》无此文。《唐会要》卷四七《封诸岳渎》云:“(天宝)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封太白山为神应公。其九州镇山除入诸岳外,并宜封公。”《旧唐书·玄宗纪》云:“太白山人李浑言太白山金星洞有帝福寿玉版石记,求得之,乃封太白山为神应公,金星洞为嘉祥公,所管华阳县为贞符县。”
⑤湫(qiū):此字原无,据《苏轼文集》补。“湫”是深潭,这里指太白山顶的冰斗湖,今名“大爷海”。苏轼《壬寅二月,有诏令郡吏分往属县减决囚禁。……作诗五百言,以记凡所经历者,寄子由》诗有“春旱忧无麦,山灵喜有湫。蛟龙懒方睡,瓶罐小容偷”之句,自注:“道过太白山,相传云,军行鸣鼓角过山下,辄致雷雨。山上有湫甚灵,以今岁旱,方议取之。”《代宋选奏乞封太白山神状》也说:“臣采之道途,得于父老,咸谓此山旧有湫水,试加祷请,必获响应。”
⑥吾作奏检,具言其状:这是说苏轼所作《代宋选奏乞封太白山神状》,文中也说到:“案唐天宝八年,诏封山神为神应公。迨至皇朝始改封侯,而加以济民之号。”检,是检查,查考。具言,指详言。
⑦诏封明应公:苏轼有《告封太白山明应公祝文》,此前有《凤翔太白山祈雨祝文》(均见《苏轼文集》卷六二)。据《宋会要辑稿》礼二一:“嘉祐七年(1062)七月封明应公,神宗熙宁八年(1075)六月加封王。”
⑧复为文记之:指苏轼撰写的《太白词五首》,其叙云“岐下频年大旱,祷于太白山辄应,故作《迎送神辞》一篇五章”。苏轼此外还有《喜雨亭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⑨馔(zhuàn):食物,菜肴。
【译文】
我以前在凤翔府做签判官时,有一年天大旱,我向当地老人询问,府境之内何处可以祈雨,他们说:“太白山极为灵验,自古以来祈祷必应。前些年向传师做知府时,奏封山神为济民侯,从此之后祈祷便不灵验了,也不知是什么缘故。”我开始研究思考这事,偶然取《唐会要》看,其中说:“天宝十四载,方士上书说,太白山的金星洞有天宫符记和灵药,朝廷派使者去取回,下诏封山神为灵应公。”我这下知道山神为何不高兴了。我立即对知府说,请派使者去祈雨,若有灵应降雨,应当上奏朝廷请求恢复其公爵爵位。此外用瓶装取湫水回凤翔。水尚未取回,忽然风雾交加,旗幡飞舞,仿佛其中有什么东西。于是大雨三日,这年收成丰厚。我上奏朝廷详言这一情况,于是下诏封太白山神明应公。我此后又撰文记此事,修缮其庙。祭祀那天,有只白鼠,长一尺多,爬过酒菜食物,闻一闻却不吃。当地父老说:“这是龙变化的。”那是嘉祐七年(1062)的事。
记范蜀公遗事
【题解】
范镇是苏轼所敬仰的师长,元祐三年(1088)底去世后,苏轼作《范景仁墓志铭》,开篇即将他和司马光一同称赞:“熙宁、元丰间,士大夫论天下贤者,必曰君实、景仁。其道德风流,足以师表当世,其议论可否,足以荣辱天下。”铭文又曰:“世皆谓公,贵身贱名。孰知其功,圣人之清。贪夫以廉,懦夫以立。不尸其功,无丧无得。”本篇又提到范镇临终前须发变黑和体有四乳的异相。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蜀公不与物同尽》。
李方叔言①:范蜀公将薨数日②,须发皆变苍③,眉目郁然如画也④。公平生虚心养气,数尽神往而血气不衰,故发于外耶?然范氏多四乳⑤,固与人异,公又立德如此,其化也必不与万物同尽,盖有不可知者也。元符四年四月五日⑥。
【注释】
①李方叔:李廌(zhì),字方叔,华州(今陕西渭南华州区)人。北宋文学家,苏门四学士之一。
②范蜀公:范镇,字景仁,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历官翰林学士,户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司,以户部尚书致仕。封蜀郡公。卒赠右金紫光禄大夫,谥忠文。苏轼有《范景仁墓志铭》。薨(hōng):死的别称。
③变苍:《苏轼文集》作“发苍黑”,《曲洧旧闻》卷三引此事作“变苍黑”。
④眉目:二字原无,据《曲洧旧闻》(卷三)补。郁然:色泽深厚鲜明的样子。
⑤多四乳:此应为有四乳之意。嘉靖本、学津讨源本《曲洧旧闻》(卷三)引此事无“多”字。传说周文王有四乳,是吉人之相。又据苏轼《范景仁墓志铭》,范镇之兄范镃(zī)及镃之子范百常体有四乳。
⑥元符四年:元符仅三年,无四年,或为元祐四年(1089)之误,四月时苏轼、李廌均在京师。“元符四年四月五日”八字,《苏轼文集》《曲洧旧闻》(卷三)均无。
【译文】
李方叔说:范蜀公将去世前几日,胡须头发都变成了黑色,眉目鲜亮如画。蜀公平生能虚心养气,虽然命数已尽,神魂逝去,但是血气不衰,因此显露于外表。范蜀公身上有四个乳头,原本便与常人不同,又在世间立德如此,他去世后一定不会和万物一同消尽,其中有常人所不知道的事情。元符(祐)四年(1089)四月五日。
记张憨子
【题解】
宋代有很多像张憨子这样的异人、奇人,常常疯疯癫癫,出入市井,语默无常。苏轼在黄州见到的另一个异人赵贫子也是如此,苏辙《丐者赵生传》说他“敝衣蓬发,未尝沐洗,好饮酒,醉辄殴詈其市人。虽有好事时召与语,生亦慢骂,斥其过恶。故高安之人皆谓之狂人,不敢近也”。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张憨子》。
黄州故县张憨子①,行止如狂人,见人辄骂云“放火贼!”稍知书,见纸辄书郑谷《雪》诗②。人使力作③,终日不辞。时从人乞,予之钱,不受。冬夏一布褐④,三十年不易⑤,然近之不觉有垢秽气⑥。其实如此,至于土人所言,则有甚异者,盖不可知也。
【注释】
①故县:北宋黄州麻城县有故县镇。张憨子:苏轼《张先生》诗序亦记其人,云:“先生不知其名,黄州故县人,本姓卢,为张氏所养。阳狂垢污,寒暑不能侵。常独行市中,夜或不知其所止。往来者欲见之,多不能致。余试使人召之,欣然而来。既至,立而不言,与之言,不应,使之坐,不可,但俯仰熟视传舍堂中,久之而去。夫孰非传舍者,是中竟何有乎?然余以有思维心追蹑其意,盖未得也。”
②郑谷:字守愚,袁州宜春(今江西宜春)人。晚唐诗人。《雪》诗:指郑谷《雪中偶题》诗:“乱飘僧舍茶烟湿,密洒歌楼酒力微。江上晚来堪画处,渔人披得一蓑归。”苏轼《书郑谷诗》称“此村学中诗”,但苏轼诗词中用其句或其意者不少,《谢人见和前篇二首》其一有“渔蓑句好应须画”之句,《定风波》词“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是出自此诗以及郑谷的“殷勤一蓑雨,只得梦中披”(《试笔偶书》)。
③力作:努力劳作,做苦力。
④布褐(hè):粗布衣。
⑤易:换。
⑥垢秽气:指垢浊臭秽之气味。垢,原作“姤”,据《苏轼文集》改。
【译文】
黄州故县镇的张憨子,行为举止看起来像疯子,见人就骂“放火贼!”略微会写一些字,见到有纸就在上面写郑谷的《雪》诗。别人让他做苦力活,干一天也不拒绝。时而向人乞讨饭食,给他钱却不接受。冬天夏天都穿一件粗布衣,三十年也没换过,但是靠近他也闻不到污秽的气味。他确实就像这样,至于当地人所说的,则有更加奇异的事情,是难以知晓明白的。
记女仙
【题解】
苏轼《记太白诗二首》其一亦云:“余在都下,见有人携一纸文书,字则颜鲁公也,墨迹如未干,纸亦新健。其首两句云:‘朝披梦泽云,笠钓青茫茫。’此语亦非太白不能道也。”(《苏轼文集》卷六七,稗海本《东坡志林》卷九第二十六条)与本条前半相近。本条重在后半文字,论降神之有无,态度与苏轼的《天篆记》相近:“世人所见常少,所不见常多,奚必于区区耳目之所及,度量世外事乎?”(《苏轼文集》卷十二)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广州女仙》。
予顷在都下①,有传太白诗者②,其略曰“朝披梦泽云”③,又云“笠钓青茫茫”④。此非世人语也,盖有见太白在肆中而得此诗者⑤。神仙之道⑥,真不可以意度⑦。绍圣元年九月,过广州,访崇道大师何德顺⑧,有神仙降于其室,自言女仙也,赋诗立成,有超逸绝尘语。或以其托于箕帚⑨,如世所谓“紫姑神”者疑之⑩。然味其言,非紫姑所能至。人有入狱鬼、群鸟兽者,托于箕帚,岂足怪哉!崇道好事喜客,多与贤士大夫为游,其必有以致之也哉!
【注释】
①顷:以前,往昔。都下:京师。此指开封。
②太白:李白,字太白,唐代大诗人。
③披:分开,拨开。梦泽:即云梦泽。泛指古代湖北、湖南沿长江一带的江河和湖泊。
④又云“笠钓青茫茫”:“又云”二字,《苏轼文集》无,《侯鲭录》卷二载此诗亦相连作一联。“青”原作“清”,据《苏轼文集》《诗话总龟》(卷七)、《侯鲭录》(卷二)改。以上二句的意思是,早上冲破云梦泽湖中的云雾,头戴斗笠在水边的茫茫雾气中垂钓。今传本李白诗《上清宝鼎诗二首》第二首有此二句,可能并非李白诗。
⑤在肆:在市集上的商铺或酒楼中。此二字《苏轼文集》作“于酒肆”,《诗话总龟》卷七引作“在酒肆”,《侯鲭录》亦称“见李白酒肆中诵其近诗”。
⑥神仙之道:《苏轼文集》作“神仙之有无”。
⑦意度:揣测,想象。
⑧“绍圣元年九月”三句:绍圣元年(1094)苏轼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九月途经广州。何德顺,广州天庆观道士,苏轼曾为之作《众妙堂记》。
⑨箕帚:“箕”指畚箕或筲箕,“帚”是扫帚。古人在箕的尾部插一支筷子,两人扶持箕,令其在沙盘或米上写字,以占卜吉凶。或者装饰帚如妇人样貌,令其手持筷子,二人扶持写字。后称“扶箕”“扶乩(jī)”。
⑩紫姑神:厕神,传说是一婢妾死后的神灵。六朝已有正月十五扎草木为人形、请紫姑下降以占卜年岁吉凶的风俗,后多用箕或帚插箸、令人扶持写字。苏轼《子姑神记》曾记他元丰四年(1081)在黄州时,当地进士潘丙告诉他,“公之始受命,黄人未知也。有神降于州之侨人郭氏之第,与人言如响,且善赋诗,曰,苏公将至,而吾不及见也。已而公以是日至,而神以是日去”。第二年正月,潘丙告诉他神仙又下降到郭氏家中,“予往观之,则衣草木为妇人,而置箸手中,二小童子扶焉,以箸画字”(《苏轼文集》卷十二)。此记中,子(紫)姑神自称原为唐代寿阳刺史的侍妾,名何媚,字丽卿,被刺史妻杀害于厕中。能作诗和跳舞。苏轼《天篆记》又记下降黄州人汪若谷家的子姑神,名李全,字通德(《苏轼文集》卷十二)。
【译文】
我以前在京城时,有传说是李白的诗,曰“朝披梦泽云”,又曰“笠钓青茫茫”。这不是尘世间人能说出的话,是有人在市集酒楼见到李白而得到这诗句的。神仙的事情,确实无法揣测想象。绍圣元年(1094)九月,我路过广州,拜访崇道大师何德顺,有神仙下降到他的房间,自称是女仙,作诗片刻就写成,且有超逸绝尘的句子。有人以为那女仙是借着箕帚而显灵、如同世人所说的紫姑神那样,因此怀疑该女仙。但仔细品味其诗句的语言,不是紫姑神能写出来的。有的人可以入地狱见到鬼,有的人与鸟兽同群而不惊,有的神仙凭借箕帚显灵,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崇道大师何德顺热情好客,经常与贤士大夫往来,他一定有招来仙女的道理吧!
池鱼踊起
【题解】
此条记池鱼飞腾之异事,任达认为是被蛟龙带走,苏轼则认为是鱼化为蛟龙,其意大概是在说明飞升成仙的意愿的重要性。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池鱼自达》。
眉州人任达为余言①:少时见人家畜数百鱼深池中,沿池砖甃②,四周皆屋舍,环绕方丈间,凡三十馀年,日加长。一日天清无雷,池中忽发大声如风雨,鱼皆踊起,羊角而上③,不知所往。达云:“旧说不以神守,则为蛟龙所取,此殆是尔。”余以为蛟龙必因风雨,疑此鱼圈局三十馀年④,日有腾拔之念,精神不衰,久而自达,理自然尔。
【注释】
①任达:其人不详。眉山人任孜(字遵圣)及其兄任伋、其子任伯雨(见卷一《梦寐·记梦》第三条),均与苏洵、苏轼父子相交,任达应为同族。
②甃(zhòu):以砖瓦等砌井壁或地面。
③羊角:旋转的样子。也指羊角风,即旋风。
④圈(juān)局:局限受困在狭小的地方。
【译文】
眉州人任达曾对我说:小时候见有一家人在深池中养了数百条鱼,沿池壁用砖铺砌,池四周都是房屋,鱼在这一丈见方的池中环游,过了三十馀年,日渐长大变长。有一天天晴无雷,池中忽然发出巨响,如风雨大作,鱼都从水中跃起,旋转而上,不知到哪里去了。任达说:“前人说,不以神灵守护,便会被蛟龙所得,这大概就是了。”我认为,蛟龙需要凭借风雨,怀疑是这些鱼被圈养三十馀年,每日都有飞腾的念头,精诚从未衰减,时间一长便实现了,道理自然应是如此。
孙抃见异人
【题解】
此条是苏轼家乡的故事,应该也是年轻时听到的。又见《苏轼文集》卷七二《华阴老妪》。
眉之彭山进士有宋筹者①,与故参知政事孙抃梦得同赴举②。至华阴③,大雪。天未明过华山下,有牌堠云“毛女峰”者④,见一老姥坐堠下,鬓如雪而无寒色。时道上未有行者,不知其所从来,雪中亦无足迹。孙与宋相去数百步,宋先过之⑤,亦怪其异,而莫之顾。孙独留连与语,有数百钱挂鞍,尽与之。既追及宋,道其事。宋悔,复还求之,已无所见。是岁孙第三人及第⑥,而宋老死无成。此事蜀人多知之者。
【注释】
①彭山:眉州彭山县,今四川眉山彭山区。宋筹:其人不详。
②孙抃(biàn):字梦得,谥文懿,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天圣八年(1030)进士及第。累官至参知政事。
③华阴:华州华阴县(今陕西华阴),北宋属永兴军路。华山在华阴县。
④堠(hòu):用来记里程或行政区划界限的土堆以及其他标志物。毛女峰:陕西华山一座山峰的名字。传说秦始皇时有宫女避乱入华山中,食松柏,体生长毛,后为人所见,名其地为“毛女峰”。今其地有毛女洞。
⑤先:原作“相”,据稗海本、《苏轼文集》改。
⑥是岁:指天圣八年(1030)。
【译文】
眉州彭山县有举进士者名宋筹,和以前的参知政事孙抃一同赴京赶考,走到华阴县,正下大雪。天还没亮,经过华山之下,有个地标堠的牌子上写着“毛女峰”,看见一老姥坐在堠下面,双鬓雪白,全无寒冷的感觉。此时道上还没有行路的人,不知她从哪里来的,雪中也没有足迹。孙抃和宋筹两人相距数百步,宋筹先走过老姥,也觉得她有点儿奇怪,但没有理会。孙抃却停下来和她说话,挂在马鞍上有数百钱,全部给了她。孙抃追上宋筹后,告诉他这件事。宋筹感到后悔,又返回去找,已经看不见人了。这一年,孙抃进士第三人及第,而宋筹直到老死都无所成就。这件事蜀中有不少人知道。
修身历
【题解】
本条在《苏轼文集》中分为两条,见卷七三《记子由言修身》与卷七二《温公过人》(本条“晁无咎言”以下文字)。《咸淳临安志》卷七八《寺院·龙井延恩衍庆院·跋帖》录“静坐帖”,其文即本条中间“无事静坐”至“多咽不下”一段,而《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七)引东坡云,也正是这一段话。综合来看,此条原来应分为三条,不知何故被抄到了一起。第一部分“子由言”和第三部分“晁无咎言”在意义上有连贯之处,可能是被合并抄写的原因,但“静坐帖”不知是如何插入其中的。关于“静坐帖”,《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在引了东坡的话后,又云:“坡《题息轩诗》云:‘无事此静坐,一日如两日,若活七十年,便是百四十。’正此意也。苕溪渔隐曰:余连蹇选调四十年,在官之日少,投闲之日多,固能知静坐之味矣;第向平婚嫁之志未毕,退之啼号之患方剧,正所谓‘无好汤使,多咽不下’也。”是对“静坐帖”很好的补充和发挥。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记赵概云:“中岁常置黄、黑二豆于几案间,自旦数之,每兴一善念,为一善事,则投一黄豆于别器,暮发视之。初黑豆多于黄豆,渐久反之。既谢事归南京,二念不兴,遂彻豆无可数。人强于为善,亦要在造次之间每日防检。此与赵清献公焚香日告其所行之事于上帝同。”东坡说置历书每日记昼日之所为,颇似赵概之投黄豆、黑豆,可看作是后来功过格的前身。
子由言①:有一人死而复生,问冥官如何修身可以免罪。答曰:“子宜置一卷历,昼日之所为,莫夜必记之②,但不记者,是不可言、不可作也。”无事静坐,便觉一日似两日,若能处置此生常似今日,得至七十便是百四十岁③。人世间何药可能有此效?既无反恶④,又省药钱。此方人人收得,但苦无好汤使⑤,多咽不下⑥。晁无咎言⑦:司马温公有言⑧:“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⑨。”予亦记前辈有诗曰:“怕人知事莫萌心⑩。”皆至言,可终身守之。
【注释】
①子由:苏辙,字子由。
②莫(mù)夜:即暮夜。稗海本、《苏轼文集》作“暮夜”。莫,同“暮”。
③得至七十便是百四十岁:苏轼《司命宫杨道士息轩》诗写过类似的话:“无事此静坐,一日似两日。若活七十年,便是百四十。”
④反恶:中药学术语。指多种药材混合使用时发生药性药效的相反和相恶。
⑤使:指中药学所说的“相使”,也就是一种药物需辅助配伍另一种使用。
⑥多咽不下:《苏轼文集》此后有“元祐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字,此时苏轼刚到杭州任知州。但此十字在《咸淳临安志》卷七八《寺院·龙井延恩衍庆院·跋帖》录“东坡跋楚逵二上人书经”之后,其后又接“静坐帖”。此题署年日的十字应属上,即“跋楚逵二上人书经”(《苏轼文集》卷六九作《书若逵所书经后》)。
⑦晁无咎:晁补之,字无咎,济州巨野(今山东巨野)人。北宋文学家,苏门四学士之一。苏轼元祐七年(1092)知扬州时,晁补之为扬州通判。本文记晁无咎之言应在此年。
⑧司马温公: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宋代著名学者、政治家。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丞相),卒后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
⑨不可对人言:《苏轼文集》作“对人不可言”。晁无咎语又见《侯鲭录》卷三引,亦作“对人不可言”。
⑩怕人知事莫萌心:怕人知道的事,不要萌发于心中。《晁氏客语》云:“张子厚送人诗云:‘十载相从应学得,怕人知事莫萌心。’邹至完诵之。或谓程公辟所作,刻于石。”据此可知,此诗是张载(字子厚)作,或谓是程师孟(字公辟)作。
【译文】
子由说:有一人死而复生,询问冥官应如何修身,才可以免去罪过。冥官答曰:“你应该准备一卷日历,白天所做的事情,夜晚就记录在上面,但凡有不记录的,就是不可说、不可做的事。”无事静坐,便觉得一日就像过了两日,如果能安排生活常常像今天这样,活到七十岁,便是一百四十岁。人世间有什么药可以有这样的效果?既不会有药材之间的相反相恶,又节省药钱。这个药方人人收得,但是苦于没有好的汤相使相配,大多数人吞咽不下。晁无咎说:司马温公有言:“我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是平生所作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说的。”我也记得前辈有诗句说:“怕人知事莫萌心。”这些都是至理名言,可以终身谨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