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二大罪
【题解】
苏轼此篇论司马迁《史记》有两大罪过,即书写商鞅和桑弘羊的功绩。在苏轼看来,二人之名污秽,不齿于君子,二人之术攫利,有害于国家。但是国君往往乐于采用其说,因为这种富国之术方便容易,就像服寒食散一样,短时间内能令人精神焕发,然而长久便“疽背呕血”,而“二子之术用于世者,灭国、残民、覆族、亡躯者相踵也”。苏轼的这种看法,早在他著名的《上神宗皇帝书》中就说过:“唯商鞅变法,不顾人言,虽能骤致富强,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而失也。至于其身,亦卒不免,负罪出走,而诸侯不纳,车裂以徇,而秦人莫哀。”(《苏轼文集》卷二五)苏轼在本篇中对商鞅、桑弘羊以及司马迁的这种愤恨,显然是因神宗时期的新法而发,文中称道引述的司马光的一大段话,就是司马光和王安石辩论时所说的,苏轼在《司马温公行状》里也大书特书过。《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四题名为《商鞅论》,题下注:“此论亦为荆公发也。”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商鞅》。
商鞅用于秦①,变法定令,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②,诸侯毕贺。
【注释】
①商鞅:亦称“卫鞅”,战国时卫人,曾封于商(今陕西商洛商州区),故名“商鞅”。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后征召能强秦之人,卫鞅西入秦,说以强国之术。孝公六年(前356)卫鞅为左庶长,开始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十馀年后秦国强盛。孝公二十四年(前338)孝公死后,商鞅被诬谋反,车裂示众,尽灭其家。苏轼《商君功罪》云:“商君之法,使民务本力农,勇于公战,怯于私斗,食足兵强,以成帝业。然其民见刑而不见德,知利而不知义,卒以此亡。故帝秦者商君也,亡秦者亦商君也。其生有南面之乐,既足以报其帝秦之功矣,而死有车裂之祸,盖仅足以偿其亡秦之罚,理势自然,无足怪者。后之君子,有商君之罪而无其功,享商君之福而未受其祸者,吾为之惧矣。”(《苏轼文集》卷六五,又见稗海本《东坡志林》卷三第二十七条)
②致胙(zuò):古时天子行祭礼后,将祭肉赏赐诸侯,以示礼遇。胙,祭祀用的肉。“致伯”是说尊为霸主,“伯”字读为“霸”。《史记·商君列传》的“致胙”当是“致伯”之误,苏轼沿其误。孝公:秦孝公,春秋时秦国国君,前361年至前338年在位。秦孝公时期任用商鞅变法,国力大增。《史记·商君列传》云:“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据《史记·秦本纪》和《六国年表》,秦孝公二年(前360)天子(周显王)致胙,秦孝公十九年(前343)天子致伯。
【译文】
商鞅在秦国受到重用,变法行令,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很满意。路不拾遗,山无强盗,家家丰裕,人人富足,百姓勇于为国家打仗,而不敢为私利争斗,秦国变得富强。周天子赐给秦孝公祭肉,诸侯都来祝贺。
苏子曰:此皆战国之游士邪说诡论①,而司马迁暗于大道②,取以为史。吾尝以为迁有大罪二③。其先黄老,后六经,退处士,进奸雄,盖其小小者耳。所谓大罪二,则论商鞅、桑弘羊之功也④。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⑤,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则名实皆宗之,庶几其成功。此则司马迁之罪也。
【注释】
①战国之游士邪说诡论:战国时纵横家游说之士人的邪说怪论。苏轼认为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里的故事来自纵横家的杂书小说,不可信。
②暗于大道:昧于大道。此说和后文的“先黄老”云云,借鉴了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里对《史记》的评价:“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弊也。”
③尝以为:《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作“常以为”,《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以谓”二字。
④桑弘羊:洛阳(今属河南)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家,官至御史大夫。桑弘羊在汉武帝支持下,推行盐铁酒榷(官方专卖)、平准(平抑物价)、均输(官方统购统销和运输)、算缗(计算财产而征税)、告缗(揭发富户隐匿的财产)等政策,令朝廷获得大量财富。见《史记·平准书》。
⑤世主:君主,国君。
【译文】
苏子说:这些都是战国游说之士的邪说怪谈,司马迁却昧于大道,取来写进了史书。我一直认为司马迁有两大罪过。先讲黄老之说,再讲六经,忽视没做官的处士,抬高奸雄的地位,班固说的这些都还是小事情。我所说的两大罪,是他写商鞅和桑弘羊二人的功劳。自从汉代以来,学者都以谈论商鞅、桑弘羊为耻,但是国君却甘之如饴,表面上不提到他们的名字,暗地里采用他们的学说,更有甚者则从名到实都宗奉他们,希望治国也能够像他们那样成功。这就是司马迁的罪过啊。
秦固天下之强国,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修其政刑十年,不为声色畋游之所败①,虽微商鞅②,有不富强乎?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③,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④。而秦之所以见疾于民,如豺虎毒药,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⑤,则鞅实使之。至于桑弘羊,斗筲之才⑥,穿窬之智⑦,无足言者,而迁称之曰“不加赋而上用足”⑧。善乎司马光之言也⑨,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也⑩。”
【注释】
①声色:指淫声与女色。畋(tián)游:指畋猎游乐。
②微:没有,无。
③务本:注重国家之本。此指农耕。自汉文帝时即强调以农为本,文帝二年(前178)诏“农,天下之本”,十三年(前167)又诏“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史记·孝文本纪》)务本,《苏轼文集》作“敦本”,义近。力穑(sè):指努力耕作。《尚书·盘庚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东坡后集》作“立穑”。
④流血:指杀人。刻骨:指刑法严酷。
⑤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指秦末陈胜起义,天下诸侯纷起,赵高逼秦二世自杀,立二世兄子公子婴为秦王。不久沛公入咸阳,秦王子婴降。后项籍(项羽)杀公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一夫作难”沿用了贾谊《过秦论》的表达:“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
⑥斗筲(shāo)之才:语出《论语·子路》:“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朱熹注:“斗,量名,容十升。筲,竹器,容斗二升。斗筲之人,言鄙细也。”指才识鄙陋细碎,关注财货之事。
⑦穿窬(yú)之智:挖墙洞和爬墙头的智力本事,比喻智识低下。《论语·阳货》:“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欤!”
⑧迁称之:《苏轼文集》作“迁之言”。不加赋而上用足:《史记·平准书》:“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管天下盐铁。……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终身不用服徭役),不告缗(免税赋)。……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馀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⑨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宋代著名学者、政治家。
⑩“天下安有此理”数句:见苏轼《司马温公行状》,在其后尚有一段话:“此乃桑洪(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至其末年,盗贼蜂起,几至于乱。若武帝不悔祸,昭帝不变法,则汉几亡。”(《苏轼文集》卷十六)阴夺,原作“侵夺”,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苏轼《司马温公行状》亦作“阴夺”。
【译文】
秦国本来就是天下强国,秦孝公也是有为有志之君,他好好地施政十年,不沉溺于声色游猎,即便没有商鞅,秦国有不富强的道理吗?秦国之所以能富强,是秦孝公以农为本,秦人努力耕种的成效,并非商鞅的严刑峻法的功劳。不过秦国后来被百姓忌恨,视为豺狼毒药,一人揭竿而起而天下大乱,以致秦国的子孙尽灭,倒是商鞅导致的。至于桑弘羊,才识短浅,偷盗伎俩,不值一提,可司马迁却称赞他说“不用增加赋税而朝廷用度富足”。还是司马光说得好,他说:“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天地间所生的财货百物,只有那么多,不在老百姓手里就在官府手里,就好像雨水润泽大地,夏天涝秋天就会干旱。不增加赋税而朝廷用度充足,不过是想方设法暗中侵夺百姓的利益罢了,它的害处比增加赋税还要严重。”
二子之名在天下者,如蛆蝇粪秽也,言之则污口舌,书之则污简牍。二子之术用于世者,灭国、残民、覆族、亡躯者相踵也,而世主独甘心焉,何哉?乐其言之便己也。夫尧、舜、禹①,世主之父师也;谏臣拂士②,世主之药石也;恭敬慈俭、勤劳忧畏③,世主之绳约也。今使世主日临父师而亲药石、履绳约,非其所乐也。故为商鞅、桑弘羊之术者,必先鄙尧笑舜而陋禹也,曰:“所谓贤主,专以天下适己而已。”此世主之所以人人甘心而不悟也。世有食钟乳、乌喙而纵酒色以求长年者④,盖始于何晏⑤。晏少而富贵,故服寒食散以济其欲⑥,无足怪者。彼其所为⑦,足以杀身灭族者日相继也,得死于寒食散⑧,岂不幸哉!而吾独何为效之?世之服寒食散,疽背呕血者相踵也⑨,用商鞅、桑弘羊之术,破国亡宗者皆是也,然而终不悟者,乐其言之美便,而忘其祸之惨烈也。
【注释】
①尧、舜、禹:上古的三位帝王,常与汤并称。苏轼此处不连汤而并言,和他《武王非圣人》的观点一致,“其不足于汤、武也,亦明矣”。
②拂(bì)士:能辅佐君主的贤士。拂,通“弼”。
③恭敬慈俭、勤劳忧畏:这是说君王要居安思危,随时保持戒慎忧惧。出自《老子》第六十七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俭,指慈爱俭朴。忧畏,指忧虑畏惧(国事败坏)。
④钟乳:钟乳石。见卷二《异事·王烈石髓》。乌喙(huì):中药材附子的别称。古人认为钟乳、乌喙都是热性的药物。苏轼《盖公堂记》:“医以为热,授之以寒药,旦朝吐之,暮夜下之,于是始不能食。惧而反之,则钟乳、乌喙杂然并进,而瘭疽、痈疥、眩瞀之状,无所不至。”(《苏轼文集》卷十一)以求长年:原作“所以求长年”,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删“所”字。
⑤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三国时期魏国大臣、玄学家。何晏是东汉末大将军何进之孙,年幼时被曹操收养,后娶曹操女金乡公主为妻。可谓出身富贵。后来在齐王芳时期,何晏依附曹爽,骄奢无道,有人将他和丁谧、邓飏称为台中三狗,其意言三狗皆欲啮人。高平陵事变(见卷四《人物·论桓范陈宫》)后,何晏被杀。
⑥寒食散:魏晋时期流行的一种服食药物,当时人认为可以治病提神,实际上毒性很大。其药多用紫石英、白石英、赤石脂、钟乳石、硫黄等五石配制而成,故名“五石散”。《世说新语·言语》:“何平叔云:服五石散,非唯治病,亦觉神明开朗。”刘孝标注引秦丞相《寒食散论》曰:“寒食散之方虽出汉代,而用之者寡,靡有传焉。魏尚书何晏首获神效,由是大行于世,服者相寻也。”
⑦彼其所为:《苏轼文集》作“彼之所为”。
⑧寒食散:《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服寒食散”。
⑨疽(jū)背:背部长毒疮。相踵:足踵相接,相继不绝的意思。
【译文】
这二人在天下的名声,就像是蛆虫苍蝇,粪便秽物,说出来有污口舌,写下来有污简牍。这二人的方法为世人所用,亡国、害民、灭族、身死,相继不绝,但君主偏偏甘之如饴,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的学说对自己便利啊。尧、舜、禹,是国君的师父;直谏的大臣、辅弼的贤士,是国君的药石;恭敬慈俭、勤劳忧惧,是国君的约束戒条。如果让国君每天面对着师父教训,身受药石之苦,践履约束性的戒条,那不是他所乐意的。所以实行商鞅、桑弘羊之术的国君,一定会先鄙视嘲笑尧、舜、禹,说:“所谓贤明的君主,应让天下都来满足自己。”这就是每个君主都乐意商鞅、桑弘羊之术却不能醒悟的原因。世上有吃钟乳、乌喙,纵情酒色,以求长生不老的人,大概是从何晏开始的。何晏年少而富贵,因此能服用寒食散来满足其欲望,这不足为怪。本来他的所作所为,就足以导致杀身灭族,如果是因为服用寒食散而死,岂不是幸运!我为什么单单要效仿他?世上服用寒食散导致脊背生疮、呕血的人很多,就像用商鞅、桑弘羊之术而灭国亡宗的比比皆是,然而最终还是有不醒悟的人,因为安乐于他们学说之美好便利,而忘掉了其祸害之惨烈啊。
论范增
【题解】
本篇论项羽谋士范增,是苏轼史论的名篇。大意谓范增当于项羽杀宋义时早去,不必待陈平用反间计时才乞归。此论行文曲折颇多,如《古文关键》所说,“这一篇看抑扬处,渐次引入”(卷下《范增论》),《文章轨范》说,“一句一字,增减不得,句句有法,字字尽心,后生只熟读暗记此一篇,义理融明,音律谐和,下笔作论,必惊世绝俗。此论最好处,在‘方羽杀卿子冠军时增与羽比肩事义帝’一段。当与《晁错论》并观”(卷三《范增论》)。不过从事理上批评的也多有其人,如黄震说:“羽欲成事,势不得不杀义帝,既杀义帝,则身犯弑逆之名,势不得不亡。增之拙谋,莫此为甚。而苏子以论增之功既误矣,增实事羽为君,义帝不过增所假设以欺人者,乃谓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力能诛羽则诛之,何哉?”(《黄氏日抄》卷六二《苏文·后集·志林》)明王世贞撰《书苏子范增论后》,清梁玉绳撰《反苏子范增论》,皆驳苏轼所论。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项羽范增》。《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四题为《范增论》。
汉用陈平计①,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②,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③!”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注释】
①陈平:河南阳武(今河南原阳)户牖(yǒu)乡人,汉朝开国功臣。刘邦汉朝建立后封曲逆侯,曾为刘邦丞相。吕后死,陈平与周勃平定诸吕之乱,迎立代王为汉文帝。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
②项羽:名籍,字羽,楚国名将项燕之孙。秦末随叔父项梁起兵,后大破秦军,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封诸侯。刘邦与之争天下,最后项羽被围于垓下(今安徽灵璧东南),兵败自杀。范增:居鄛(今安徽巢湖)人。项羽的重要谋士,被称为“亚父”。据《史记·项羽本纪》载,前204年,刘邦被围于荥阳,乃请和,“项王欲听之。历阳侯范增曰:‘汉易与耳,今释弗取,后必悔之。’项王乃与范增急围荥阳。汉王患之,乃用陈平计间项王。项王使者来,为太牢具,举欲进之,见使者,详惊愕曰:‘吾以为亚父使者,乃反项王使者。’更持去,以恶食食项王使者。使者归报项王,项王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项王许之。行,未至彭城(今江苏徐州),疽发背而死”。事又见《史记·陈丞相世家》。
③愿赐骸(hái)骨:请求退职归乡,以保有骸骨得以归葬。卒伍:古代民户编制单位。五家为一伍,三百家为一卒(齐国)。
【译文】
汉王刘邦采用陈平的反间计,离间楚国君王和大臣。项羽怀疑范增与汉王有私下勾结,逐渐剥夺其权力。范增大怒道:“天下大局已定,君王您自己好自为之吧。希望赐我骸骨归乡!”还没回到彭城,背上毒疮发作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蚤耳①。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②,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③?”《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④。”增之去,当以羽杀卿子冠军时也⑤。
【注释】
①独:原作“犹”,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恨:遗憾。蚤:通“早”。
②增劝羽杀沛公:刘邦夺取关中后,项羽屯兵新丰鸿门(今陕西西安临潼区东北)。范增劝急击刘邦,张良旧友项伯来告,刘邦乃请项伯先报项羽劝解,并亲往鸿门谢罪。项羽设宴,席间“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范增起,出召项庄”,令其舞剑时击杀沛公。后经项伯、樊哙救护,刘邦化险为夷,又以上厕所的借口逃脱。张良奉上白璧和玉斗给项王、范增二人,“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亚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曰:‘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史记·项羽本纪》)
③知几其神乎:语见《周易·系辞上》。意思是人若能预知事物发展的几微,便如同神一样。
④相彼雨雪,先集维霰(xiàn):语见《诗经·小雅·頍(kuǐ)弁》:“如彼雨雪,先集维霰。”郑玄笺:“将大雨雪,始必微温,雪自上下,遇温气而抟,谓之霰,久而寒胜,则大雪矣。”苏轼引用这句话,是强调其见微知著之意。
⑤卿子冠军:名宋义,秦末起义将领。据《史记·项羽本纪》记载,宋义先在项梁军中,秦军破项梁后,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渡河击赵。楚怀王心召宋义计事,大悦,乃命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末将,共同救赵。“诸别将皆属宋义,号为卿子冠军。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项羽催促之,宋义不听,项羽杀宋义及其子宋襄。
【译文】
苏子说:范增离开是正确的。如果不离开,项羽一定会杀死他,我只是遗憾他没能早点儿离开。那么他应该以何事离去呢?范增曾劝项羽杀刘邦,项羽不听,最终因此而失去天下,应该在这时离开吗?回答说:不是。范增想杀死刘邦,这是作为人臣的职分,项羽不杀刘邦,还有些君主的大度,范增怎可为此而离去呢?《周易》说:“能够看出几微之事,差不多就是神人了。”《诗经》说:“相彼雨雪,先集维霰。”范增应该在项羽杀宋义时离开。
陈涉之得民也①,以项燕、扶苏②;项氏之兴也③,以立楚怀王孙心④,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也⑤。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⑥,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心也⑦,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注释】
①陈涉:名陈胜,字涉。秦二世元年(前209)征戍渔阳(今北京密云),因雨失期,与吴广乃杀尉起义,攻占陈县(今河南周口淮阳区),假托扶苏、项燕之名,立王号为张楚。史亦称“陈王”。次年陈胜军被秦将章邯打败,陈胜被其御者庄贾杀害。据《史记·陈涉世家》记载,陈胜与吴广谋起事时,陈胜说:“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因此他们起义后,“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
②项燕:战国末楚国将领。前224年,秦军王翦、蒙武击破楚军,项燕被杀。项燕是后来抗秦将领项梁之父,项羽的祖父。扶苏:秦始皇的长子。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扶苏因多次直谏,被派往上郡(今陕西榆林、延安一带)监兵,蒙恬为将。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秦始皇巡行途中病死,遗诏命扶苏回咸阳处理丧事,赵高串通丞相李斯,立胡亥为帝,矫遗诏命扶苏自杀。见本卷《赵高李斯》。
③项氏:这里指项梁和项羽。项梁是楚国大将项燕之子,秦二世二年(前208)陈胜、吴广起义后,项梁与侄子项羽在吴中起兵,自立为会稽守,后矫陈王(陈胜)命为楚王上柱国。陈胜死后,“居鄛人范增,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计,往说项梁曰:‘陈胜败固当。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今陈胜首事,不立楚后而自立,其势不长。今君起江东,楚蜂起之将皆争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将,为能复立楚之后也。’于是项梁然其言,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也”(《史记·项羽本纪》)。项梁自号为武信君。不久为秦将章邯击败而死。
④楚怀王孙心:楚怀王的孙子,名心。秦二世二年(前208),项梁用范增计立心为楚怀王。不久项梁败死,秦军围赵,怀王令宋义、项羽、范增救赵,令沛公(刘邦)西向入关,并与诸将约定先入关中者王之。沛公破秦后,项羽亦入关,杀子婴,屠烧咸阳宫室,“项羽怨怀王不肯令与沛公俱西入关,而北救赵,后天下约。乃曰:‘怀王者,吾家项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约!本定天下,诸将及籍也。’乃详(佯)尊怀王为义帝,实不用其命”。后来项羽逼迫义帝迁长沙郴县(今湖南郴州),命人杀害,“汉王闻之,袒而大哭。遂为义帝发丧,临三日。发使者告诸侯曰:‘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放杀义帝于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诸侯皆缟素。悉发关内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史记·高祖本纪》)
⑤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也:据《史记·高祖本纪》:“项羽出关,使人徙义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趣义帝行,群臣稍倍叛之,乃阴令衡山王、临江王击之,杀义帝江南。”此后田荣、陈馀、张耳等皆叛项羽。
⑥与:原作“以”,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⑦本心:《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无“心”字。
【译文】
陈涉之所以得民心,是因为打出项燕和扶苏的名义;项梁、项羽之兴,是因为立楚怀王的孙子心为义帝,而诸侯背叛他,又是因为他杀死了义帝。拥立义帝,范增是谋主,义帝的生死,不只关系西楚的盛衰,也是与范增祸福相关的,不可能义帝被杀而范增还能长久地活着。项羽杀宋义,是要弑义帝的先兆。项羽弑杀义帝时,其实已经怀疑范增的意图了,哪还要等到陈平的反间计呢!物必定是先腐烂了然后生虫,人必定是先起了疑心然后谗言才能被听信,陈平虽然聪明,又怎能离间无疑心的君主呢?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①,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②,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杀其所立,项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注释】
①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据《史记·高祖本纪》,秦二世二年(前208)楚怀王令宋义、项羽、范增救赵,令沛公(刘邦)西向入关,与诸将约定先入关中者王之。项羽因秦军破项梁,欲报仇,愿与沛公西入关。但怀王诸老将认为,项羽屠杀太多,“不如更遣长者扶义而西,告谕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诚得长者往,毋侵暴,宜可下。……独沛公素宽大长者,可遣”。怀王乃不许项羽向西。
②稠(chóu)人:众人。
【译文】
我曾经评价义帝,认为是天下的贤主,他只派刘邦西向入关而不派项羽,在众人之中发现宋义并提拔他为上将军,如果不贤明能像这样吗?所以项羽假借义帝的王命杀死宋义,义帝必定不能容忍,不是项羽杀义帝,就是义帝杀项羽,这不用多聪明的人就能知道。范增一开始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而服从项梁,到中途项羽弑杀义帝,并非是范增的主意。岂止不是他的主意,他还会竭力劝阻但项羽不听。不听取他的谏言,杀死他所拥立之人,项羽怀疑范增必定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①,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②,而欲依羽以成功,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③。
【注释】
①者:原作“也”,据《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②去就:离去和接近。《庄子·秋水》:“宁于祸福,谨于去就。”多用来表示去和留、舍和取、遁世和入仕(处和出)等选择。
③人杰:人中的豪杰。《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汉高祖称张良、萧何、韩信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译文】
当项羽杀宋义的时候,范增和项羽还并肩共同侍奉义帝,他们之间的君臣身份还未确定。替范增考虑的话,若有能力诛杀项羽就杀掉他,若不能就离开他,这样做岂不是行事果断的大丈夫?范增已过七十,意见相合便留下,不合便离开,不在这时候搞明白去留的道理,却想依附项羽取得成功,真是浅陋啊!即便如此,范增依然是汉高帝所畏惧的人,范增不离开,项羽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豪杰啊!
游士失职之祸
【题解】
本篇所论为战国时的养士之风。苏轼在此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他认为天下有一些“天民之秀杰者”,在智、勇、辩、力四方面有所长,就好比“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这些人是不会粗衣劣食地为人所役使的,而要“役人以自养”。有识的君主应该把他们从人群中找出来妥善安置,这样天下才能安定,战国之时养士便是如此。苏轼这个思想,大约来源于《左传·襄公九年》的“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还有《孟子·滕文公上》的“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以及“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这里区分了劳心与劳力,食人与食于人,苏轼所说的秀杰者,便是治人者。而《资治通鉴》卷十八全文照录了班固和荀悦对游侠的评论,则可能直接促成了苏轼本文的写作,苏轼所举事例甚至表达语句都有和班固一致的地方。苏轼曾在《徐州上皇帝书》中请求给京东等五路别开仕进之途,这样一来,“则豪杰英伟之士,渐出于此途,而奸猾之党,可得而笼取也”(《苏轼文集》卷二六)。豪杰和奸猾在一定的环境和时事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他们都属于“天民之秀杰者”。黄震评本文云:“论春秋战国之士为天民之秀杰,而失职者善观世变作,亦足以见东坡胸襟宏阔,足以包容天下之士。然战国世变,难以常论,而士之沦胥其间,往往多盗贼小人之为。若尽以为天民之秀杰,则恐大过。”(《黄氏日抄》卷六二《苏文·后集·志林》)其实未能体会苏轼的深意,盗贼也是秀杰者。不过苏轼也清楚,给这些人出路,只是面对现实的社会和人性的一种权宜安排,本文最后也说了,先王之政不是这样的,无论君子还是小人,无论豪杰还是奸猾,都应该学道啊。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养士》。《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四题为《六国论》,不准确。
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①,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②,莫不宾礼,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③,何可胜数。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④,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⑤,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⑥。齐稷下谈者亦千人⑦,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⑧,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馀号多士⑨,宾客厮养⑩,皆天下豪杰⑪,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⑫。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度其馀,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此皆奸民蠹国者⑬,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
【注释】
①谈天雕龙:《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战国时齐国人说,“谈天衍,雕龙奭”,意思是说驺(邹)衍谈天道,驺(邹)奭修饰驺衍之说,如雕镂龙纹那样繁复,故曰“雕龙”。坚白同异:指战国时公孙龙的学说。《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而赵亦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庄子·秋水》记公孙龙之语:“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今存《公孙龙子》六篇,有《坚白论》一篇。
②击剑扛(ɡānɡ)鼎:“击剑”指善于击剑,“扛鼎”指力能举鼎。《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馀人。”《史记·项羽本纪》:“籍长八尺馀,力能扛鼎。”鸡鸣狗盗:鸡鸣狗盗之徒,原是指战国时孟尝君的两个门客,一人会学鸡鸣,一人会学狗穿穴为盗,均在危急关头帮助了孟尝君(见《史记·孟尝君列传》)。这里泛指具有各种技艺的人。
③靡衣玉食:犹言锦衣玉食。靡衣,指靡丽的衣服。《汉书·韩信传》:“名闻海内,威震诸侯,众庶莫不辍作怠惰,靡衣偷食,倾耳以待命者。”颜师古注:“靡,轻丽也。”
④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越王勾践,见本卷《论子胥种蠡》。“君子六千人”的说法出自《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发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伐吴。”
⑤魏无忌:战国时魏国公子无忌,号信陵君,魏昭王少子、魏安釐(xī)王的异母弟。《史记·魏公子列传》记其礼贤下士,不敢以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馀年”。齐田文:战国时齐国田文,号孟尝君,其父田婴是齐威王的少子。曾为齐国相。《史记·孟尝君列传》称其有食客三千人。赵胜:赵武灵王之子,号平原君,曾为赵惠文王及赵孝成王相。《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记其“宾客盖至者数千人”。黄歇:战国时楚国人。曾为楚考烈王相,号春申君,封于吴。《史记·春申君列传》记“春申君客三千馀人”。吕不韦:战国时人,生于濮阳(今属河南)。原为阳翟商人,将秦国公子异人从赵国送回秦国,立为太子,前249年异人即位为秦庄襄王,吕不韦为相,封文信侯。前237年罢相,迁蜀,自杀。《史记·吕不韦列传》:“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
⑥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史记·孟尝君列传》太史公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馀家矣。”“薛”是孟尝君田文的封地,其地在今山东枣庄薛城区与滕州一带。
⑦齐稷(jì)下谈者亦千人:稷下,是齐国国都临淄(今山东淄博临淄区)的一处地名,齐威王始于其地建学宫,招揽天下贤才。其学至齐宣王时尤盛。《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亦,原作“六”,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⑧魏文侯:名斯,战国时魏国国君,前445年至前396年在位。魏文侯以子夏为师,礼敬段干木、田子方,使用吴起、李克等人。《史记·魏世家》载秦人语,“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燕昭王:战国时燕国国君。燕王哙之子。《史记·燕召公世家》:“燕昭王于破燕之后即位,卑身厚币以招贤者。……郭隗曰:‘王必欲致士,先从隗始。况贤于隗者,岂远千里哉!’于是昭王为隗改筑宫而师事之。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趋燕。”太子丹:名丹,战国末年燕王喜之子。曾养士荆轲、秦舞阳等以刺秦王。《史记·燕召公世家》:“燕见秦且灭六国,秦兵临易水,祸且至燕。太子丹阴养壮士二十人。”
⑨张耳:大梁(今河南开封)人。秦末汉初将领。陈胜起义后,张耳、陈馀随陈胜将武臣攻入河北,武臣自立赵王。武臣死后,张耳、陈馀以赵歇为赵王。秦军围赵歇、张耳于钜鹿,陈馀不救,二人乃生嫌隙,终至反目。前206年项羽屠咸阳,自立为西楚霸王,封张耳为常山王。陈馀与田荣叛楚,攻张耳。张耳归附汉王刘邦。前204年韩信破赵,陈馀死,张耳封赵王。陈馀:大梁(今河南开封)人。秦末汉初将领。项羽封诸王之后,陈馀与田荣叛楚攻赵,迎立赵歇为赵王,自为代王。后为韩信军击败而死。张耳、陈馀事见《史记·张耳陈馀列传》。多士:众多的贤士。《诗经·大雅·文王》:“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史记·张耳陈馀列传》太史公曰:“张耳、陈馀,世传所称贤者;其宾客厮役,莫非天下俊桀,所居国无不取卿相者。”
⑩宾客厮养:厮养,指劈柴和烹饪。这里是说张耳、陈馀手下的一个干杂活的人。《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记载,武臣(赵王)与张耳、陈馀攻占河北后,不听从陈涉之命西向击秦,而是向北攻略燕地。赵王偶然被燕军俘获囚禁,燕人提出要分一半的赵地,才能归还赵王。“使者往,燕辄杀之以求地。张耳、陈馀患之。有厮养卒谢其舍中曰:‘吾为公说燕,与赵王载归。’”此人成功劝说燕将释放赵王,与之俱归。
⑪豪杰:《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作“豪俊”,《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俊杰”。
⑫田横:齐国贵族。秦末陈胜起义后,田横与兄田儋、田荣占据齐地,田儋称齐王,旋为章邯军所败。后田荣为王,复为项羽所败。田横立田荣子田广为齐王,自为相。前201年韩信破齐,田横逃亡。前202年刘邦称帝后,田横与五百徒属入海居岛中。刘邦派人召田横至洛阳,田横途中自杀。其从者二人及在海岛中的五百人亦皆自杀。见《史记·田儋列传》。
⑬奸民蠹(dù)国:祸害人民和蛀蚀国家。荀悦《汉纪》卷十:“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饰辨辞,设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以为权利者,谓之游行。此三游者,乱之所由生也。伤道害德,败法惑世,失先王之所慎也。国有四民,各修其业,不由四民之业者,谓之奸民。奸民不生,王道乃成。凡此三游之作,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荀悦这段话被司马光收入《资治通鉴》卷十八。此外班固《汉书·游侠传》序(《资治通鉴》卷十八亦采入)所举史实,如四公子、陈豨、吴濞、淮南、魏其、武安等,也见于本文。可见《资治通鉴》所引班固、荀悦的文字,对本文有直接的影响。蠹,蛀蚀。
【译文】
春秋末年直至战国时期,诸侯卿相都争相养士。从谋士说客,到谈天的邹衍,雕龙的邹奭,论辨坚白、同异的名家,下至善于击剑、力能扛鼎的武士,鸡鸣狗盗之徒,无不待以上宾的礼遇,穿上华丽的衣服,享用美食佳肴,住在上等馆舍,这样的人不可胜数。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齐国的孟尝君田文、赵国的平原君赵胜、楚国的春申君黄歇、秦国的宰相吕不韦,都各有宾客三千人,而孟尝君田文还招揽天下侠客和奸盗之人六万家到薛地。齐国稷下学宫中能言善辩的也有千人,魏文侯、燕昭王、燕太子丹,都招致无数的宾客。到秦、汉之际,张耳、陈馀都号称手下贤士众多,甚至从事杂役的宾客都是天下豪杰,而田横也有士五百人。于史书传记中粗略可见的已然如此,推想其馀,这些诸侯卿相所养的士人,应当有官吏的一倍之多,农民的一半之数。这些害民祸国之人,民众如何能支撑他们的花费,国家又何以承受这群人的负担?
苏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国之有奸也,犹鸟兽之有鸷猛①,昆虫之有毒螫也②。区处条理,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以不察也。
【注释】
①鸷(zhì):凶猛的鸟。
②毒螫(shì):毒物,毒虫。
【译文】
苏子说:这种人哪怕在先王的时代都不能避免。国家中有奸民,就像鸟兽中有猛禽猛兽、昆虫中有毒螫之虫一样。把他们好好地安顿处置,让他们各得其所,那还可以办到;要把他们全部铲除干净,那是做不到的。我考察世道之演变,明白六国之所以能长久,而秦朝之所以会速亡,大概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不能不细察啊。
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者也①。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②。此四者不失职③,则民靖矣。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④,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⑤,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⑥,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⑦,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⑧,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注释】
①辩:原作“辨”,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天民:指民间的贤人。《孟子·尽心上》:“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朱熹注:“民者,无位之称。以其全尽天理,乃天之民,故谓之天民。”苏轼在《祭张文定公文三首》其一中称父亲苏洵为“古之天民”(《苏轼文集》卷六三)。
②富贵:原作“贵富”,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③此:原作“其”,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④三代以上出于学:夏、商、周三代时从学校里选拔人才。根据《礼记·王制》的说法:“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孔颖达注:学业既成,即为造士)。”“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孟子·滕文公上》:“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
⑤汉以后出于郡县吏:汉代人才多有出于郡县小吏的。苏轼《徐州上皇帝书》:“汉法:郡县秀民,推择为吏,孝行察廉,以次迁补,或至二千石,入为公卿。古者不专以文词取人,故得士为多。黄霸起于卒史,薛宣奋于书佐,朱邑选于啬夫,丙吉出于狱吏,其馀名臣循吏,由此而进者不可胜数。”(《苏轼文集》卷二六)顺便说,《徐州上皇帝书》建议神宗在京东等五路别开仕进之门,因为苏轼在密州、徐州为官时,发现这些地方的人多“胆力绝人,喜为剽掠,小不适意,则有飞扬跋扈之心,非止为盗而已”,而不善科举应试,故朝廷应为之另谋出路。苏轼建议让五路监司郡守选以补牙职(官府的警卫),“则豪杰英伟之士,渐出于此途,而奸猾之党,可得而笼取也”。本文可以说是《徐州上皇帝书》的理论基础。
⑥九品中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亦称“九品官人法”。该法是在各郡国设中正一人,由其参考乡里的评论,将本郡之士分为一至九品的等级,状其德行,向朝廷汇报。该法始于220年,根据陈群的建议而施行。《三国志·魏书·常林传》注引《魏略》云:“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
⑦始皇、二世:秦始皇和秦二世。秦始皇,前247年为秦王,前221年秦国灭山东六国,统一天下,称“始皇帝”。见本卷《秦拙取楚》。秦二世,名胡亥,秦始皇子。前210年秦始皇病死,赵高串通丞相李斯,立胡亥为皇帝。二世三年(前207)被逼自杀。
⑧椎(chuí)鲁:愚钝,愚鲁。
【译文】
智慧、勇敢、善辩、有力,有这四种能力的人都是天下的优秀人才。他们原本就不可能让自己忍受粗劣的衣食而去供养侍奉他人,都是靠着役使别人来养活自己,所以先王要把天下的富贵和这四类人共享。如果这四类人不失其所从事的职业,则民众安定。这四类人虽然各有不同,先王还是根据世俗风尚来设置法度,令他们能从一个地方冒出来:夏、商、周从学校选拔出来,战国至秦朝出于宾客,汉代出于郡县官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制,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然不是全都出于此途,这里取其大多数而言。战国时六国国君残虐其民,程度并不比秦始皇和秦二世轻,但当时没有一人反叛的,这是因为那些秀杰之士大多作为宾客养了起来,未失其职事。而那些仅凭力气耕地以供养上层的人,都是一些愚钝而无所作为的人,虽然会怨恨而想反叛,可没有人来带头。这就是当时国家少有安宁而又没迅速灭亡的原因了。
始皇初欲逐客,因李斯之言而止①。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名城,杀豪杰②,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③,皆安归哉?不知其能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④?抑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⑤?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以处之,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速也⑥。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⑦。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注释】
①始皇初欲逐客,因李斯之言而止:秦王嬴政十年(前237),秦国宗室大臣建议秦王驱逐各国来秦的客,楚人李斯为秦之客卿,亦在驱逐之列,乃上书。秦王阅后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事和上书之文均见《史记·李斯列传》。其文章后被《文选》收入,名《上秦始皇书》,今通称《谏逐客书》。
②堕(huī)名城:《史记·秦始皇本纪》引贾谊《过秦论》:“堕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铸鐻,以为金人十二。”《集解》引应劭注:“坏坚城,恐人复阻以害己也。”堕,毁坏。义同前《论鲁三桓》之“堕三都”。
③向:以前,之前。四公子:战国四公子,即前面提到的魏无忌(信陵君)、田文(孟尝君)、赵胜(平原君)、黄歇(春申君)。《史记·秦始皇本纪》引贾谊《过秦论》:“当是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知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重士,约从离衡。”
④槁项黄馘(xù):语出《庄子·列御寇》:“夫处穷闾厄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者,商之所短也。”成玄英疏:“颈项枯槁而顦顇,头面黄瘦而馘厉(长癞疮)。”意为枯槁的颈项,黄瘦的面容。馘,指面、脸。
⑤辍耕太息:停下耕作而叹息。暗指陈胜(陈涉)事。《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苏轼在这里提出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后者,也就是那些六国和吕不韦之客,后来成为像陈胜那样的人。实际上陈胜起义后天下群雄兴起,很多就是这些人。如张耳少时就曾是信陵君之客。俟:原作“侯”,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⑥若是速:《苏轼文集》作“若此之速”。
⑦噬(shì):咬。
【译文】
秦始皇一开始打算驱逐宾客,因为李斯的建言而停止。统一天下后,秦始皇认为宾客已经无用,于是施用法令而不任用人才,认为老百姓可以靠法令来统治,认为吏不必考虑其才能而举用,只要能严格执行法令就行了。所以拆毁名城,诛杀豪杰,秀杰之士分散而归于田间。过去取食于战国四公子和吕不韦的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呢?不知他们是否会在粗布短褐的贫苦生活中面黄肌瘦地老死?还是会辍耕叹息、等待时机到来呢?秦末之战乱虽然在秦二世时发生,然而假如秦始皇知道畏惧这四种人,设法安置他们,让他们不失去职事,秦朝的灭亡不至于如此迅速。把百万只虎狼放归山林之中而不给它们吃的喝的,竟然不知道它们将会出来吃人。世人认为秦始皇有智慧,我是不相信的。
楚、汉之祸①,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而代相陈豨从车千乘②,萧、曹为政③,莫之禁也。至文、景、武之世④,法令至密,然吴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⑤,皆争致宾客,世主不问也。岂惩秦之祸,以为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⑥,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耶?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⑦。”呜呼!此岂秦汉之所及也哉!
【注释】
①楚、汉之祸:秦末纷争,西楚霸王项羽和汉王刘邦争夺天下,最终刘邦胜利,建立汉朝。
②陈豨(xī):宛朐(今山东菏泽西南)人。汉初将领,前202年封阳夏侯。前200年汉高祖任陈豨为代相,监赵、代两地的边兵。前196年反叛,自立为代王,兵败身死。《史记·韩信卢绾列传》:“豨常告归过赵,赵相周昌见豨宾客随之者千馀乘,邯郸官舍皆满。”
③萧、曹:萧何与曹参。萧何,沛县(今属江苏)人。汉朝开国功臣。刘邦为汉王时即为丞相,刘邦登基后封酂侯,论功为第一。曹参,沛县(今属江苏)人。汉朝开国功臣。继萧何为相国。曹参死后,百姓歌曰:“萧何为法,觏(jiǎng)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世家》)
④文、景、武:西汉的文帝、景帝、武帝。见卷四《人物·王嘉轻减法律事见梁统传》。
⑤吴濞(pì):指吴王刘濞,汉高祖刘邦兄长刘仲之子。汉高帝十二年(前195)封吴王,定都广陵(今江苏扬州)。汉景帝三年(前154),吴王刘濞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卬、胶东王刘雄渠反叛,三个月后被平定。史称“七国之乱”。见《史记·吴王濞列传》。传中提到吴王“麾下壮士数千人”。吴濞,《苏轼文集》作“吴王濞”。淮南:淮南王刘安,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王刘长之子。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封淮南王。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刘安与衡山王刘赐(刘安弟)谋反,事泄被杀。《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言刘安“阴结宾客”,《索隐》引《淮南要略》云:“安养士数千,高才者八人,苏非、李尚、左吴、陈由、伍被、毛周、雷被、晋昌,号曰八公也。”梁王:梁孝王刘武,汉景帝同母弟。前168年为梁王。“七国之乱”时,刘武御敌有功,又以窦太后宠爱,欲继景帝为皇帝,事未成。《史记·梁孝王世家》记梁孝王“招延四方豪杰,自山以东,游说之士莫不毕至,齐人羊胜、公孙诡、邹阳之属”,可见其养士之盛。魏其:魏其侯窦婴,观津(今河北衡水)人。汉初大臣。文帝时为吴相,景帝时初为詹事,后为太子太傅,大将军。因平定“七国之乱”有功,封魏其侯。武帝时为丞相,后被杀。《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云:“七国兵已尽破,封婴为魏其侯。诸游士宾客争归魏其侯。”“籍福说武安侯曰:‘魏其贵久矣,天下士素归之。’”武安:武安侯田蚡(fén),汉景帝皇后的同母异父弟。汉景帝时为太中大夫。汉武帝即位后封为武安侯,任太尉。后两次任丞相,与窦婴争权。《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云:“武安侯新欲用事为相,卑下宾客,进名士家居者贵之,欲以倾魏其诸将相。”
⑥縻(mí):束缚,捆绑。
⑦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语见《论语·阳货》。
【译文】
经过楚、汉相争,百姓差不多死光了,豪杰也应该所剩无几,然而跟随代相陈豨的车子居然有千辆之多,萧何、曹参为相执政,也不能禁止。到了汉文帝、景帝、武帝的时候,法令已经相当严密,可是吴王刘濞、淮南王刘安、梁王刘武、魏其侯窦婴、武安侯田蚡这些人,都争先恐后地广招宾客,而皇帝也不过问。难道是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认为朝廷的官爵俸禄还不能捆住天下士人,所以稍为宽限,让他们有可能从这里得到出路吧?至于古代先王的政治则不是这样,孔子说:“君子学道则会爱护别人,小人学道就容易被人役使。”哎!这哪是秦汉所能赶上的啊!
赵高李斯
【题解】
本篇由赵高、李斯杀扶苏的话题入手,认为秦国“禁奸备乱”的办法很严密,却招致此乱。苏轼认为,其实天欲亡一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不是靠智慧就能解决的,“圣人为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而秦国的“致乱之道,在用赵高”。苏轼由此批判了“阉尹之祸”,“以戒后世人主如始皇、汉宣者”。在此之后,苏轼又提出新的论题,即秦之失道,其实在于商鞅制定的严刑峻法,苏轼由此提倡为政应以“忠恕为心而以平易为政”。谢枋得分析此论“主意有两说”,“前一段说始皇罪在用赵高,附入汉宣任恭、显事;后一段说始皇之果于杀,其祸反及其子孙,附入汉武杀戾太子事。此文法尤妙”(《文章轨范》卷三《秦始皇扶苏论》)。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始皇汉宣李斯》。《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四题为《始皇论下》。
秦始皇帝时,赵高有罪,蒙毅案之,当死,始皇赦而用之①。长子扶苏好直谏,上怒,使北监蒙恬兵于上郡②。始皇东游会稽,并海走琅琊,少子胡亥、李斯、蒙毅、赵高从③。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反而上崩。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注释】
①“秦始皇帝时”五句:赵高,原为赵国人,后入秦为宦官,曾为中车府令、郎中令。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秦始皇在巡行天下时死去,此时长子扶苏在上郡(今陕西榆林、延安一带),秦始皇有遗诏令扶苏将兵交给将军蒙恬,回咸阳会葬。丞相李斯秘不发丧,赵高扣留了给扶苏的遗诏,劝胡亥自立。赵高又说服李斯,一同立胡亥为太子,假造遗诏给扶苏和蒙恬,命他们自杀。事定后乃发丧,以胡亥为二世皇帝。后赵高构陷杀害李斯。秦末天下起义,赵高杀秦二世,立子婴为秦王,不久被子婴所杀。事见《史记》的《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蒙恬列传》。蒙毅,原为齐国人,秦将蒙武之子,蒙恬之弟。秦始皇时位至上卿,颇受亲信。秦始皇巡游天下,病重,命蒙毅去名山大川祈祷,期间秦始皇病死,胡亥为二世皇帝,赵高谗毁蒙毅、蒙恬兄弟,皆杀之。《史记·蒙恬列传》记载:“(赵)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
②“长子扶苏好直谏”三句:扶苏,秦始皇长子。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扶苏因多次直谏,被派往上郡(今陕西榆林、延安一带)监兵。两年后(前210),秦始皇在巡行途中病死,遗诏命扶苏回咸阳处理丧事,赵高串通丞相李斯,立胡亥为帝,矫遗诏命扶苏自杀。见《史记》的《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蒙恬列传》。蒙恬,先世为齐人,秦国大将。前221年蒙恬在灭齐战争中有功,拜为内史。随后率三十万众北逐匈奴,修筑长城。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公子扶苏至上郡监兵,蒙恬为将。秦始皇死后,赵高、李斯矫诏杀害扶苏和蒙恬。见《史记·蒙恬列传》。
③“始皇东游会稽”三句:胡亥,秦始皇子,即秦二世皇帝。李斯,秦朝丞相。秦始皇死后,李斯在赵高劝说下立胡亥为太子,旋即位为二世皇帝。不久李斯被赵高构陷,诬其父子谋反,被腰斩,灭三族。见《史记·李斯列传》。《史记·李斯列传》云:“始皇三十七年十月,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抵琅邪。丞相斯、中车府令赵高兼行符玺令事,皆从。始皇有二十馀子,长子扶苏以数直谏上,上使监兵上郡,蒙恬为将。少子胡亥爱,请从,上许之。馀子莫从。”又据《史记·蒙恬列传》,秦始皇“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故知蒙毅亦从始皇游。会稽,今浙江绍兴。并海,挨着、沿着海岸。琅琊,秦时琅琊在今山东青岛。
【译文】
秦始皇时,赵高有罪,蒙毅负责审理,本应当判处死刑,秦始皇赦免了赵高并且任用他。长子扶苏喜欢直谏,秦始皇很生气,让他北上去上郡监督蒙恬的军队。秦始皇东游会稽,沿海行船来到琅琊,少子胡亥与李斯、蒙毅、赵高都跟随他。秦始皇在途中得病,派蒙毅到名山大川去祷告,还没返回秦始皇便驾崩了。李斯、赵高假造诏书立胡亥为皇帝,杀害扶苏、蒙恬、蒙毅,最终秦国灭亡。
苏子曰:始皇制天下轻重之势①,使内外相形以禁奸备乱者,可谓密矣。蒙恬将三十万人,威振北方,扶苏监其军,而蒙毅侍帷帐为谋臣②,虽有大奸贼,敢睥睨其间哉③?不幸道病,祷祠山川尚有人也,而遣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谋。始皇之遣毅,毅见始皇病,太子未立而去左右,皆不可以言智。然天之亡人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圣人为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始皇致乱之道,在用赵高。夫阉尹之祸④,如毒药猛兽,未有不裂肝碎胆者也⑤。自书契以来,惟东汉吕强、后唐张承业二人⑥,号称善良⑦,岂可望一二于千万,以徼必亡之祸哉⑧?然世主皆甘心而不悔,如汉桓、灵⑨,唐肃、代⑩,犹不足深怪,始皇、汉宣皆英主⑪,亦湛于赵高、恭、显之祸⑫。彼自以为聪明人杰也,奴仆熏腐之馀何能为⑬,及其亡国乱朝,乃与庸主不异。吾故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如始皇、汉宣者。
【注释】
①制天下轻重之势:裁量决断天下各地轻重之不同。
②帐:《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幄”。
③睥睨(pì nì):窥视,窥探。
④阉(yān)尹:管理宦者的宦官。也指宦者(太监)中的高级官员。《吕氏春秋·仲冬纪·十一月》:“是月也,命阉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高诱注:“阉,宫官。尹,正也。于《周礼》为宫人,掌王之六寝,故命之。”
⑤裂肝碎胆:形容极其沉痛或愤怒。胆,《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首”。
⑥吕强:字汉盛,河南成皋(今河南荥阳西北)人。东汉末年宦官。少以宦者为小黄门,再迁中常侍。为人清忠奉公。黄巾起事时,汉灵帝问其所宜施行,吕强建议先诛左右贪浊者,大赦党人,料简(考核)刺史、二千石能否。不久为中常侍赵忠、夏恽等构陷,自杀。事见《后汉书·吕强传》。张承业:本姓康,字继元,同州(今陕西大荔)人。唐末宦官。乾宁三年(896)为河东节度使李克用的监军,颇得其信用。908年李克用去世,张承业受遗命辅佐其子李存勖,李存勖以兄事之。921年,李存勖因诸将劝进,欲登基称帝。张承业在病中,令人将他从晋阳(今山西太原)抬到邺宫(在今河北临漳西南),劝止其称帝,次年病死。
⑦号称:原作“号称为”,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删“为”字。
⑧徼(jiǎo):通“侥”,侥幸。这里的意思为侥幸免于。底本原作“致”,《东坡后集》《苏轼文集》《历代名贤确论》作“徼”,据改。《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邀”,《百川学海》本作“傲”。
⑨汉桓、灵:东汉的桓帝和灵帝。汉桓帝,名刘志,字意,东汉末皇帝,146年至168年在位。在位时依赖宦官势力清除了外戚梁氏势力,造成宦官专权的局面,延熹九年(166)兴起第一次党锢之狱。汉灵帝,名刘宏,东汉末皇帝,168年至189年在位。灵帝在位期间,兴起了第二次党锢之惑。中平元年(184)黄巾起事,成为引起汉末群雄争战,最终导致东汉灭亡的导火索。
⑩唐肃、代:唐肃宗和唐代宗。唐肃宗,名李亨,唐玄宗之子,唐朝皇帝,756年至762年在位。唐肃宗在位时,信用宦官李辅国,宫廷中的宦官势力大为加强。唐代宗,名李豫,唐肃宗长子,唐朝皇帝,762年至779年在位。唐代宗即位后,先尊宦官李辅国为尚父,后派刺客将其暗杀。此后宦官程元振、鱼朝恩又相继为代宗宠信,总管禁军。
⑪始皇、汉宣:秦始皇、汉宣帝。秦始皇,嬴姓,名政。前247年即位为秦王,前230年至前221年,秦国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统一天下,称“始皇帝”。汉宣帝,名刘询,汉武帝曾孙,戾太子刘据之孙,前74年至前48年在位。
⑫亦湛(chén)于赵高、恭、显之祸:这句是说,秦始皇没有杀赵高,汉宣帝没有杀弘恭、石显,招致后来的大祸。湛,同“沉”,沉陷,沉没。赵高,见前注。弘恭和石显(字君房)是西汉时的宦官。汉宣帝时,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尚书仆射。汉元帝即位后数年,弘恭死,石显为中书令。元帝因生病,不亲政事,委石显以政。事无大小,皆依其决断,贵幸倾朝。后谋害丞相萧望之、太中大夫张猛、魏郡太守京房、待诏贾捐之等人。成帝即位后免官归故郡,道中病死。
⑬熏腐:古代宦者在阉割之后,必熏灼使伤口愈合,故称宦者为“熏腐之馀”。《后汉书·宦者传》序:“其有更相援引、希附权强者,皆腐身熏子,以自衒达。”李贤引韦昭注:“古者腐刑必熏合之。”
【译文】
苏子说:秦始皇裁断天下轻重的形势,让朝廷内外相互制约,以禁止奸贼,防备叛乱,可谓相当周密。蒙恬统率三十万大军,威震北方,又让扶苏监督其军,而蒙毅则作为谋臣在宫中侍奉,即使有大奸贼,哪敢窥伺其间?秦始皇在巡游途中不幸生病,本来可派往山川祷告的人很多,却偏偏派遣蒙毅,故而赵高和李斯实现了他们的阴谋。秦始皇派遣蒙毅,蒙毅看到秦始皇病重,在太子尚未确立时便离开,都不能算是有智慧。然而天意要灭亡一个国家,其祸患败亡肯定是智虑所不能及的。圣人治理天下,并不是依靠智谋来防备祸乱,而是靠那不造成祸乱的方法行事。秦始皇招致祸乱,根本在任用赵高。宦官之祸,如同毒药猛兽,没有不让人裂肝碎胆的。自有书籍记载以来,只有东汉的吕强和后唐的张承业,在宦官中可以称得上是善良,岂能寄希望于这成千上万中的一两个人,侥幸免于必当灭亡之祸患?然而历代国君都乐于任用宦官而不悔恨,如汉代的桓帝、灵帝,唐代的肃宗、代宗,这些倒还不必过多责怪,而像秦始皇、汉宣帝都是英明的君主,也深陷于赵高、弘恭、石显之祸。他们自以为是聪明杰出之人,那些受过腐刑阉割过的奴仆还能有什么作为,等到宦官亡国乱政之时,那些国君与平庸的君主也没什么分别。我因此揭示出来,用以告诫后世那些如同秦始皇、汉宣帝的君主。
或曰:“李斯佐始皇定天下,不可谓不智。扶苏亲始皇子,秦人戴之久矣,陈胜假其名犹足以乱天下①,而蒙恬持重兵在外,使二人不即受诛而复请之,则斯、高无遗类矣②。以斯之智而不虑此,何哉?”
【注释】
①陈胜假其名犹足以乱天下:陈胜假借扶苏的名义起事,见本卷《论范增》。假,借。
②无遗类:没有活着的,全被消灭。
【译文】
有人说:“李斯辅佐秦始皇平定天下,不能说没有智慧。扶苏是秦始皇的亲生儿子,秦人一直拥戴他,陈胜假借其名尚足以扰乱天下,而蒙恬率领重兵在外,如果他们二人不立即接受自杀之名令,而再次请命,那么李斯和赵高就会被消灭。以李斯的智慧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这是为什么呢?”
苏子曰:呜呼!秦之失道,有自来矣,岂独始皇之罪?自商鞅变法①,以诛死为轻典,以参夷为常法②,人臣狼顾胁息③,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鞅自以为轶尧、舜而驾汤、武矣④。及其出亡而无所舍⑤,然后知为法之弊。夫岂独鞅悔之,秦亦悔之矣。荆轲之变,持兵者熟视始皇环柱而走,莫之救者⑥,以秦法重故也。李斯之立胡亥,不复忌二人者,知威令之素行⑦,而臣子不敢复请也。二人之不敢请,亦知始皇之鸷悍而不可回也⑧,岂料其伪也哉?
【注释】
①商鞅变法:战国时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变更法令,以求富国强兵。见本卷《司马迁二大罪》。
②参夷:诛灭三族。见卷四《人物·王嘉轻减法律事见梁统传》。参,原作“惨”,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改。《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叁”。
③狼顾:狼行走时常转头回看,以防袭击,后以喻畏惧。胁息:指屏住气息。后以喻因害怕而不敢出气。胁,通“翕(xī)”,收缩。
④鞅自以为轶(yì)尧、舜而驾汤、武:商鞅自以为超越了尧、舜和汤、武。《商君书·来民》云:“且古有尧、舜,当时而见称;中世有汤、武,在位而民服。此四王者,万世之所称也,以为圣王者也。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然则非圣别说,而听圣人难也。”轶,本指后车超前车,引申为超越。
⑤其出亡而无所舍:指商鞅逃亡而无人接纳之事。《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秦孝公死后,公子虔等诬告商鞅谋反,新君秦惠王发兵抓捕,“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商君返秦,出兵拒捕被杀。见《史记·商君列传》。
⑥“荆轲之变”三句:荆轲,战国末卫国人。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史记·刺客列传》记载刺杀时的细节:“(荆)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苏轼文中说“持兵者熟视始皇环柱而走,莫之救者”,并不准确。
⑦威:《苏轼文集》作“法”。素行:是说一贯认真执行(法令)。《孙子·行军》:“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素,平素。
⑧鸷(zhì)悍:凶猛、凶悍。
【译文】
苏子说:唉!秦朝之失道,是有其根本原因的,岂止是秦始皇一人之罪?自从商鞅变法以来,把诛死视为较轻的刑罚,而以诛灭三族为平常的法规,臣子担惊受怕,大气都不敢出,能得一死已是万幸,哪里还会再次请命?当商鞅的法令施行之时,所欲求的都能得到,所禁止的都能禁止,商鞅自以为超越了尧、舜以及商汤、周武王。直至他逃亡的时候找不到投宿的地方,才知道其法令的弊端。这岂止是商鞅感到悔恨,秦始皇也应悔恨啊。荆轲刺杀秦始皇的时候,手持兵器的卫士都眼睁睁地看着秦始皇绕着殿柱奔逃,没有人上前营救,就是秦法太严造成的。李斯立胡亥为帝,不顾忌扶苏和蒙恬,因为他知道秦国法令一贯认真施行,臣子是不敢再请命的。他们二人不敢再请示,也是知道秦始皇的凶悍、其令不可收回,又怎能料到诏书是伪造的呢?
周公曰:“平易近民,民必归之①。”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其‘恕’矣乎?”②夫以忠恕为心而以平易为政,则上易知而下易达,虽有卖国之奸,无所投其隙,仓卒之变,无自发焉。然其令行禁止③,盖有不及商鞅者矣,而圣人终不以彼易此。商鞅立信于徙木,立威于弃灰,刑其亲戚师傅④,积威信之极。以及始皇,秦人视其君如雷电鬼神,不可测也。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⑤。今至使人矫杀其太子而不忌,太子亦不敢请,则威信之过故也。夫以法毒天下者,未有不反中其身及其子孙者也。汉武与始皇⑥,皆果于杀者也,故其子如扶苏之仁,则宁死而不请,如戾太子之悍⑦,则宁反而不诉,知诉之必不察也。戾太子岂欲反者哉?计出于无聊也⑧。故为二君之子者,有死与反而已。李斯之智,盖足以知扶苏之必不反也。吾又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之果于杀者。
【注释】
①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语见《史记·鲁周公世家》。
②“孔子曰”及引语:语见《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指以己度物(朱熹注),保持同理心、同情心。后来也表示宽厚、宽恕的意思。朱熹注《论语·里仁》“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句:“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
③令行禁止:有令即行,有禁即止。《逸周书·文传》:“令行禁止,王始也。”
④“商鞅立信于徙木”三句:这句是讲商鞅为建立威信所做的三件事。“商鞅立信徙木”事,见《史记·商君列传》:“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弃灰”事,见《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刑其亲戚师傅”事,见《史记·商君列传》:“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后记赵良劝商鞅之言也有“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祝欢其人不详。苏轼大约将公子虔和公孙贾视为秦太子的亲戚。
⑤三宥(yòu):《礼记·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则磬(吊死)于甸人(掌田野及行刑之事)。其刑罪,则纤
(刺割),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苏轼在《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中曾将上面的故事加到尧和皋陶身上:“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苏轼文集》卷二)成为一桩著名的公案。
⑥汉武:汉武帝,名刘彻,汉朝皇帝。始皇:秦始皇。见前注。
⑦戾(lì)太子:刘据,又称“卫太子”,汉武帝的长子。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立为太子。征和二年(前91),刘据被江充构陷,遭遇巫蛊之案,无奈起兵,杀江充。武帝以为刘据作乱,命丞相刘屈氂平乱,双方混战数日,刘据兵败自杀。次年武帝知道详情,为太子平反,诛灭江充三族,杀刘屈氂及其妻、子。
⑧无聊:无奈,没有办法。
【译文】
周公说:“平易近人,民众必定归心。”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的,那就是‘恕’吧?”如果用忠恕为君心,以平易为行政之法,那么统治者的政令便容易理解,而政令也容易颁下施行,这样哪怕有卖国的奸贼,他也无处找到间隙下手,突然的事变也无从发生。虽然要说令行禁止,这比不上商鞅的严刑峻法,但圣人始终不肯以商鞅之法取代它。商鞅采用了徙木立信、弃灰立威以及对太子的亲戚和师傅用刑的办法,可以说其威信累积到了极点。到秦始皇的时候,秦人把君主看成是如雷电鬼神那样不可预测。古代诸侯中如公族有罪,要经三次赦免才会动刑。现在有人假造诏书杀害太子而无所顾忌,太子也不敢请命,这是威信太过造成的。那些利用酷法毒害天下的人,没有不反过来害了自己以及其子孙的。汉武帝与秦始皇都是诛杀果决的人,所以他们的儿子,扶苏仁慈,宁死也不再请命,戾太子蛮悍,宁愿造反也不去申诉,因为知道即使申诉也得不到明察。戾太子哪里是要造反啊?实在是无可奈何了。所以当秦始皇和汉武帝的儿子,只有死亡和造反两个结局。以李斯的智慧,他当然知道扶苏是一定不会造反的。我把这一点也揭示出来,用以告诫后世那些果于杀人的君主。
摄主
【题解】
本文讨论《春秋》学的一个热门话题,即鲁隐公是否是“摄”(暂代执政)的问题,苏轼认为鲁隐公是“摄主”,就像西周初年的周公一样。文章的后面提到“吾宋之曹、高、向”,透露出本文的写作时间。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崩,未定子嗣,神宗的皇后向氏在曾布等大臣支持下令端王赵佶即位,是为宋徽宗。从正月到六月,向太后垂帘听政,至七月罢。由于次年七月苏轼即去世,故此文必当作于这一年之间。苏轼在“乌台诗案”时,曹后曾向神宗求情,而神宗去世后的元丰八年(1085)三月至年底以及元祐年间(1086—1094),高后听政,支持旧党,故苏轼得到大用。可以说苏轼一生受到三位皇后的恩惠。但本文原本是为讨论一个《春秋》学的问题而作,宋代的三后摄政只是顺便提到,并非文章重点,而苏轼显然严持传统,是反对女子执政的。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鲁隐公》。《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二题为《隐公论上》。
鲁隐公元年①,不书即位,摄也②。欧阳子曰③:隐公非摄也④。使隐而果摄也,则《春秋》不书为公,《春秋》书为公,则隐非摄无疑也。
【注释】
①鲁隐公:名息,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君,前722年至前712年在位。鲁隐公之父鲁惠公去世时,元妃(正妻)早卒,次妃仲子生允(后为桓公),年幼,声子生息,年长,故立为国君,即隐公。但隐公是否是正式的国君,还是仅是摄政以待允长大为国君,历史上一直存在争议。
②摄:代理,代行,暂摄其政。《春秋》记载鲁国历史,以鲁隐公元年(前722)为始,而这一年的第一句话是“春,王正月”,不像有些鲁国国君在元年下写“春,王正月,公即位”,如桓公、文公、宣公等。对于隐公元年不书“公即位”三字,《公羊传》《穀梁传》《左传》以及后来很多学者都对此做了解释。《左传》认为:“不书即位,摄也。”即鲁隐公是暂时摄政。杜预注《左传》也说:“假摄君政。不修即位之礼,故史不书于策。”
③欧阳子:即欧阳修。
④隐公非摄也:欧阳修撰《春秋论》,认为鲁隐公既然在《春秋》中称为“公”,便不是摄政。文中说:“经于鲁隐公之事,书曰‘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其卒也,书曰‘公薨’,孔子始终谓之公”,“孔子于名字氏族不妄以加人,其肯以公妄加于人而没其善乎?以此而言,隐实为摄,则孔子决不书曰公,孔子书为公,则隐决非摄”。
【译文】
鲁隐公元年,《春秋》不写“公即位”,是因为鲁隐公是暂代而摄政。欧阳修说:隐公并非摄政。假如隐公果真是摄政,那么《春秋》便不会记他是“公”;《春秋》既称他为“公”,那么隐公并非摄政这一点便是确定无疑的。
苏子曰:非也。《春秋》,信史也,隐摄而桓弑①,著于史也详矣。周公摄而克复子者也②,以周公薨,故不称“王”。隐公摄而不克复子者也,以鲁公薨,故称“公”。史有谥,国有庙,《春秋》独得不称公乎?
【注释】
①隐摄而桓弑:隐公摄政而桓公弑隐公。桓公,名允,春秋时鲁国国君。鲁惠公之子,鲁隐公弟。前712年至前694年在位。隐公十一年(前712),公子翚(huī)向隐公请求杀允(桓公),为自己谋求做大宰。隐公说,我摄政是因为桓公年纪小,现在我要把政权给他了,去菟裘(今山东新泰西)建造新邑,我将去那里养老。公子翚反过来向桓公说隐公坏话,并请求杀掉隐公,不久便“使贼弑公于
(wěi)氏,立桓公”(《左传·隐公十一年》)。见下篇《隐公不幸》。
②周公摄而克复子:周公摄政,终能还政于成王。西周初年周武王去世后,成王即位,因为年幼,周公摄政七年,后来还政于成王。苏轼认为,周公还政后以“公”的身份去世,故不称“王”。隐公本来是要还政于桓公的,但未能实现,以鲁公的身份死去,故而称“公”。
【译文】
苏子说:不是这样的。《春秋》是一部信史,鲁隐公摄政而鲁桓公弑杀隐公,这在书中记载得很详细了。周公摄政而能还政于周成王,以周公的身份去世,故而史书中不称其为“王”。鲁隐公摄政而没能归还政权,以鲁国国君的身份去世,故而史书称为“公”。史书上有谥号,国家有祭祀的宗庙,《春秋》能不称他为“公”吗?
然则隐公之摄也,礼欤?曰:礼也。何自闻之?曰:闻之孔子。曾子问曰①:“君薨而世子生②,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③。”何谓摄主④?曰: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世子未生⑤,而死,则其弟若兄弟之子次当立者为摄主⑥。子生而女也,则摄主立;男也,则摄主退。此之谓摄主。古之人有为之者,季康子是也⑦。季桓子且死⑧,命其臣正常曰⑨:“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⑩。”桓子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⑪:‘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康子请退。康子之谓摄主,古之道也,孔子行之。
【注释】
①曾子:名曾参,字子舆,春秋时鲁国人。孔子弟子。
②世子生:原作“世子未生”,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礼记·曾子问》原文改。世子,嫡长子,太子。
③北面于西阶南:站立于西阶的南面,向北面(祭拜去世的国君)。以上对话见《礼记·曾子问》,是讲国君刚去世时世子便出生、应如何祭告国君的礼仪。孔颖达疏:“《丧大记》云:‘君之丧,既正尸,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是朝夕内外哭位皆在东方也。今乃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故云‘变于朝夕哭位也’。必于西阶南者,以将告殡近殡位故也。”于,原作“而”,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④何:原作“向”,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⑤卿大夫:《苏轼文集》于此下有“士”字。
⑥若:或。
⑦季康子:名肥,谥康,春秋末期鲁国的正卿。季桓子之子。事鲁哀公。《论语》中有七次记录他和孔子的对话,孔子的著名教诫有:“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⑧季桓子:季氏,名斯,谥桓,春秋时期鲁国正卿。
⑨正常:季桓子的宠臣。
⑩“南孺子之子”五句:以上所述事见《左传·哀公三年》。不过要补充的是,当鲁哀公派人去查验的时候,婴孩已经被杀。南孺子,季桓子的妻(一说妾)。
⑪圉(yǔ)臣:臣下自谦之辞,犹言贱臣。
【译文】
那么鲁隐公的摄政,符合礼吗?答:合礼。凭什么这样说呢?答:根据孔子的说法。曾参问孔子:“国君刚去世之时世子出生,应当怎么办?”孔子说:“卿、大夫、士跟着摄主,面向北面,站立在西阶的南面向先君告殡。”什么叫作“摄主”?答: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世子未出生时而本人去世,那么他的弟弟或兄弟之子按次序当继立的人为摄主。如果生下是女子,那么摄主便立为国君;如果生下是男子,那么摄主就退位。这就叫“摄主”。古人有这样的例子,就是鲁国的季康子。季桓子临死前,命令他的家臣正常说:“南孺子生的孩子,如果是男的,就禀告国君并立为季氏之主;如果是女的,那么季孙肥做季氏之主也行。”季桓子去世,季康子即位。季桓子安葬后,季康子到鲁国的朝堂上执政。不久南孺子生下男婴,正常乘车到了鲁国朝堂上,报告说:“季桓子留下遗言,命令贱臣说:‘如果南孺子生的是男婴,就向国君和大夫禀告,立他为季氏的继嗣者。’现在生的是男的,因此前来报告。”季康子请求退位。季康子称“摄主”,这是古代的礼制,孔子遵行,因此在《春秋》中写隐公为摄主。
自秦、汉以来不修是礼也①,而以母后摄。孔子曰:“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②。”使与闻外事且不可,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③,而况可使摄位而临天下乎④?女子为政而国安,惟齐之君王后、吾宋之曹、高、向也⑤,盖亦千一矣。自东汉马、邓不能无讥⑥,而汉吕后、魏胡武灵、唐武氏之流⑦,盖不胜其乱,王莽、杨坚遂因以易姓⑧。由此观之,岂若摄主之庶几乎?使母后而可信也,摄主亦可信也⑨,若均之不可信,则摄主取之,犹吾先君之子孙也,不犹愈于异姓之取哉?
【注释】
①不修是礼也:《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无“也”字。
②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语见《论语·阳货》。
③牝(pìn)鸡之晨,惟家之索:语见《尚书·牧誓》:“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纣),惟妇言是用。’”孔传:“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原文本是针对商纣王听信妲己之言而说的,后人多借来批评后宫干政。索,尽,空。
④摄位:原作“摄主”,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⑤齐之君王后:战国末年齐襄王的王后。生子建。君王后在建即位之后辅政,至齐王建十六年(前249)去世。见本卷《秦拙取楚》。曹、高、向:指宋朝的三位太后。曹后,真定灵寿(今河北灵寿)人。宋初大将曹彬的孙女,宋仁宗皇后,谥号慈圣光献皇后。嘉祐八年(1063)三月英宗即位,曹氏为皇太后,听政十三个月。高太后,亳州蒙城(今安徽蒙城)人。宋英宗皇后,谥号宣仁圣烈皇后。庆历七年(1047)为赵宗实(后改名曙)妻,嘉祐八年(1063)三月赵曙即位为皇帝(英宗),高氏册封为皇后。治平四年(1067)正月英宗驾崩,宋神宗即位,尊为皇太后。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驾崩,哲宗继位,高氏被尊为太皇太后,听政直至去世。向太后,神宗皇后,谥号钦圣献肃皇后。宋哲宗立,尊为皇太后。元符三年(1100)正月哲宗崩,无子,向太后决策迎立端王赵佶即位,是为宋徽宗。向太后听政六月乃还政徽宗。
⑥马、邓:马皇后、邓皇后。马皇后,东汉初将军马援之女,汉明帝皇后,谥号明德。永平十八年(75)明帝驾崩,章帝即位,尊其为皇太后。建初四年(79),章帝封马氏兄弟三人为列侯。邓皇后,名邓绥(suí),南阳新野(今河南新野)人。东汉开国元勋邓禹之孙女,汉和帝皇后,谥号和熹。元兴元年(105)和帝死后,邓氏先后立汉殇帝和汉安帝,临朝称制十六年,直至去世。《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论曰:“邓后称制终身,号令自出,术谢前政之良,身阙明辟之义。”
⑦汉吕后:名吕雉,单父(今山东单县)人。汉高祖刘邦的皇后,汉惠帝刘盈的母亲。汉惠帝在位期间(前194—前188),吕后独揽朝政。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诸吕封王用事,几危汉室。吕后死后,陈平、周勃等大臣诛杀诸吕,迎立代王刘恒即位为汉文帝。见《史记·吕太后本纪》。魏胡武灵:北魏宣武灵皇后,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东南)人。北魏大臣胡国珍之女,北魏宣武帝的皇后,谥灵皇后。延昌四年(515)宣武帝去世,胡后之子元诩年幼即位为明帝,胡太后听政,秽乱宫廷,败坏朝政,最终导致北魏灭亡。唐武氏:自取名武曌(zhào),唐高宗皇后。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册封为皇后,上元元年(674)加号“天后”,与高宗并称为“二圣”,参与朝政。高宗死后中宗李显即位,不数月被废,又立睿宗李旦,武后临朝称制。载初元年(690)武氏为皇帝,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神龙元年(705)武氏被迫传位李显,还政于唐,不久去世,遗诏称“则天大圣皇后”。
⑧王莽:字巨君,西汉末大臣,外戚。汉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元始五年(5)十二月汉平帝病死,王莽以刘婴(孺子婴)为皇太子,自称“假皇帝”,改元居摄。居摄三年(8)改国号为新,建立新朝。地皇四年(23)王莽被杀,新朝灭亡。杨坚:即隋文帝,弘农郡华阴(今陕西华阴)人。北周大定元年(581)二月,杨坚封隋王,同月北周静帝下诏禅让,杨坚即皇帝位,改国号为隋,改元开皇。
⑨摄主亦可信也:《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则摄主亦可信也”,《苏轼文集》作“则摄主何为而不可信”。
【译文】
然而自秦、汉以来,早已不遵行这个礼制了,而以母后摄政。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以教养。”让女子参与外朝事务尚且不可,古人说“母鸡报晓,便会家败”,何况让她摄政而治理天下呢?女子执政而国家安定的,只有齐国的君王后和我大宋的曹后、高后、向后,也只是千分之一的概率而已。东汉的马后、邓后,已难免被人指责,而汉代的吕后、魏代的胡武灵、唐代的武则天这些人,制造的祸乱不可胜数,王莽、杨坚等人便能借机改朝易姓。由此看来,难道不是摄主比母后摄政还好一些吗?如果母后可信,摄主也应该可信,如果都不可信任终不还政,摄主夺取君位,他还是先君的子孙,不是比被异姓取代更好些吗?
或曰①:“‘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②,安用摄主?”曰:非此之谓也。嗣天子长矣③,宅忧而未出令④,则以礼设冢宰⑤。若太子未生,生而弱,未能君也,则三代之礼,孔子之学,决不以天下付异姓,其付之摄主也,夫岂非礼而周公行之欤?故隐公亦摄主也。郑玄⑥,儒之陋者也。其传“摄主”也⑦,曰“上卿代君听政者也”⑧。使子生而女,则上卿岂继世者乎?苏子曰:摄主,先王之令典,孔子之法言也,而世不知;习见母后之摄也,而以为当然。故吾不可不论,以待后世之君子。
【注释】
①或曰:原无“或”字,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补。
②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语见《论语·宪问》。朱熹集注:“总己,谓总摄己职。”是说百官都统领自己的属下听命于冢宰。冢宰,是说管理各项事务的统领。冢,是大的意思。《尚书·周官》:“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东坡书传》:“政教礼刑,无所不掌,谓之邦治,而百官总己以听焉。”
③嗣天子长:继嗣的天子(新王)已经成人。《尚书·立政》:“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东坡书传》:“今王矣,不可以幼冲自待。”
④宅忧:语出《尚书·说命上》:“王宅忧,亮阴三祀。”意指处在父母丧事期间。《东坡书传》:“谅,信也。阴,默也。居忧,信任冢宰而不言。”“宅忧”和“谅阴”(或“亮阴”“谅闇(ān)”)两词,后来一般用于帝王的丧事。宅,是居的意思。
⑤设冢(zhǒng)宰:设置冢宰。设,《苏轼文集》作“从”,《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摄”。
⑥郑玄:字康成,北海国高密(今山东高密西南)人。东汉经学家。今传有《毛诗传笺》和三礼注等。
⑦传:解说,注释。下文所引郑玄的话,见其注《礼记·曾子问》,云:“摄主,上卿代君听国政。”
⑧上卿:春秋时,卿分上、中、下三等,上卿是最高等级的卿。《左传·成公三年》:“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
【译文】
有人说:“‘国君去世,百官各自统领自己管辖的部门听命于冢宰三年’,哪里用得到摄主?”答:不是这样的。继位的君主如已长大成人,但是在居丧期间不能颁布命令,便根据礼制设立冢宰。假如太子还没出生,或者虽出生但年纪还小,不能担当君主之任,无论三代的礼制还是孔子的学说,都是断不许把天下交托给异姓的,把政权交给摄主,这不就是周公所行的摄政之礼吗?所以说鲁隐公也是摄主。郑玄,是鄙陋的儒生。他解释“摄主”,说是“代理国君之位的上卿”。假使遗腹子生下来是女的,上卿难道就成为继承君位的人吗?苏子说:摄主,是先王制定的法令典章,是孔子所说的礼法之言,世人却不了解;世人常见到母后摄政之事,便以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不可不来论述一番,以待后世君子参考。
隐公不幸
【题解】
本篇先论鲁隐公,次及里克和李斯,最后叙及郑小同和王允之。苏轼说“感其所遇祸福如此,故特书其事”,除王允之幸免于难外,四人皆受乱臣贼子之害。全篇的重点在论隐公和李斯,苏轼认为隐公应先诛公子翚,再让位于桓公,这样不但避免了被杀害,德行也很完美。至于李斯,苏轼感叹其计算利害,担心将来被蒙恬取代,故与赵高同谋,然而最终身被五刑。苏轼在《上神宗皇帝书》中也表达过这层意思:“及观李斯忧蒙恬之夺其权,则立二世以亡秦;卢杞忧李怀光之数其恶,则误德宗以再乱。其心本生于患失,而其祸乃至于丧邦。”(《苏轼文集》卷二五)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鲁隐公里克李斯郑小同王允之》。《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二题为《隐公论下》。
公子翚请杀桓公①,以求太宰。隐公曰②:“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③,吾将老焉。”翚惧,反谮公于桓公而弑之④。
【注释】
①公子翚(huī):字羽父,春秋初鲁国大夫。
②隐公:春秋时鲁国国君,鲁惠公之子。见上篇《摄主》。
③菟(tú)裘:鲁邑。今山东新泰西。
④谮(zèn):诬陷,谗毁,说坏话。以上事见《左传·隐公十一年》:“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羽父使贼弑公于
氏,立桓公。”
【译文】
公子翚让鲁隐公杀死鲁桓公,以便自己得到太宰的职位。鲁隐公说:“由于他年少我才摄政,现在我要还政于他了。让人去建造菟裘,我要到那里安享晚年。”公子翚惧怕被告发,就向鲁桓公毁谤鲁隐公,最后使鲁桓公杀死了隐公。
苏子曰:盗以兵拟人①,人必杀之,夫岂独其所拟,涂之人皆捕击之。涂之人与盗非仇也②,以为不击则盗且并杀己也。隐公之智,曾不若是涂人也③,哀哉!隐公,惠公继室之子也④,其为非嫡与桓均耳,而长于桓。隐公追先君之志而授国焉⑤,可不谓仁人乎?惜乎其不敏于智也⑥。使隐公诛翚而让桓,虽夷、齐何以尚兹⑦?
【注释】
①盗以兵拟人:盗贼拿着兵器对着人。拟,比划,对着。
②涂之:此二字原无,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补。
③是涂人:《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是涂之人”,《苏轼文集》作“涂之人”。
④隐公,惠公继室之子:鲁隐公是鲁惠公继室的儿子。惠公妻孟子,孟子早卒无子。孟子的侄娣(诸侯嫁女时以其兄之女或妹妹陪嫁)声子,生隐公。《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继室,本义是继正妻(夫人)之后在室内陪侍君主。
⑤隐公追先君之志而授国:隐公追成先君惠公之志意,把国君之位还给桓公。杜预注《左传》“隐公立而奉之”曰:“隐公,继室之子,当嗣世,以祯祥之故,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
⑥敏:通晓,聪慧。《左传·襄公十四年》:“有君不吊,有臣不敏。”杜预注:“敏,达也。”
⑦夷、齐:伯夷、叔齐。商朝孤竹君的两个儿子。孤竹者想立次子叔齐,他死后叔齐让位给长子伯夷,伯夷不受,二人都让国不居。周武王伐纣时,二人叩马谏阻,商亡后二人耻食周粟,逃到首阳山采薇而食,后来饿死。见《史记·伯夷列传》。尚:上,在其之上的意思。
【译文】
苏子说:盗贼拿着武器对着人,那人一定会杀死他,不只是被他比划威胁的人会这样,路人也会抓捕或击杀他。路人与盗贼并非仇人,但他们认为如果不击杀盗贼,盗贼便会一并杀害自己。鲁隐公的智慧,竟然还不如这些路人,真是悲哀!鲁隐公是鲁惠公继室的儿子,并非嫡子,这一点他与鲁桓公身份相同,但年纪长于鲁桓公。鲁隐公追念先君的遗志,要把国政让给鲁桓公,能说他不是仁人吗?可惜他不够聪明。如果鲁隐公杀死公子翚再让位给鲁桓公,即使伯夷、叔齐那样的人又如何能在其之上呢?
骊姬欲杀申生而难里克,则施优来之①;二世欲杀扶苏而难李斯,则赵高来之②。此二人所行相同③,而其受祸亦不少异:里克不免于惠公之诛④,李斯不免于二世之虐⑤,皆无足哀者。吾独表而出之为世戒⑥。君子之为仁义也,非有计于利害,然君子之所为,义利常兼,而小人反是。李斯听赵高之谋,非其本意,独畏蒙氏之夺其位⑦,故勉而听高⑧。使斯闻高之言,即召百官、陈六师而斩之⑨,其德于扶苏岂有既乎⑩?何蒙氏之足忧?释此不为,而具五刑于市⑪,非下愚而何⑫!
【注释】
①骊(lí)姬欲杀申生而难里克,则施优来之:骊姬欲杀申生,但觉得里克不好办,施优让里克归顺。晋献公时有宠妃骊姬,生子名奚齐。骊姬欲杀害太子申生,但害怕大臣里克,找优施(名施的优人,苏轼写作“施优”)商议。优施到里克家饮酒,席间唱歌,让里克明白现在朝中骊姬得势,而申生之母早死,且身受毁谤。宴后里克夜半召优施,优施说献公已经同意骊姬杀太子而立奚齐了,里克说自己保持中立,希望能免祸。于是里克称疾不上朝,三旬后申生被害。事见《国语·晋语二》。来,归顺、归附之意。
②二世欲杀扶苏而难李斯,则赵高来之:秦二世想杀死扶苏,但觉得李斯不好办,赵高去说服他。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秦始皇在巡行天下时死去,此时长子扶苏在上郡(今陕西榆林、延安一带),秦始皇有遗诏令扶苏将兵交给将军蒙恬,回咸阳会葬。丞相李斯秘不发丧,宦者赵高扣留了给扶苏的遗诏。赵高劝胡亥自立,又说服李斯,一同矫诏立胡亥为太子,赐书扶苏和蒙恬,命他们自杀。事定后乃发丧,以胡亥为二世皇帝。见《史记·李斯列传》及本卷《赵高李斯》。
③此二人所行相同:《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此二人之智若出一人”。
④里克不免于惠公之诛:里克在骊姬杀太子申生时保持中立,前651年晋献公去世后,大夫荀息先后立奚齐、卓子(一作“悼子”,骊姬妹之子)为国君,都被里克杀死,荀息也自杀。里克派人迎逃亡在外的公子重耳,重耳不就,又迎公子夷吾回国,为晋惠公。前650年,惠公不给里克汾阳邑,并夺其权,“惠公以重耳在外,畏里克为变,赐里克死。谓曰:‘微里子,寡人不得立。虽然,子亦杀二君、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里克乃自杀。见《史记·晋世家》。
⑤虐:原作“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均作“虐”,据以改之,为暴虐、残害之意,如卷四《人物·张华鹪鹩赋》说张华“不免伦秀之虐”。
⑥为世戒:《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以为世戒”。
⑦蒙氏:蒙恬。见本卷《赵高李斯》。据《史记·李斯列传》,赵高劝李斯参与立胡亥时说,如果扶苏回咸阳即位后必用蒙恬为丞相。
⑧勉:原作“俛”,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⑨六师:也称“六军”。按《周礼·夏官·序官》:“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尚书·康王之诰》:“今王敬之哉!张皇六师,无坏我高祖寡命。”孔颖达疏:“今王新即王位,其敬之哉!当张大我之六师,令国常强盛,无令倾坏我高祖寡有(罕有)之命。”
⑩既:穷尽,终了。
⑪具五刑:同时施用五种刑法。按《周礼·秋官司寇·司刑》,“五刑”是墨(刺面并染黑)、劓(割鼻子)、宫(割生殖器)、刖(断足)、杀。秦二世即位后,李斯被赵高构陷,称与其子李由谋反,“二世二年(前208)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史记·李斯列传》)。《汉书·刑法志》:“(汉初)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足),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⑫下愚:原作“不愚”,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译文】
春秋时晋国的骊姬想杀害申生,但觉得里克不好办,优施说服了里克;秦二世想杀害扶苏,但觉得李斯不好办,赵高说服了李斯。这两个人所做的事相同,后来遭受的祸患也类似:里克被晋惠公诛杀,李斯被秦二世处以五刑而死,都不值得怜悯。我这里特意提出来,是用以警戒世人。君子行仁义,并不计算其利害得失,然而君子所为,义利常能兼得,而小人则相反。李斯听从赵高之谋,并非他本意如此,只是怕蒙恬取代他的丞相地位,所以才勉强听从赵高。如果李斯听完赵高的话,便召集百官和六军,当众斩杀赵高,那么他对扶苏的恩德哪里有穷尽呢?还担心什么蒙恬?丢下这不做,最后在咸阳集市之上遭受五刑被杀,难道不是愚蠢至极吗!
呜呼!乱臣贼子犹蝮蛇也①,其所螫草木犹足以杀人②,况其所噬啮者欤?郑小同为高贵乡公侍中③,尝诣司马师④,师有密疏未屏也⑤,如厕还⑥,问小同:“见吾疏乎?”曰:“不见。”师曰:“宁我负卿,无卿负我。”遂鸩之⑦。王允之从王敦夜饮⑧,辞醉先寝。敦与钱凤谋逆⑨,允之已醒,悉闻其言,虑敦疑己,遂大吐,衣面皆污。敦果照视之,见允之卧吐中,乃已。哀哉小同,殆哉岌岌乎⑩,允之也!孔子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⑪。”有由也夫⑫!吾读史得隐公、里克、李斯、郑小同、王允之五人⑬,感其所遇祸福如此,故特书其事,后之君子可以览观焉。
【注释】
①蝮(fù)蛇:毒蛇。
②螫(shì)草木犹足以杀人:柳宗元《宥蝮蛇文》:“或慊不得于人,则愈怒,反啮草木,草木立死。后人来触死茎,犹堕指、挛腕、肿足,为废病。”螫,毒蛇或毒虫咬。
③郑小同:高密(今属山东)人。三国时期魏国学者,东汉经学家郑玄之孙。高贵乡公:名曹髦,字彦士,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三国时期魏国第四任皇帝,魏文帝曹丕之孙。正始五年(244)封郯县高贵乡公。嘉平六年(254)司马师废齐王曹芳后,立曹髦为帝。甘露五年(260)曹髦不满司马昭专权,率宫中奴仆讨伐,失败被杀。
④司马师:字子元,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司马懿长子,司马昭的兄长,三国时期魏国权臣。
⑤密疏:秘密的奏疏。屏:屏挡,遮掩。
⑥如厕:上厕所。《史记》中多有此语,如《项羽本纪》:“坐须臾,沛公起如厕,因招樊哙出。”厕,原作“厮”,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⑦鸩(zhèn):用毒酒杀死。苏轼此处误记,当是司马昭之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甘露三年下注引《魏氏春秋》:“小同诣司马文王,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如厕还,谓之曰:‘卿见吾疏乎?’对曰:‘否。’文王犹疑而鸩之,卒。”司马文王即司马昭,字子上,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景元五年(264)封晋王,加九锡。次年八月病死,谥文王。十二月,其子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
⑧王允之:字深猷,琅琊(今山东临沂)人。晋彭泽县侯王舒之子。王敦:字处仲,琅琊(今山东临沂)人。辅佐晋元帝建立东晋,任大将军。永昌元年(322)叛乱,起兵攻入建康,诛除异己。太宁二年(324)再次起兵攻建康,不久病死。
⑨钱凤:字世仪,吴郡嘉兴(今浙江嘉兴)人。曾为王敦参军。太宁二年(324)王敦举兵反叛,钱凤等率军进逼京城,后兵败而死。本段所述故事见《晋书·王允之传》:“允之字深猷。总角,从伯敦谓为似己,恒以自随,出则同舆,入则共寝。敦尝夜饮,允之辞醉先卧。敦与钱凤谋为逆,允之已醒,悉闻其言,虑敦或疑己,便于卧处大吐,衣面并污。凤既出,敦果照视,见允之卧吐中,以为大醉,不复疑之。时父舒始拜廷尉,允之求还定省,敦许之。至都,以敦、凤谋议事白舒,舒即与导俱启明帝。”
⑩殆(dài):危险。岌岌(jí):急切的样子。
⑪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语见《论语·泰伯》。
⑫有由:《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有以”。
⑬隐公、里克、李斯:《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作“鲁隐公晋里克秦李斯”,《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作“鲁公晋里克秦李斯”。
【译文】
唉!乱臣贼子就像蝮蛇一样,被它所咬啮过的草木便足以杀人,何况被它咬啮呢?郑小同在魏国高贵乡公时任侍中,曾进见司马师,司马师有秘密的奏疏没有遮掩,他上厕所回来,问郑小同:“你看见我的奏疏了吗?”郑小同回答说:“没有看见。”司马师说:“宁可我有负于你,不能让你有负于我。”于是毒死了他。王允之跟随王敦去夜饮,王允之醉后告辞先去睡觉。王敦与钱凤谋划造反,王允之已经醒来,听到他们全部的言论,担心王敦怀疑自己,于是大吐,衣服和脸上都沾有污秽。王敦果然拿着烛火来看,看见王允之躺在呕吐物中沉睡,便放下了杀心。悲哀啊郑小同,岌岌可危啊王允之!孔子说:“危险的国家不要进入,混乱的国家不可居住。”很有道理啊!我读史书时看到隐公、里克、李斯、郑小同、王允之五人,感慨他们所遭受的祸福各异,因此特地把他们的事写出来,后世的君子可以观览和思考。
七德八戒
【题解】
本文先从管仲治国之道说起,认为他不能“诚意正身以刑其国”,不能致齐桓公于王道,故孔子有“器小”之说,但他“辞子华之请而不违曹沫之盟”,是盛德之事。由此苏轼历述历史上七件有盛德的人事,以及与其正好相反的八事。有盛德的事情都是帝王之不杀,而相反的则是帝王好杀。虽然那些没有被杀的人后来都成为祸乱,但苏轼并不认为他们在当年就应被杀死,而与之相反的是,那些因为谣言、谶语以及一点儿小事而被杀的人,则是无辜受害者,后人应引以为戒。苏轼从史书中找出这些相似的事例,实是有感于帝王之好杀。本卷的《论范增》中说,“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苏轼并不赞成项羽在鸿门宴时杀害刘邦,其观点是符合本篇思想的。苏轼在《思子台赋》里也表达了“吾将以嗜杀为戒也”(《苏轼文集》卷一,实为苏过之作)。黄震《黄氏日抄》卷六二《苏文·后集·志林》云:“《郑子华论》备载不以疑忌杀人者为盛德事。其说甚厚,有补将来。”又见《苏轼文集》卷五《论管仲》。《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十三题为《管仲论》。
郑太子华言于齐桓公①,请去三族而以郑为内臣②,公将许之,管仲不可。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苟有衅③,从之不亦可乎?”管仲曰:“君若绥之以德④,加之以训,辞⑤,而率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公辞子华,郑伯乃受盟⑥。
【注释】
①郑太子华:春秋时郑国郑文公的太子,名华。母亲陈妫(ɡuī)。齐桓公:名小白,春秋时期齐国的国君。任用管仲为相,国力富强,以“尊王攘夷”的名义讨伐和号召诸侯,成为春秋五霸之首。以下所叙见《左传·僖公八年》。
②三族:指郑国的洩氏、孔氏、子人氏三大权臣家族,或说即当时郑国的叔詹、堵叔、师叔三位大夫的家族。内臣:国内之臣。言郑国可作为齐国的内臣。
③衅(xìn):间隙,裂痕,争端。
④绥(suí)之以德:以道德、德行安抚他。绥,安。
⑤辞:辞谢,表示拒绝。
⑥郑伯:郑文公,春秋时期郑国国君,前672年至前628年在位。前653年齐国伐郑,郑文公害怕,杀掉申侯示好求和。齐桓公召集鲁、宋以及陈国世子和郑国世子(即太子华)会盟,主要是讨论怎么处置郑国和郑文公。太子华想攀上齐桓公,除掉国内有实力的三家贵族,稳固自己的地位,便向齐桓公提出请求,愿意做齐国的内臣。齐桓公认为郑国现在有内乱,可以趁机扶持太子华以取代郑文公。但管仲认为,齐桓公如果以德行安抚郑国,同时对郑文公加以训诫,如果郑不接受,那时候率诸侯讨伐,郑必将覆灭,他一定会害怕。如果现在带着罪人(指图谋不轨的太子华)前往讨伐,郑国就有理由和说辞拒绝齐国。于是齐桓公拒绝了太子华,郑文公专门派人去向齐桓公请罪和结盟。
【译文】
郑国的太子华对齐桓公说,请齐国帮他去除三族的势力,将来郑国愿意成为齐国的内臣,齐桓公将要答应,管仲认为不可。齐桓公说:“现今诸侯正讨伐郑国,尚未能成功,如果郑国国内有了争端,我们跟着太子华趁机收其为内臣不好吗?”管仲说:“国君如果以德行来安定郑国,向他们训诫,若不听,然后率诸侯讨伐郑国,那么郑国便会面临覆亡,怎敢不畏惧?如果带领郑国的罪人前去攻打郑国,那么郑国便有托辞了。”齐桓公于是拒绝了太子华的请求,郑文公便与齐国结盟。
苏子曰:大哉!管仲之相桓公也。辞子华之请而不违曹沫之盟①,皆盛德之事也,齐可以王矣②。恨其不学道,不自诚意正身以刑其国③,使家有三归之病而国有六嬖之祸④,故桓公不王,而孔子小之⑤。然其予之也亦至矣⑥,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⑦!”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⑧,孟子盖过矣。
【注释】
①曹沫(mò)之盟:曹沫,春秋时鲁国大夫。据《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桓公五年(前681),齐伐鲁,鲁军将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求和),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已而曹沫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后悔,欲无与鲁地而杀曹沫。管仲曰:‘夫劫许之而倍信杀之,愈一小快耳,而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于是遂与曹沫三败所亡地于鲁。”事又见《史记·刺客列传》。或以为曹沫即曹刿(ɡuì),前684年曾指挥鲁国打败齐国。沫,原作“洙”,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
②齐可以王:意思是齐桓公因为有这样的盛德之事,可以推行王道。齐国是春秋时的重要国家,但它只是周天子(周王)分封的诸侯国,根据当时的礼法,是不可称王的。春秋时期称王的国家,只有南方的楚国和吴越等国。直到进入战国的前334年,才有齐、韩两国的国君同时称王。
③诚意正身:语自《礼记·大学》的诚意、正心、修身。刑:作为示范和典型。苏轼《贺冬表》有“自正身而刑家邦”(《苏轼文集》卷二四),家邦就是家国。《苏轼文集》卷六五《管仲无后》(稗海本《东坡志林》卷三第三条)亦论管仲,批评他与民争利。
④三归:《论语·八佾》里说“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一般认为“三归”是管仲储存财货的三个地方。事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说苑·善说》。苏轼《管仲分君谤》中说“管仲故为三归之家”,是为了分齐桓公之谤,但苏轼认为管仲不谏桓公之过是“器小”(见下条注)。六嬖(bì):齐桓公有六个宠爱的姬妾。《左传·僖公十七年》:“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惠公;郑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齐桓公的五个儿子都想继嗣君位,后引发祸乱,故本文说“六嬖之祸”。
⑤孔子小之:语见《论语·八佾》:“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苏轼《论语说》云:“自修身正家以及于国,则其本深,其及者远,是谓大器。扬雄所谓‘大器犹规矩准绳,先自治而后治人’者是也。管仲三归、反坫,桓公内嬖六人,而霸天下,其本固已浅矣。管仲死,桓公薨,天下不复宗齐。”朱熹注:“器小,言其不知圣贤大学之道,故局量褊浅,规模卑狭,不能正身修德以致主于王道。”苏轼《管仲分君谤》亦云:“管仲之爱其君亦陋矣,不谏其过而务分谤焉。或曰:管仲不可谏也。苏子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谏而不听,则不用而已矣。故孔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苏轼文集》卷六五,又见稗海本《东坡志林》卷三第一条)
⑥予:称赞,赞许。
⑦“桓公九合诸侯”五句:出自《论语·宪问》。桓公九合诸侯,史书记载,齐桓公在位四十三年,纠合诸侯二十多次,其中有九次规模及影响较大的(或以为指自鲁庄公十四年鄄之会至僖公七年宁母之盟共九次盟会,详见刘宝楠《论语正义》),故称“九合”。《史记》也这样说,如《封禅书》记齐桓公自言“兵车之会三,而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管晏列传》云“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如其仁,朱熹注:“如其仁,言谁如其仁者,又再言以深许之。盖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其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矣。”
⑧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出自《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意思是孔子的门徒传颂王道之事,不去称道传说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
【译文】
苏子说:伟大啊,管仲辅佐齐桓公!拒绝太子华的请求而不违背曹沫的盟约,都是盛德的事,齐国可以称王了。只可惜管仲不学治国之道,不能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以令国家进于王道,以致管仲家有三归之台,齐桓公有六嬖之妾及其祸乱,故而齐桓公不能为王,孔子对管仲也有“器小”的评价。不过,孔子对管仲好的地方评价也很高,说:“齐桓公九次会合诸侯,都不诉诸武力,这是管仲的功劳。正是其仁德,正是其仁德!”孟子说“孔子的门徒不谈论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说得有点儿过头了。
吾读《春秋》以下史而得七人焉,皆盛德之事,可以为万世法,又得八人焉,皆反是,可以为万世戒,故具论之。
【译文】
我读《春秋》以及后来的史书,得知七位人物,都有盛德之事,可以为万世效法;又得知八人,恰与之相反,可以为万世警戒。在此一一论述。
太公之治齐也①,举贤而上功②。周公曰:“后世必有篡弑之臣。”③天下诵之,齐其知之矣。田敬仲之始生也,周史筮之,其奔齐矣,齐懿氏卜之,皆知其当有齐国也④。篡弑之疑,盖萃于敬仲矣⑤,然桓公、管仲不以是废之,乃欲以为卿,非盛德能如此乎?故吾以为楚成王知晋之必霸而不杀重耳⑥,汉高祖知东南之必乱而不杀吴王濞⑦,晋武帝闻齐王攸之言而不杀刘元海⑧,符坚信王猛而不杀慕容垂⑨,唐明皇用张九龄而不杀安禄山⑩,皆盛德之事也。
【注释】
①太公:姜姓,吕氏,称“姜尚”“吕望”“太公望”等。西周初年大臣。因辅助周武王灭商有功,封于齐,为齐国始祖。
②上功:通“尚功”(《苏轼文集》作“尚功”),崇尚功绩。
③周公曰“后世必有篡弑之臣”:《汉书·地理志》:“昔太公始封,周公问:‘何以治齐?’太公曰:‘举贤而上功。’周公曰:‘后世必有篡杀之臣。’”
④“田敬仲之始生也”五句:田敬仲名完,陈厉公之子,妫(ɡuī)姓,亦称“陈完”。陈宣公二十一年(前672)陈国内乱,陈完出奔至齐,被齐桓公任为工正。其后代逐渐强大,传至田和而位列诸侯,取得齐政权。陈完出生时,周太史为他卜卦,说他的子孙能成为异国国君。陈完到齐,齐懿仲想把女儿嫁给他,使人卜卦,说:“凤皇于蜚(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预言他们的子孙将占有齐国。以上之事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懿(yì)氏,齐国贵族。
⑤萃(cuì):聚集,汇集。
⑥楚成王知晋之必霸而不杀重耳:楚成王,春秋时期楚国国君,名恽,楚文王之子。重耳,即晋文公,春秋时期晋国国君,晋献公之子,名重耳。晋献公二十一年(前656),太子申生被诬自杀,重耳出逃,次年又逃至翟,此后流亡在外十九年。前636年回国即位,修德任贤,国力渐强,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前637年重耳到楚国,楚成王宴请,问公子如果返回晋国,将何以报答。重耳说,如果有幸回国,晋楚兵戎相见时,当退避三舍(退军九十里),如果不能获得谅解,只能与楚作战。楚国令尹子玉请求杀死重耳,楚成王说:“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晋侯无亲,外内恶之。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⑦汉高祖知东南之必乱而不杀吴王濞(pì):汉高祖,名刘邦,汉朝开国皇帝。吴王濞,名刘濞,汉高祖刘邦兄长刘仲之子。汉高帝十二年(前195)封吴王,定都广陵(今江苏扬州)。汉景帝三年(前154),吴王刘濞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反叛,三月后即被平定。史称“七国之乱”。据《史记·吴王濞列传》记载,高祖封刘濞吴王后召见他,见其形貌有反相,心中后悔,但已经拜受,不好变更,便拊其背说:“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岂若(你)邪?然天下同姓为一家也,慎无反!”刘濞顿首说:“不敢。”
⑧晋武帝闻齐王攸之言而不杀刘元海:晋武帝,名司马炎,字安世,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晋朝开国皇帝。齐王攸,即司马攸,字大猷,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司马昭次子。晋朝建立后封齐王。刘元海,刘渊,字元海,新兴(今山西忻州)人。匈奴族。五胡十六国前赵的开国国君。刘渊父刘豹魏晋时为北方边地的部帅,刘渊在洛阳为人质。秦州、凉州被鲜卑攻占,有人推荐让刘渊率兵攻打,孔恂说:“元海若能平凉州,斩树机能,恐凉州方有难耳。蛟龙得云雨,非复池中物也。”武帝乃止。后王弥从洛阳东归,刘渊在九曲之滨饯行,为自己在洛阳受猜忌而唏嘘感慨,“纵酒长啸,声调亮然,坐者为之流涕。齐王攸时在九曲,比闻而驰遣视之,见元海在焉,言于帝曰:‘陛下不除刘元海,臣恐并州不得久宁。’”王浑说:“大晋方表信殊俗,怀远以德,如之何以无萌之疑杀人侍子,以示晋德不弘。”武帝听从了王浑之言(《晋书·刘元海载记》)。后来刘渊趁“八王之乱”建立了基业,称王称帝。
⑨符坚信王猛而不杀慕容垂:苻坚虽然很信任王猛却没有听从他说的而杀掉慕容垂。符坚,即苻坚,字永固,祖籍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氐族。前秦第三位君主。王猛,字景略,北海郡剧县(今山东寿光南)人。前秦丞相。慕容垂,后燕成武帝,字道明,鲜卑族。太和四年(369)苻坚灭燕,“慕容垂避害奔于坚,王猛言于坚曰:‘慕容垂,燕之戚属,世雄东夏,宽仁惠下,恩结士庶,燕、赵之间咸有奉戴之意。观其才略,权智无方,兼其诸子明毅有干艺,人之杰也。蛟龙猛兽,非可驯之物,不如除之。’坚曰:‘吾方以义致英豪,建不世之功。且其初至,吾告之至诚,今而害之,人将谓我何!’”(《晋书·苻坚载记》)后来苻坚在淝水之战中大败,慕容垂趁机而起,复建燕国(后燕)。
⑩唐明皇用张九龄而不杀安禄山:唐明皇重用张九龄却不听他所说的而杀掉安禄山。唐明皇,即唐玄宗,名李隆基,唐代皇帝,712年至756年在位。唐玄宗在位之时,社会安定,国强民富。天宝四载(745)后宠幸杨贵妃,荒废朝政,导致“安史之乱”。张九龄,字子寿,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人。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为相,二十四年(736)因李林甫谮,罢相。安禄山,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西南)人。玄宗时任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天宝十四载(755)与史思明叛乱,史称“安史之乱”。《新唐书·张九龄传》:“安禄山初以范阳偏校入奏,气骄蹇,九龄谓裴光庭曰:‘乱幽州者,此胡雏也。’及讨奚、契丹败,张守珪执如京师,九龄署其状曰:‘穰苴出师而诛庄贾,孙武习战犹戮宫嫔,守珪法行于军,禄山不容免死。’帝不许,赦之。九龄曰:‘禄山狼子野心,有逆相,宜即事诛之,以绝后患。’帝曰:‘卿无以王衍知石勒而害忠良。’卒不用。”
【译文】
姜太公治理齐国,举贤能,尚功绩。周公说:“后世一定有篡弑的臣子。”天下都传诵此语,齐国应该也是早知道的。田敬仲出生的时候,周的史官占卦,后来逃到齐国,齐懿氏也占卜,都预言他将来会占有齐国。周公说的篡弑的嫌疑,聚集在田敬仲身上,但是齐桓公、管仲没有因此而废弃他,反而打算任命他为卿,如果不是有盛德的人能这样吗?所以我认为,楚成王知道晋国必定称霸却不杀重耳,汉高祖知道东南会叛乱却不杀吴王刘濞,晋武帝听到齐王攸的话却不杀刘元海,苻坚信任王猛却不杀慕容垂,唐明皇信用张九龄却不杀安禄山,这些都是盛德的事啊。
而世之论者,则以为此七人者皆失于不杀以启乱,吾以谓不然。七人者皆自有以致败亡,非不杀之过也。齐景公不繁刑重赋,虽有田氏,齐不可取①;楚成王不用子玉,虽有晋文公,兵不败②;汉景帝不害吴太子,不用晁错,虽有吴王濞,无自发③;晋武帝不立孝惠,虽有刘元海,不能乱④;符坚不贪江左,虽有慕容垂,不能叛⑤;明皇不用李林甫、杨国忠,虽有安禄山,亦何能为⑥?秦之由余⑦,汉之金日䃅⑧,唐之李光弼、浑瑊之流⑨,皆蕃种也,何负于中国哉?而独杀元海、禄山!且夫自今而言之,则元海、禄山死有馀罪,自当时而言之,则不免为杀无罪。岂有天子杀无罪而不得罪于天者⑩?上失其道,涂之人皆敌也,天下豪杰其可胜既乎⑪?
【注释】
①“齐景公不繁刑重赋”三句:齐景公,见本卷《论鲁三桓》。《史记·齐太公世家》云:“景公好治宫室,聚狗马,奢侈,厚赋重刑。”晏婴曾对叔向说:“齐政卒归田氏。田氏虽无大德,以公权私,有德于民,民爱之。”
②“楚成王不用子玉”三句:子玉,名得臣,春秋时楚国的令尹。前632年,晋国为救被楚攻击的宋国,出兵攻击与楚结盟的曹、卫两国,楚成王因此退军至申(今河南南阳),命子玉解宋围,子玉不肯,坚决请战。后率军与晋军在卫国的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大战,由于子玉轻敌骄傲,指挥失当,最终楚军大败,子玉自杀。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史记·晋世家》。
③“汉景帝不害吴太子”四句:汉景帝,名刘启,汉朝皇帝,汉文帝子,前157年至前141年在位。吴太子,吴王刘濞的太子刘贤。汉文帝时,吴太子入宫,侍皇太子(即后来的汉景帝)饮宴博戏,一次因博戏争执,皇太子用棋盘将吴太子打死。归葬吴国后,吴王刘濞便称疾不朝。见《史记·吴王濞列传》。晁错是汉景帝时大臣,建议推行削藩策,引发吴楚七国之乱。见卷四《人物·王嘉轻减法律事见梁统传》。
④“晋武帝不立孝惠”三句:孝惠,即晋惠帝,名司马衷,字正度,晋武帝司马炎次子,西晋第二位皇帝。晋惠帝智力低下,在位时皇后贾南风弄权作乱,杀害太子,最终酿成“八王之乱”。见卷四《人物·张华〈鹪鹩赋〉》。
⑤“符坚不贪江左”三句:符坚,即苻坚。王猛在临死之前曾劝苻坚勿伐晋。《晋书·王猛传》云:“及疾笃,坚亲临省病,问以后事。猛曰:‘晋虽僻陋吴、越,乃正朔相承。亲仁善邻,国之宝也。臣没之后,愿不以晋为图。’”后来苻坚将伐晋时,太子苻宏、弟苻融都反对,但苻坚一意孤行,终于招致淝水之战的大败。江左,指长江下游以南地区。这里指东晋。不能,《苏轼文集》作“不敢”。
⑥“明皇不用李林甫、杨国忠”三句:李林甫,祖籍陇西,唐朝宗室、宰相。李林甫担任宰相十九年,专擅大权,蔽塞言路。玄宗时有节度使入知政事为宰相的惯例,李林甫为了杜绝有人出将入相与自己争权,便建议用寒族和蕃人为帅,“自是高仙芝、哥舒翰皆专任大将,林甫利其不识文字,无入相由,然而禄山竟为乱阶,由专得大将之任故也”(《旧唐书·李林甫传》)。杨国忠,本名钊,蒲州永乐(今山西芮城西南)人。唐朝天宝后期宰相。杨贵妃堂兄。杨国忠任相期间专权误国,贿赂公行。与杨贵妃姐妹败坏朝纲,直接招致安禄山之变。《旧唐书》史臣曰:“李林甫以谄佞进身,位极台辅。……杨国忠禀性奸回,才薄行秽,领四十馀使,恣弄威权,天子莫见其非,群臣由之杜口,致禄山叛逆,銮辂播迁,枭首覆宗,莫救艰步。以玄宗之睿哲,而惑于二人者,盖巧言令色,先意承旨,财利诱之,迷而不悟也。”
⑦由余:春秋时期秦国的大夫。其先为晋人,后入西戎。秦穆公时,西戎令其入秦了解国情。秦穆公与之交谈后,认为是一位邻国的圣人,想方设法离间他和戎王的关系。又送女乐于戎王,令其享乐,由余数谏不听,遂去而降秦。秦王待以客礼,询问征伐其西戎之形势。前623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史记·秦本纪》)。
⑧金日䃅(mì dī):字翁叔,匈奴休屠王太子。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率众降汉,金日䃅随之入汉,在宫中养马。后汉武帝见其容貌不凡,问而知其身世,升为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武帝临终时,遗诏命他与霍光、桑弘羊等共同辅政。次年病卒,谥为敬侯。《汉书·金日䃅传》赞曰:“金日䃅夷狄亡国,羁虏汉庭,而以笃敬寤主,忠信自著,勒功上将,传国后嗣,世名忠孝。”
⑨李光弼: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西南)人。契丹族。唐朝大将。其父为契丹将领李楷洛。安史乱起,郭子仪向唐玄宗推荐他为河东节度副使、河北采访使,在平定“安史之乱”中功劳巨大。封临淮郡王,谥武穆。浑瑊(jiān):皋兰州(今宁夏青铜峡西南)人。属铁勒族的浑部。唐朝大将。“安史之乱”时,曾从郭子仪、李光弼定河北,复两京。唐德宗时朱泚叛乱,浑瑊坚守奉天(今陕西乾县),又败李怀光叛军。升中书令。谥曰忠武。《旧唐书·浑瑊传》说他:“位极将相,无忘谦抑,物论方之金日䃅,故深为德宗委信,猜间不能入,君子多之。”
⑩天:《苏轼文集》作“天下”。
⑪既:完尽,穷尽。苏轼在这里表达的天下豪杰不可胜除的思想,和《游士失职之祸》是一致的。
【译文】
然而世上的议论,都认为这七人当时没有杀人、后来招致祸乱是一种失策,我认为不是这样。这七人的败亡都有他们自身的原因,并不是不杀人造成的。齐景公如果不是施行繁苛的刑罚和沉重的赋税,即使有田氏,齐国也并不会被取代;楚成王如果不任用子玉,即使有晋文公出现,楚军也不会败于城濮;汉景帝如果不杀害吴太子,不任用晁错,哪怕有吴王刘濞,他也无法发动叛乱;晋武帝如果不立孝惠为帝,即使有刘元海,也不会为乱;苻坚如果不贪图东晋,即使有慕容垂,也不能反叛;唐明皇如果不任用李林甫、杨国忠,就算有安禄山,又能有什么作为?秦代的由余,汉代的金日䃅,唐代的李光弼、浑瑊等人,都是外族蕃人,又有哪里对不住中国的呢?而唯独要杀刘元海、安禄山!况且在今天看来,刘元海、安禄山自然是死有馀辜,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如果杀了他们就是滥杀无辜。难道有天子滥杀无辜而不得罪于上天的吗?在上者失去道义,路途之人都会成为他的敌人,天下的豪杰难道能杀得完吗?
汉景帝以鞅鞅而杀周亚夫①,曹操以名重而杀孔融②,晋文帝以卧龙而杀嵇康③,晋景帝亦以名重而杀夏侯玄④,宋明帝以族大而杀王彧⑤,齐后主以谣言而杀斛律光⑥,唐太宗以谶而杀李君羡⑦,武后以谣言而杀裴炎⑧,世皆以为非也。此八人者,当时之虑岂非忧国备乱、与忧元海、禄山者同乎?久矣!世之以成败为是非也。故夫嗜杀人者⑨,必以邓侯不杀楚子为口实⑩。以邓之微,无故杀大国之君,使楚人举国而仇之,其亡不愈速乎?吾以谓为天下如养生,忧国备乱如服药。养生者不过慎起居饮食、节声色而已,节慎在未病之前⑪,而服药于已病之后。今吾忧寒疾而先服乌喙⑫,忧热疾而先服甘遂⑬,则病未作而药杀人矣。彼八人者,皆未病而服药者也。
【注释】
①汉景帝以鞅鞅而杀周亚夫:周亚夫,沛县(今属江苏)人。西汉名将。西汉开国功臣周勃之子。汉景帝时任太尉、丞相。平定七国之乱有功,后受景帝猜忌,下狱绝食而死。《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载汉景帝召周亚夫到禁中宴会,端上来一大块肉,却没有切开,也没有筷子。周亚夫心中不平,问尚席索要筷子。周亚夫离开的时候,“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鞅鞅,通“怏怏”,不高兴的样子。
②曹操以名重而杀孔融:见本卷《论鲁三桓》。
③晋文帝以卧龙而杀嵇康:晋文帝,原作“晋武帝”,据《百川学海》本、《东坡后集》《苏轼文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改。即司马昭,字子上,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其子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追尊司马昭为文帝。嵇康,字叔夜,谯国铚县(今安徽濉溪临涣镇)人。三国时期的文学家、思想家。《晋书·嵇康传》记锺会向司马昭谮毁说:“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又说嵇康欲助毌丘俭叛乱,嵇康、吕安等人“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舋除之,以淳风俗”。司马昭轻信锺会,于是杀害嵇康。
④晋景帝亦以名重而杀夏侯玄:晋景帝即司马师,字子元,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司马懿长子,司马昭的兄长,三国时期魏国权臣。晋朝建立后,追尊为景王,上尊号曰景皇帝。夏侯玄,字太初,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三国时魏国大臣。嘉平六年(254),中书令李丰、光禄大夫张缉等密谋剿灭司马氏,欲以夏侯玄代司马师为大将军,事情败露,被杀害。
⑤宋明帝以族大而杀王彧(yù):宋明帝,名刘彧,字休炳,南朝宋的皇帝。465年至472年在位。王彧,字景文,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南朝宋的名臣。王彧出身著名的琅琊王氏家族,宋文帝对他颇为钦重,为子(明帝)娶其妹为妃,并以彧名太子。明帝时王彧为尚书左仆射、丹阳尹。宋明帝担心自己死后皇族以及皇后外戚势力过大,不利于太子刘昱,便杀死了一些兄弟和大臣。《宋书·王景文传》云:“时上既有疾,而诸弟并已见杀,唯桂阳王休范人才本劣,不见疑,出为江州刺史。虑一旦晏驾,皇后临朝,则景文自然成宰相,门族强盛,藉元舅之重,岁暮不为纯臣。泰豫元年春,上疾笃,乃遣使送药赐景文死。”
⑥齐后主以谣言而杀斛(hú)律光:齐后主,名高纬,字仁纲,渤海蓨(tiáo)县(今河北景县)人。北齐的皇帝。斛律光,字明月,朔州(今山西朔州西南)人。敕勒族。北齐大将。斛律光与北周作战多年,屡立战功。周将军韦孝宽制造谣言,说“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树不扶自竖”。宦官穆提婆以谣言启帝曰:“斛律累世大将,明月声震关西,丰乐(斛律光之子斛律羡)威行突厥,女为皇后,男尚公主,谣言甚可畏也。”齐后主乃召斛律光进宫杀害。见《北齐书·斛律光传》。
⑦唐太宗以谶(chèn)而杀李君羡:李君羡,洺州武安(今河北武安)人。隋末事王世充,后归唐,屡立战功。贞观中为左武侯中郎将,封武连郡公,宿卫于玄武门。当时有“当有女武王者”的谣言,太宗因李君羡的官名、封邑均有“武”字,小名又为“五娘子”,因御史奏李君羡与妖人图谋不轨,遂诛之。见《旧唐书·李君羡传》。
⑧武后以谣言而杀裴炎:武后,唐高宗皇后,自名为“曌”,曾建立周政权。见本卷《摄主》。裴炎,字子隆,绛州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唐高宗时宰相。高宗卒后命为中宗辅政大臣,后与武后定策废中宗,立睿宗。曾谏武后不立武氏七庙,又请还政睿宗,武后不悦,命御史审讯,以谋反之名杀害。谣言之事不见于两《唐书》。唯《朝野佥载》(《太平广记》卷二八九《骆宾王》引)记,徐敬业欲反,令骆宾王造谣言曰,“一片火,两片火,绯衣小儿当殿坐”,裴炎闻而有反意,欲于徐敬业为内应。为人告发,乃被诛。苏轼之意,似以武后误信“绯衣小儿当殿坐”(裴炎当皇帝)之谣而杀裴炎。
⑨夫:《苏轼文集》作“凡”。
⑩邓侯不杀楚子:邓侯,即邓祁侯,春秋时邓国国君。楚子,即楚文王。《左传·庄公六年》载,前688年楚伐申(今河南南阳),取道于邓(今河南邓州至湖北襄阳一带),邓祁侯因为楚文王是其妹邓曼的儿子,特意款待。邓祁侯的另外三个外甥劝他杀掉楚文王,并且说“亡邓国者,必此人也”。邓祁侯不听。十年后楚国灭邓。
⑪节慎:节制,小心。
⑫乌喙:中药材附子的别称,性热而有毒。见本卷《司马迁二大罪》。
⑬甘遂:一种味苦性寒的中药,有毒。
【译文】
汉景帝因为周亚夫露出不满的表情而杀死他,曹操因为孔融的名气大而杀死他,晋文帝因为怕嵇康是卧龙而杀死他,晋景帝也因夏侯玄名气大而杀死他,宋明帝因为王彧的家族势力大而杀死他,齐后主因为谣言而杀死斛律光,唐太宗因为谶语而杀死李君羡,武后因为谣言而杀死裴炎,世人都认为这是不对的。这八个人,当时难道不也是因忧虑国家、为防祸乱而杀人,其做法不就与那些担忧刘元海、安禄山造反而建议杀死的人相同吗?世人以成败来论是非,已经很久了!所以那些嗜杀的人,必定引用春秋时邓侯不杀害楚文王为口实。以邓国的微弱,无故杀大国的国君,让楚人举国报仇,邓国之灭亡不是更快吗?我认为治理天下就如同养生,担忧国运、防备祸乱就像服药。养生的人只是注意其饮食起居,对声色之事有所节制,节制和谨慎在未生病以前,而服用药物在生病以后。如果我担心得寒病而先服用乌喙,担心得热疾而先服用甘遂,那么疾病还没有发作药力便毒死人了。这八个人,都是未病而先服药的人。